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制度之前,需要对组织或团体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了解其当前的状况和需求。好的简单的员工规章制度怎么写的是怎样的?这里给大家提供简单的员工规章制度怎么写的,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驾校的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驾校与员工合理分享驾校发展带来的利益机制,促进驾校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驾校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1、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3、员工工资增长与驾校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4、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5、驾校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员工薪酬管理暂时由驾校的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主要职责有:
1、拟订驾校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2、核算并发放驾校员工工资;3、受理员工薪酬投诉。4、核算、填制、审核上报《员工薪酬月报表》和《转正、调动、晋升、汇总月报表》。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一条:薪酬构成
驾校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即: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助+福利+奖金–扣款。
(一)基本工资
1、基本工资参照《____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根据我市职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元,我驾校拟定为¥元。
2、由于各个员工业务技能差异,为了重点激励优秀员工,在职等不变的情况下,为优秀员工提供工资上升通道,我们将各个职等的岗位工资分为A.B.C等级,根据岗位评价情况和薪酬市场调查,确定各岗位最低和最高基本工资限额,并推算出各等级工资数额。
(二)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多少、经验丰富与否,在本驾校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
2、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参照员工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岗位工资等级,将驾校所有岗位划分为高层、中层和基层三个层次,暂定管理、财务、行政人事、办公室、训练场等几大部门。
3、岗位工资其它规定
⑴驾校岗位工资标准须经驾校领导批准;
⑵驾校可根据经营状况变化而修改岗位工资标准;
⑶新进人员被聘岗位以及岗位级别调整由行政人事部提出初步意见报驾校校长批准后执行,对从事专业性较强岗位的人员,驾校可视情况而定。
⑷根据“变岗变薪”原则,员工晋级则增薪,降级则减薪。薪酬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三)绩效考核:
根据员工个人工作业绩做出的考核。各岗位规定其任务额,如果连续数月未完成任务额,驾校有权随时进行岗位培训。任务额定义:根据驾校各部门规定。
(四)津贴/补贴
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津贴/补贴是驾校员工薪酬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出差津贴、学历津贴、酷暑严寒慰问津贴等。
补贴,为保证员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信补贴等。
1、交通补贴:根据员工居住地与工作地点情况具体核定。
2、通讯补贴:根据工作性质与岗位的特殊性,除了业务部通讯津贴按岗位不同暂定100-200元/月之外。3.试用员工不享受任何津贴或补贴。
(五)奖金
1、奖金制度适用于本驾校所有部门的全体正式员工。
2、奖金种类分为绩效奖、和校长特别奖2种。
3、试用员工原则上不享受奖金待遇,特殊情况除外。
(六)福利
1、法定福利——驾校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失业保险。因驾校尚未办理社保事宜,暂时等拟定之后再办理。
2、驾校为员工设置、带薪假、礼品福利。
3、驾校提供员工宿舍,凡是登记入住宿舍的员工每月从工资中扣缴100元作为水、电、燃气等费用。
4、驾校员工可享受一年一度的健康体检。
5、员工生日月,可享受驾校给予100元的津贴。
第三章薪酬支付
第一条:薪酬支付方式
1、由员工统一在银行办理员工个人工资卡,在每月15日将实发薪资转入员工个人工资卡(如遇节假日顺延)。2、福利礼品由行政人事部发布通知后直接去领取。
第二条:工资核算
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根据劳动法规定)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假日)-250天;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日工资=月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
小时工资=月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加班工资=日小时基本工资×加班小时数(半小时内的加班不计算)驾校安排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在公休日加班应首先安排其补休,不能补休的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按以下标准和《考勤和休假制度》规定审批程序发给加班费。
2、考勤扣款
(1)事假扣款:按《考勤和休假制度》规定需扣款的缺勤,扣款额=日基本工资×缺勤天数。
(2)迟到/早退扣款:按驾校《考勤和休假制度》扣除相关费用
(3)脱岗扣款:按驾校《考勤和休假制度》规定的扣除相关费用
(4)旷工扣款:按驾校《考勤和休假制度》规定的扣款标准扣款。
扣款额=日基本工资×旷工天数×3。
(5)病假扣款:病假期间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员工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计算。即:日工资-(日工资×30%)=病假工资
(6)婚假:驾校员工符合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男25;3天的带薪假,之外在3天婚假的基础上还可以增加一;扣缴方式:日基本工资×(休假天数-3天法定婚假);
(7)丧假扣款:员工的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配偶、;扣缴方式:日基本工资×(休假天数-3天法定丧假);
(8)年假/探亲假:凡工作满一年的员工,符合探亲;情况,驾校给予3天带薪探亲假;
3、其他扣款(1)宿舍费(2)伙食费(3)违纪扣除(4)其他扣除
4、工资条形式
(1)应发款项=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助+福利+奖金;
(2)应扣款项=考勤扣款+其他扣款;
(3)实发金额=应发款项-应扣合计。
第三条:离职与被解雇员工薪酬支付
1、员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离职,应提前三十天向驾校递交了书面通知,按驾校《离职管
理制度》办理了离职手续,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
⑴离职月工作日的基本工资按日计算,绩效工资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绩效考核计算,离职日后的缺勤按事假处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在离职日结算次月15号支付。
⑵年度绩效奖和超额利润提成奖:在年终后离职的,按驾校当年计奖办法计发;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2、如在约定的未发薪酬支付日之前发现离职员工有直接损害驾校经济利益行为或在职期间遗留的业务问题给驾校造成经济损失,离职员工应当赔偿的,只支付在扣除赔偿金后的余额。
3、员工离职不按驾校《离职管理制度》办理离职手续的,不予发放离职月的应发未发薪酬,待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发放。
4、因员工过失,驾校按违纪辞退处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驾校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从应发未发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须追加赔偿。
第四条:试用期工作时间不足三日的不支付工资。
第五条:薪资异动核算
驾校员工因转正、职位异动产生薪资异动,一律以驾校统一制作的《员工转正审批表》和《员工异动审批表》审批时间为准。
第六条:月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1、驾校员工月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1)实行提成月薪制的部门按本驾校制订的《提成工资计算办法》规定编制本部门员工的基准提成工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本驾校行政办公室、财务部审核提成总额,经各部负责人签字后,送驾校校长批准签字,再转送行政办公室备案。
(2)行政办公室工资核算责任人依据《员工考勤汇总表》核算员工的考勤扣款;依据其他相关规定核算员工的其他应发款项和应扣款项,编制出《工资发放表》和《工资汇总表》,送转财务部复核报驾校校长批准后备案。
(3)由财务部按经驾校负责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数额,将工资汇入员工个人的工资帐户。
(4)各部门工资核算负责人将经驾校负责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工资发放汇总表》复印件及电子版报驾校行政人事部备案审核。如有差错改正之处,由驾校行政办公室发出文字整改通知,于下月进行调整。
第七条:员工工资发放与核算资料管理规范
1、工资核算必须使用驾校统一制定的有关报表格式。
2、工资核算的依据资料必须分月整理成册,由主管部门建档保存。
3、每月员工工资应发、应扣与实发数据,应采用工资条的形式告知员工本人。
4、工资核发出现差错,员工和有关责任人应及时纠正。
第八条:薪酬支付日
驾校计薪周期为每月的一日至月终日,薪酬支付日为次月的十五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节假日,则提前或顺延一天。
第九条:本暂行制度至发布日起执行。由驾校行政办公室负责起草、解释。
____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总则
第一条为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员工宿舍指专门为公司员工提供的宿舍。
第四条宿舍长负责对本宿舍的管理和协调。
第五条宿舍入住的条件:
1、在公司工作的员工,由于家不在市区或离家较远的可以入住宿舍。
2、所有住宿人员必须符合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等条件方可入住。
3、所有人员在入住前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六条宿舍管理。
1、宿舍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
2、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应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1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3、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4、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宿舍长的同意。
5、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
6、宿舍长职责如下:
(1)负责监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内务。
(2)负责监督宿舍人员维护宿舍环境卫生。
(3)负责住宿人员的相关材料的管理,如个人安全、紧急联络人等。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长应及时通知店长或经理。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节严重。
2、宿舍内出现违法行为或火灾等事件。
3、住宿人员身体不适以至病重的,并且应当及时送医院及通知其亲友。
4、住宿人员需要留宿亲友的。
第八条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3、起床后将被褥叠放整齐。
4、换洗的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阴雨天除外),暂时不用的衣、鞋等必须放入橱内和床下,不得随意摆放。
5、使用电视、收音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7、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8、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并严格执行。
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九条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店长和经理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制度、
文印管理规定
一、文印人员按公司规定按时打印公司相关文件、
二、公司禁止私自打印个人资料以及一切与公司无关的资料、如有违反,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三、文印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节约用纸,降低消耗、费用、对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电脑管理规定
一、办公室人员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输入电脑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二、办公室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资料、(采集、输入信息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原则、)
三、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将信息载体带出公司、
四、办公室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五、严禁工作期间上网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等做各种与工作无关事、如有违犯,发现一次按迟到一次处理,执行迟到相关的罚款制度、
六、电脑室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否则,造成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一、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二、各部门专用的表格,由各部门制度格式,由办公室统一订制、
三、办公室用品用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四、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五、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电话使用规定
一、公司电话为办公配备,原则上只得用于办公、
二、禁止员工为私事打电话、违者除补交电话费外,给予罚款处理、确有急事者,应先请示部门领导同意,并按规定交相应电话费、
三、联系业务时应尽量控制通话时间,降低费用、
第一条:薪酬构成
驾校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即: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助+福利+奖金–扣款。
(一)基本工资
1、基本工资参照《____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根据我市职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元,我驾校拟定为¥元。
2、由于各个员工业务技能差异,为了重点激励优秀员工,在职等不变的情况下,为优秀员工提供工资上升通道,我们将各个职等的岗位工资分为A.B.C等级,根据岗位评价情况和薪酬市场调查,确定各岗位最低和最高基本工资限额,并推算出各等级工资数额。
(二)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多少、经验丰富与否,在本驾校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
2、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参照员工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岗位工资等级,将驾校所有岗位划分为高层、中层和基层三个层次,暂定管理、财务、行政人事、办公室、训练场等几大部门。
3、岗位工资其它规定
⑴驾校岗位工资标准须经驾校领导批准;
⑵驾校可根据经营状况变化而修改岗位工资标准;
⑶新进人员被聘岗位以及岗位级别调整由行政人事部提出初步意见报驾校校长批准后执行,对从事专业性较强岗位的人员,驾校可视情况而定。
⑷根据“变岗变薪”原则,员工晋级则增薪,降级则减薪。薪酬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三)绩效考核:
根据员工个人工作业绩做出的考核。各岗位规定其任务额,如果连续数月未完成任务额,驾校有权随时进行岗位培训。任务额定义:根据驾校各部门规定。
(四)津贴/补贴
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津贴/补贴是驾校员工薪酬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出差津贴、学历津贴、酷暑严寒慰问津贴等。
补贴,为保证员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信补贴等。
1、交通补贴:根据员工居住地与工作地点情况具体核定。
2、通讯补贴:根据工作性质与岗位的特殊性,除了业务部通讯津贴按岗位不同暂定100-200元/月之外。3.试用员工不享受任何津贴或补贴。
(五)奖金
1、奖金制度适用于本驾校所有部门的全体正式员工。
2、奖金种类分为绩效奖、和校长特别奖2种。
3、试用员工原则上不享受奖金待遇,特殊情况除外。
(六)福利
1、法定福利——驾校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失业保险。因驾校尚未办理社保事宜,暂时等拟定之后再办理。
2、驾校为员工设置、带薪假、礼品福利。
3、驾校提供员工宿舍,凡是登记入住宿舍的员工每月从工资中扣缴100元作为水、电、燃气等费用。
4、驾校员工可享受一年一度的健康体检。
5、员工生日月,可享受驾校给予100元的津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梯的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内电梯的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本规则不适用于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
第三条本规则是对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工作的基本要求,相关单位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可以制定高于本规则的工作要求,以保证所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
第二章使用管理
第四条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
使用单位应当购置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保证电梯安全运行所必需的投入,严禁购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第五条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电梯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和实际使用状况,组织进行维保。
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维保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维保的内容和要求;
(二)维保的时间频次与期限;
(三)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五条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办理使用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份);
(三)安装监督检验证明文件;
(四)使用单位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原件)。
第六条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要求:
(一)相关人员的职责;
(二)安全操作规程;
(三)日常检查制度;
(四)维修保养制度;
(五)定期报检制度;
(六)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七)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八)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条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使用单位变更时,应随机移送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二)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附件的出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使用维护说明等随机文件;
(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等;
(四)日常使用状况、维修保养和日常检查记录;
(五)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与定期检验报告;
(六)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
第八条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二)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三)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四)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五)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以及观光娱乐高速乘客电梯必须设专人操作;
(六)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时进行救援演练;
(七)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组织救援;
(八)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九)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十)监督电梯维保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第九条在用电梯每年应当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列明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条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制定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二)对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检查,确保其齐全清晰;
(三)妥善保管电梯的厅门门锁钥匙及其安全提示,妥善保管机房钥匙和电梯电源钥匙;
(四)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五)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
第八条电梯乘客应当遵守以下要求,正确使用电梯。:
(一)按照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要求,乘坐电梯;
(二)不乘坐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
(三)不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
(四)不拆除、破坏电梯及其附属设施;
(五)不乘坐超过额定载荷的电梯,运送货物时不得超载;
(六)不做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或者他人安全乘坐的行为。
第九条电梯停用,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
电梯报废,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章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第十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约定日常维护保养的期限、标准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日常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标准;
(二)日常维护保养的时间频次;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四)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技术资料的保存方式。
第十一条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对新保养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进行确认。
保养后的电梯应当处于良好、安全的运行状态,各部位功能应当要求。
第十二条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按照维护保养的项目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护保养。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见附件A、B、C、D,根据电梯的具体情况,可以适当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日常维护保养中,按照本规则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方案,制订合理的保养计划,对电梯各易损、运动、安全保护装置及基本功能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要求,从而保证电梯能够正常、安全运行;
(二)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应当针对本单位维护保养的不同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三)设立24小时日常维护保养值班电话,电梯发生的故障,应当做详细及时的记录,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专业维修人员能够及时抵达所维护保养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抵达时间不应超过30min,其它地区一般不应超过1h;
(四)每部电梯建立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
(五)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六)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确保其满足相应的技术要求,并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记录存档备查;
(七)在日常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告知电梯使用单位。
第十四条维护保养单位在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当进行详细纪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见附件E),日常维护保养纪录应当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且保存存档,定期检验时应当提供给检验检测机构核查。
第十五条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质量检验(查)人员或管理人员要对电梯的保养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十六条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可以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高于本规则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要求。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消防员电梯、防爆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制造单位的规定制定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和内容进行维护保养。
第十七条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使用单位,是指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其既可以是电梯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受电梯产权所有者授权或委托,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
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者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
第十八条本规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则自年月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自律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员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员工应当自觉接受公司及所属部门的管理。
第三条做到以人为本,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规违纪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总经办和工会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和引导员工学习了解、遵照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大力宣传员工中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迹,同时有力地纠正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五条对员工的奖励和违规违纪的惩处要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宽严适度、及时到位。无论奖励还是惩罚,都要起到对本人或他人的教育启示作用。
第六条公司员工对他人的奖励或处罚不当有建议权,对本人的处罚不当有申诉权。
第二章奖励
第七条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一)在恪尽职守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提高生产或工作成效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改进公司基础管理或专项管理,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提高管理成效、经济效益等方面有突出业绩的。
(三)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或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
(四)在生产、科研、工艺设计、产品设计、劳动条件改善等方面有发明、创新、技术改进等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五)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实施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效果的。
(六)在保护公共财产,预防或挽救事故有功,使本公司和其它社会组织的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七)符合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奖励规定必须给予奖励的。
(八)公司领导认为或基层建议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奖励可以于年终集中进行,也可以平时分散进行。
第九条第七条中的第(一)(二)(三)项于年终进行,结合年度考核工作的开展,分设如下奖项:
(一)全勤奖:全年出勤(含夜班、加班折算)不少于275个工作日,奖励400元。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者没有全勤奖。
(二)考核奖: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定三个等次,比例为2∶7∶1。对全勤者,按考核结果奖励,优秀800元、合格600元、不定400元。对不全勤者,按折算工作日除以275打折计算。工作日时间不足6个月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先进员工奖:
(1)按部门人员总数的15%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奖金400元。
(2)按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比例(相当于全员的3%)评选明星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嘉奖证书和奖金1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3)按明星员工总数的1/3比例(相当于全员的1%)评选模范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记功证书和奖金3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4)其它可设单项工作先进个人,如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环保工作先进个人,比例严格控制,发给奖状和400元以下的奖金。
第十条第七条中第(五)(七)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其奖励条件、额度遵照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规定执行,除制度中有明确流程规定的以外,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审查,确认的立即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第七条中第(四)(六)(八)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组织审查,确认的报公司领导层讨论决定、总经理批准后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三章处罚
第十二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挥霍浪费公司资财,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第十三条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和对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害的程度,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四类。
第十四条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的教育与处理分为:公开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五种,并结合经济处罚。
第十五条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容易受客观因素影响而发生的情节轻微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具有初犯性和偶尔性(同一条款中每月累计不超过一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轻微违规违纪行为:
1.未经请假迟到、早退、或班中短时出厂;会议或培训中无故迟到、擅自早退等;
2.到岗后洗漱、做个人卫生;上班中擅自离岗、串岗、睡岗、干私活、玩游戏、看视频、看小说、玩手机等;
3.上班中讲粗话、脏话、吵闹喧哗、聚众闲谈、打搞嬉闹;
4.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应请示、汇报的事项不及时请示、汇报;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吃零食、在设备旁存放食品;乱扔杂物、乱倒剩菜剩饭、乱停车辆、乱摆乱放周转架、玻璃架等;
6.职员下班时不关电灯、空调、饮水机、复印机、电脑、风扇等用电器;员工非使用状态下不关水龙头、电灯、电脑、风扇等;
7.对来访者不闻不理、态度生硬;对来宾有不敬行为。
第十六条首次出现轻微违纪,一般适用公开批评的教育方式,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在一定周期内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相对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一般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2至3起;
2.上下班委托别人打卡、代别人打卡、与考勤人员(含门卫保安)发生争执、吵闹、涂改考勤记录;月内旷工半天,私自调休、顶班替班一天等;
3.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培训;碎玻璃不以色分类倾倒;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违规使用液压车、电瓶车;轻度违规使用叉车、行车;违规使用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品等)、阻塞消防通道等,且均未发生事故或产生危害结果;
5.未经批准带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不论是否产生损害结果);
6.上、下班次间未按正常规定交接、隐瞒工作失误,但尚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7.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有轻度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下或有一定负面影响;
8.不服从领导分工和工作安排,顶撞领导;不配合同事开展应予合作的工作,刁难同事;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搬弄是非,挑起事端;管理人员语言粗鲁、谩骂或侮辱下属。
第十八条首次出现一般违纪行为适用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认识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多次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和重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3起以上或三个月内重复一般违规违纪现象2起;
2.上下班不打卡并强行进出;班中出门无手续或有手续不打卡并强行进出;损毁考勤记录;不假而别、月内旷工一天或提供虚假的病假条休息满一天;私自调休、顶班替班两天;
3.在厂区禁烟区吸烟但未产生危害结果;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限额领料或未妥善保管且未产生危害结果;
4.严重违规使用叉车、行车,形成安全隐患;违规使用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品等)而拒不纠正、损毁消防设施等,且均未发生事故或产生危害结果;
5.部门或管理者要求不严、管理不善,造成工人在工作中严重受伤或酿成伤害事故;
6.隐瞒安全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或其它事故;对重大隐患知情不报;虚报业绩而蓄意获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
7.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有轻度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或有较大负面影响;
8.在工作场所或在公司的其他公共区域内吵架、打架;因工作中的矛盾纠纷约定在公司外打架斗殴;
9.为获取加班补助,采用不当手段取得加班机会或延长加班时间的;因工作需要延时下班,但未经许可不等候交替、先行下班的;窃取公司或他人财物的(不计多少);采用不当手段谋取私利,侵占、贪污或收受贿赂情节轻微的。
第二十条首次出现较重违纪行为适用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反复违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重复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损害)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1.一年内重复出现一般违纪3起以上(含3起)或较重违规违纪现象2起以上(含2起);
2.违反社会公德、公民道德、家庭美德,有伤社会风化和企业形象,在公司内外造成恶劣影响;
3.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明知行为会带来不良后果,仍继续坚持行动,造成公司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或形成恶劣影响;
4.破坏、私拿、浪费公司财物、假公济私、价值在千元以上的;
5.违反保密或竞业禁止制度,泄漏公司秘密;在公司外为同行业企业服务、利用公司出资培训证件为其他企业服务;
6.私拉私接、私开设备、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酿成事故,造成较大损失的;
7.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在公司内从事赌博等违法活动,限制领导人身自由,不听劝阻的;
8.利用病、伤、事假在外从事有收入的活动,经教育不改的;
9.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损害公司名誉;
10.未经授权或批准,将公司的资金、房产、印章、证照、车辆、设施、设备、物料、商品等擅自出售、出租、出借、赠予、转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个人。
第二十二条首次出现严重违纪者,如认错态度好,有好的教育预期,适用记过处分,并由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处以500元至20__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情况严重的可并追加绩效考核降等和职务降级。
第二十三条以上行为适用公司专项制度进行处罚的,按专项制度执行。以上未能列举的行为,根据情节和影响(损害)程度志所列情形进行比较,参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半年内重复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一年受到三次及次以上“记过”处分或首次出现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规违纪行为,给公司或同事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或损失,适用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并可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为体现惩前毙后、治病救人的教育原则,公司慎用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员工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负有直接责任的,应责令其赔偿,但每月的赔偿额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对有侵占、贪污、挪用公款和盗窃、索贿受贿的,应依法全额追缴其违规违纪款额并赔偿利息损失。
第二十六条处理违规违纪员工,应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谁用工、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进行,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对轻微违纪和一般违纪,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各部门直接处理,由部门负责人签发,结果报总经办(备案)。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总经办和工会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理室批准,由总经理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层以下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部门和部门工会小组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办审核,由分管副总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职员、员工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所在部门或车间及工会小组负责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办审核,拟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报分管副总批准、签发;拟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请公司法律顾问斟酌并征求总经理和工会的意见,确认后报批准、签发。
第二十七条处理违规违纪员工时,下达处理决定书前,通知被处理者本人;书面处理意见及时转人事科归入个人档案,经济处罚及时报送财务部门执行;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员工,同时解除其劳动合同,停止五险一金的交纳。
第二十八条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决定书包括下列内容:
1.被处理员工的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职务(工种)、入职时间、工龄等基本情况;
2.主要违规违纪事实;
3.处理决定;
4.不服从处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第二十九条受处理的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提出申诉。
第三十条员工对处理决定提出申诉的,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对员工申诉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核查,按本制度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处理终结。不得因为员工申诉加重对其处理。
第三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撤销违规违纪处理决定或重新处理,该弥补损失的应弥补损失:
1.违规违纪行为不存在或认定事实不充分的;
2.处理适用依据严重不当、出入较大的;
3.违反管理权限或处理程序的。
4.若被处罚员工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经本人申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可以提前结束处罚,但被处分时间不得低于应处分期限的二分之一,罚款数额不得低于应罚数额的二分之一。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所称违规违纪,是指员工在公司内出现违反公司的管理制度、管理办法但尚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首次经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及车间代表讨论通过,经总经理批准后开始试行,试行中广泛听取意见,适时修订。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为了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现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请各位员工仔细阅读,认真遵守。
1、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2、每间宿舍选一位宿舍长,负责宿舍内卫生安排情况。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3、宿舍员工应服从管理,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讲究卫生,文明礼貌,注意安全。
4、宿舍公用设施人人平等,一人一柜。员工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摆乱放,不占用人行道,不准占用他人衣柜,不许将物品摆放在空床位上,以防损坏床板。员工搬离集体宿舍时,须将所领用的公物交回行政人事部办公室。
5、凡调出公司的员工,必须在办理调离前退还用房及物品,否则公司有权不办理调动手续。
6、爱护宿舍内的设施和物品,人为损坏公用物品照价赔偿,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应及时报行政人事部进行安排修理。
7、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罚款10—20元。
8、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宿舍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9、员工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私人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对自己的财物负责。
10、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11、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12、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探访人员必须在22:30分后离开。如经发现,私自留宿者罚款50元。如遇特殊情况,须事先征得宿舍长的批准,否则,按违规处理。
13、以上规定要求每个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如有违反,宿舍长有权劝阻,如劝阻不果,可以上报。
14、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15、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作时间)
第一条
上班8;10
午休11;40—12;30
中间休息15;00---15;10
下班17;00
(出勤及开始工作)
第二条
1.员工应于工作开始的10分钟之前到达公司。
2.应于工作开始之前作好一切准备工作,上班铃响之前到达工作岗位,与铃响同时开始工作。午休结束及中间休息结束时,按相同要求开始工作。
(考勤)
第三条
1.考勤实行打卡制,适用于全体员工。
2.上下班和中间因私外出均需打卡。
3.严禁代打卡,因忘带考勤卡或考勤机及卡损坏等特殊原因不能打卡须及时填写未打卡联络表提交班长,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班长将未打卡联络表于每天下午3:00前交会计,否则将视为旷工。
4.考勤机制式考勤表与班长手制考勤表结合一并作为员工的出勤记录,用于
该员工的工资及奖金计算。
(出入公司及个人物品)
第四条
1.进入公司必须换鞋,不换工作服禁止进入工作现场。
2.所有个人物品必须放入个人更衣橱,不经批准严禁带入工作现场,违者没收。
3.上下班及因私外出时必须打卡。
(更衣室的使用)
第五条
1.严禁动用他人更衣橱。
2.个人的更衣橱必须及时锁好。不锁或锁坏不报告,导致物品丢失损坏,后果自负。
3.更衣室每日8;20开始由办公室人员锁门;17:00开门,锁门期间如需进入更衣室向办公室申请。
(公物)
第六条
1.员工应严格遵守物品管理规定,严禁将公物带到更衣室.厕所等工作现场以外的场所。如有违反,发现后可以按盗窃处理。
2.爱护公物,厉行节约。如损坏公物,公司有权要求赔偿。
3.经批准将公物带出厂时,应到办公室开具出门证,出厂大门时交门卫。(文明礼貌)
第七条
1.尽量讲普通话,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
2.保持个人卫生。
3.饭前饭后.厕后必须洗手,饭后不洗手不得进入工作现场。
4.工作现场禁止一切饮食,指定场所外禁止吸烟。
5.不乱扔垃圾,见到垃圾应随手拾起。
6.遇到客人应致意表示欢迎。但在工作时不应停止工作。
7.使用厕所时应注意保持卫生,随手冲厕,除厕纸外不得丢入其他杂物,如弄脏时,应自己简单清理。
8.禁止穿工作鞋外出。
(在工作现场的行动)
第八条
1.应行动敏捷,工作、说话、办事要雷厉风行。
2.不得随意离岗、讲话,上厕所不得不离岗时,应向现场负责人报告。
3.事先做好准备工作,尽量避免工作时间内的场所移动和交谈。
4.工作时如有客人参观或上级视察,不主动打招呼,不停止工作,不东张西望。
5.彻底贯彻生产优先、作业人员优先的原则,厕所、走廊等应请现场作业人员优先使用。有事时,尽量在工作时间之外或到工作现场处理,不随便将工作人员叫离工作岗位。
6.不随便进入其他部门,有事时迅速处理,尽快离开。
7.为保证安全,工作时禁止穿着裙子,长发应束在脑后。
8.严格遵守时间,开会集合时不迟到,开会学习应携带记录用品。
(厂区内的行动)
第九条
1.自行车应按一定方式存放在指定的场所并锁好。
2.厂区内严禁饮食、骑自行车、吸烟、举火。
3.上下班班车在正门外停放,员工在正门外乘坐班车。
4.员工出入正门应向守卫出示证件。
5.预约来客应事先与守卫联系。
6.机动车应在指定场所停车,院内限速10公里。
7.来客应到守卫登记,持来客卡进入公司,离开时将卡归还。
(食堂的使用)
第十条
1.排队就餐时,不得将饭渣等垃圾丢弃在餐桌及地板上,餐后清理垃圾将椅子放回原处.食堂剩饭不准带出食堂,如被发现将从餐费中扣除,严重或屡犯者将给予10-100元罚款处分。
2.剩饭垃圾倒在指定场所,餐具清洗干净后,放在指定场所。
(员工宿舍)
第十一条
1.入住宿舍,应由本人经部门负责人将申请提交厂长。
2.得到批准后,到指定房间的指定床位入住。
3.住宿费水电费由公司负担。
4.住宿者必须于晚上10:00之前归宿。
5.禁止外来人员留宿,来客不经许可不得进入宿舍。
6.不得在他人房间过夜,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及床位。
7.禁止在窗外凉晒衣物。
8.注意保持环境卫生,垃圾扔在指定场所,禁止向窗外倒垃圾、倒水、吐痰等。
9.宿舍内禁止大声喧哗、酗酒等影响他人休息的不良行为,不得随便动用他人物品。
10.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饭锅、液化气,危险品禁止带入宿舍。
11.卫生清扫采用值日制,值日生应认真负责。
12.私拿他人物品、将公物带入宿舍者,按盗窃予以处罚。
13.住宿生回家、外出住宿应事前向办公室申请。
14.违反宿舍纪律者,视其情节给予严重警告、罚款、取消入住资格、解雇等处分。
(办公室)
第十二条
1.工作时间内原则上不传私人电话。
2.严禁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
3.因公外出时,经领导批准在联络板上写明去向、事项、预定返回时间后外出。在预定时间内不能返回时,应与公司联系。
4.贯彻现场优先的政策,有事尽量到现场处理。
5.不经许可不得将外人带入现场。
6.保守公司机密,不泄露公司情况。
7.公司用车须经工场长以上领导批准。
(报告与联络)
第十三条
1.必须无条件执行公司命令,禁止独断专行。
2.及时进行工作报告,对领导的指示需仔细确认,直至理解。
3.充分考虑和配合其他工序、其他部门的工作,及时做好工作联系。
(奖励及处罚)
第十四条
1.对下列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口头表扬、奖励金、涨工资,晋级等特别奖励:
A、工作中发现隐患并及时解决,为公司避免损失者。
B、献计献策,发明和改进技术工艺,为公司效益及管理做出特殊贡献者。
2.对下列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批评、警告、罚款、降级、下岗、解雇等
处分:
A、泄露公司业务机密者。
B、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危险品带入车间者。
C、违反公司各种管理规定,扰乱正常生产秩序者。
D、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E、不遵守社会公德,给社会造成不良后果者。
F、拒不服从管理、阻碍正常工作者。
G、触犯国家刑律者。
(整理整顿)
第十五条
1.所有物品应放置于指定场所,使用后恢复原样放回原处。
2.注意保持环境清洁,清扫好本部门及卫生担当区。
3.物品应按指定方法摆放,不能超出指定范围。
4.下班铃响后,应将正在进行的工作结束后,方可终止工作。
5.将剩余物品归还各指定部门。
6.清理机器,落下机针,垫好保护布垫,整理好衣片,盖好防尘罩,清扫现场。
7.将工具挂在指定位置后下班。
(岗位变动)
第十六条
工作岗位的调整:
A、公司根据生产需要可以进行员工的工作岗位的调整。
B、随着员工工作岗位的调整,员工的工资待遇执行新岗位的工资待遇。
(退社管理)
第十七条
因个人原因辞职,须提前30日向班长提交书面报告,经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办理完结工作和公司财物的交接方可退社。
(实施)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一、仪容仪表
1、员工应注重仪容仪表。
2、员工上班必须身着工装、佩戴工号牌和统一规定的发夹。工装必须保持干净、整齐。
3、员工上班前必须化淡妆,当班期间保持面色自然、面带微笑、方得体、端庄自信的职业形象。
4、员工上班不得佩戴手饰(如手链、手镯、戒指等)。不准留长指甲,不准涂指甲油。给顾客服务时,必须佩戴洁净口罩。
5、员工在上班时不准依偎墙壁、柜台,不准有当着顾客面剔牙齿、掏耳朵、打哈欠或高声喧哗等不雅行为。
6、员工上班不准吃有异味的食物(如蒜等);
二、工作守则
1、员工上班一律不准用会所电话接打私人电话。
2、美容室有客人时,除技术主管协助美容师开展工作外,其他员工不得擅自闯入房间。
3、员工凡在会所内拾到顾客钱物,必须原封不动将钱物上交会所行政部处理。不准私藏、私分或私吞。
4、员工要树立当家作主,勤俭节约的新风尚。上班做到“人走灯灭,人离笼头关”,不无故浪费水、电和燃气。
5、严禁窃取任何属于会所或他人私有的财物,一旦发现,予以严惩。
6、严禁泄漏会所商业信息、财务机密及经营状况。
7、员工不得在会所经营区域内,追逐嬉戏,吵嘴打架,声喧哗。
8、禁止员工利用工作之便,向顾客谋取个人利益,不准接受顾客礼品或收取小费。
9、员工不得在会所擅自集合、张贴标语,进行非法宣传活动。禁止造谣惑众,煽动他人违会所规章制度。
10、员工应服从会所工作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工作调度。
11、上下班员工必须把职责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工具、容器、仪器、钱物及完成任务情况交清楚。
12、员工负有保护会所财产和顾客钱物安全的义务及责任。如因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失职者承担赔偿责任。
13、员工必须熟悉会所工作区域内灭火装置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如遇意外事故,应服从统一调度并积极参与排除工作。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向会所总经理或行政部汇报,并跟踪防范。
14、会所发出的文件、通知和规定等,员工必须在三天之内阅读并签字确认。每天的会议记录应当天签字确认。否则,其后果自负。
15、员工除上班时间外,有义务参加会所统一组织的学习、培训、会议和文娱体育等活动。
16、员工上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满负荷、高效率地工作。并模范带头、自觉遵守会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17、员工除服务顾客外,严禁在会所使用公共物品或做私活:如在客房换衣服;在会所洗衣物。
三、上岗管理
1、店长管理和业务调度。
2、美容师要服从领导每日的安排。
3、指定顾客由指定美容师服务;
4、美容师上班应在一楼营业厅候客,如约好的客人半小时内仍没有等到顾客到来的,要给客人打电话问情况。
5、在地营业厅站岗候客;凡当天顾客安排不过来的情况下,客人非来不可的情况下美容师必须无条件加班,拒单者每次罚款50元,并视其情节,罚款必须当天交,如逾期不交者,在当月工资中按双倍处罚。
7、美容师的指定顾客在无预约情况下来的,如该美容师有时间,该美容师为其服务,如管理人在安排上出差错,罚款50元起价。
8、新顾客做完,必须在第二天打回电话询问。
9、当天凡头牌美容师在服务顾客,应由没做事的二牌美容师到地营业厅站岗候客,如头牌美容师服务顾客已完毕,仍由头牌美容师优先在地营业厅候客。
10、美容师不能在节假日请假休班,除非特殊情况,如婚事、葬事,规定的一天扣两天工资。
11、28天为全勤、全勤奖50元,如休假没休全者额外工资照天算,如底薪每天多少就照多少发。
四、卫生制度
1、实行卫生岗位责任制,分区划片,保持店内环境卫生,做到全天整洁干净。
2、保持整体环境卫生,不乱堆乱放,不乱扔垃圾,物品摆放整齐,每星期一扫除,不得将私人物品随便乱放。
3、操作完毕,将物品擦干净,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4、关闭仪器,拔掉电源,清洗干净,做到操作前和操作后两次消毒。
2、美容院员工的规章制度
1、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并严格签署上下班具体时间,早8:00—8:20,晚7:30—8:00,严禁迟到、早退、旷工等。
2、工作时间须束发。穿着工作服,整齐清洁,佩带工作牌,淡妆,刘海不得长过眉毛、盘发,不能留长指甲,做护理时戴口罩,上班时间不得在手上佩戴首饰、饰品等。
3、努力培养和提高专业接待素质,按规定礼仪礼貌用语,微笑亲切接待顾客,主动问候顾客,接待厅内见到顾客须起立,主动为顾客开门。迎三送七送客人出门不能少于三步。不能在上班时间把个人消极带入店内,影响顾客和同事。
4、尊重顾客,虚心听取意见和见意,并按情况及时馈,给店长和理经,无论如何不准与顾客发生争吵。
5、美容师之间互相尊重,关心和照顾,礼貌用语、严禁在营业场所内说脏话,争吵、打闹、发脾气、摔物品等言行。
6、服从工作安排,工作积极主动,主动联系及预约顾客,工作不拈轻怕重,挑三俭四,自觉服从工作安排。不经店长或经理同意,不能随意调班,和掸自安排或休息。
7、不能在店内从事工作业务无关的事情。
8、给顾客做护理时,沟通顾客应轻声细语。美容师之间不允许相互开玩取乐,喧哗议论事情。无论上下班时间,均不能躺在美容院床或伏在工作合上休息、睡觉。
9、自觉维护本店形象、声誉,积极担供有利于本店发展的方式方法,不准在店内议论他人事非或与顾客议论本店内部事非。
10、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行为,严格执行卫生清洁度。
11、上班时间手机调到震动状态,不允许带手机进入操作间,给顾客做护理、销售产品时不准接私人电话。
12、严格保密顾客资料,未经店经理同意,不准私自借用店内资料物品,不对外泄露本店内的技术。管理资料及其经营数据
13、业务经理(店长)对属下美容师有绝对领导权和管理权,美容师必须服从安排。
14、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不得吃零食,吸烟、喝酒、声暄哗、追逐、私会顾客和家人。
15、下班时要清点货品及营业款。
16、同事间要相互配合,既要有分工也要有合作,必须设有团队协作精神。
17、若发生顾客东西遗失以及顾客投诉现象,由当事人负全责。
18、以上条例请认真执行,如有违规者罚款50、100元,请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