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上海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681元,同比增长7.1%,两年平均增长4.0%。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6857元,同比增长7.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30元,同比增长8.3%,农村居民收入增速继续快于城镇居民。
前三季度,北京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718元,同比增长5.3%,比上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整体来看,上海和北京作为城市经济体,城镇化率高,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十分发达,总部经济突出,高薪岗位多,吸引了大量人才集聚,居民的平均收入也高。
上海和北京之后,浙江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9821元,距离5万元大关近在咫尺。前三季度浙江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58121元和32578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值1.78,同比缩小0.03。
浙江之后,天津、江苏、广东、福建和山东前三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列四到八位。从区域发展的四大板块分布来看,前三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前八名的省份均来自东部沿海地区。
重庆、辽宁、内蒙古、安徽、湖南、湖北这6个省份前三季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于2.5万到3万之间,分列9到14位。其中,辽宁是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较早的省份,另外5个省份来自中西部地区,也是中西部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区。
国家统计局10月18日发布的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398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6.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9%。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428元,增长5.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05元,增长7.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
人均可支配收入一般指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即每一位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包含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净收入和转移性净收入。
工资性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经营净收入指住户或住户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财产净收入指住户或住户成员将其所拥有的金融资产、住房等非金融资产和自然资源交由其他机构单位、住户或个人支配而获得的回报并扣除相关的费用之后得到的净收入。转移净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净收入转移。
一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反映居民家庭全部现金收入能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调查户的记账补贴后的收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按年算的
人均纯收入是居民家庭总收入扣除相应的各项费用性支付后的人均实际所得。“人均可支配收入”则是个人获得的收入经过初次分配与再分配后形成的人均可自由支配部分,它反映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投资、非义务性支付及储蓄的收入水平。
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平均值。个人可支配收入指个人收入扣除向政府缴纳的各种直接税以及非商业性费用等以后的余额。人均纯收入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人民纯收入的平均值。纯收入是指一年劳动所得的所有收入减去产生这些所得的所有支出。展开全部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平均值。个人可支配收入指个人收入扣除向政府缴纳的各种直接税以及非商业性费用等以后的余额。
人均纯收入是指个人收入扣除必须的费用后,所剩余的部分。一般来说,人均可支配收入指的是个人收入中除掉衣、食、住、行等日常行为所需的必须支出的资金提供给个人发展的剩余资金。
老人和小孩也是人口基数,当然包括在内。
按家庭全部人口计算,包含没有收入能力的老人和小孩。
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户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他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实际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