要掌握高温行车规律,针对高温下气候、路况、行人等发生的变化及其规律,采取正确的处理方法。
上坡时,容易发生水温偏高现象,应密切注意车辆水温变化;下长坡时,一旦发现刹车偏“软”等状况,应及时停车检查,并给制动系降温;避免在车内吸烟或使用明火;沥青路面表层在高温下易软化,造成车辆打滑、失控,车行在这样的路面一定要轻踩刹车,注意控制车速。
夏季,人的睡眠时间较短,易出现精神不振,加之驾驶室内温度高,驾驶员失水多,体力消耗大,更易疲劳,反应能力下降。车行路上,阳光灼热易造成视觉上的恍惚和错觉。因此,驾驶员应保证足够的休息和睡眠。车内可准备一些饮料、湿毛巾等防暑降温用品。
驾驶时要保持良好心态。高温下,驾驶员容易心情烦躁、手足失措,应当保持良好心情,不要带着情绪驾车。
夏季由于气温高,致使发动机散热不好,容易产生发动机过热,供油系产生气阻,应采取相应的散热措施,如往散热器上喷水或者在散热器开锅时,选择阴凉通风处怠速运转逐渐停机,让其自然冷却。
由于气温高,车辆的制动性能也会减弱,特别是下长坡,制动蹄片更容易过热,使制动力下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给制动鼓淋水(但不可过急,以免制动鼓开裂)等。
当制动性能满足不了行车安全的要求时,必须停车,待温度降下来后,再继续行驶。
一些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没有采取正确的处理方法,导致伤害或损失加重。急救医生提醒,发生事故后通过自行急救,主要是达到应急止血、防止感染和固定骨折部位3项作用,而进一步的处理则应该等到专业的医务人员到达后再进行。因此,在慌乱状态下,千万要避免以下5条错误做法。
1:用不洁物品捂伤口事故中发生创伤时,很多人会因为慌乱,随便拿东西捂在伤口上,比如撕下座套、衣服等,这很可能导致二次感染,是很危险的,尤其是在出现大伤口或者动脉破损的时候。在此情况下,一定要用卫生洁净的东西处理伤口。
2:移动骨折伤员事故中一旦出现骨折,不要轻易搬动伤员,尤其是在颈椎骨折时,否则可能导致瘫痪甚至生命危险,应该等待医务人员前来处理。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对于普通伤员,应尽量在原地安置好,用绷带固定住受伤部位,防止来回挪动造成再损伤,等待救援;重伤员必须从车内搬动、移出时,首先应放置颈托,或进行颈部固定,防止颈椎错位,损伤脊髓导致高位截瘫。无颈托时,可用硬纸板、硬橡皮、厚的.帆布等,仿照颈托剪成前后两片用布条包扎固定;对昏倒在座椅上的伤员,安放颈托后可以将其颈部及躯干一并固定在靠背上。如果一定要搬出,应拆卸座椅,与伤员一起搬出;对抛离座位的危重、昏迷伤员,应原地放置颈托,包扎伤口。如果要搬动,应由数人轻柔地将腰臀部托住,平放在木板或担架上。
3:拔出刺入身体的物品事故中当有物体刺入体腔或肢体时,不要将其拔出。因为有时戳入的物体正好刺破血管,物体能够暂时起到填塞止血作用,一旦现场拔除,可能会导致大出血来不及抢救。应该保留刺入物靠近体表的一段,并用消毒棉花对周围伤口进行涂抹。
4:堵耳鼻溢液车祸后如有颅骨骨折,应将伤员平放,头稍垫高。如果有耳鼻溢液,千万不可以加压填塞,应尽快送往医院处理。
5:普通车运送重伤员一般情况下,不要现场拦截普通车辆护送危重人员去医院,因为一般车辆缺乏抢救设备,且伤员多半处于不恰当的体位而导致伤势加重,增加抢救的难度。
1、骑车不戴安全帽,阴曹地府去报到。
2、头上有一帽,安全有一套。
3、生命财产要得保,交通安全不可少。
4、交通规则若遵守,全国各地安心走。
5、替交通道德树楷模,为交通安全做榜样。
6、驾车最高守则,让一点就通。
7、祸之源,始於足下,逞快一时,悔当初。
8、安全是回家唯一的捷径。
一、机动车安全驾驶常识
1、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酒后驾驶、严禁疲劳驾驶、严禁无证驾驶或驾驶证照不全及存在故障隐患的车辆。
2、车辆通行必须遵循: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文明行车的原则;各行其道的原则;听从指挥的原则。
3、在校园行驶一定要减速慢行,驶入路口、转弯、校门出、入口等处要特别注意避让行人;进出校门须服从校卫队员的指挥;校内严禁鸣笛,保持校园宁静。
4、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
5、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须戴安全头盔。
二、自行车交通安全常识
1、自行车上路前要进行安全检查,看其各部件是否安全有效,特别是自行车的刹车是否灵敏有效。
2、自行车的行驶要做到“七不准”。①不准骑车带人;②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它车辆或手中持物;③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它车辆所牵引;④不准并排骑行、相互追逐或曲折竟驶;⑤不准防碍其它车辆行驶、转弯时应减速慢行;⑥不准突然急转弯;⑦不准在车行道上停车交谈。
3、自行车的行驶要控制速度,要在慢车道上行驶。一般应靠道路右侧行驶,要尽量避让机动车辆和行人,严禁与机动车辆枪道行驶。
三、行人交通安全常识
行人走路,须走人行道。无人行道的,一般应靠右侧通行;横穿马路时,须走斑马线,严禁跨跃隔离栏;通过十字路时,应按交通指示灯停、走。无交通指示灯的,要遵循“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原则,要注意观察避让车辆。切记不要在车行道上追逐,奔跑或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拐或横穿。
四、乘车人交通安全常识
1、 不准在道路中间招呼汽车。
2、 机动车行驶时,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
3、 不准强行上、下车或攀扶行进中的车辆。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