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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的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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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具有为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指引方向的作用。小编给大家分享实验室的制度建设参考,方便大家参考实验室的制度建设怎么写。

实验室的制度建设篇1

一、科学实验室(包括仪器室、准备室)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二、科学实验室要科学管理。仪器、器材等物品都应登记造册,摆放整齐。实验仪器、模型、标本、药品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物卡一致,账卡相符。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三、借用实验仪器和器材等要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外借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对具有危险性的实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设置警示标志,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

五、师生须自觉爱护实验室内的一切仪器、器材和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作好记录。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六、学生进入实验室要遵守纪律,不追逐打闹。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

七、实验前,学生应明确实验内容、实验目的和实验步骤;实验中提醒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实验记录;实验后,督促学生整理好实验仪器,写好实验报告。

八、每次实验后应及时收拾好有关仪器、器材,并作好使用情况记载。每天使用后要关好门窗,切断水电开关。

实验室的制度建设篇2

城南学校物理实验室管理制度

1、物理课教师必须在授课进度计划中定出实验计划。

2、实验室负责教师要负责设立《实验室仪器、设备总帐》《材料损耗清单》《仪器、设备修理、报废单》等表册,负责采购计划的初订和登记入库、验收工作,并负责本实验室的仪器、仪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修理工作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3、物理课教师要做好实验前准备工作,负责上好指导课,批改学生实验报告,确定和登记实验成绩。

4、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陈列安放,应做到类别有序,并做到防尘、防潮、防晒等,以保护好仪器设备。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更应加强管理,以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

5、学生上实验课时,必须按时进入实验室,按指定位置就座,保持良好的秩序。实验前,需清点器材、药品,发现缺损及时报告。

6、未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得搬弄仪器、设备,以及擅自开始实验。实验时,应注意安全,按要求操作,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止。

7、学生分组实验,必须准备充分,严格要求,认真指导,有始有终。实验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

8、实验完毕,学生应及时整理仪器,并打扫实验室,经教师清点和检查批准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9、对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应照价赔偿,另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实验预约准备制度

一、实验教师(任课教师)在开学初要有实验计划和实验进度表。

二、任课教师要认真备好实验课,明确实验要求、所用仪器、药品、实验过程、方法、注意事项。

三、中学任课教师应在学生实验一周前、演示实验三天前将实验预约通知单填交实验教师,实验教师在器材准备完毕后,和任课教师一起进行检查,防止器材缺少而影响实验课的正常开展。

四、任课教师在课前必须做一遍学生实验或演示实验,掌握仪器的性能及实验中的注意要点,提高实验的成功率。

五、学生实验所用器材、药品应事先定件、定量配放在实验桌上。

六、易损(耗)品及有腐蚀、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要有明显标记,并嘱咐学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手,以防万一。

仪器使用、借用制度

一、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凡借用仪器一律填写仪器出借登记表。

二、仪器借用应按时归还。借前和收回时应对仪器的质量、性能状况进行检查,并交待清楚注意事项。

三、仪器应妥善保管,不移作他用,杜绝教学仪器的流失。

四、外单位借用仪器,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按时收回。

五、仪器管理人员应做好每年一次的帐物核查工作,如发现缺损应查明原因,及时追回。

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一、个人借用的仪器,造成人为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二、学生实验违章操作而损坏仪器的,应照价赔偿。

三、仪器被盗或短缺原因不明的,追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赔偿处理。

四、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外单位借用的仪器,造成损坏的,由借用单位负责维修或赔偿。

五、对赔偿仪器的金额,原则上按现价赔偿。

仪器报损制度

一、教学仪器在使用前应仔细阅读仪器说明书,在使用中严格按照操作要求进行操作。

二、师生在教学过程中损坏的仪器,能修复的应及时修理,无修理价值的应根据审批权限及时办理报损手续,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对各类仪器、药品一学期检查一次,及时做好仪器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四、教学仪器报损(耗)手续每学期办理一次。

五、审批权限:仪器(材)报损须填写教学仪器(材)消耗报告表,低价易耗仪器由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做好报损手续。单价在100元以上的仪器报损,由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能报损。

六、对办理报损的仪器应及时补充添置。

七、对报损的仪器应注明损坏的程度及原因。

八、对报损的仪器应及时在仪器明细帐和总帐中做好减少工作,并填好结存栏。

仪器交接制度

一、仪器保管人员调动或更换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二、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根据仪器总帐和明细帐,逐一核对帐物,对短缺的仪器、药品原保管人应作出解释并负责追回。

三、移交范围包括各类帐册、仪器、钥匙及有关的所有资料、记载等。

四、交接清单必须由主管领导、移交人、接收人签字。

安全守则

一、实验前应认真预习,了解实验中的安全操作规则。

二、不要把餐具带进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实验完毕,应洗尽手再离开实验室。

三、使用电器时要谨防触电,不要用湿手接触电器。用电结束、应切断电源。

四、使用易燃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中学生物理实验守则

一、学生必须明确实验室是巩固科学知识的重要基地。

二、实验前,每个学生必须做好实验预习,明确实验内容,目的要求和实验步骤。

三、进入实验室,由任课老师确定学生组数、组长,按指定位置就位,不得任意调动。

四、在教师宣布实验开始前,不得动用仪器。实验前,小组长应查点本组实验器材是否齐全,发现问题主动报告老师。

五、实验过程中,必须仔细观察,认真思考,按实验步骤进行实验,并做好实验记录。

六、实验结束,小组长必须再次清点器材,保证齐全,该洗刷的必须洗刷干净,得到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七、实验室内自始至终保持安静,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喧哗、吵闹。

八、实验器材是国家财产,必须人人爱护,因违犯操作规程损坏仪器的,必须照价赔偿,同时,要进行批评教育,以防再次发生。

实验室的制度建设篇3

1.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整洁。进入实验室后应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声喧哗及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二、实验前,要弄清楚实验目的、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

三、实验前应检查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器材是否齐全、完好,如有缺漏、损坏应报告老师。

四、共用仪器用后立即放回原处;各组仪器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移动。

五、实验时必须持严谨的科学态度,严格按照实验步骤进行操作。要仔细观察现象,如实做好记录,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按规定写好实验报告。实验中碰到疑难问题,应向指导老师请教;如发生意外,要及时报告。

六、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在实验中损坏仪器、器具应主动向老师报告。凡不按操作规程而损坏的仪器均应赔偿;对故意损坏仪器的,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七、废液、废纸、火柴梗及玻璃片等物应倒入废液缸或垃圾箱中,不得随地乱抛或倒入水槽中。

八、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装置,清洗器皿,搞好卫生,关闭电源、水源,经老师检查同意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2.实验室管理守则

一、仪器要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账。要建立总帐、分类帐、低值易耗帐。仪器存放要定橱定位,做到帐、物、卡相符。

二、调拨仪器或自购仪器、器材、药品,必须在半个月内开箱验收,并及时入帐入橱,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和有关单位联系。

三、仪器要存放在干燥、通风、安全的室内,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蛀、防霉以及避光、避磁等工作。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四、化学药品要单独存放在专用的安全柜中。

五、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六、仪器的借还赔偿,请自觉遵守《借还赔偿制度》。

3.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管理人员应树立为教育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熟悉本学科教材,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保管知识,掌握各种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技能。

二、加强对仪器室和实验室的全部物资的管理工作,各类仪器、器材及药品要帐、卡、物相符。努力做到:常规管理制度化,仪器存放规范化,仪器保管科学化,各项记录经常化,档案资料系列化。

三、新到仪器设备、器材,药品应在半月内验收,登帐入橱。发现仪器质量有问题或数量有差错应及时汇报处理。

四、准备好实验室所需的仪器、器材、药品,协助任课老师指导学生。实验完毕清点仪器,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五、坚持勤俭办学原则,积极自制教具,充实教学、实验设备,并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六、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协助任课老师组织学生开展课外兴趣小组活动。

七、做好仪器室和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经常保持室内外整洁,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待用状态。

八、每学期结束时,应清点一次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根据教学需要,编制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向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书面汇报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4.借还赔偿制度

一、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需办理手续,填写实验通知单或借用报告单,并严查仪器的完好情况。

二、教职工借用非教学用的器材,需经学校教导主任批准后才能借出,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不论何种仪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三、为了保证教学需要,教学仪器一般不予外借。外单位借用,必须经校长室批准,并办理手续,时间不超过一周。

四、凡确认不能修理的仪器,经长期使用后材料老化或精度、效果达不到实验要求的仪器及正常损耗的器材,要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核销。

五、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属正常损坏的仪器,应及时填写损坏报告单;凡属操作错误而损坏的,原则上当事人赔偿。

六、教职工借用的仪器、器材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遗失或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七、学生实验中因操作不慎而损坏的仪器应酌情赔偿;由于嬉弄而损坏的仪器除照价赔偿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教育处理。

八、对保管或采购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积压的当事人,要依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5.仪器室维修保养制度

一、管理人员应熟悉仪器室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保管知识,掌握各类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技能。

二、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学生实验完毕,及时清点,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认真处理。

三、管理人员要定时对实验仪器进行维护保养,保证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待用状态,对维护保养工作应作还记录。

四、对部分不能及时维修的仪器应分开存放,报请总务部门处理或请专人进行维修。

五、对确认不能维修的仪器,应及时汇报校长室,经同意后进行核销、报废。

六、管理人员应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对已核销、报废的仪器进行适当处理;如有可能,应作为自制教具材料,达到再利用的目的。

6.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一、防盗门窗完好无损,室内禁止吸烟,防火设施安全。

二、有防尘设备,保持教学仪器的清洁;受阳光照射一面应拉上窗帘。

三、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四、对学生进行安全使用仪器器材、慎用药品及按一定程序操作实验的教育和训练。

五、化学药品、易碎物品单独列橱,并进行经常性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认真处理。

六、经常清点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定期检查灭火设施。

七、注意用电安全,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八、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实验室的制度建设篇4

1、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应做到管好、用好,做好防尘、防潮、防震工作,做到会操作、会检查、会一般维修、会保养,确保仪器设备性能完好安全可靠。

2、仪器设备管理都要建立技术档案,内容包括仪器设备的各种资料及技术卡片。

3、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精密和大型仪器的使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

4、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都要按其精密程度分级,做到合理使用。

5、实验室技术人员对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负全部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移动、调换、拆装和外借仪器设备。

6、实验室仪器的管理,应做到帐、物、卡完全相符。

7、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一般不外借,确需外借的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应借用手续。凡借到校外使用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8、实验室仪器设备精密程度、完好率要达到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标准。

9、实验室仪器设备一般不得拆改,如确需拆改,应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说明理由,提交科学论证材料,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10、实验室要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安全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使用记录等。

11、为提高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在保证完成实验教学、科学研究任务的前提下,可以拓展对外技术服务,所得经济收益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实验室的制度建设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实验室工作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实验室规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隶属于公司技术中心,主要用于开展并完成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优化、样品化验分析、新产品研发、小试及中试等试验研究任务。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技术中心主任对实验室的管理负有全面领导责任。技术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对分管的实验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技术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实验室有直接管理的责任。

第六条、各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使用和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研发、测试任务的顺利进行。

(2)负责访客接待、外联活动安排。

(3)负责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的申购。

(4)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的改造,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报废申请。

(5)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研发人员、分析人员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研发、分析工作。

(6)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审核、监控研发、测试的数据和结果。

(7)负责指导实验报告和测试报告的编写以及实验室的文档管理。

(8)负责实验项目分析测试方法的开发与改进。

(9)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划分、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

(10)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处理。

(11)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第七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账建档工作。

(2)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3)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4)负责办理仪器设备的送修和返回。

(5)负责外出作业时所需仪器设备的调试与准备。

(6)负责对仪器设备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价。

第八条、实验室药品、试剂及耗材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药品、试剂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账目档案。

(2)负责玻璃仪器及低值耗材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账目档案。

(3)负责药品、试剂及耗材的库房管理。

(4)负责药品、试剂及耗材的过期报废。

(5)负责对药品、试剂及耗材的供应商信用进行评价。

第三章、实验室基础管理

第九条、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十条、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第十一条、实验室开放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的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在实验室加班应事先提出申请并经批准,连续工作时应安排人员值守。

第十二条、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着实验工作服,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外单位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实验室,必须经批准同意后,佩戴统一标识、穿着实验工作服并在实验室管理人员陪同下才能进入实验室。

第十三条、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租借应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对于有规定需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该仪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以上预约登记并按仪器设备操作规定正确操作。

第十五条、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和使用化妆品,不能用实验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盛装食物和饮料,实验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第十六条、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要做好实验室各种管理制度、规定的定制上墙工作。

第四章、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本着“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淋等工作。

第十九条、应根据不同实验室的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并督促外来人员遵守。

第二十条、实验室安全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全面负责所管实验室的安全宣传、监督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必须落实到人。

第二十一条、实验人员在实验前必须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并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第二十二条、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管理好药品和试剂。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有毒药品妥善存放。

第二十三条、实验完毕后产生的废液、废碴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将废溶剂、反应废液向下水道倾倒。

第二十四条、实验室内仪器设备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应根据不同实验室的特点分别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以确保有效。

第二十六条、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和吃东西。

第二十七条、严格、规范管理实验室的钥匙。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制钥匙。

第二十八条、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下班前,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的开关等,并确保关好。

第二十九条、如有盗窃事故发生,发现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同时按规定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发生重大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三十条、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五章、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

第三十一条、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其耗材的采购应按公司有关程序办理申购,临时购置计划须提前一周提出并报批。对采购回来的仪器设备做好入库检验,办理入库、领用等手续,并做好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由各实验室安排专人分别负责管理、运行、维护、保养和操作使用。大型仪器设备应统一管理集中使用。凡因实验需要领用贵重、精密仪器设备,须经实验室负责人签字批准。

第三十三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且合格后方能操作、使用仪器设备。

第三十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

第三十五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以外人员领用、借用时,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经批准后到实验室负责人处领用、借用。

第三十六条、实验室仪器设备发生事故时,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并写出事故报告。所有仪器设备的故障、维修、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第三十七条、对因技术落后、损坏严重、维护费用过高而失去修复和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由操作使用人员书面提出报废申请、经实验室负责人和技术中心领导审核后,报分管的副总经理审批,报废贵重、精密的仪器设备必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八条、凡不按制度办事、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遗失、浪费的人员,应根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等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六章、实验室药品试剂管理

第三十九条、试剂药品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建立药品试剂各类账册,药品试剂购进后,及时验收、记账,使用后及时消账,做到试剂药品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领取。

第四十条、药品试剂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操作人员对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实验室操作人员准确掌握试剂药品的使用,防止出现误操作。

第四十一条、实验室所采购的药品试剂必须要质量合格,要有计划地进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和失效的试剂。

第四十二条、对需要自行配制的药品试剂,应严格按配制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进行配制,应贴上标识,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

第四十三条、药品试剂必须根据物理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所有药品试剂必须有明显的标识,注明其名称、规格、浓度。长期不用的药品试剂,应放到药品储藏室,统一管理。药品试剂的使用、存放应严格遵照以下规定:

(1)一般药品试剂放置原则:固体与液体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酸与碱要分开放置,易燃易爆药品试剂要远离电源、明火等。

(2)药品试剂存放温度要根据其不同情况,分为常温、4~8℃和4℃以下存放。

(3)在存放药品试剂时,要登记药品试剂的有效期。

(4)危险性药品试剂应有专人负责管理,标签必须完整清楚,要做好领用、使用等记录。

(5)酸和碱,氧化剂和还原剂以及其它能相互作用的药品试剂,不应存放在一起,以防变质、失效或燃烧。

(6)挥发性药品试剂应于阴凉避光处保存,严禁日光直接照射。

(7)强氧化剂不宜受热或与酸类物质接触,否则会分解放出活泼的氧,导致其它物质燃烧或爆炸。

(8)易爆炸性的药品试剂应存放在有缓冲液体的容器内,以防撞击和剧烈震动而引起爆炸。

(9)使用有挥发性强酸、碱以及有毒气体时,应在通风橱内开启瓶塞。如无通风橱时,应在空气流通处开瓶,人站在上风向,眼应侧视,操作迅速,用毕立即塞紧瓶塞。

(10)对液体药品试剂,应观察试剂名称、浓度、溶液的颜色、透明度、有无沉淀等,以确定试剂是否变质。

(11)取用液体药品试剂时,应将其倒入试管中吸取,原则上不能将吸管直接插入药品试剂瓶中吸取,完成操作后剩余的药品试剂不能倒回药品试剂瓶内。

(12)倾倒液体药品试剂时,左手握住贴有瓶签的瓶体,右手拔出瓶塞,从瓶签的对侧倒出溶液,避免溶液腐蚀标签;瓶塞开启后将塞座放在桌上,塞心朝上且不能与其它任何物品接触,以免污染试剂;更应注意不能使瓶塞张冠李戴。

(13)取用固体药品试剂时应遵守“只出不回,量用为出”的原则,取出的药品试剂有余量者不得倒回原瓶。

第七章、实验室卫生管理

第四十四条、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发生喧哗、打闹等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第四十五条、实验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实验室窗明台净、地面无可见污渍、仪器摆放整齐、实验台面一尘不染。每日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废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蚀。

第四十六条、实验人员上岗操作时,应按相关规定佩戴标识,穿着实验服、帽、鞋套等。

第四十七条、实验用过的仪器设备应及时清洗、清洁以确保干净,放回指定位置;药品试剂按指定位置存放,不得滞留实验现场。

第四十八条、实验室内、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必要时应保证实验室内恒温(20~25℃)、恒湿(相对湿度65%~85%)、无尘、无震动、通风良好。

第四十九条、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剧毒废弃物由实验室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倾倒。

第八章、实验室一般伤害的处理

第五十条、皮肤受强酸或其它酸性药品试剂伤害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5%碳酸氢钠冲洗,最后用盐水洗净,并敷以碳酸氢钠溶液纱布条。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一条、皮肤受强碱或其它碱性药物伤害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5%硼酸冲洗,重者可用2%醋酸湿敷。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二条、溴水伤害皮肤则以大量甘油按摩,使甘油渗入毛孔,再涂以硼酸软膏。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三条、碱性物质溅出伤到眼睛后,应立即用生理盐水或大量干净水彻底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再用4%硼酸溶液冲洗,后用生理盐水冲洗,并滴以抗菌素眼药以防止感染。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四条、强酸溶液溅出伤到眼睛,迅速用清水冲洗,然后送医院就诊。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实验室的制度建设篇6

一、小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末实验室应根据教学要求编制好下学期仪器设备、器材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并在开学后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室使用安排情况表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有《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总帐》、《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明细帐》、《教学仪器(器材)添置流水帐》、《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报废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填写完整、准确无误。有条件的学校应逐步实行帐册资料电子化管理。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入橱存放,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要做到一橱一号(仪器橱号)、一橱一卡(仪器橱内仪器存放目录卡),保证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及时登记、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还物登记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予报废。所有报废物品,必须经校长审批,并记入《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报废帐》。

九、做好实验室的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师生人身安全。

十、以上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实验室的制度建设篇7

试验室管理制度

1、试验室是进行试验检测分析、保存试验仪器用具和出具试验资料的重要场所。应保持严肃安静,非本试验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试验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按指定位置安放试验器具。

3、正确使用仪器,经常维护,不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4、对所委托试验项目要填写委托单,并按委托内容填写派工单交相关组室进行试验检测。

5、为保证试验结论准确,数据真实。试验人员必须排除各种干挠,做到实事求是。

6、试验原始记录应做到详细、整洁,并用钢笔填写及签名。

7、试验检测报告须经主任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有效。

8、试验委托单、派工单、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一并归档保存。

9、仪器与设备应明确责任人,注意维护保养。

10、为满足用户的要求,既有明确分工,同时又相互配合,使其准确及时。

检验工作管理制度

1.检验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通过本公司考核持证上岗。

2.工作时应不少于2人(持证上岗),整个过程应独立完成。

3.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各检验项目的国家标准和本公司制定的仪器操作规程和检验实施细则进行,做好完整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4.检测室内的设备、安全、卫生等应由检测室内部专人管理。

5.非本公司人员不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检测室。

6.当仪器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检验人员不得离开,检验人员离开检测室时,照明电及门窗等要关好。

7.在检测室内不得做与检验工作无关的事。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购置仪器设备,均由检测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技术负责人申核,报经理批准,由供应部统一办理。

2.对新购置的仪器设备,由设备管理员验收,安装、调试、检验合格后,建立设备档案、设备检定周期表。

3.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做到一机一盒。检验设备检定完毕后,设备管理员应进行设备编号,并根据不同的检定情况,加贴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制订的(绿、黄、红)三色标志,分别表示仪器设备检定结果为合格、准用、停用三种状态。任何人不得涂改和撕毁有效标志。

4.主要仪器设备须建立设备使用记录、借用记录和维修记录。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定期检查并存档。经常检查、清点,确保配件完整、齐全。检验人员必须自觉爱护仪器设备,正确使用仪器。经常保持仪器设备整洁、安全,用后加罩,以防灰尘。

样品收发管理制度

1.采样人员将样品交收样员,由收样员验收样品。样品的标签上,委托编号是否与样品流转单一致。

2.收样员对样品进行登记,填写检验单,并与样品一并交给检测室主管,做好样品收发登记台帐。

3.任何人不得将样品移作它用,检验完毕后,妥善处理。

4.样品堆放要求排列整齐、有序,各种样品不得混合堆放。

5.丢失或损坏样品,均按检验事故处理。

人员培训制度

1.凡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2.学习专业学习:在自学的基础上,检测室组织集体学习和讨论,或请专家讲座。学习内容主要是专业基础理论、国家检验规范、标准、检定、调试、测试及检验经验交流等,包括新技术、新方法。非专业学习:学习内容主要是,计量法、标准化法、法定计量单位、数值修约、术语、电脑知识等。由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会同检测室负责人制定学习的计划,报经理批准,然后按计划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外出培训:根据需要在年末填写次年培训的申请,业务室主管编制计划,报经理批准。

3.从事检验的人员通过专业培训或自学互助,经公司考核小组考核,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从事检验工作。

4.凡从事检验的人员,必须通过公司组织的技术考核。其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操作技能、检验知识、误差理论、本公司制定的《质量手册》内容等。

安全管理制度

1.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检测室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每月一次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组织人员学习有关的安全方面的文件、法规,制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

3.安全员应经常检查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办理领用手续,并制定相应安全措施,有关人员应认真执行;

5.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将本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风、明显和便于使用的位置,周围不许堆放杂物,严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6.检测室的钥匙应有专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

7.经常保持检测室环境整洁,设备器材摆放整齐;

8.未经检测室主管许可,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要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不听指导或违犯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并按规定给以必要的处罚。

9.下班后和节假日,要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清理检测室用品和场地。遇较长节假日应做好检测室的通风和防护,以防仪器设备的锈蚀和霉变。

10.对违犯有关规定忽视安全而造成的重大事故和被盗案件发生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公司经理报告。

标样室管理制度

1、本室温度为20±2℃,相对湿度95%以上,并由专人负责检查每日的温度、湿度,每日记录两次,保证室内符合规定的温度和湿度。控制仪器的操作使用,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开启温、湿度控制装置或改变已有的设置。

2、试件摆放在支架上有规律,试件间距至少保持10~20㎜,试件表面保持潮湿,并不得被水直接冲淋。

3、每个试件都必须标有样品编号标签。取样前必须认真核对编号,避免出错。

4、如发现温、湿度出现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并上报负责人,并作好记录。

5、实验人员在本室的停留时间不宜过长,特别是与外界温差较大时,易引起人体不适(尤其夏季)。

6、谢绝无关人员进入本室。

实验室的制度建设篇8

一、实验室内实验剩余常用的少量易燃化学物品总量不超过5公斤,由专人保管;超过5公斤时,不得在实验室存放。

二、实验室内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随用随领,不得在实验室现场存放。

三、在日光照射的房间必须有窗帘,在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应放置怕光或遇热能分解燃烧的物品,也不能存放遇热易蒸发的物品。

四、禁止在存有爆炸物品与易燃烧物品的工作位置上使用明火及无遮蔽的灯具。禁止使用没有绝缘隔热底垫的电热仪器。

五、往容器内灌装较大数量的易燃、可燃液体时(醇、酸等电解质除外),要有防静电措施。

六、实验室性质不明或未知的物料,应先从小量开始,同时采取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爆设备。

七、在进行汞、酸及其它有害蒸气产生的作业时,都应在通风橱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人员必须穿好防护用品,以防对人的伤害。

八、在实验中对有可能发生燃烧、爆炸的药品,需视性质、数量情况,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不能进行作业。

九、禁止将汞、酸、碱、硫化物、易燃液体及含有爆炸物有毒的液体、擦布、废纸等杂物倒入水槽。

十、任何化学药品一经放置于容器后,必须立即贴上标签,如发现异常,应检验证明或询问保管人员,不得随意乱丢乱放,有毒物品要集中存放和处理。

十一、不能继续使用和保管的药品,应按规定及时处理或销毁。

十二、在实验台的范围内,不应放置任何与实验无关的化学药品,尤其是不能放盛有浓酸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

十三、要建立健全各种化学实验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化学物品的保管使用制度,并要求有关人员严格遵守,防止因急于求成或思想麻痹而不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以及违反化学物品保管使用制度,而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

十四、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工作台上吃东西和利用实验器皿做食用工具。

十五、实验室内的用电量不许超过额定负荷,严禁使用普通金属代替保险丝。水、电用后应立即关闭。

十六、要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做好灭火准备。

实验室的制度建设篇9

一、根据国家教委颁布的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会同实验教师制定实验。精心设计实验方案,写好实验教案,师生共同努力,认真做好演示实验和上好分组实验课,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二、根据实验所需的教学仪器和材料,填写《演示实验通知单》和《学生分组实验通知单》,分别提前三天和一周报实验室。全部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必须课前预做,为顺利进行课堂教学做好充分准备。

三、进行演示实验时,实验装置要位于全班学生视野内,可见度大,便于学生观察、理解。实验操作正确、规范,实验现象直观、准确,示范效果明显。注意指导学生提高观察实验的能力,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严谨科学态度。

四、学生做实验前,教师应向学生讲清实验原理、实验目的、实验方法,指导学生掌握操作要领及注意事项。在学生实验过程中,教师要加强辅导,引导学生认真观察,积极思考,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操作错误,确保实验安全、顺利进行。启发学生用所学的知识分析实验现象,归纳实验结论,如实填写实验纪录。实验结束后,要求学生按照“学生实验守则”中的规定,整理器材、药品,洗涤玻璃仪器,搞好清洁卫生,完成实验报告。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实验成果,认真批改实验报告。

五、要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尤其对有一定危险的实验,教师须镇定自若,操作熟练,动作协调,一丝不苟,严防事故发生,并应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六、要积极开展师生自制教具和课外科技活动,促进理科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提高学生素质。

七、努力创造条件,建立、健全实验教学考核体系。在实验教师的配合下,认真做好学生平时、学期和年度的实验操作考核(考试)工作。

八、在实验教学中,运用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手段优化教学过程,突出教材重点,攻克难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自觉执行《贵州省中、小学买验室工作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做好实验室工作,积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定期向领导汇报实验教学及仪器设备管理等情况。

二、与理科教师共同制定实验教学工作计划。熟悉教材,开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并做好实验记录。

三、熟练掌握教学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熟悉实验材料和药品的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保养、维修和补充更新以及材料、药品的保管、使用、回收、报废和处理等工作,并能及时妥善处理实验室突发事故。

四、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师生共同制作教具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活动,发挥实验室的多功能作用,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五、建立健全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整规范的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管理档案,认真做好各项基础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分类保存工作。

六、努力创造条件,配合任课教师健全实验教学考核体系,完成学生平时、学期和年度实验操作考核(考试)工作。

七、制定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和身心健康,保护好国家财产,按规定做好处理“三废”(即废液、废气、废渣)工作。

八、不断总结经验,改革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以适应现代化教育的需要。

学生实验守则

一、分组实验是学生完成学习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观察能力、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每个学生必须高度重视实验课,亲自动手,认真完成每一个分组实验。

二、实验课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掌握实验的基本原理,设计实验方法和实验步骤,明确注意事项,并认真写好实验预习报告,经教师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实验。

三、进出实验室要保持良好秩序,不准喧哗、打闹,做到“三定”,即:定组、定位、定仪器。

四、实验前,必须认真听取教师讲解实验内容和要求,仔细观察教师的示范操作。实验开始时,首先要检查实验仪器、药品和器材是否齐全,若发现短缺或破损,应立即报告教师,给予补齐或调换。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仪器和药品。

五、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纪律,遵循实验操作规程。同学间要发扬团结友爱、协调一致的精神,认真、规范地完成实验任务。

六、在实验过程中,要积极动手,认真观察,仔细分析实验现象,规范地做好实验原始记录,总结实验现象。重做、补做实验或做规定外的实验,须经教师批准。

七、实验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实验,及时报告教师,在教师指导下妥善处理。

八、实验后,及时切断电源和火源,清洗有关器皿,整理教学仪器、药品和器材,并按要求摆放整齐。若教学仪器有损坏,须及时报告教师,并按学校有关赔偿规定执行。

九、要爱护实验室里的一切设施和用品,注意节约水、电、药品和实验材料,没有用完的药品、材料,要放到指定的容器或其它地方存放。严禁将实验器材和药品携带出实验室,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十、要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实验产生的废液,须倒入废液桶(缸)里,严禁倒入水槽,其它废物装入污物桶。集中倒入垃圾箱。下课后,要轮流值日。

十一、实验结束后,根据原始记录和实验现象,按教师要求,独立完成实验报告。

实验室管理规则

一、实验室(含仪器室、准备空)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的重要场所,要充分发挥其在实验教学、课外科技活动、实验教学研究与培训诸方面的作用,在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的同时,应发挥其多功能作用,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二、教学仪器、药品要按照国家统一的配备目录编号(或教材章节)分科、分类、分室,科学、合理地存放。要张贴明显的分类标签、橱目标签,注明编号、名称和数量,每件仪器(每瓶药品)也应标明编号和名称(微型仪器和玻璃器皿除外)。贵重仪器、危险药品(易燃品、易爆品、氧化剂、腐蚀品和毒害品)应设专库(柜)存放。形体特殊的仪器、标本应存放在专用橱内或支架上。自制教具也应像教学仪器一样科学存放,妥善保管。

三、各学科要根据仪器、药品的特点,做好防尘、防腐、防潮、防晒、防震、防压、防磁、防冻等养护工作。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室内及仪器表面无尘土,达到干净、整齐、美观。

四、实验室应有防火、防盗设施,并定期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有效。室内无人时,要切断火源、电源,并关好门窗。

五、要建立、健全科学的教学仪器、药品帐目,设仪器设备总帐、分类帐、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和自制教具帐。严格帐目管理制度,做到帐目清楚、完整,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新调拨和购进的教学仪器、药品,要及时清点、验收、入帐、上橱。对不合格产品,要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调换或退货,严把产品质量关。

六、装备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维修工具,加强对仪器的定期保养与维护工作,对损坏的教学仪器,应尽快维修,保证仪器的完好率在95%以上。应设立仪器维修与保养记录册,每次维修与保养都要记录在案。对丢失、损坏的教学仪器要及时登记,按有关规定处理。对短缺的仪器设备和消耗品要及时补充,保证实验教学的需要。

七、危险品库(柜)要有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危险品的取用要经主管主任批准、定量取用,登记在册。对储存的危险品,要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备,标志明显。对于废包装和实验中产生的废液、废渣等有毒物质,不得乱扔,要妥善处理,以防发生危险。

八、实验室要建立仪器借还制度,设专门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编号、名称、借还数量和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教师要登记、签字。理科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可由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校内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借用仪器,应由教务(导)主任批准签字。外校借用仪器设备用于教学,须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教学仪器外借必须按时归还,否则由批准人负责追回。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借用人负责将其维修好后再归还,不能修理的,查明原因,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后,再办理归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九、每学年要全面清理一次教学仪器和药品,将结果上报学校领导。对于消耗的药品、材料,应及时补充。对使用期已满,使用功能基本丧失,无法修复或虽然修复但费用太太(超过价格50%)的仪器设备,应作报废处理。对报废的仪器设备,应由实验室提出申请,经学校鉴定小组审查评议,主管校长在上签字批准生效,并要及时从有关帐目中注销。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学校多余和长期闲置不用的仪器进行统一调配(有偿或无偿),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以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和发挥投资效益。

十、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认真填写实验室日志、实验室技术档案、实验室(课)事故记录,收集、科学存放有关仪器设备的说明书、技术档案、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文件、杂志及书籍。

十一、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创设良好的科学环境和气氛。实验室应有科学家画像、格言、实验挂图和实验陈列橱窗,各学科实验室应体现本学科特点。

十二、实验教师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教学仪器和药品的帐、物移交手续,经学校领导和交接双方三人签字后方可离岗。

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的规定

一、关于学生损坏教学仪器赔偿的规定

(一)制定赔偿规定的目的

1.培养学生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和爱护公共财物的优良品德。

2.培养学生认真地按照正确的实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的自觉性。

3.培养学生遵守规章制度的良好行为习惯。

(二)损坏教学仪器的赔偿方法

1.凡属实验中正常损耗或由于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教师填写有关证明和登记表,按有关规定报损。

2.由于、粗心大意、科学作风差而损坏仪器的,酌情接原价的10——60%赔偿。

3.由于不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或不遵守纪律,嘻笑打闹,故意损坏仪器的,按原价的100%赔偿;情节严重的,学校还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4.在实验中如有仪器被损坏,教师要及时登记在册,由实验教师开出单据后,有关学生到校财务室(组)交款,然后将收据交回实验室。赔偿手续应在一周内办完。

5.实验中弄脏药品,使药品变质;打碎药瓶,使药品受到损失的赔偿办法,按本规定的第2、3项执行。

二、关于教师损坏、丢失教学仪器赔偿的规定和处理办法

1.在教学中正常损耗或因合理原因造成仪器损坏,应及时填写登记表,办理报损手续。单价在100元以下的(含100元),由学校领导批准;单价在100元以上的或一次性报损(报废),总值超过I00O元以上的(含1000元),要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凭报损单销帐。

2.教学仪器设备被损坏,有关人员必须如实登记,查明原因和直接责任人。教师做实验,因不负责任,粗心大意,违反操作规定而损坏仪器,应严肃批评教育,按原价赔偿。

3、学校人员借用教学仪器私自用于非教学活动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按原价赔偿;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私自外借或转借他人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学校应责令实验教师和借用人员各自赔偿仪器原价的50%,还要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4.外校损坏借用的教学仪器,要由外校负责修理,修不好的要按原价赔偿。实验室管理不善,因火灾、被盗或腐蚀,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要酌情处以原价10——10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5.凡属下列情节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可不作赔偿处理:在使用中属操作方法正确而造成仪器损坏的;在保管中由于仪器使用期限已满而老化,丧失功能的;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仪器损失。

6.仪器损坏或丢失的赔偿或罚款,一律由实验教师开出单据,由校总务处(财务室)收款,开出收据,将收据交回实验室销帐。其款项只能用于添置教学仪器和药品,不得挪作它用。

7.实验室应设有仪器损坏(丢失)登记册,内容包括仪器名称、编号、单价、损坏或丢失原因、处理意见、责任人和经办人签字及落实情况。

实验室的制度建设篇10

1、学生进入实验室须带上实验报告册或教科书、笔、纸等文具,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的内容、目的要求、实验方法和步骤,

2、遵守上课时间,不得无故迟到、缺席,实验完成下课铃声未响时不能提前离开实验室。有事有病要事先向教师请假,一般情况下,无故缺做的`实验不得补做。

3、严格按照实验室规定的座位号对号入座,不得擅自调整座位。

4、遵守课堂纪律,听从老师安排、指导,保持安静整洁的实验环境。

5、严谨完成实验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完成实验报告。

6、实验前检查、清理好所需的仪器、用具,填写学生实验登记表。如有仪器缺损、损坏或丢失等情况,应在实验开始前立即向教师报告并在学生实验登记表上注明,不得自己任意拉用它桌仪器。

7、爱护实验仪器,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若仪器发生故障应立即向教师报告。严禁擅自拆卸、搬弄实验仪器。

8、实验中节约实验材料、药品,节约用水、用电,实验后必须关闭水阀、电源。

9、实验中要注意安全,如仪器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或突发事故,立即关闭仪器,并向教师报告。

10、实验完成后,学生应负责将仪器清洗、整理还原,桌面、凳子收拾整齐,经教师检查并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12、实验室中任何仪器用具等不得带出实验室。

13、文明实验,严禁在实验室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14、每次实验后,应保持自己实验桌及地面整洁。

实验室的制度建设篇11

一、教师因教学需要用仪器、药品,必须提前开出准备单,(演示实验三天以前,学生实验一星期前)由备课组长或任课老师交实验室安排准备。

二、实验室管理员接到安排通知应着手准备,在上课前交老师检查,预做后领用。用毕归还,由保管员验收核销。

三、学生分组实验仪器、用品,由管理员直接安放于实验桌上,课前教师检查,课后由管理员直接收回。

四、凡与实验仪器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实验室仪器室。

五、实验时,管理员不能离开实验室,遇有损坏,应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实验室的制度建设篇12

1、未经实验教师允许,不得随便进入实验室。

2、进入实验室要自觉遵守纪律,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嬉笑,不乱动仪器和其它设施,在指定实验台进行实验,爱护仪器,节约用品。

3、实验开始前,要认真预习实验内容并按照实验要求检查实验用品是否齐全,如有缺损及时报告实验教师;实验过程中,按照规定的实验内容进行实验,遵守操作规程。

4、保持实验室的清洁、整齐,不随地吐痰,实验室中的废纸等垃圾必须放在指定容器中。

5、爱护实验室的一切公物,注意节约用水用物,若损坏了仪器药品,必须及时报告教师,说明原因,并按照实验室规定酌情赔偿。

6、严格遵守实验操作安全规则,腐蚀性药品、有毒药品要小心使用。

7、实验完毕后按要求把实验物品分类放到指定位置,把器皿洗刷干净后放回原处,关闭电源,经老师检查验收后,得到批准方可离开实验室。

8、根据实验记录,认真填写实验报告。

上述规则必须严格遵守,若有违反,视情节严重,给予校纪处理

实验室的制度建设篇13

一、教学仪器借用制度

1、为了保证学校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教学仪器不得借给个人使用。

2、教师确因教学需要较长时间借用仪器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好借用手续,限期归还,方能借出。贵重仪器和损耗物品不得外借。

3、危险药品严禁外借、挪用,以杜绝事故发生,如有丢失,应立即报告一级领导和有关部门。

4、学期结束时,借出仪器一律归还,借用仪器如有损坏或遗失,须照章赔偿。

5、如有违反规定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1、教学仪器是进行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必不可少的条件,由学校指派的主任分管这项工作。

2、教学仪器、药品有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仪器的存放按国家教委对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顺序,科学存放。对贵重仪器必须重点保管,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剧毒药品要严加管理、专柜存放,建立使用登记制度,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3、实验室教学仪器要建立完善的帐册,设总帐,分类帐,做到帐帐相等,帐物相符,各种资料及说明书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4、教师上实验课所需仪器、药品必须提前填好实验记录册,用后及时归还。

5、教学仪器借用、领取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仪器设备丢失,损坏和报废,都要按规定处理。

6、对于从事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成绩显著的人员给予表扬、奖励。对于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人要予以追究。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模范地执行实验室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原理、构造,使用与维修技术,保持仪器完好率,保证实验教学正常开展。

3、加强对实验仪器、资料的保管,要做好防潮、防尘、防霉、防火、防曝、防漏电等工作。每件物品都要有编号,及时入帐,做到帐物相符。

4、每学期清点仪器一次。编制仪器设备添置计划,采购,领取仪器设备。做好仪器帐册,标签登记。

5、按照实验记录册所需器材做好准备,协助教师辅导学生实验和完成教材规定的实验。实验结束后清点,保养仪器,及时上架入柜。

6、总结经验,创造条件自制、改进教具,指导学生开展课外活动。

7、注意安全、严守操作规程,谨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8、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药品的教育。

四、实验室规则

1、实验室是全校师生进行实验教学和科研活动的场所,学生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肃静,遵守纪律。

2、学生实验必须提前一周填写《实验登记表》通知实验室工作人员,课堂演示实验必须提前三天通知实验室工作人员。实验员按任课教师的要求进行准备,准备完毕应通知任课教师在课前查看。

3、实验前,应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的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认真检查所需仪器设备、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要及时向教师报告。

4、实验时要遵守操作规程,按照实验步骤认真操作。

5、实验时所产生的废物,废液要倒入指定的容器内。

6、实验时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7、爱护实验室仪器设备。

8、学生实验中损坏的仪器、设备等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由实验员视实际情况作出处理。

9、实验完毕要认真清理仪器设备,关闭水源电源。

实验室的制度建设篇14

实验仪器的存放保管、使用管理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规范程度的反映,一定做到如下要求。

1、仪器要分类编号,贴签,登记造表。做到账目、事物标签统一,并根据有关仪器防震、防潮、防压、避磁和使用方便等要求分类存放,贵重仪器和剧毒药品应设专柜储存并落锁。

2、仪器使用说明书要妥善保存,分类装订成册,对一起要经常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建立仪器存放明细册,仪器药品要室、柜、类清晰明确。

3、仪器是学校重要财产,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将仪器带出仪器室或私自挪用,一切仪器的借出和归还均须办理登记手续。仪器是我校教学必备器材,原则上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批准。

4、管理人员应按照(实验通知单)及早准备好实验仪器,若有仪器和药品不足,要提前向教师说明,并报告教务处。

5、仪器室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仪器柜(架)内要干净无灰尘。

6、仪器室要落实防火、防盗、防尘、防潮等安全措施,防止一切危险事故的发生。

实验室的制度建设篇15

1、各种设备均应建帐卡,由专人负责,保持帐物相符;每半年对全部设备进行一次核查,确保帐物相符。

2、新购设备必须履行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得建账。

3、新进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熟悉说明书,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4、所有设备均有专人负责,责任者应对设备的安全,维护与保养负责。

5、实验室的设备,要建立使用记录和维修档案。

6、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平时进行小保养,学期末进行一次中保养,年终进行一次大保养。

7、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要及时报告,及时修理,保持高标准的设备完好率。

8、精密贵重仪器发生故障,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研究分析后方可得动手修理。

9、精密贵重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外单位借用时由校长批准,校内各单位借用时由相关科室主任批准。

10、凡人为造成设备丢失、损坏的,应视具体情况责成设备责任人部分或全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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