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让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就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田心工业区预富厂房转让给乙方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情况
甲方根据甲乙双方于2016年1月7日签订的《厂房转让意向书》将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厂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标准厂房转让给乙方,厂房结构以书面实际交付确认书及相关设计图纸为准。
第二条价款及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本协议所涉厂房以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大写:)转让给乙方,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付款方式为签订合同之日起天之内支付人民币元(大写:),剩余款项乙方将于2016年12月30日前付清。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1甲方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时将本协议所涉厂房在规定时间内交付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本协议所涉相关厂房过渡阶段事宜,包含但不限于相关物业管理、租赁合同、厂房设备统计、押金转移乙方名下等;
1。2甲方同意对的转让行为进行保密,不得就本协议所涉的任何细节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泄露;
1。3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要求履行支付款项,并出具双方认可的票据;
1。4甲方在交付之前所引起的任何纠纷和乙方无关,甲方应当妥善处置,如未处理完或是不处理的,概与乙方无关;交付后,如因甲方因素导致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具体数额以乙方实际损失为准;
1。5甲乙双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交易后,厂房的任何经营相关的事宜和甲方无关,甲方不得对乙方的经营和管理进行任何形式的干预,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的权利义务
2。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价款并要求出具双方认可的票据;
2。2乙方应当对外进行保密,不得泄露任何有关的协议的内容给第三方;
2。3乙方在完成本协议约定的交易后,应及时接收并做好管理以及经营活动;
2。4乙方同意在完成交易中或之后,对甲方对外已经签订的协议等文件经过双方确认并进行相应的登记处理,对乙方不会造成难以接受的损失外,乙方和协议第三方可继续履行原有协议剩余期限(剩余期限届满,如双方还需继续履行合同的,另行签订协议)或另行签订条件相同协议继续履行;
2。5甲方同意并确认,在完成本协议约定的转让行为过程中或是之前已经收取的本协议所涉厂房的一切费用,除去双方书面确认已经使用并必须使用的部分外,应当将剩余一切相关款项移交给乙方,具体以双方确认的清单为准。
第四条合同的解除
1、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因不可抗力(包括政府行为)致使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3、甲方因政府行为或是其他客观原因(包含但不限于城市旧改、政府征收、征用等)收回房屋使用权的,甲丙双方均同意,按当日市场租金价格计算所剩年限租金即可收回该房屋70%使用权(租金按评估机构评估价格为准)。
第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送达对方。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7___日(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三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七条不可抗力
1、除付款的义务外,任何一方由于自身合理控制以外的原因而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无须承担责任,如由于不可抗力、地震、洪水、政府行为、政策变更、大规模病毒爆发或互联网故障(非由于甲乙丙任何一方的行为引起的)。但是受影响的丙方应立即通知剩余甲方,且双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一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剩余双方方可就损失的扩大部分向其主张赔偿。
2、在不可抗力消失后三方应继续执行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应遵守本协议,违反本协议规定规定的任何条款灰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法律诉讼而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总转让费用的20%违约金,并支付守约方为此支付的一切其他合理费用(包括诉讼中支付的律师代理费、交通费、鉴定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
第九条争议解决
甲乙丙三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同意向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协议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各自的义务,行使各自的权利。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可随时以书面方式补充,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印章)后生效。
3、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并确认对本合同鉴定三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行律师见证,见证费用由乙丙各承担50%。
4、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协议三方及见证律师各执一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月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甲方: 县 乡 村 组户主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证方: 县 乡 村
依据国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承包经营及新农村建设政策,乙方通过发展,对周边的用地调查和自身发展需要,同意接受村民户主的引进,并规划在村民组所属范围内的黄桥头地段种植大树、花卉苗木和水草养殖,蔬菜药材按国家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土地位置及面积:
乡 村 组 户主 ,水田 丘,
田亩名称
面积 亩。
二、 承包土地经营期限:
甲方同意将自家所分包的责任田在本轮三十年责任制所剩年限约 16 年,(即 _ 年 3 月 日)至20_年12月31日止流转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
三、 承包土地经营价格:
承包价格按每亩每年人民币 1400 元。每4年递增200元亩/每年,即_年至20_年为每年1400元,20_年至20_为每年1600元;20_年至20_为每年1800元;20_年至20_为每年_元。
四、 承包土地经营费付款方式
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经过村组监证认定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 1500 元,作为土地到期稻田还原费。田租一次性预付四年即_至20_年的田租,计费标准依据本合同第三条之规定,四年期满后即向甲方付第五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第五年期满向甲方付第六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往后依次类推不得拖延。
四年期满后,每年付款的时间定为11月—12月之间。最后2年的田租一次性付清。过期不付甲方有权处理苗木。
五、甲、乙约定事项
1、乙方在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期内,有规划、必须的建设、开发、投资、经营、填土、管理等自主权,并独立核算,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及责任,乙方必须合法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的方式进行干涉和另立项目收取乙方不合理的费用。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需增加的税收概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的征地,按国家征地标准将各项征地补偿费甲、乙双方分划收取,即:
(1)土地、劳动力安置补偿费、原有的农田建设和原有的水利设施等全部归甲方的村民组及甲方所有。
(2)土地上国家有水稻田补偿费用全部归甲方所有。
(3)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花卉苗木、树木、构建物、置景、置物、填土、挖鱼塘补偿费全部归乙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企事业单位征用地,按本合同第五项第二条执行外,甲、乙双方必须协商一致方可实施。
4、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土地范围内所有构建无偿给甲方,其他置景、置物、花卉苗木、树木和可移动产归属乙方,由乙方自行处理。
5、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如甲方土地不再对外承包,则由乙方的土地还原费抵给甲方作为土地还原费用。如甲方同意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6、乙方承包土地经营期内保证周边的水源、道路畅通。甲方现有水利设施乙方只能搞好不得损坏,甲方协助维护乙方所建园内的安全设施。
7、乙方承包土地经营开发在新改革、新发现、新技术等各种创新,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但一切开支费用全部归属乙方。
8、在稻田公路两边预留 米的路面到乙方田地的过路通道。
9、乙方在生产种植过程中,树苗要带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扰干涉。六、甲、乙双方责任
1、对于 _ 年新租土地甲方保证合同签定生效之日 _ 年 3 月 日前不得在已承包处的耕地内继续种作物,合同前已经种植了过期作物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确保乙方进场使用,但不得超过 _ 年 4 月 31 日。
2、甲方及甲方村民组提供现有的用水水源不变,用电杆点不变给乙方,机械设备、电费由乙方自负。
3、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期内,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及时配合乙方解决周边环境矛盾及相关问题。如乙方需劳动力做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甲方及当地村民,但必须遵守乙方的劳动制度。
4、乙方必须在承包期内合法经营,遵守当地村规民约,按时缴纳甲方及甲方村民组的费用。
5、乙方在承包期内如造成水土流失责任自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6、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维护乙方合法经营、合法利益,支持协助乙方各项工作。
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流转土地乙方可采承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需甲方同意;但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条款,不得因双方法人代表的变动而变动。如一方违约,承担赔偿对方双倍经济损失。
九、其他:
本合同在乙方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责任田农户全部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一份,其余的归甲方。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到期满甲、乙双方处理好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事物后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鉴证单位:
_ 年 3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土地25亩承包给乙方,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保护农民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资源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 承包土地地块位置。 该地位于五道沟村。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20_年10月30日起至20_年10月31日止,共计
三、 承包费付款方式及上交时间。
承包费25亩地5年共计 元(大写: ) 在签订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承包费。
四、 承包土地的用途。
1、 乙方承包该地块后,只限农业种植使用,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转租权。
2、在承包期内,乙方只承担承包费、种植费用、其余各项集资、摊派、共用工及义务工等均由甲方自己负担。如因义务工甲方无能力完成,乙方出资完成的,甲方延长承包期。如因国家对该土地或作物有补贴优惠政策,则该承包土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o 年 月 日
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
一、转让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____镇____村____组的_______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表
序号
地块名称
地类
面积
四至界限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
东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计(大写)亩(小写)亩
二、转让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
转让价款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共______元(大写:);
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价款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当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
2.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在该转让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4.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合同,经依法登记获得转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有权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6.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转让费,同时承担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7.乙方有权享受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与服务。
8.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后补偿费的分配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流转费,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总额的___%承担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______%承担违约金。
3.因变更或解除本承包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一方当事人违约,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经济损失的,还应支付赔偿金。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经协商,决定__(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说明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方(章):鉴证单位:(签章)
负责人(签字):鉴证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出让方):
家庭地址:
乙方(受让方):
家庭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规定,经 村第 村民小组同意,本着自愿、平等、有偿、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承包土地经营权、林地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以下条款。
一、流转地块:甲方将位于 的承包土地 亩,位于 的柴山地 亩,位于 的绿化林 亩的经营权 流转给乙方使用;四至界限见附图。
二、流转时限及用途:甲方于_年 月 日起将上述土地和林地经营权长期转让给乙方,并按有关规定协助乙方办理土地经营权转让手续,乙方将承包地用于农业生产,柴山地用于采集家庭燃料之用,绿化林地用于自用材采集。
三、流转价格及付费事宜:上述承包地、柴山地及绿化林地转让费为 元,大写 万 元整;乙方于 年 月 日现金支付经营权转让费,甲方另立收据。
四、甲方向乙方移交流转证件: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编号: )一本;2.《林权证书》(编号: )一本;3.《退耕还林合同书》(编号: )一本;4.《财政补贴一折通》(编号: )(粮食直补贴金)一本。
五、其他约定:1.甲方若对承包地界指界有误而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2.流转合同生效后因国家对土地承包经营政策进行调整的,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3.国家给予的各种政策性补贴由 方享受,相关农业政策性保险由乙方缴纳,并享受保险赔偿款项。4.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5.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6.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村民小组、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执一份,报县农业局备案一份。
六、合同纠纷处理:若双方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合同法》、《民法通则》、《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政策执行。首先请求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违约责任: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特此订立合同
附:转让地界四至界限图。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村民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承包村民小组政府开发的荒山坡改梯荒土转让给乙方开发种植中药材。
二、乙方承包后,土地使用权归乙方使用和经营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如甲方以及甲方家属干涉乙方,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损失。
三、乙方承包期限为叁年,承包土地(地名王港坡),现种植烤烟以及石牛坡水井路上左边玉米地,全部大约壹佰亩地,全部转让给乙方。
四、乙方承包土地转让费捌仟叁佰元为一年,叁年内乙方必须各年付清各年的土地转让费,乙方才能使用,如不付清,甲方有权干涉乙方使用。
五、甲方转让期限为叁年,如期限已满,乙方还要继续承包,甲方要先给乙方承包,如乙方不愿承包,甲方自行处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
六、乙方在承包的期限内如遇到政府和群众的任何干涉,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要负债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七、如甲方不执行协议,甲方要负责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八、如乙方不执行协议,甲方不退还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九、如乙方在承包期限内,甲方负责乙方的运输畅通,如遇到堵塞,甲方负责一切损失。
十、承包的期限从20_年10月1日起到20_年10月1日止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证人:
合同日期: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搞活经济,加快本地区的企业发展,增加咱村
第三产业收入,经双方充分讨论协商,就村委会向村民——租赁土地办企业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土地位置:该宗土地地址在面积亩
二、租赁期限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元月____日止。
三、租赁金额和付款办法:
一租赁金额:
①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亩每年4千元。
②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亩每年4.5千元。
③从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亩每年5千元。二土地位置差额:租金每年每亩4千元以下按差额计算
①距离国道前30米土地,每亩租价每年4千元。
②距离国道30米后,每亩租价每年3.5千元。
③其余额由总租赁面积平均分配。(每亩500元差额)
三付款办法:采用先付款后用土地的办法。
⑴甲方必须在本协议签订后两天内交付乙方第________年50%的土地租赁金;在该块整平后两天内再付清________年租赁金。
⑵第________年起以逐年支付清的方式。甲方必须在当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全年的土地租赁金。若逾期未交,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迎角款额20%的滞纳金。
⑶最后________年租赁金应扣协议签订后预付租赁金50%款项。
四、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此款抵扣税费或挪用。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必须交付乙方当年土地租金50%的违约金。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⒈承租期间,若遇国家征用土地。土地赔偿今年归乙方所有。
⒉承租期满后,该地面上的固定建筑物归乙方所有,甲方须在五个月内处理器械设备,逾期均归乙方所有。此财产均折价按甲方使用的土地面积平均分配
⒊乙方必须在本协议签订后十天内做好地面上的建筑物、花果迁移工作。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甲方在租用的土地范围内进行设计、施工拥有主决权,承租期间拥有企业经营一切管理权,乙方不得干涉。
②承租期间,若遇国家征用时,甲方必须按国家规定的赔青标准一次性付给乙方的青苗赔偿费。地面上建筑物器械设备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③承租期满后,该地面上的固定建筑物归乙方所有。
甲方有权在五个月内处理一切器械设备,否则,视为放弃,均归乙方所有。
④甲方必须在本协议签订后四十五天内做好该地块的整平工作。
七、违约责任: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果乙方违约,必须赔偿另一方的一切损失并加罚人民币壹万元。
八、本协议在生效期内,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文明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承租方: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及有尝土地转让条款,经丙方协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甲方将闲置承包地转让乙方使用为了保护双方利益,经丙方出面协商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转让位于三和乡南侧属村民的承包土地给乙方从事节能保温建材厂生产加工使用。
二、转让地界
三、转让期限、金额及支付办法。
1、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乙方永久性拥有本土地的使用权及所有权。
2、转让该地的金额:水泥路南侧3.6亩价格35800亩,后面6.5亩28500/亩,合计人民币:314130元,大写:叁拾壹万肆仟壹佰叁拾元整
3、付款办法:乙方签合同时一次付清给甲方。
四、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乙方获得土地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乙方生产所需要的人员必须从四店村聘用60%。
2、合同签订后,五天内要将乙方租用地的界址范围处理清楚,以利于乙方使用。
3、若国家及其他单位将该地开发占用,土地的一切赔偿属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4、若国家及其他单位将该地开发占用,乙方所建设的厂房及附属建筑物等设施设备的赔偿属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5、乙方获得土地经营权后,如国家对该租用土地以及厂房出售的货物、产品收取各种税款,一切由乙方负担。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定生效后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义务。如有一方当事人违约,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赔偿。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积极,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章)
乙方代表签字:
鉴证方:(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