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百花凋零春草萋,又是一年清明时。在这个慎终追远、缅怀先祖、寄托哀思的时节,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倡导树立文明祭扫新风,保障清明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特向社会各界及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转变观念、文明祭扫。摒弃焚烧纸钱香烛、燃放烟花爆竹等陈规陋习,自觉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迷信行为,倡导以鲜花祭扫、清扫墓碑、植树祭奠、网上祭祀、踏青遥祭、家庭追思等文明、安全、低碳祭扫方式寄托哀思、缅怀逝者。
二、厚养薄葬、弘扬美德。发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孝老”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孝养礼葬、节地安葬的新观念;老人在世时,多关心,多陪伴,多尽孝道;老人去世后,丧事从简,不搞攀比,不讲排场,让逝者安息,生者无憾。
三、禁用明火、安全祭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安全措施,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林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纸钱香蜡等祭祀用品,严防火患火灾事故发生。
四、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国家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文明祭扫的先行者、组织者和推动者,带头遵守相关规定,文明祭扫、绿色祭祖,主动宣传,加强对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的教育引导,积极劝阻不良祭扫行为。
全省广大公民:
清明节是我国缅怀先人、寄托哀思、慎终追远、敦亲睦族的传统节日,也是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为让文明过清明节成为广大公民朋友的自发追求和自觉行动,使今年的清明节成为一个文明健康、内涵丰富、节俭环保、安全有序的节假日,我们倡议:
1.过一个健康的清明节。积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在缅怀与追思中增强对生命的尊重和对生活的热爱,倡导参加郊游、踏青和放风筝等民俗活动,迎春健身,陶冶情操,培育科学健康的节日生活方式。
2.过一个节俭的清明节。积极弘扬庄重、简朴过清明的良好传统,倡导“简祭”、“薄祭”和“居家祭奠”、“网上祭奠”、“社区公祭”、“集体公祭”等新的祭奠形式,反对铺张浪费、奢侈挥霍,抵制庸俗、愚昧的祭扫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使清明节成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合的节日。
3.过一个绿色的清明节。积极树立生态环保的理念,倡导通过植树、种草、献花和诗赋、写祭文、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环保的祭扫形式来寄托哀思,共同保护清洁卫生、绿色生态的自然环境,还清洁明净于清明节。
4.过一个平安的清明节。积极确立安全和谐的意识,倡导平安出行、文明祭扫,遵守治安管理秩序,合理安排祭扫时间和路线,不违规用火,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节日环境。
清明节将至,即将进入祭扫活动的高峰期。为防治大气污染,维护城市良好形象,保护市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清明节期间文明环保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道路路口等公共场所开展焚烧纸钱、烧香化烛、燃放鞭炮等不文明祭扫行为。
二、倡导广大市民群众移风易俗,采取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方式,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减少祭扫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火灾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及党员志愿者、社区志愿者、青年志愿者要积极开展鲜花换烧纸、丝带寄哀思、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活动,大力倡导文明环保祭扫,引导市民群众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环境。
三、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对本辖区文明环保祭扫工作负总责,要组织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力量,开展宣传、引导、巡查、执法工作,并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防止不文明祭扫行为发生。
四、市、县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祭扫活动的管理和服务,会同工商部门加强对各类丧葬用品生产、批发、零售业户的宣传和巡查,禁止其制作、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城 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区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纸钱,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等行为的巡查和整治,及时清除祭扫纸灰;公安部门要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及时处理因群众祭扫引发的各类案件。
五、对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焚烧纸钱的,由城 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的,由城 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生产、销售锡箔、冥钞、纸钱、纸扎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六、市政府将对全市文明环保祭扫工作情况进行巡回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屡查屡犯、造成重大影响的地方和部门责任人予以曝光,并严肃追究责任。
全市各族各界群众:
春风送暖,又逢清明。值此缅怀先烈、祭奠逝者、追思故人的传统节日到来之际,为传承优秀文化,树立殡葬新风,营造“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良好氛围,确保度过一个平安、便利、文明、和谐的清明节,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执行政策、推行火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实践证明,实行火葬是减轻群众负担、移风易俗、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造福当代和子孙后代的必然要求。实行火葬是我市多年来推行的殡葬改革基本政策,广大人民群众要严格遵守政策,去世后必须实行火葬(国家另有政策规定的除外),禁止违规土葬和散埋乱葬。
二、节约资源、生态安葬。严禁修大墓、家族墓、豪华墓,积极倡导不占或少占土地的骨灰植树、植花、植草等生态葬式;以楼、廊、堂、塔、墙等形式存放骨灰的立体安葬;已故家庭成员合葬和骨灰撒海、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
三、厚养薄葬、节俭治丧。百善孝为先。尊老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老人在世时要多关心、常陪伴,勤孝敬、厚赡养。老人逝去后要节俭治丧,不讲排场,不比阔气,提倡佩戴黑纱白花、播放哀乐、发放生平等文明简朴丧葬仪式来告慰先辈,哀悼逝者,自觉抵制迷信低俗活动,倡导厚养薄葬、节俭治丧。
四、绿色低碳、文明祭祀。倡导环保祭祀,提倡用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上祭祀、经典诵读、踏青遥祭、家庭追思会等现代祭祀方式缅怀先辈、追念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不在街路、广场、居民区及林区、草牧场等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抛洒和摆放祭品,污染人居环境,形成安全隐患。合理安排和选择祭扫日程、路线,错峰祭扫,安全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遵守治安、交通管理秩序,以免造成人流车流拥堵发生安全事故,确保祭扫活动高效运转、安全有序。
五、转变方式,活动祭祀。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组织干部群众、大中小学生到烈士陵园、烈士墓地、烈士纪念馆等地献花、宣誓祭奠,表达对先辈先烈的感恩怀念,学习先辈先烈的崇高品德,培养利他精神,激励健康成长。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重大社会改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全市各族各界群众,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以移风易俗、低碳祭扫、文明祭祀、节地生态安葬的实际行动,保护绿水青山,共守美丽家园!
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办发1号),树立文明祭扫新风,保障清明节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省政府同意,特发布本通告:
一、倡导文明安全有序祭扫。提倡以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网络祭祀、社区公祭和家庭追思会等形式缅怀先人、先烈、先贤。倡导开展树葬、深埋、骨灰撒散等节地生态安葬活动。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山,禁止在墓区焚烧祭品、燃放鞭炮。严禁在街道、广场、社区等公共场所抛撒纸钱、焚烧祭品,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用品。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由公安、民政、城 管等部门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二、加强祭扫活动安全保障。市、县(区)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民政、公安、交通、林业、工商(或市场和质量监管)、市容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做到处置及时妥当。及时发布祭扫人流、车流信息,提醒公众合理选择祭扫日期、时段、路线,错峰祭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路段依法实行交通管制,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障祭扫场所道路畅通。民政部门切实履行殡葬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优质、文明、高效的祭扫服务。严格落实治安、消防等安全措施,控制祭扫群众聚集规模,避免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活动,严厉处置阻碍执行公务、聚众闹 事和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三、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移风易俗。全省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和省里有关殡葬改革要求,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简化祭祀活动,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引领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至以精神传承为主,树立文明祭扫新风气。
20__年清明节将至,为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倡导文明、节俭、低碳、安全的现代殡葬祭祖新风,确保清明祭祀活动有序进行,特向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祭扫。告别祭扫陋习,将祭拜逝者的传统习俗通过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忆一段往事等健康、文明的方式来表达,营造文明祭祀良好社会氛围。党政机关公务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移风易俗。
二、环保祭扫。树立环保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不制造、销售、使用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积极投身城市综合管理活动,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秩序,不在非指定地点燃放鞭炮和焚烧祭扫用品,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形象。
三、科学祭扫。树立科学意识,提倡网上祭奠、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多种形式祭扫活动,以科学、健康的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消除因实地祭扫而造成短时间、高密度的人车拥堵压力和不安全隐患。
四、节俭祭扫。倡导厚养薄葬,发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多关心老人,多尽孝道,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去逝后,倡导从俭办丧,不搞封建迷信,坚决反对奢靡之风,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骨灰寄存等节地生态葬法,节约土地资源。
五、安全祭扫。倡导错峰出行,广大市民应合理避开人流、车流高峰,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要自觉维护祭扫场所公共秩序,在公墓祭扫时要听从民政、公安、殡葬服务单位等部门工作人员安排,增强安全意识,严防火灾和挤踏等事故的发生。为避免交通拥堵,请广大市民朋友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树立文明祭祀新风,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做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文明祭扫的带头人,为建设美丽黔西南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广大居民朋友们:
传统节日清明节即将来临,清明节是人们以各种方式缅怀英烈、祭奠逝者、祭扫陵墓、悼念先人、寄托哀思,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节日。然而,以往每到清明等祭祀时节,烧纸焚香祭奠之风盛行,即影响了社会风气,又严重污染环境,还容易引起火灾,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我们向广大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开展文明祭奠,社区党员要以身作则,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居民。
二、倡导环保祭祀,摒弃污染的祭奠方式。用环保,时尚,自然的方式进行祭祀,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等。
三、倡导节俭祭祀,摒弃浪费的祭奠方式。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互相攀比,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
四、倡导文明祭祀,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公祭悼念等多样式、现代式祭扫活动。
五、倡导安全祭祀,摒弃不安全的祭奠方式。杜绝各种不安全隐患的发生。
广大居民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讲科学、讲文明、树新风,弘扬先进文化,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为建设美丽红桥提供良好的人文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