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具有为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指引方向的作用。优秀的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设计是什么样的?下面给大家带来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设计,供大家参考。
一、经费支出项目
我局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制表发放的在编人员工资外,划分为经常性支出和非经常性支出两类。
(一)经常性支出项目
1.测站报汛劳务费。主要支出范围:水文(位)站劳务派遣人员报汛劳务费,洪水期间抢险加班费、夜班费等。
2.办公费:主要包括日常办公用品,如纸、笔、墨、票夹、文件夹;打印资料,饮用水、报刊杂志等。
3.邮电费:指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
4.差旅费:主要包括因公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探亲路费、保险等费用。
5.房租费:指经批准临时发生的房屋租赁费用。
6.整站及维修费:主要包括房屋及单价低于2000元的设施设备的一般维修维护费用。
7.水文资料整编费:主要包括对已收集的各类水文原始数据资料,进行初审复审、整理汇编成册所发生的费用。
8.生产测验费:主要包括测站水费、电费、汽油、柴油、黄油、草把、油漆及其他业务专用耗材料等。
9.水电费:指局机关、基地办公用水电费。
10.雨量站报汛承包费:主要指雨量站雨量观测报汛承包费,遥测雨量站。自动监测水文站设备看护费。
11.水文(位)站临时(抢险、维修、观测)劳务费:主要包括因临时抢险、整站维修、水文观测发生的劳务费。
12.报汛通讯费:主要包括报汛电话费、网络费等。
13.购置费:主要包括单价在1000元以下的小型、零星设备仪器购置。
14.墒情系统运行费:主要包括墒情设备设施维护费(维修材料、车辆、人员差旅费)、场地租赁费及设备设施看护费、通讯费等。
15.车辆运行费:主要包括车辆的燃料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路桥费、洗停车费、年检费、安全奖励费、驾驶员公里补助等。
16.水质监测费:主要包括水质业务费和取样费。业务费:含水质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标样费、药品费、小型仪器的购置及仪器鉴定费等。取样费:含取样交通费(包括租船、租车)、差旅费及取样人员劳务费。
17.接待费:主要包括单位各类接待所产生的伙食费、住宿费等。
18.会议费:主要包括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9.其他:除以上所列项目外,经审批准予报销的其他费用。
(二)非经常性支出项目包括遇不可抗力导致的房屋、大型设备维修和水毁修复以及局安排的专项工作,其经费支出按局财务制度执行,单独列报。
二、经费支出报销票据要求
(一)需要提供正规发票的支出项目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除出差补助)、房租费、整站及维修的材料费、水文资料整编费(除人员补助)、测验费、水电费、报汛通讯费、购置费、墒情系统运行费(除出差补助)、车辆运行费(除安全奖及驾驶员公里补助)、水质监测费(除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接待费、会议费等支出必须提供有效合规发票单据。水文(位)站发生的临时抢险、整站维修、水文观测劳务费用),应填写水文(位)站临时(抢险、维修、观测)劳务费领条,并到税务部门开取正规发票。
(二)需要填列自制凭据的支出项目测站报汛劳务费、雨量站报汛承包费、墒情设施设备看护费,需填列相应的局自制领条凭据。
(三)凭证粘贴及附件要求原始单据按经费支出项目归类,填制__市水文局报销封面。购置材料、仪器设备、办公用品,必须附有所购物品明细清单,并经保管验收人签字;非经常性支出项目应附审批手续。按规定须签订经济合同的,应附相应合同(协议);金额较大、有经费申请的支出需在报销时附上经费申请及批复文件的复印件;会议费支出需附会议通知、参会人员名单等资料。
三、基地、测站报账程序
基地、测站取得原始单据后,按规定填制报销封面。经审核、分类、汇总填列经费支出报销表。
(一)报表审核意见程序
1.机关报销,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经办人必须是我单位在编职工,收款单位相关人员不得作为报销经办人。
2.测站报销,首先由基地进行初审,由基地负责人在报销封面上签字。基地报帐员在报销表上写明费用报销情况,核对测站与基地的上期结存是否一致,注明本期的发生额和本期余额。
3.基地报销,首先由财务人员审核其规范性和合理性,再交分管局领导审查,并在报销封面上签字,报销表上批明是否同意报销。
4.计财科对测站、基地的凭证和报表数据进行核对,注明本期的发生额和本期余额。如发现支出不合理、单据不合规等,不与报销。数据不一致的,必须当期核实。
(二)报表具体填列方法
1.经费收支情况
(1)经费收入合计=拨入经费+借款+其他收入;
(2)经费支出合计=报销数额+上交款;
(3)本月经费结存=上月经费结存+本月经费收入合计-本月经费支出合计;本月经费结存(包括:银行存款、库存现金、暂付款等)。
2.经费支出报销核转程序
(1)测站报表,报销金额由测站填列;核转数和核退金额由基地填列,本月报销由局计财科审定填列。
(2)基地报表,报销金额由基地填列,核转数和核退金额由局计财科审核填列。
3.测站报销说明:由测站或基地写明本期报销需要说明的事例,以便基地和计财科审核。
1、总则
为规范公司出差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开支的控制与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出差管理
2.1出差的申请、登记及报销时限
2.1.1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出差申请表必须详细填写出差任务、出差地点,公司特别委派的出差及参观学习还应填写出差所要达到的目的。
2.1.2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业务需要安排,由分管
2.1.3出差人员凭核准的出差申请表向财务部借支相应数额的备用金,按审批流程签批后支取。
2.1.4员工出差以及返回公司,应到综合部办理登记。
2.1.5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本市业务)及5个工作日内(市外业务)限时报销。凡超过报销时限的,按日加收0.05%的罚息并由经办人写出书面说明,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署意见后给予报销。
2.2出差审批权限
2.2.1一般员工出差由分管
2.2.2部门经理助理以上人员出差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2.3销售人员异地出差,应电话向销售经理申请,并由经理安排行政人员
2.3出差交通工具
2.3.1公司
2.3.2员工出差以乘坐火车、汽车、轮船为主,一般员工不得乘坐飞机,公司
3、差旅费管理办法
3.1临时出差
3.1.1出差纪律
3.1.1.1临时出差一般指出差地在合肥市以外,如出差地在长丰、肥东、肥西,且当日不能回合肥市的也可视为临时出差。
3.1.1.2员工出差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3.1.1.3出差路线的选择以最佳路线为准,如出差人员绕道到旅游地或回家,绕道部分的车船费由个人承担。
3.1.1.4出差途中,出差人员因病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回公司,应电话申请延期,不得因私事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报销差旅费外,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1.2差旅费补助
3.1.2.1员工出差,除车、船、飞机等交通费外,住宿费、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和其它杂费实行包干制,补助标准详见表二《员工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览表》。
3.1.2.2上述3.1.2.1条款中市内交通费指出差地市内交通车票费,在第3条款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市内交通费含义相同。
3.1.3差旅费报销的有效凭证
3.1.3.1乘坐火车、汽车、轮船应出具铁路局、汽车公司、轮船公司印制的车船发票。
3.1.3.2住宿应有宾馆填制的服务业发票,收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3.1.3.3车船及住宿发票要与出差时间、出差地点相吻合。
3.1.3.4车船及住宿发票丢失,应由个人写出书面说明,经部门
3.1.4住宿费包干管理
3.1.4.1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实际住宿天数发放补助,补助标准见《员工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览表》。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并在车上过夜,乘坐火车硬座按以下标准发放补贴:特快补助10元/夜,直快补助20元/夜,慢车补助30元/夜;乘坐硬卧按乘坐硬坐的60%发放;乘坐汽车按照慢车补助30元/夜的标准发放。销售人员不执行此项规定。
3.1.4.2住亲戚朋友家或其它方式自行解决住宿的,按住宿标准的60%发放。
3.1.4.3出差参观、学习、考察,由主办单位或受访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如果收取费用可据实报销,如不收取费用则不再补助、报销住宿费。
3.1.5误餐费包干管理
3.1.5.1员工出差误餐费按实际天数计发,不满一天按半天计算。
3.1.5.2员工如已享受出差误餐费,不再享受正常上班误餐费(按出差天数扣除)。
3.1.5.3员工出差期间绕道回家不计发误餐费(绕道时间超过1天以上的,耽搁时间按事假处理,期间内的所有费用在报销时扣除)。
3.1.5.4外出学习、培训,误餐费按50%执行。
3.1.5.5出差期间如因业务原因需要招待业务单位,须事先电话请示有关
3.1.6市内交通费及其他杂费包干管理
3.1.6.1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按实际天数计发,不满一天按半天计算。
3.1.6.2自带公司车辆出差,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
3.1.6.3员工出差绕道回家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
3.1.6.4外出参观、学习按标准的50%执行。
3.1.7其他规定
3.1.7.1公司
3.1.7.2一般员工与公司
3.1.7.3一般员工出差如住宿费实报实销,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按对应标准的50%执行。
3.1.7.4因工作需要全程陪同外单位人员出差,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可据实报销,但陪同人员不再享受各种补助。
本规定由综合部制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生效执行。修正时亦同。
为认真执行上级的财务报销规定,合理使用经费,特制定以下报销制度:
一、各科室的包干经费支出贯彻“一支笔”审批原则,由分管领导批准报销,借款或一次报销达5000元以上者,须经校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三、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可靠内容完整,金额清楚,大小写相符,并注明用途,经办人,否则会计人员有权拒报。
四、报销、借款单据经会计人员审核后,出纳员方可付款。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不得退回原借款单。
五、个人一律不得私自借用公款,否则要追究会计及出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因公需要借款的,必须填开借款凭据,注明用途,差旅费借款后在回校后一周内必须报帐,购物的应在借款后30日内报帐,否则从本人工资中扣回。
七、科室领导应严格控制支出计划,各项目金额应在计划内使用,对各项物资、办公用品、各种纪念品、奖品的购买,由总务仓库办理入库后才能报销。
八、凡学校职工出差,不报出租车费,住宿费按实际住宿票所开天数在限额内报销,无填制住宿天数的按一天计算,超出部分自理,各种标准参照豫财行[1996]第2号文件。
九、各科室不得私设小金库,乱收费,收入及时上缴财务,支出凭据报销,不得坐支现金。
十、招待费必须经办公室办理,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出差员工的差旅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当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员。
二、报销标准
1、出差工资
按正常出勤工资计算,出差日期不计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无假日加班双倍工资。
2、出差住宿费
(1)住宿费凭住宿发票,按实际自理住宿天数,按25元/天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户单位提供住宿的,无住宿补助。
3、交通费:
(1)乘坐火车,按硬卧(含硬卧)以下标准报销。
(2)出租车不能报销,各种保险费、茶座候车费不能保销,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市内公交、长途汽车、轮船三等仓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费用,写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据实报销。
(4)乘飞机需事前申请,得到总经理许可方可报销。
4、生活补助
客户单位提供生活的,无生活补助。客户单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补助。
5、电话补助:领队按10元每天补助,普通施工人员按5元/天补助,当月有话费补助的,需提供话费发票。
6、出差补贴:领队按40元/天补助,普通队员按25元/天补助。
7、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8、行政、采购、办公人员出差:
按领队标准报销差旅费。
9、总经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费实报实销,出差按100元/天补助。
三、差旅费报销程序
1、所有报销由返回日起10日内应报销完毕,超过报销期限,按所报金额10%罚款,如超过2个月未报销的公司将不予再报销。
2、出差人员如有上次预支费用未结清者,本次预支财务部不予办理。
3、施工及售后完成后,必须征得客户单位同意,由客户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与客户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还完毕后方可离开,
4、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凭车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办公室报到登记,将当次出差工作内容与现场情况如实上报办公室,注销出差。办公室记录人员作书面登记,并与客户核实情况属实后,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
5、严禁先休假再报到、先报账再报到,对回公司不立即报到的员工,按旷工处理。
6、员工返回公司后,凭办公室已经登记、客户签收的验收单报销差费。
7、整体报账程序:施工单位签收《工程服务验收表》→办公室登记签字销差、仓库验收入库→财务室报账
四、差旅费票据要求
1、报销原始凭证以正式发票为准,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业务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
2、有往返车票以外的交通票据时,应列出行程详单,填写《票据清单》,对每一张交通票据做出说明。
3、发生零星采购,需取得正式发票,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供应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采购需要一人采购,一人验收,在票据上同时签名,并注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时,由报销人负责带回公司仓库验收。
五、其他要求
1、工程服务领队人员出差,要求保持电话畅通,出差前应自己交足电话费,确保电话无故障。有电话停机、关机及其他不畅通情况,取消当日电话费补助,并按次罚款10元/次。
2、报销应遵循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发现,取消报销资格,并处以虚假报销额两倍罚款,直至辞退。
3、现场施工、售后、技术指导等现场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当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视同出勤,郑州及其下辖县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补助。
5、员工近地出差,应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况下,应当日往返,不得无故逗留,一
经发现,取消其所有津贴。
6、出差的行程路线须符合近路与经济原则,合理安排路线,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7、出差期间,若发生招待费,须事先征得总经理允许。报销时须单独填报,要求写明发生费用原因,被招待对象及其联系电话和就餐金额。
8、出差途中,征得允许中途请假回家的员工,请假回家路费本人承担,请假期间无差旅费。其他费用按正常出差报销;未经允许中途回家的员工,当次出差往返路费全部由该员工本人承担。
9、所有票据,由经手的员工本人报销,他人不得代报。
10、出差期间,若需向客户单位借领工具物品,必须填写《物品支领单》,注明用途及结算方式,完工离开时,交接清理完毕方能离开。
11、出差途中,不得离开施工单位做私事探访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征得总经理同意后请假方可离开,请假时间不计入差旅费计算日期。未经允许做私事,按旷工处理。
12、施工及售后服务出差人员,除客户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经总经理允许,不得接受客户单位请吃请喝,不得接受客户单位礼物红包、小费等一切馈赠。有违反者,给予收受物5倍罚款。
13、出差员工出差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时,结算工资时分时段计算。
14、员工出差期间,违反本单位或客户单位制度,及其他原因受到客户单位投诉,查核属实,罚款200元/次,直至辞退。
15、与本制度配套表格有《工程服务验收表》、《物品支领单》、《票据清单》。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及规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1.借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1.1公司员工因工出差借款或报销,由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方能借款或报销。凡有审签权限的部门经理须在财务部门签留字样备案。
1.2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度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1.3员工出差回到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的时光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
2.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2.1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光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2.2出差地点区分为1类区,2类区,港澳台地区三种,即:二类区:特区、上海、北京、广州等地;一类区:除二类区以外的地区。
2.3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元人天)
(略)
2.4出差补助标准
2.4.1员工短途出差视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补贴。(深圳市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15元人餐的伙食补贴)。
2.4.2长途出差补助标准:(元人天)
(略)
2.5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2.5.1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可乘坐飞机、软卧、轮船二等舱;部门经理级:可乘坐飞机、软卧、硬卧、轮船三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乘坐软卧仅限正职;其余员工乘坐火车硬卧、轮船四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
2.5.2员工长途出差交通费,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陆路交通费可实报实销;经理级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景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2.5.3员工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无特殊情景,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3.员工差旅费报销规定:
3.1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如有特殊情景需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节俭归已。
3.2膳食费按规定标准领取,不得报销与此相关的费用。
3.3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3.4交际费用由领导核定并填写客餐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5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补助。
3.6出差人员无住宿费用时,则可按住宿标准的50%领住宿补助。
3.7员工出差回到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光报销的,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
3.8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贴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3.9财务部有权对不实的出差费用向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询,如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处罚。
4.员工探亲路费的规定员工探亲费不予报销,采取补贴包干的办法执行。补贴标准详见《员工春节探亲休假管理规定》。
5.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备用金和预付款项的管理和监督。
5.1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办理借款申请单。会计根据资料填写齐全,完整的借款申请单,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出纳、收款人必须在付款凭证上签字。
5.2公司预付款项,必须根据合同或协议办理付款申请单,经财务审核并报总经理审签后办理付款;付款手续不齐备的,会计不得编制付款凭证,也不得付款。
5.3备用金和预付款的使用,必须依照下列规定:
5.3.1具有规定的用途,期限及限额;
5.3.2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部门报销;用现金或支票进行零星采购的七天内报销;经过银行汇款进行预付款的二十天内报销。
5.3.3以上各项支出,原则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5.3.4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贴合开支标准的支出,财务不予报销。
5.3.5对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能报销而又没还款的备用金,若超期时光在三个月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的万分之二;三个月以上一年之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万分之三。在次月工资中扣回本息。
6.原始凭证的审核各项报销的原始凭证,经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财务审查其合法性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
7.原始凭证应具备的资料:
7.1凭证名称;
7.2填制凭证的日期;
7.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
7.4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
7.5理解凭证的单位名称;
7.6经济业务的资料;
7.7数量、单价和金额;
7.8发票、收据必须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单;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款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
8.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
8.1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
8.2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8.3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
8.4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
8.5预付性汇款,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作为原始凭证,不得以汇款回单代替。
8.6属于现金发放性质的原始凭证,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签名。有委托他人代领的,由代领人签名;由一人代领多人的,须逐个签章,不得通栏划大括号签一个章。
8.7自制原始凭证应设计科学、格式规范、计算清楚。如计提折旧、职工福利基金等,要列名称、计提基数、提取率、提取额等。分配工资及费用时,要列分配标准、分配率、分配额。
8.8凡凭证资料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资料不符者,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
9.记账凭证的资料及填制要求:
9.1凭证日期:一般应按实际受理经济业务的日期填列。
9.2凭证编号:应按月编制自然数列顺序。
9.3凭证摘要:应简明扼要,真实反映经济业务的资料,不得含混不清,过于简略。
9.4会计科目:应按有关规定设置。
9.5凭证金额:必须与原始凭证相符。
9.6所附原始凭证张数,要与原始凭证相符。
9.7有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出纳、会计、交款人必须在相关会计凭证上签名或盖章。
9.8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时,必须附有资料完备的原始凭证。
10.本制度所指的由总经理批准的事项,如因总经理出差期间,均由董事长审批。
1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12.本制度从x年x月x日之日起执行。
一、办事处所有行政支出一律执行财务“一支笔”制度,同时必须有经办人、分管领导和主任全部签字后才能到财务报销。
二、严格执行有关经费支出管理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保证人员工资和单位正常运转必需的开支。
三、正常的费用报销必须有正规的机打发票,字迹清楚,大小写金额相符,印章齐全,不能涂改。自开出发票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销,跨年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对个别确实无法取得正规发票的应根据支出用途据实填写支出报销单,并由单位负责人、经办人、证明人签字,金额不得超过500元。
四、各科室因业务和上级部门检查需接待的,需事先请示领导同意,发票必须写明招待事由,报销发票必须有三人以上签字,三天内到财务报销,逾期不予办理。
五、本单位人员因公出差及办公事需借款的,应据实认真填写借款单,由分管领导审签,主任确认后,到财务部门预借。
借款人须在公务办完后7个工作日到财务办理报销手续(除特殊情况外)否则前款不结清,后款不予办理借款手续。按规定一次或分次从工资中扣除借款。
六、对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办理政府采购的项目,应按要求办理政府采购,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七、财务报销时间:每星期二、四两天。报销超过3000元以上的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门。借款500元以上的,写明用途,经分管领导同意,由主任签字后,到财务预借。
八、工程借款必须有工程预算、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才能借款,预算交财务一份存档,否则财务不予办理借款。
九、对外付款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尽可能用转账支票支付,保证现金流量支出减少。
十、为了更好的建立健全会计管理档案,各科室如有需要复印的发票和单据,应在报销前自己科室复印好留存。否则,装订后的票据查阅复印必须经书记、主任同意后,才能复印办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借支款项、日常办公费用、其他费用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第四条借款管理规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在钉钉凭审批后的《备用金申请单》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项目专项借支,借款人员应及时报账,时间为每周一;特殊项目周一无法报账的,需及时向财务部说明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延后报账。
(三)各项借款金额超过10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借款销账规定:
1、借款销账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账;
2、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第五条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在钉钉按规定填写《备用金申请单》,注明申请人、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在备注栏写明转账或现金。
(二)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
(三)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备用金申请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三章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六条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第七条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经办人报销费用、支出时,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以下凭证视为合法凭证,准予报销:
1、税务机关批准的带防伪水印底纹和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税务法票;
2、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邮政、银行、铁路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
3、加盖销货单位或提供劳务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且清晰可见。
4、发票抬头要求按照最新税务部门相关规定。
(二)填写报销单应注意:
1、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
2、报销单应使用蓝黑碳素笔严格按报销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
3、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4、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要求与取得发票相符。
(三)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四)报销10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或注明银行转账。
(五)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1、财务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周一为财务报销日;偶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财务另行通知。
2、非日常报销的其他事项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第八条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
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若需批准,附批准后的清单→部门主管人员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核→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第九条交通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交通费指为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为公司办理相关的事宜而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包括公交车费、地铁车费、打车费等。
(一)费用标准:
(1)原则上外出办事,主要以地铁或公交的方式。除非特殊情况,才可乘坐出租车(需提前口头汇报上级领导批准),并在票上注明原因及往返地点。
(2)市内因公公交车费应保存相应车票报销。
(二)报销流程
1、员工整理交通车票(含因公公交车票),按规定填好《出差费报销单》。
2、审批: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审批。
3、员工持审批后的报销单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条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员工办公所在市行政区域处理公司事务属出差。出差费用包括:本市及他市的市内交通费;往返本市到外市的火车、飞机、客车、轮船等费用;自驾车出差的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外地的餐费、住宿费等。
(一)出差借款流程:
1、出差申请:员工出差可向公司借支所需差旅费用,填写《备用金申请单》,履行相关借支审批手续,借支数额应当与所处理的公务和出差的时间相适应。
2、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备用金申请单》交财务部,按借款管理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按规定支付所借款项。
3、返回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实际发生情况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报销,应由本人出具书面材料说明延缓报销理由,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并注明最后报销期限,如超过一个月不报账,财务将不予报销并从其工资中扣回借款。原则上前款未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支。
(二)报销程序:报销实行“谁借支,谁报销”的原则。各经办人将发票等原始单据分类续时贴在粘贴单上,按项目填好“差旅费报销单”或“费用报销单”。根据各授权范围,具体经办人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交财务部,经财务部审核签字后统一交由总经理审批,由出纳按规定时间支付。
(三)、报销标准:
公司全体员工的出差补贴实行全额包干制,具体包干标准详见附件。
(四)、相关说明:
1、出差期间发生请客送礼等业务招待费用,须事先请示高层领导同意,经审批签字后报销。
2、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尽量选择公交、地铁、在无公交路线或负重等特殊情况下可打的(需提前口头汇报上级领导批准),并在票上注明原因及往返地点。
3、操作层员工与管理层员工一起出差时,由带班管理人员控制各项开销,不得超过出差补贴标准,费用报销时凭发票报销。
4、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必须凭发票据实报销,无发票不予报销,丢失发票须出示相关证明材料,有同行人或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报财务特批。报销凭据必须是出差地实际发生的票据,费用包干部分凭发票报销(发票金额大于费用包干标准的按标准报销,发票金额小于费用包干标准的按实际金额报销)。
1、对原始单据的一般要求:
(1)发票必须是发票联和报销联,用复写纸复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作报销单据。
(2)内容要齐全,抬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楚,金额要准确,大、小写要一致,严禁涂改。
(3)印章要齐全,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收款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事业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章;企业和个体户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
(4)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车、船、飞机票等),因保管不善而被盗或遗失,后果自负。
2、对各项支出报销的审签,实行统一管理,由校长签字后,财务科方可付款。
3、差旅费报销单,须用蓝(黑)墨水笔填写。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结算人、负责人的签章。
4、由联校按计划统一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己购买时,须经校领导批准,验收入库。
5、临时工的工资,由会计填制临时工工资花名册,由领酬人、经手人、校领导签章。
6、中心校和村校各部门的经费支出严格按《清平联校财务管理制度》中计划管理的要求,实行计划用款。对于一次业务、一张票面金额超过200元的用款,事先必须向联校校长申请。对用款不事先申请的单位或个人,财务处不得安排该部门的用款计划。
7、学校财务报销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教学、教辅、后勤部门的经费支出,须经校长审批;对计划外支出,除履行审批手续外,还须事先向校长室申报同意并备案。
8、各部门科室要严格控制差旅费和会务费支出,对差旅费的报销,严格按《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无特殊原因的超标准支出,由出差人员自理。
9、中心校和村校各部门要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对非安排不可的业务招待,中心校校长向联校请示同意后安排,实行先申请后招待制度。否则,招待费自理。
10、为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在业务发生后10日内到财务处办理报销还款手续,有关财务人员应严格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11、各种票据是财务报销的凭据,下列票据财务处原则上不予报销:
(1)审批手续不全的票据。
(2)内容填写不全、字体无法辨认或有明显涂改迹象的票据
12、外出业务培训人员每人每天补助10元;公务出差每趟10元(车票);三人以上出差由联校派车。
13、各中心校每月所发生的业务,要在每月的20号-21号到联校报账,过期不再办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更好地发挥财务监督职能,达到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加强成本费用控制,保证资金合理使用的目的,让各项成本费用开支在预算范围内做到必要、合理、节约、有效,使财务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发生各类费用、支出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取得或填制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务部。
第二章费用报销、支出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为公司各类费用、支出事项的有权审批人。各部门在预算范围内的费用、支出事项须由经办人员报总经理批准后才能办理或执行。超过部门预算范围内的费用、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且超出部份的费用由支费个人自理。
第三章费用报销、支出审批程序
第五条经济合同付款审批程序。
签定经济合同的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限,分月向财务部报送预算,并由分管业务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审查,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安排资金,有计划分步骤地支付各类经济合同款项。
(一)在预算内,根据合同履行情况,需付款时,由经办人员如实填制“公司合同付款申请书”,并附上与之相关的合同、验收等相关资料,分别送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副总审核,并签署意见;
(二)将业务部门和主管副总核准同意支付的“公司合同付款申请书”送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应对照合同资料审核后签署同意付款意见,然后将上述文件
连同对方出具的本次付款的有效正式发票一并报总经理审批;
(三)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相关人员填制记帐凭证、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在5个工作日内付款。
第六条日常费用的报销审批程序及有关规定。
各部门按核定的年度预算分解报月预算,经审核后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在预算内控制使用。
一、审批程序
(一)部门确认——费用报销时,各部门按规定的格式粘贴原始凭证并选择填写“费用报销单”或“差旅费报销单”等,在报销业务招待费时还应同时填写“业务招待费说明表”,由部门负责人对费用发生的真实性确认签字后送财务部;
(二)财务部初审——重点审核在预算范围内开支的票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和核准报销金额的准确性,并签字确认;
(三)公司领导审批——财务部将初审合格的原始凭证送总经理审核批准;
(四)将审核批准同意报销的原始凭证送财务部相关人员填制记帐凭证后交出纳,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付款。
二、有关规定
(一)费用发生时,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作为报销依据;
1、规定税务监章的有效发票的台头、时间、摘要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大小写要相符,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并注意印制发票的有效时效。例:针对2004年,取得发票时的前3年,即发票右上角编号下分别应标有税字(02)或(03)或(04)字样的,为印制发票的有效时效。
2、规定税务监章的定额发票要同时加盖使用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白条和无财政监章的收据不作为报销依据,否则财务初审时即剔除。
(二)原则上当月发生的费用当月在预算内报销,当月未及时报销或确因客观情况未及时在当月内报销的费用,必须在次月初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手续,否则不纳入当月预算处理。
(三)员工因公借款且在借款期发生费用报销时应先冲借款,直至冲完借款为止。
(四)日常费用的报账收单时间:
1、除特定时期,每周星期一、星期二和星期四及每月月底的后两个工作日为报帐收单时间。
2、每年1月、7月为财务中报、年报编制时间,当月1日至10日原则上不办理报帐收单手续,其他月份的1日至5日为月报编制时间,原则上不办理报帐收单手续。
第七条工资费用的审批程序。
(一)员工工资的发放时间定于次月8日(遇节假日提前),各部门负责收集当月各部门员工“工资变动情况表”、“出勤情况统计表”、“代扣保险费明细表”报送财务部;
(二)财务部将复核无误的工资表送总经理审核;
(三)根据核准发放的工资额拨款到银行开设的工资专户。
第八条员工个人因公借款审批程序
(一)借款人填制借款申请单,参照第六条的费用报销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二)借款申请单送财务部经理复核。如果借款人的以前欠款已清偿完毕,准予借款,坚持“前不清,后不借”。
(三)财务部记帐人员记帐,出纳人员根据借款人签收的记帐凭证和经核准的借款申请单支款;
(四)因公出差的借款人,在返回公司后的5日内报帐并结清余款;其他借款人在业务完毕后的三日内了清借款。
第四章具体费用报销细则
第九条业务招待费报销规定
规定标准:公司总经理业务招待费每月不超过8000元,公司副总经理业务招待费每月不超过3000元,技术总监、部门经理业务招待费为每月不超过1000元,全部招待费凭票报销。
要求:
(一)在预算范围内的业务应酬活动应本着节约、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各部门有列支权,无随意开支权。经公司审定的各部门业务招待费的开支额度按部门归属总经理统一掌握、统一审批。根据工作需要确需超支的,应先报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超支时应先报董事长批准。
(二)各部门正、副经理有业务招待费使用资格,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随意发生业务招待费。各部门在发生业务招待事项时须严格按批准的限额标准执行,并须事前向总经理请示,说明理由,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具体执行中以总经理在报销凭证上签字批准为准。
(三)在业务发生后一周内应填写“业务招待费说明表”,注明被请客户名称、人数,事由及应酬方式、金额等,并填写“费用报销支款单”附上相应发票,按照第六条日常费用报销程序的要求进行报销。“业务招待费说明表”,统一由财务部存档,仅供内部审查不对外使用。
(四)公司财务部对各部门的业务招待费开支实施适时控制,并建立预警制度,对费用的不正常执行予以适时警告,对超预算开支适时予以终止执行。财务部就各部门业务招待费开支状况按季度向公司办公会通报,以形成互相督促,鼓励节约的风气。
第十条通讯费报销规定
公司手机费用是公司为从事经营管理及业务活动中必须采取通讯等手段开展业务的职员提供的工作支持。公司各部门享受话费补贴的职员必须经部门领导确定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放该补贴。
(一)在各部门预算范围内享受公司手机费补贴的员工,必须做到平时8:00—23:00开机,节假日9:00—22:00开机。
(二)公司总经理:手机费每月定额600元(凭票报销)。
(三)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手机费每月定额500元(凭票报销)。
(四)部门经理及公司核定的市场及市场服务保障岗位人员手机费每月定额200元(凭票报销)。
(五)公司主要负责对外工作联系的管理人员手机费每月定额100元(凭票报销)。
(六)公司其他职员(不含试用期):手机费每月定额50元(凭票报销)。
(七)凡在公司报销手机费的员工出差,不再报销异地长话费。出差超过15天者,根据实际情况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可报销超定额部分。
(八)公司各部门确因业务需要,致使部份职员手机费用超标时,由使用人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事由,经部门负责人核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可在该部门当月手机预算费用内调剂报销,但不得超过部门该项预算总额。
第十一条差旅费报销规定
凡出差须经总经理批准,差旅费的使用在各部门预算范围内开支。
(一)公司员工出差借款,经批准应提前填写“出差申请表”。内容包括:出差事由、地点、时间、发生费用预算等。遇特殊情况临时需要出差的,应事先征得本部门分管副总同意,再报总经理批准。
(二)部门经理级及以上干部乘坐飞机须经批准。
(三)部门级以下员工出差,乘坐汽车、火车或轮船在24小时内能到达出差目的地的,原则上乘坐上述交通工具。超过24小时或有特殊原因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乘坐飞机。
(四)差旅费报销额度如下:
(1)总经理出差住宿标准不作限制。副总经理、技术总监出差住宿标准不超过300元/天。因公发生费用实报实销。
(2)部门经理级出差,每日住宿费标准不超过200元,交通费本着节约原则实报实销,出差补贴每天50元,在外发生的业务招待费需填写“业务招待费说明表”,按照第六条日常费用报销程序的要求报销。
(3)部门经理级以下干部出差,每日住宿标准不超过150元,每日交通费及伙食补贴50元,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如发生招待费用需事先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报销时需填写“业务招待费说明表”,金额超过500元者报总经理审批。
(4)差旅费报销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起止日期、往返天数、附件张数并计算金额,住宿费须凭发票和电脑清单在规定的限额内报销,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按第六条规定报销。如出差人员的报销内容与出差申请表不符,又未在报销单上加以说明,任何一级审核人员均可提出拒绝报销。
(五)市内交通费一般情况不予报销,若遇特殊情况乘坐出租车需事先征得部门经理同意事后方可报销出租车费。各部门的市内交通费按月实行总额控制,各部门每月定额200元。
市场人员可凭票报销月票,每月定额50元/人。
第十二条办公费用报销规定
(一)办公用品费用包括文件夹、笔等办公文具,总经费按每人每月10元计算,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按需领取。
(二)纸张、磁盘、墨盒等计算机复印机耗材,其他办公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等,总经费按每人每月15元计算。
(三)办公用品中的低值易耗品由专人负责保管、领用、登记,并建立相应的实物台帐。
(四)公司对外的邮寄、传真由办公室统一指定专人办理,在各部门办公费用预算内支出。
(五)各部门购买的专业书籍资料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专管员处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后凭“资料入库单”方可报销。
(六)所购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定期核对,作到帐帐、帐实相符。
第十三条公司办公场地所发生的租赁费、水电费、维修费、清洁费、绿化费、消防费等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按合同、协议据实报销。
第十四条汽车使用费:实行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的原则。
规定标准:总经理2000元/月;副总经理、技术总监、部门负责人1000元/月。
(一)汽车包干使用费含汽油费、停车费、洗车费、过路费、保险费、修理费。
(二)汽车包干使用费的报销,原则上当月发生当月报销,按照第六条日常费用报销程序的要求办理。
(三)汽车使用费按规定的标准当月上限控制,超支自理,余额可结转至次月累计继续使用。
(四)自驾车因公长途出差须经总经理批准。所发生的汽车费报销时凭经总经理批准的“出差申请表”可实报实销。成都周边地区出差发生的汽车费用则在汽车包干使用费标准内报销。
为了更好地调动业务人员的极积性.保证公司出差人员在外工作与生活的基本需要,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根据目前运行中存在的实际情况.特作部份适当调整,修定本办法.从频布之日起生效.原规定同时废止
一、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
1、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差旅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原则。
2、开支范围:包括出差地点的市内交通费、住宿费用、伙食费用、电话费用及其他零星费用开支.实行包干制
3、执行标准:
(1)十堰市内及城区以及周边五县一市销售出差补助15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2)十堰市区以外城市18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3)上海、广东、北京地区销售补助23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4)公司报销异地往返火车票、长途客车票,并以车票时间计算实际出差补助天数。
(5)招待客户招待费用5个人以上不能超过500元,5人以下不能超过300元。特殊客户需报董事长事前批准方可超标.不能先斩后奏
二、办理程序及报销办法
1、省内(不含十堰城区)、省外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差旅费(备用金)借款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预计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及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差旅费借款。
2、财务审核人员根据签有领导审批意见的差旅费报销单,附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报销差旅费。
3、凡与原出差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4、出差返回公司应在三天内报账,超过三天报销差费,每超过一天考核一天补助,一星期以上,不予报销,后果自负。
5、出差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公司领导特批),对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的责任。
6、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7、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绕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绕行期间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
三、其他规定
1、十堰市内经营、或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业务招待费,应事先经部长同意,并由公司领导签署核准金额意见,方可执行。财务部依据报销程序(原始单据注明:单位名称及准确的日期、金额)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票、住宿、招待费等费用票据作为核销费用的依据。
3、随公司领导一同出差人员费用由公司领导统一到财务核销。
4、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实行包干办法。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标准予以补助。
5、出差人员预借差旅费最高限额2000元/次。
6、售后服务出差补助比照上述标准同级执行(发生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用应计入销售计价当中)。
如何管理好企业的“钱袋子”,是企业持续经营的重点。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将财务管理内控的节点前移,通过前置化的管控来实现财务的有效管理。而在财务管理中,日常费用报销的管理是重中之重。
1、费用报销流程
费用报销人报销申请(填制费用报销单)——报销人部门负责人(或上级主管)确认签字——财务主管审核(单据、数据等方面要求)———公司总经理(或委托授权人)审批(侧重真实、合理性等方面负全责)——出纳复核并履行付款。上述流程为公司各项费用报销的既定程序,以后各项事务的报销均需要遵照上述流程操作,否则财务部有关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2、费用单据要求
为了强化公司的财务纪律,规避财务风险,原则上公司一切事项报销的单据均必须取得合法的凭证。合法性的。认定以国家财务、税务等方面的规定为准,具体操作由财务部负责把控落实,以可操作性为前提。公司员工任何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单据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各级确认、审核、审批人员也不应予签字。各级签字人在不能确定的情况下不能随意签字。
3、单据整理要求
报销人在报销前必须事先整理好各类单据,首先对单据的类别、时间、批次、项目等进行分类,然后按照一定的标准清晰准确的粘帖在报销单据的后面,并在附件中写明所附单据的张数。单据数量比较烦杂的要写出报销明细清单附在后面。单据分别不清晰,粘帖不规范的财务部门可要求对方改正,不改正的有权予以拒绝受理。
4、预借款的操作要求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需要事前预借款的,必须填写借款单或支票使用申请单,写清借款原因、预计的金额和还款日期,财务人员严格控制现金的使用。借款单要由部门负责人、副总或财务主管签字后出纳人员才能放款。在预定还款日期到期后不能还款或报销的从有关人员的工资中扣除。
5、报销金额审批规定
公司为提高工作效率,规定如下:单笔报销金额或单笔票据报销金额在2000以下的,按照正常的流程由公司常务副总审批即可,金额超过2000以上的必须要由公司总经理的审批。财务人员操作付款时须掌握好审批金额权限,操作不规范的不得付款。
6、报销或单据传递时效要求
财务人员根据财务作帐的及时性配比性要求掌握好各项报销的时间,原则上各项单据或费用必须在发生结束后按照正常规定的流程操作。原则上当月发生当月取得并当月报销,业务人员有及时催收票据的义务。
7、费用报销的其他规定
公司费用报销必须真实合法,严禁使用白条或其他不合法的凭证,一些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替代凭证的,也必须由副总和财务主管的共同认可,同时做到财务操作的安全合法。另外替代凭证要求做到时间合理、摘要明确、金额确定,不能真假混杂,给公司带来财务风险。
公司各阶层人员,在上述规范中操作失当,给公司带来损失风险的,根据情节大小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责任追究,讨论决定。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财政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原则
一、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公司发生的各项开支都必须由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支出事由、项目、发票张数、报销金额、和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签字、财务部门审核、相关程序审批后,出纳方可付款。
二、加强报销管理,当月账,当月了,25日以后的账最迟不得超过下月5日。
三、为了分清责任,进步部门核算,不同人员支出的业务费用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
借支管理
一、借款管理规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核销日期最晚不得超过次月发工资日。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市场业务费、广告费、押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押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告知财务部备款。
二、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日期、借款人姓名、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书写规范,不得涂改,其中大写数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
(二)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复核→总经理审批。
(三)借款人执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由出纳按照批准金额予以支付;
(四)借款人请款后必须及时报销。借款不得超月,差旅费借款必须在返回公司上班之日起5天内报销。
三、借款报销管理程序
(一)借款人员在任务完成之后要及时报销,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二)报销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报销单上应注明所办事有何用途,并附原始单据和发票,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三)财务人员对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予以复核;
(四)报销人执复核后凭据和报销单到出纳处核销(由双方当面对“借款单”剪角为凭);
(五)借款购置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还应附验收单。
费用报销管理
一、版面费、广告代理费:由部门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财务部对票据进行核实(附上媒体刊登的详细清单),核对无误后付款。
二、印刷费:部门凭发票,附印刷品结算单,进行核实无误后,填写费用报销单,财务审核无误后付款。
三、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行政中心统一购买,行政中心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低值易耗品还需有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及分摊明细)填写费用报销单。各部门自行购买的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经相应级别领导审批后报销。
四、资料费:各部门购书及其他资料,首先将书、资料和发票拿到行政管理中心进行登记验收,并在书、资料上盖章、编号。经手人凭发票及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五、业务费:所有业务费用票据需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各部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业务费用,任何人不得用于除业务需要以外的个人消费。业务招待费须有两人以上签字并注明时间及招待客户名称;交通费须注明起始、地点及原因;快递费单据上请注明客户名称。所有费用均分别计入各个部门成本。未按规定填写说明或者签字的,财务人员应将报销凭证退回并说明原因。
差旅费管理
一、差旅费标准规定
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外出公干期间为完成预定任务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费用,具体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其他公务杂费等。
(一)公司员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为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其中总监及总监以上高管人员,可选择飞机头等舱,高铁一等座,普通火车的软席、轮船二等舱;业务经理及以下员工,出差时火车时长达8小时以上可选择卧铺,时长不足者,选择火车硬席,特殊情况,确实工作需要乘坐飞机者,必须事先报请公司领导审批,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选择飞机,如选择飞机,尽可能选择价格较低的经济舱。
(二)公司在创业期间及新项目开发时,应注意控制成本,一切以节俭为主,尽可能选择经济实惠的交通工具及席别。
(三)违反公司规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车票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
(四)市场交通工具应使用公交车、中巴等,如因特殊情况,可以乘出租车,但需在票据上注明起始地点和原因。
(五)员工出差期间,标准内住宿费用实报实销(但不包含酒店清单上所列私话、餐费、洗衣费等费用),具体住宿标准见附件明细。
(六)员工外出期间产生的公务费,如邮电费、文件复印费、传真费等,实报实销。
(七)关于私事绕道的报销规定: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公司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所发生的车船票,一律按直线距离报销,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不发放绕道和在家期间的一切补助费;
(八)出外学习、培训和参加会议的人员,如果主办单位或者公司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已包括学习、培训、会议费用中的,凭会议证明和发票,在审核后按实报销学习、培训、会务费,不再另报住宿费盒伙食补助费。如经审查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按多报住宿费盒伙食补助费的5倍罚款。
二、差旅费报销
(一)填写内容按照《差旅费报销单》单上的要求填写。
(二)粘贴注意事项:
1、将各类车票按面额的大小分类粘贴;
2、注明起始地点及交通工具;
3、在粘贴处注明各类面额票据的张数和总金额;
4、字体要规范清楚,不得涂改,金额大小写需顶格写,不得留空隙。
(三)报销流程: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原则上前款未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支。
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为了协调公司对内、对外的业务工作安排,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财务费用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四为财务报销日。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2.借支及其他业务的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本制度为创业初期暂行规定,解释权归财务部及总裁办。
为控制费用,提高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车船费(含乘飞机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以及零星杂支。
1、交通补助费和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住宿费按实际出差住宿天数计算。
2、车船费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按凭据据实报销,零星杂支在规定范围内按凭据报销,各分厂部门必须严格控制。
3、出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不在差旅费开支范围内,按招待费用管理规定报销。
4、出差应选择价格较低的交通工具,需乘坐飞机时,经董事长事先批准,可坐普通舱。需乘坐轮船的,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可乘坐二等舱外,其他人员只允许乘坐三等以下舱。出入机场据实报销机场大巴车费,经董事长特别批准可报销的士费。
二、出差借款审批程序:
各分厂、部室出差人员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单并注明出差地点,由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方能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财务部门按照“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认真审核后方能借款。
三、差旅费报销程序:
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回厂一周之内必须办理报销手续,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如实际报销与借款地点不符时应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再交财务部门审核签字后,按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
四、出差费用标准:
1、工作人员区外出差:
1.1住宿费限额内凭票报销,限额如下:
总经理每天70元。
副总及销售人员每天60元。
其他人员每天50元。
限额之内节约归己,超限额的,超出部分自理。
1.2市内交通费凭票报销,每人每天15元。限额之内节约归己,超限额的,超出部分自理。
1.3伙食费补助标准
上海、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广州、海南等城市每人每天补助30元,其余地区每人每天补助15元。
1.4长途汽车、高速大巴、卧辅汽车符合出差目的地可凭票报销。
1.5乘坐列车报销标准:
将火车硬座票、卧辅票、空调费、寄存费、不坐卧辅的补助费、夜间坐车的补助费、订票费合并为综合旅费。凡出差500公里以上者凭火车票以每公里0.24元计发综合旅费,不再另外报销上述费用。500公里以内乘坐火车出差人员,按车票记载金额报销。
1.6会务费:
(1)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应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凡需开支会务费须持
会议通知或参会申请,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方可开支。
(2)参会出差途中按规定标准报销。会议期间凡交纳(含食宿)会务费的,其会议期间伙食补助费、住宿费不予报销,会议期间食宿费用自理或未交纳会务费的,按本规定对应报销标准报销。
1.7驾公司车辆区外出差比照1、1、1、3支报。
1.8工作人员赴港、澳地区出差,按自治区出境(出国)管理办法支报。
2 、工作人员自治区内出差:
实际发生的住宿、交通费均凭票报销,无补助。
3 、公司员工探亲假旅费报销标准:
3.1享受一年一次探亲假的员工经综合管理部审批,凡在500公里以上者,凭火车票以每公里0、20元计发综合旅费,中转住宿费比照1、1支报,超限不报。中转市内交通费比照1、2支报,超限不报;500公里以下的按车票面额计报,包括长途汽车、高速大巴、各类火车硬座。
3.2享受四年一次探亲的员工,经综合管理部审批。探亲地在500公里以上者比照3、1执行,并扣除本人基础工资的30%(自理);500公里以内员工的四年一次探亲比照3、1标准计报,但不扣本人基础工资的30%。
报销中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虚报金额10倍的处罚;再次作弊者,当次所有报销票据全部不予报销,给予当事人必要的处理。
一、费用管理细则
(一)差旅费、交通费
1、出差申请与批准
员工因公出差必须按要求填写《出差申请单》(格式见附件2)和《借款单》,分别按要求注明出差目的、行程路线、预计时间、预借款额及预计还款日期,由部门经理和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分别转交公司人资行政部及财务部作为员工出勤以及差旅费借款、报销的依据。
2、出差借款
2.1出差人员凭批准的《借款单》作为差旅费借款依据。
2.2财务对个人出差借款的执行原则为: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即借款人若有前期未清的出差借款事项,待结清后才允许再次借款。
2.3个人借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人月度工资;新员工(处于见习期的员工)借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如有特殊用途超支借款,须经总经理签字特批。
3、费用报销
3.1销时间:原则上每周一、周六报销(特殊费用随时报销)。市场人员因出差产生的相关费用要求一周一报。
3.2报销标准:见附件1《差旅费报销标准》
3.3票据的管理:
3.3.1出差人员凭取得的车票(含船票、机票)、住宿或会务发票、其他票据(不含保险费单据)报销;取得的票据须为本次出差实际发生的,并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
3.3.2出差人员在报销时,票据粘贴要规范整齐,粘贴顺序为:车(船、飞机)票、住宿发票或会务票据、其他票据(不含保险费单据)并注明单据张数;车票有日期、起始地点的可直接粘贴,无日期、起始地点的要注明。报销时须后附经公司人资行政部标注具体返回时间的《出差申请单》,以便计算相应出差补助。
3.3.3公司驻外办事处人员往返总部,参照出差人员的报销规定外,需另在车票后注明往返是由。
3.3.4下列单据不准报销:白条、收据、大小写不符、字迹不清、时间不符的、不合法的单据、涂改的单据、未盖章的发票等。
3.3.5出差人员住宿费标准按《差旅费报销标准》规定执行,发生的住宿费在标准范围内据实报销,超标准部分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总经理特批);如出差单据丢失,责任自负。
3.3.6购买车票、飞机票、船票发生的订票费,凭合法有效票据据实报销;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由公司总经理特批。
3.3.7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标准根据附件1《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特殊情况需要升格使用交通工具的,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否则一律按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最低费用标准报销。
4、出差补助:
根据出差天数,按照《差旅费报销标准》中的补助标准执行,超过部分原则上不予报销。
4.1伙食补助:
4.1.1出差(市区以内不按出差计算)来回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只报车票,不享受伙食补助,但可以按公司规定的午餐标准(10元/日)领取补助。
4.1.2出差人员外出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时,如会议(培训)费中包含食宿费,则不再报销住宿费及会议(培训)期间的伙食补助。
4.1.3差人员出差期间如有招待,每招待一次扣减半天的伙食补助,招待费用与差旅费同时报销。
4.1.4无特殊原因不得单独报销异地招待费用。
4.1.5未出差期间,相关人员凡是中午有招待需求的,一律不再享受午餐补助(10元/日)。
4.1.6出差人员连续乘火车超过12小时或夜间(晚八时至次日凌晨七时)连续乘火车超过6小时且未坐卧铺者,补助20元,不再享受伙食补助。
4.1.7员工10:00以后出差或16:00以前返回的按半日计算当日补助。
4.1.8享受出差伙食补助的不再享受公司午餐补助。
4.2交通补助
4.2.1出差人员带车出差,报销时不计算市内交通费。
4.2.2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发生交通费,按照《差旅费报销标准》的交通补贴额在标准内据实报销,超标准的不予报销;若未发生交通费则不予享受交通补贴。
4.2.3原则上不报销出租车费;特殊情况需要报销出租车费的,在单据后附由单位负责人批准的《出租车费报销审批单》。
(二)业务招待费与外联费
1、业务招待费是指各单位为满足经营或管理需要而发生的业务招待支出。
2、招待费开支标准
2.1渠道客户只提供工作餐,按20元/人标准控制;上游供应商一般按50元/人标准控制,重要客户按80元/人标准控制;
2.2所有招待与外联费用,需事前以书面或短信形式向总经理申请同意,不得擅自决定;
2.3招待前,自购烟、酒、茶叶,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在酒店消费烟、酒、茶叶。
2.4招待金额超过200元的,需提供酒店菜单。
3、单据审核
3.1招待费报销须取得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发票抬头需填制公司全称);如就餐地点无法提供有效发票,需提供收款收据,若合理合规,报销人需以其他合格的正规招待发票抵顶但同时附就餐说明。
3.2报销时要后附公司总经理签批的《招待费用审批单》(见附件3)。
(三)手机电话费
1、报销范围:手机费只报销正常的月租费、包月费、市内通话费、长途电话费、漫游费、短信费、功能费(含来电显示费)等,除此以外,如:SP信息费,互动视界费、滞纳金等其他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经批准报销手机费的人员,所报手机费发票显示的姓名应与本人一致;如不一致必须事先在财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报销。
报销手机人员因换号一个月发生两次交费时,除按规定在财务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外,两号相加报销费用不得超出本人月度预算规定的标准。
3、手机话费单据必须为正规的话费发票(采用预付费方式交纳话费的单据不作为报销的凭据),手机费报销额度以话费发票显示的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缴费额度不作为报销额度。
4、报销额度的管控:
业务人员的手机费报销额度按“预算额度__上月度指标完成比例”进行管控;职能部门人员的手机费用以预算额度进行管控。
5、报销人员使用的手机,不得与家庭电话和亲友电话捆绑消费,一经发现将其所有报销的话费全部收回,并处以20%的罚款。
(四)车辆费用
按《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二、费用报销流程
经办人填写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审批——>会计主管审核报销凭证——>财务负责人审批——>总经理审批——>出纳审核并付款——>经办人签字领款。
三、费用预警的管控
公司财务部门对超预算费用的支出与报销实施预警服务,对于违反财务纪律以及相关制度的费用支出与报销,公司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由公司总经理安排调查核实,并依据调查核实结果做出相关处理。对有质疑的单据,财务可请示总经理后视情况处理。
四、罚则
1、对违反招待相关规定的,将由公司总经理视情况具体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给予消费金额20%的处罚。
2、对违反报销时限规定的,按20元/单处罚;累计三单以上无特殊情况者将不予报销。
3、市场岗位不提交市场周报者,将不予签字报销。
4、报销人无视公司报销制度,弄虚作假,虚假报销,除不予报销外,另给予100元处罚;其业务上级受连带责任,给予50元处罚。
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
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填写时一律用炭素笔,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填进修学校)、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票据一经涂改即无效。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必须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购买商品的,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
5、报销凭证严重破损导致内容不全、不清的,财务人员不得给予报销。
二、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一)财务报销审批权限
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的财务支出都必须经校长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结算。
(二)预算申报制度
学校各类需要采购的物品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做好预算由校长签批,方可借支进入采购程序,采购秉承一人为私二人为公的原则,为报销提供证明。严格执行前帐不清后账不借。
(三)财务报销基本手续及要求
1.购买的设备、办公用品、贵重物品需经手人签字、审核人签字(财务)、校长签字,方可报销、进账。
2.凡到财务处报销的票据,需校长、审核人、经手人签字方可报销。
3、教职工到财务处报帐,必须携带报帐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物资采购一律由学校统一执行。
注意:先签字后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