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规范了人们的行为,通过制定合理的规则和标准,防止了不合理的行为和状况的出现。好的车间规章制度规定应该怎么写?快来看看,小编给大家分享车间规章制度规定的写作技巧和示例,供大家参考!
一、整理
1、通道畅通、整洁。
2、工作场所的设备、物料堆放整齐,不放置不必要的东西。
3、办公桌上、抽屉内办公物品归类放置整齐。
4、料架的物品摆放整齐。
二、整顿
1、机器设备定期保养并有设备保养卡,摆放整齐,处于最佳状态。
2、工具定位放置,定期保养。
3、零部件定位摆放,有统一标识,一目了然。
4、工具、模具明确定位,标识明确,取用方便。
5、车间各区域有6S责任区及责任人。
三、清扫
1、保持通道干净、作业场所东西存放整齐,地面无任何杂物。
3、办公桌、工作台面以及四周环境整洁。
4、窗、墙壁、天花板干净整洁。
5、工具、机械、机台随时清理。
四、清洁
1、通道作业台划分清楚,通道顺畅。
2、每天上、下班前5分钟做“6S”工作。
3、对不符合的情况及时纠正。
4、保持整理、整顿、清扫成果并改进。
五、素养
1、员工戴厂牌。
2、穿厂服且清洁得体,仪容整齐大方。
3、员工言谈举止文明有礼,对人热情大方。
4、员工工作精神饱满。
5、员工有团队精神,互帮互助,积极参加“6S”活动,时间观念强。
六、安全
1、重点危险区域有安全警示牌。
2、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生产正常进行,不损坏公物。
3、班前不酗酒,不在禁烟区内吸烟。
一、机修车间设立设备管理员,负责本厂全部机具设备的&39;登记入册,建立设备档案,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记录,保养完毕后,要履行签字验收手续。
二、设备管理员要根据实际需要做好机具设备、仪器、仪表的购置计划,经主管审批后方能采购。
三、本厂所有的机具设备、工具、仪器、仪表要确定使用年限,根据价值大小列入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在使用年限内,如有丢失、损坏应予以赔偿,经管理员检验,确属质量问题的需由设备管理员和主管鉴定后方可减免赔偿。
四、固定不能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如车床、磨床、油泵试验台等,由专门操作人员保管、维修、保养。其他人一律不得上台操作。电焊设备由钣金工人专门使用、保养。
五、一般公用的工具,如绞刀、前轮定位仪等,由仓库保管员保管,使用借出、归还要登记,办理交接手续。由于使用中违反操作而损坏的,由使用者赔偿;由于保管不当引起的损坏,由保管员承担责任。
六、举升机之类的重大公用设备,厂部指定专门班组保管维修,并由设备管理员巡查监督。如发现违章操作,要给予30--50元罚款。造成损坏的,应予以赔偿。
七、要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对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要妥善保管好。
八、厂部每季度要对机具、设备、仪器、仪表进行一次检查。平时要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于保管好的要予以表扬,如发现丢失、损坏的要追究责任。
九、设备管理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如发生失职引起设备损坏,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产品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职工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或早退。
2、工作时间不允许随意串岗,无工作任务时应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
3、上班时间应当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直接负责人、车间主任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嬉闹,违者作书面检讨,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严重者以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移交相关机构。
5、酒后上班影响工作者,记大过一次。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严重者以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移交相关机构。
6、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职责。
7、工作中禁止做私活。
8、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陪偿,并予以解雇。
9、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特殊情景除外。
10、未经允许,任何员工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
12、上班必须佩带工号牌,不得违法乱纪,涂改工号牌罚款。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设备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18、中午、午时和加班下班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好车间大门,关掉总电源。
1、车间全体人员务必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车间员工务必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
3、全体车间人员务必按要求佩带工牌,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4、车间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东西,聊天,听歌,离岗等行为,吸烟要到厂指定区域。
5、对恶意破坏工厂财产的行为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交行政中心严厉处理。
6、车间人员如因特殊状况需要请假,应按厂请假程序向各级主管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7、工作时间内,倡导全体人员说普通话,现场操作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活,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8、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电话,禁止带孩子或外厂人士在车间内玩耍或滥动设备、仪器,由此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9、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浓气味等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
10、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的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状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严厉处理。
11、现场人员务必自律自觉,勇于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破坏车间生产的不良行为,反对一切破坏现象。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管理及生产的顺利进行,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从2011.04.01起执行。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全体员工。
第三条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架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离岗指上班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四条上班时间亲友探访需请假,按事假处理;接听电话须到更衣室,上厕所或离开厂区须更换工服及鞋;车间内禁止玩手机(游戏、上网、MP3播放等),手机调至振动状态。
第五条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由领班现场口头警告。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而在30分钟以内,每次扣20元;全月累计三次,则扣除全勤奖;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实际迟到、早退时间扣除相应的工资。旷工一日者,处罚100元并扣除当月全勤奖;连续旷工三日且无正当理由者,上报生产部处理并取消全勤奖。
第六条上班时间,凡在车间睡觉一次,均取消当月全勤奖30元,同时处罚20元,以后每次处罚50元。
第七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仪器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区分放置。
第八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工序须完成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九条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领班,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
第十一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工装夹具。
第十二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产品不合格,按产品实际价格赔偿;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十三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不得拖三拉四完成不了任务和质量要求,否则给予重罚;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需服从车间领班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管理,对不服从安排者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十四条员工不能为了省事而偷工减料,一定要按工艺流程严格做到自检、互检,不合格产品不要流到下道工序;下道工序员工要对上道工序的质量进行严格审核,不能弄虚作假,如发现上道工序质量问题应报告检验进行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检验和领班负责对质量的监督和抽检工作。
第十五条如因质量问题得到客户投诉的,查明那道工序出问题,此工序员工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查明不了那个组、那道工序、那个人的过失,车间集体承担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物料必须捡起;损坏或损伤公物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视具体情况加予处罚。
第十七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目的:为确保交接班的及时准确,做好注塑车间的交接工作,防止因交接不清出现生产问题,保证生产正常运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注塑操作工
1.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即:白班11:15夜班23:15)到车间。接班时间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赶到,应提前通知班长,违者将以规定处罚。
1.2上班后要及时准备相关生产所需材料,服从领班安排到指定机台接机生产。
1.3下班10分钟内(即:11:4023:40)接班人员未到时,交班人员不许离开机位。如接班人员10分钟仍未到,则可报告班长,班长及时通知接班班长安排人员或其它处理方式,安排交班人员下班,如在没人接机的情况下,且未经班长许可而擅自下班,将以规定处罚。
1.4交班人员有责任及义务向接班人员说明当班发生的异常(模具、机器、产品的不良状况及加工方法、注意事项等),接班人员也有责任和权利询问上班次所发事项。否则,经举报查实未向接班人员交接的,视涉及的损失,将处相应的罚款。
1.5在交接班后,要在生产中确认交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如交接内容不正确,而接班人员置之不理,造成损失的,处以相应的罚款。
1.6在接班后,要对所负责的机台进行质量检验,发现不良,要及时通知班长确认,对有功者给予嘉奖,否则,处以相应的罚款。
1.7交班人员必须做好本机台及周边的清洁卫生,如机台及地面有水渍、油污、料屑、水口、产品等,接机人员有责任监督卫生情况,在报告班长后有权利拒接不卫生机台,班长接到报告后及时通知交班班长处理,交班人员若拒不改善,则安排接班人员改善。拒不改善的交班人员以不服从安排处理,如在交班班长处理前交班人员已下班,则处以20元/次/人的处罚,不卫生状况由接班人员改善,前者的罚款作为后者的嘉奖。
1.8.交班人必须做到四不离岗:即接班人员不到不离岗;未交接清楚不离岗;凡本班发生的事情未处理好不离岗(上级领导同意除外);因交班不清楚,接班人不同意接班不离岗。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交班人负责。
1.9接班人应按交接内容逐一检查核对,符合实际情况即可接班,不得无理刁难或无故不接,由于接班人检查核对不周而引起的后果,由接班人负责。
1.10接班人员发现交班人员未认真完成工作,或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向交班人员提出,如交班人员不能给予明确回复,接班人员可上报班长。
1.11当交班人员检查工作完成,并且接班人员无任何疑问后。接班人即可在交接记录本上签名,并记上交班时间,让交班人员下班。
1.12交班人在得到接班人同意并在交接本上签字后才能下班。
1.13针对部分机台的人员具体分配情况,班长有权调动人员清洁其它机台。如对调动感觉不合理者,但仍需执行,待事后再向上级反应,否则,将以不服从安排处罚。
1.14针对目前卫生状况,本制度实行7日内作为适应期,7日后正式实行。在7日内有违规的将以书面警告的形式处理,如累计达到3次,将处30元以上惩罚。
1.15处罚:
如违反以上规定,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0至200元的处罚。造成重大损失的,一律予以相应赔赏并作除名处理。
1.16本制度实行当月内无以上处罚记录者,并结合出勤记录(当月无旷工、迟到记录、请假不超过一天),将以“月度优秀交接员工”名义给予100元奖励。
1.17本制度如遇厂规发生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1.18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执行。
2.领班
2.1每天需提前15分钟上班,巡机做交接工作(需进行口头和书面交接)。
2.2交接急需产品机台运行情况及要求.
2.3交接上一班生产过程中的原料、模具、机器出现的异常情况。
2.4交接每台机的产量、质量状况(产品质量要求、后加工要求、包装要求及注意事项)。
2.5交接每台机辅助设备的运行状况(如:模温机、吸料机、烘料筒等)
2.6交接并检查机台附近及生产现场的“5S”状况。
2.7交接每台机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更改情况及特殊的工艺条件要求。
2.8交接公司或部门下达的新规定、新的工作要求及新的质量标准等。
2.9交接本班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品质不良情况(如:不良现象、产生原因、处理过程及改善方法等)。
2.10交接本班出现的安全问题及注意事项。
2.11做好书面交接记录并确认签字。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非相关人员严禁乱用生产设备。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生产。严禁因时间仓促而影响产品质量。
3员工在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材料、工具和设备。违反者按原价赔偿。
4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5操作机器,以确保人们离开机器,并及时关掉电源,当他们停止使用它。
(3)产品质量
1我们必须树立“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确保产品质量。
2对于异常情景,应及时找出原因并加以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可控的状态。
3认真落实“三检”制度。经营者必须对自我生产的产品进行自检。仅有经过检查,他们才能转到下一个工序。下一道工序对上一道工序的产品进行检验,不合格品有权拒收。如果发现质量事故,不能明确职责人,不能排除事故原因,不能制定预防措施。
4对产品质量负责,不合格品不投入生产,不合格品不按顺序生产。
5严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弃物)隔离区,做到标识清晰、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6工作时应注意节俭水电。关机后随时关掉水电,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关掉水电。
(四)安全生产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的发生。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做好班前会议,认真整改,不定期清除隐患。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破碎和擦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和电气开关,防止触电。
6易燃易爆物品应分开堆放,并应树立警惕意识。
7消防设备应灵敏可靠。应定期检查和更换(设备、药品)。有效期应标明清楚。
(5)设备管理与维护
1车间设备专人管理
2认真执行设备维修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实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每日清洗、每周维护和每月维护,检查操作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管路畅通、油毡清洗、油位标准按润滑图进行,油品质量合格,并无问题可在正式工作前进行检查。
4很多设备应由专人处理。
5制定完整的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做好维修记录,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6严格的设备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主管报告故障,停止运行。
7要求是:整洁、清洁、安全、润滑,到达“三好”、“四会”、“五规”。三好:管理好、使用好、保养好。第四次会议:将使用、维护、检查、排除一般故障。五项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坚持设备清洁卫生,按规定加油;管理工具、配件,不得丢失;发现问题时立即停止;通知主管检查并处理。
8操作人员离开岗位时应停止运行。严禁设备空转。
9设备应维护运行控制系统,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1.目的
为维护公司各类资产安全,避免个人在非允许条件下携带公司资产离开公司,提高保安人员检查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类资产出门的管理,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
3.职责
3.1经办人负责填写合乎要求的《物品出门条》,并留存《物品出门条》第一联。
3.2经办部门负责人负责对物品名称、数量、物品类别、出门事由信息的准确性及合宜性进行审核。不符合准确性及合宜性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
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物品的出入进行检查,办公区的物品外出由审核批准,与生产有关的物品由车间负责人进行审核批准,审核批准后方可将相关物品带出公司。
3.4当班保安员需要做好严格检查,所携带物品必须与《物品出门条》的填写内容相符,才可放行。
3.5针对贵重物品及发货《车辆放行单》的外出,保安人员必须要保存相关材料,并交回公司(具体按照之前的方案执行)。
4.管理规定
4.1公司范围内各类资产出门,经办人须填写信息完整的《物品出门条》。
4.2《物品出门条》签字、审批基本步骤:
当班安全员检查确认所携带物品与《物品出门条》上所注明信息一致,予以放行。经办人完整填写部门、物品名称、数量、物品类别等相关信息。根据物品所属部门分别由行政部负责人(办公区物品)或生产部负责人(生产相关物品)签字确认。
4.3保安员发现所携带物品与《物品出门条》上所注明的信息不相符(物品名称、数量等)或者《物品出门条》填写、审批不规范时,有权不予放行,其物品予以扣留。5.处罚规定
发现违犯本制度的行为,给予当事人每次20元的处罚。本规定从20__年5月1日开始实行。
增强全体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发扬爱公司如家的思想,加强劳动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职工劳动纪律,有关规定如下:
1、严格的纪律是组织的和指挥生产活动的.高效工作的前提条件。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并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
3、按规定时间下班,不迟到早退、旷工,不提前下班洗手,自觉执行考勤制度,不代人打卡。
4、出满勤,干满点,工作时间集中精力,精心操作。
5、上班时聚精会神,不打瞌睡、不嬉戏打闹、不串岗聊天、不看无关书报,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力争高质量高产量。
6、工作中不推委扯皮,勇于承担责任。
7、精诚团结,通力合作,积极配合他人的相关工作。
8、爱护公司的财物,不蹬、座、靠产品及其它设施和物品。
9、严禁徇私舞弊,不利用公司设备或原材料干私活,以及搞第二职业。
10、讲究文明礼貌,上班穿戴整洁,不准赤膊上班,禁止穿拖鞋去上班,上班必须穿工作服和工作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规范支票的日常管;第二条本细则所指支票包括日常业务结算中使用的现金;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第三条本细则适用省公司本部、各地市公司及其下属机;第四条各级分支公司须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细;第二章支票购领;第五条支票购领必须建立审批程序;在省公司本部应由复核会计岗人员或资金结算管理岗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规范支票的日常管理,防范资金管控的风险,根据《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此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支票包括日常业务结算中使用的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省公司本部、各地市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以下简称各级分支公司。
第四条各级分支公司须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细则的规定,准确、及时、安全地进行支票结算和管理。
第二章支票购领
第五条支票购领必须建立审批程序。出纳岗人员到开户银行购领支票前,应填写《支票购领申请单》和银行要求的“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其中领用单需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经相关人员签字审批后方可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在省公司本部应由复核会计岗人员或资金结算管理岗人员、资金管理部经理签字审批;在地市分公司应由资金管理岗人员和财务会计部经理签字审批;在区县支公司应由柜面主管人员和支公司经理签字审批。
第六条支票购领后应及时进行支票购领登记。出纳岗人员应将购领的日期和所有支票号码顺序填入《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并在《支票购领申请单》上回填购领支票号码的起止范围,交相关人员进行复核。
复核人员根据银行反馈的《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或银行资金回单检查支票实际购买、登记入库数量与购领申请、《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等记录信息是否一致,复核后在《支票购领申请单》签字确认。
在省公司本部应由复核会计岗人员或资金结算管理岗人员复核;在地市分公司应由资金管理岗人员进行复核;在区县支公司应由柜面主管人员进行复核。
第三章支票签发及登记
第七条支票签发与支票登记应同步完成。
支票应按银行账户分别设立对应的《支票使用登记簿》,由管理账户的出纳岗人员保管。《支票使用登记簿》必须采用订本式,登记簿封面需写明单位名称、所属账套、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以及所属年度。
第八条支票签发人必须根据审批无误的原始凭证顺号签发支票,不得跳号。签发支票前,须核实银行账户是否有足够的存款余额,避免签发空头支票。
第九条支票签发人须按规定填制支票,支票签发金额与原始凭证的金额应一致。支票签发工作由出纳岗人员或资金复核岗人员完成。
支票签发人填制支票时应同步填写《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登记项目应包括时间、金额、用途、签发人等,不得遗漏登记项目。
支票签发人填制并登记完毕后将支票、原始凭证和《支票使用登记簿》一并交给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复核。
第十条签发支票记载的内容须真实、完整和准确。支票必须记载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金额大小写、款项用途、银行预留印鉴等,并按约定使用支付密码。支票存根必须记载日期、账号、金额、用途、签发人及领取人签名等。支票和支票存根的签发信息应确保一致。
对于普通支票作转账支票使用时,应在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并延伸至支票存根。
第十一条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须审核支票记载项目、原始单证和支票登记项目,无误后在支票上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并在《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中签名。
第十二条支票领取人核对支票给付信息无误后,在支票存根和《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中签名领取支票。
第十三条省公司资金管理部经理、地市分公司财务会计部经理和区县支公司柜面主管人员每月检查本级公司《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的填写、核实剩余支票数量并于每月最后一笔后签章确认。
第四章支票及银行预留印鉴保管
第十四条银行预留印鉴应由财务人名章和财务专用章构成,银行预留印鉴不得少于两枚。
各级分支公司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决定预留一枚或两枚财务人名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财务人名章须为本级公司负责人名章或经其授权的财务负责人名章。财务人名章应为专用,不能与该人的其他人名章相同,并只能和财务专用章配套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原则上各级分支公司只能刻制一套银行预留印鉴。
第十五条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应指定专人保管。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工作时间应放入抽屉保管,非工作时间应放入保险柜存放保管,防止遗失和被盗用。有条件的分支公司应由不同岗位人员分开保管保险柜的密码和钥匙。
第十六条支票应由出纳岗人员或资金复核岗人员保管,不得私自使用。
第十七条银行预留印鉴应由两名以上专人分别保管,严禁一人同时保管可以支付款项的所有印鉴。严禁A/B柜面人员保管和使用财务专用章、财务人名章。
1、准时参加车间班前会,领悟会议精神;
2、会议结束后,车间干活人员7:50前到达工作地点,下午1:00到达车间,如迟到按一次5分,下井人员8:20前下井;
3、无故不参加班前会不允许上班;
4、任务安排后,时间过半、工作任务跟随过半,任务定好延点不计分;
5、工作中由于个人无责任心造成翻工罚款的,由责任人承担翻工费用和罚款,并工前会检查;
6、车间内对所检修设备要做到精、细、严全面到位,保证所检修设备台台完好;
7、在工作中对所带领工具要登记留帐,丢失的工具由本人承担购买(包括电气焊把、倒链、氧气瓶、乙炔瓶等);
8、工作中不得无故脱岗,有事请假只允许半小时,时间过长的按每小时4分计算;
9、如特殊情况有早班连中班的,根据工作量打分,然后再另加3分。有中夜班需加班人员正常打分外,另加3分;
10、休班人员严格按休班计划,如有事者请提前与合适休班人员调换(自行解决),月底与月初不允许连休;
11、任务完成后,及时打扫机床卫生;
12、工作结束后要仔细检查一遍无误后,收拾材料工具,打扫现场环境卫生下班;
13、下午车间内4:30打扫卫生,5:00按时下班;
14、下班后,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如不汇报按未完成任务处理。
一、员工行为:
1、员工上班必须穿戴整齐劳动保护用品,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2、作业前必须检查各种工具是否牢固,完好,可靠,以防在工作中发生事故;
3、使用旋转机床的员工严禁戴手套作业;
4、工作中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安全,防止因挥动工具、工具脱落、工件及铁屑飞溅造成伤害;
5、加工小件时不得戴手套作业;
6、操作者工作时注意力要集中,以防出现事故
7、女工必须佩带帽子,头发长的必须将头发别入帽内;
8、工作时严禁听随身听、MP3、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叉车叉件时应走安全通道,叉物高度应在离地半米以下;
10、吸烟应在吸烟室,严禁在车间、厕所等非指定区域吸烟。
11、严禁员工在车间打闹。
二、物品状态:
1、手砂轮和砂轮机必须配有安全防护罩;
2、手持电动工具外壳禁止缠胶带,线长不得超过6米;
3、电源线外皮保持完好,如有破损应找电工及时处理;
4、物品应该定置摆放,严禁摆放超高;
5、叉车完好。有漏油、缺螺母、裂纹。不灵敏等现象时应先检查维修后在使用。
6、车间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的物品。
7、油漆、稀料、线切割用煤油应定置、标示。
1、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所从事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职工应自觉接受安全保护卫生教育,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3、职工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安排危害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职工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将一次处以20元罚款,行为严重者,一次处以100元罚款,一年内超过3次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
4、1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
4、2未经调度或主管批准,车辆夜间停放场外或私自开车外出;
4、3工作时间内无理取闹、寻衅滋事、侮辱人格;
4、4工作时间内干与公司无关的事情;
4、5未经分管责任人批准,擅自请人代班、上班;
4、6脱岗串岗,未经主管允许离岗到其他岗位而影响正常工作者。
5、职工病、事、假事宜参照《员工福利制度》执行。
6、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职工加班工资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统计,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统一发放。
7、每天工作必须在当天完成,不得故意拖延,当天未完成的工作,拖延下班时间不视为加班。如电话聊天、上网游戏,一律不算加班。一经发现,将对其进行20元的经济处罚。
8、病假一个月内累计达15天(含15天)以上者扣除全月误餐费及当月年终奖,事假一个月内累计达10天(含10天)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合同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9、职工请假程序:请假半天由主管和项目副经理书面批准;请假一天由项目经理书面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书面假条报公司批准。公司规定不允许请假的工作和活动以及集团公司安排的工作和活动,本人向项目经理请示,项目经理报公司批准按事假规定处理。
10、职工无正当理由、无请假手续,迟到、早退5—30分钟者,处以20元罚款,党员、管理人员罚款50元。迟到、早退累计达到7次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一月之内迟到、早退达7次者视为严重违纪或一年之内迟到、早退累计达15次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1、职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及班组工作安排者,当日按缺岗处理,处以50元罚款。一年累计达三次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12、被通知待岗培训的职工需签署书面的`《待岗培训通知书》,该通知书将作为职工日常考评记录之一,达到2次内部培训的非在编职工职工,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编职工达到3次内部待岗培训的职工,予以开除。
13、职工无故不上班者为旷工。旷工半天处以20元罚款;旷工一天处以50元罚款;连续旷工3天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旷工累计达5天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取消一个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达10天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全年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者公司予以除名(指在编职工)。
14、职工因突击任务需要加班而擅自不到岗者,一次处以20元以上罚款;第二次作公司待岗;三次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15、职工工作时间内严禁喝酒、赌博。违者作旷工处理;一月内发现三次以上(含三次)处理后,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16、驾驶人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对于任何违规操作,一月内发现三次取消驾驶资格或上岗操作资格,作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司机械每日完工后,操作员必须停置于规定地点,严禁私作他用,违者处以50元罚款;严禁进行经营活动,违者除经营所得应上交公司外,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7、职工利用职权接受贿赂,致使集体经济利益遭受损失者,一经发现,除全额赔偿损失外,另按损失金额的10%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情节严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18、职工盗拿公物或盗卖公司废旧物资,给公司经济造成损失者,一经发现,按原价值赔偿并按盗拿物资价值的10%予以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物被盗,对值班人员按盗窃物资价值10%予以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司物资失窃,责任人按失窃物资价值的10%予以赔偿。
19、职能部门工作推诿、办事不力,影响他人工作者,对部门责任人及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经教育三次以上不改者调离岗位,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20、财务管理中心职工应将重要财务数据设置加密程序并不允许上网。发现未经允许上网者,公司将对当事人及其主管处以20元罚款。
21、公司对私自外接工程情节轻微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情节严重者或发生两次以上者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处理。
22、待岗培训公司内学习1—3个月,学习期间按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取消年终奖50%。待岗培训期间上下班进行出勤签字(早上8: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如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累计达三次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重新上岗者需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并经岗位部门试用通过后方可上岗,上岗工资由部门重新制定。如重新上岗一年内仍不能适应新岗位或再次违反劳动纪律,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3、年度考评不及格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三个月,培训重新上岗后再次考评不及格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4、年终奖、过节慰问费由各部门根据员工表现情况及考核情况确定发放标准。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者不享受年终奖。
25、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10%进行赔偿。
26、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达3万元以上(含3万元)者,视情节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7、泄露商业机密、项目意向和招投标信息,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8、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允许自行驾车办公事,如私自驾车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29、如出现私人业主借车的情况:
29、1活动范围只限于在武汉市内,必须给其配备专职司机。
29、2活动范围超出武汉市并要在外过夜,必须上报公司书面批准。
凡以上两种情形用车,造成任何人身损害和财物损失,均由借车人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30、对个人和部门重复违反本制度的相同错误者,公司将加倍或者递增式进行加重处罚。
31、当职工违反相关制度承担责任时,如果处罚和赔偿金额一个月不能处理完时,可以分月扣除工资和奖金(以不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为限)直至支付完毕。
32、待岗培训规定:
32、1在编职工: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工资照发;三个月以上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实行内退。(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32、2人事代理及合同工: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工资照发,取消各种福利待遇。超过三个月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32、3劳务派遣人员: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公司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第一条、车间主任为车间安全生产的领导人和第一责任人,各轮班班长等管理人员都要对车间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条、根据板材生产的安全需要及公司对安全管理工作要求,车间主任要切实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严格遵循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有效地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切实有效地组织开展车间各项安全活动。
第三条、以“四不放过”态度做好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作业,督促员工执行安全生产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条、建立健全车间安全档案、安全台账、安全记录,妥善保管车间的.《危险作业审批》、《检修危险作业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书》及安全学习资料和安全文件等资料。
第五条、车间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积极组织伤员抢救,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尽快完成生产实施抢修工作,及早恢复生产。
第六条、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积极组织或配合各类事故调查处理。
第七条、负责检查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落实和检修工作票中有关安全要求事项的落实,现场督促检修作业《危险作业审批》中安全措施的落实,积极协调配合,创造有利检修的安全作业环境。
第八条、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认真落实上级部门要求车间组织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各种有效安全活动,规范员工的安全操作行为,丰富员工的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增强员工的安全预防意识。
第九条、建立健全本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条、制定车间易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车间安全应急反应机制。
1、车间员工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专检),操作人员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
2、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物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转序。
3、严格控制“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示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1、严格贯彻执行按照标准、工艺、图纸生产,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2、新制作的工装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生产,在用工装应持续完好。
3、合理化推荐、技术改善、新材料应用务必进行试验、鉴定、审批后纳入有关技术、工艺文件方可用于生产。
4、对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进入车间后要进行自检,贴合标准或让步接收手续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5、合理使用设备、量具、工位器具,持续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1、定置摆放,工件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2、做到单物相符,工序小票,传递记录与工件数量相符,手续齐全。
3、加强不合格管理,有记录,标示明显,处理及时。
4、安全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保证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5、消防器材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作他用,持续清洁卫生,周围不得有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