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规范我公司药品采购行为,保证药品及时供应,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合同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购销协议:
一、供方必须是证照齐全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并向需方提供加盖单位红印章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业务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资料等,供需方存档备查。需方应向供方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相关企业资料复印件。
二、供方只能向需方供应规定许可经营范围内的药品,如供方超范围向需方提供药品,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三、供方要对提供的.药品质量负责,向需方提供的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供方所提供的药品凡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如抽检不合格、药害事件等后果,概由供方承担。如因需方储存和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自行负责。
四、供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避免污染,需冷藏的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按国家规定使用冷链设备,以防止在转运过程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抵达需方。否则,为此而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五、需方要求供方遵守以下供药原则:
1、不得供应“三无”药品;
2、不得供应假冒厂牌和商标及无出厂合格证的药品;
3、不得供应即将变质或生产日期较久的药品;
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得供应有效期少于8个月的药品;
5、不得供应不符合包装标志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的药品。
六、供方提供药品时,须向需方提供加盖供方印章的《药品检验报告单》和销售票据,且各项内容与该批次药品相符。
七、供方须按需方购药计划的药名、规格、数量、产地等要求供应药品,否则需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
八、需方凭供方药品清单票据(清单内容与实物相符),经需方验收员验收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药品验收过程中若发现破损等不合格药品,由供方负责赔偿或扣除供方药款。
九、需方须按双方议定的结款方式按时支付供方货款;需方不得将药品销往其他省份或地区(只限本省地区销售);需方须向供方提供协议药品详细流向,并提供书面材料;需方按供方指定市场批发价格销售协议药品。
十、供方与需方必须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生效后方可发生业务,且须在需方铺垫 万元资金作质量担保金。供方人员不得以需方名义销售协议以外的其他药品,否则需方不予返还质量担保金且供方承担相应责任。如无违规行为则合同期满后需方全额返还供方铺垫的质量担保金。
十一、需、供方在业务往来过程中因受政策等原因所限,双方不能合作,则应依法终止合同及业务往来。
十二、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由供方、需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需方名称:(盖章)供方名称:(盖章)需方地址:供方地址:
需方法人代表:宋云东供方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资质证明材料
签订合同前,甲乙双方应当交换加盖公章,且真实有效的下列证件的复印件:
(在“□”中划“√”为选择,划“×”反之,以下相同)
□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个体经营的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诊所),还须提供实际经营者(老板)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乙方提供的材料有任何变更,应立即到甲方质量管理部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条标的物确定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购买的商品的具体品名、规格、产地、数量、价格以甲方的销售出库单记载内容为准,但乙方能证明不一致的除外。
第三条质量约定
甲方所供商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交货方式
□甲方送货
□乙方自提
□由甲方代办托运,第三方承运。运费由甲方支付,运费付
至。
第五条验收方法
(一)甲方送货,乙方在收货时,应及时检查收到的商品是否与甲方的销售出库单相符。发现货物件数短少、破损等,应当场与甲方送货人员共同清点,如果确系甲方发货错误,甲方核实后按相关程序处理,否则,视为乙方验收合格。
(二)乙方自提,应当当场与甲方人员共同检查商品是否与甲方的销售出库单相符,有无差错,并及时向甲方人员提出。自提货物出甲方仓库后视为乙方验收合格。
(三)第三方承运
1.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当查看单据是否清洁和完整,及时查验收到的件数是否与托运单记载内容一致,收到的货物外包装是否整洁、有无破损,发现异常情形应当拒绝收货,并向承运方索要有承运人签字确认的承运单据和说明异常情形相关书面材料,即时与承运人协商赔偿。
2.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当即时验收。发现收到货物存在短少、破损等异常情形时应当于收到货物之日起3天内提出异议,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所有货物包装纸箱、照片等),并配合甲方相关人员查找,超过期限提出或无相关证明材料或不配合甲方人员查找,视为乙方验收合格。
3.乙方收到货后3天内,发现实际收到货物与销售出库单不一致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告知甲方并采取退换货物或者补足差价方式解决。
(四)乙方在收到货后应当在随货同行的甲方的销售出库单据上签字确认,并将单据交给甲方业务人员,不在单据上签字确认或未提交签字单据,视为已经收到销售出库单据记载的货物,甲方已经完全按约定履行了义务。
第六条结算方式
□预付
□款到发货
□货到付款
乙方预付全年销售款,年终甲方向乙方反点5%。
预付金额 元整(大写人民币)。
第七条付款方式
□转账支票□委托收款
□汇兑□三个月期限银行承兑汇票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将货款汇(存)至甲方指定账户,并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为确保双方之间的账款清楚,甲乙双方应定期签署对账函,双方均须配合对方代表人签署,不得无故推诿。
第八条退货和换货
1.乙方应当在甲方销售出库单开单日期起20日内申请退货,经甲方同意后通过甲方营销员办理,退货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同意或未通过甲方营销员不得自行退货。超过20日不得退货,如擅自退货,甲方拒收,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甲方按照GSP要求对退货商品进行验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得退货:
(1)包装破损、污染或其它包装异常的商品;
(2)与甲方销售出库单不相符的商品,假劣商品;
(3)乙方已打开封条或封口的商品,贴有额外标签的商品;
(4)乙方提出购进计划时,甲方已说明不退换的商品;
(5)乙方在甲方促销期内购进的促销商品;
(6)由于市场价格下浮而退货的商品;
(7)贵重、冷藏、特价、特调商品和特殊商品。
3.经国家行政机关、检验机构确认、发布公告以及生产厂商通知,明确甲方出售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按照GSP要求通知乙方退货,乙方应当在接到退货通知后在要求的时限内退回,乙方不按要求退货,由此产生行政责任、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认为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要求甲方退货,由甲方可以在咨询国家行政机关、检验机构、生产厂商后,按照相关部门的意见处理。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由于国家紧急调用或地震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在不可抗力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经
查证属实后可减免相关责任。因迟延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减免相关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不得随意终止履行、部份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否则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占款利息、催款费用、律师费、公证费等),并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违约金计算方法
违约金=应收货款×5%×违约天数(逾期付款之日起至付清货款之日止)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期间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 月 日效力终止。本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继续合作的,应当续签合同。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填写其他约定事项的,必须由双方当事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应是以书面形式记载的为准,甲方已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向乙方讲读了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向乙方进行相关风险提示,乙方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及附件并清楚明白了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均愿意切实履行本协议。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车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销售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销售服务汽车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下列汽车产品
二、汽车质量、品质及配件备件,均以车辆出厂标准为准。
三、交车地点、方式、日期:
1.交车地点:
2.甲乙双方约定的交车日为合同生效后______工作日。若因汽车资源紧缺,办理各类手续或供应商遇客观因素逾期到货,造成乙方无法按时交车,甲方允许乙方书面通知变更交车日;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交车,甲方允许乙方延期十个工作日交车,超过十个工作日仍无法交车,则乙方退回甲方所交款项。
3.车辆到店后,甲方需在乙方电话或短信通知后三日内,携带相关证件到乙方处办理该车付款提车等手续。如逾期,乙方每日将收取合同车款5‰作为合同违约金,超过15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利处置该车,所收款项(定金或预付款等)不予退还。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及期限付款
1.一次性付款(1)____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总计人民币______元;
2.一次性付款(2)____甲方在签约之日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即人民币作为合同定金即,并在提车当日向乙方支付购车总金额的全部余额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3.甲方向金融机构申请汽车消费贷款的,甲方和乙方签约当日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作为合同定金____,甲方需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并及时提供金融机构所需材料,办理汽车消费贷款等相关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故意拖延和征信问题等,导致银行按揭审批不通过,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取的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特别声明:
(1)甲方选择银行按揭分期付款方式购车的,在银行审批通过后即日,甲方需付合同车价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元到乙方账户作为车辆的首付款,车到乙方店后,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该车上牌、担保、抵押等相关手续,待合同车款全部到乙方账户上(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余款的,不足部分由甲方补齐)及相关抵押、担保等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才能办理提车手续。
(2)甲方购买车辆办理按揭,需与银行签订车辆按揭合同,乙方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3)如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变更支付方式,甲方需按车款金额的5%作为合同违约金。
(4)甲方选择银行按揭分期付款购车的,需根据按揭年限在乙方合作保险公司办理保险。
五、权利与义务
1、汽车销售商向甲方出售的汽车,质量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甲方应对所购车辆当场验收,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乙方提____出。____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风险责任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3、如甲方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需协助甲方向车辆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六、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配套服务,甲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在选定委托办理事项的序号上打“√”)
七、根据配套服务的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在上牌服务时使用甲方所购车辆。
八、甲方收到乙方提车电话或短信后,应在三日内到乙方公司提车,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需亲笔签字,亲自提车。
九、因厂家调价而产生的价格差异,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十一、在履行合约时。若发生争执,甲乙双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所指的汽车销售商,系指甲方所购汽车的开票单位。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持一份,留一份银行备案,车辆购买事宜均以合同为准。
十四、本合同为代购合同。(最终解释权归乙方所有)
十五、甲方如需在乙方公司加装该车所选配件,由甲方签字确认,并在其他约定事项注明所选件及金额。
十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其他约定事项:(甲方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条款并理解条款内容,同意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签订如下汽车销售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一、交易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及发票
1、车辆价款:人民币_____元整。
2、上牌费用:按实际单据结算(按车管所及购置办开具的单据)。
3、上牌服务手续费已包含在车辆价款中,甲方无需另行支付。
4、开票方式:车辆价款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项目完成时间、地点、内容
1、项目完成节点时间:
自本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将车运至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车辆通过甲方验收并交付甲方;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时间及内容提供相应资料以满足甲方办理车辆牌照需要。( )自本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将车运至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车辆通过甲方初步验收;自本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完成车辆上牌手续(牌照所属地:),车辆通过甲方最终验收并交付甲方。( )本条中“( )”,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2、交付地点:( )
甲方指定地点( )
本条中“( )”,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3、交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整车、附属设备、保修单、合格证明、购车单据、 、等。
4、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车证,则甲方有权全程跟踪办证过程。
四、车辆质量要求,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
1、乙方确保车辆为原厂正品。
2、保修及保养:乙方按车辆《保修卡》提供的服务承诺条款进行保修及保养,法律、法规或乙方、厂家有更高或其他承诺的同时适用。
五、付款方式
1、甲方于签订合同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元;
2、车辆到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甲完成车辆验收,甲方支付乙方元,在甲方支付该款后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在车辆交付甲方后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上牌所需证照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余款。
车辆到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甲完成车辆初步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元,在甲方支付该款后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车辆上牌完毕,甲办理车辆验收车辆交接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设备验收单及车辆发票、上牌费用单据等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余款。( )
本条中“( )”,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约定,逾期将车辆运至本合同指定地点、或因车辆质量问题致使车辆逾期通过验收,或乙方原因车辆逾期办理上牌手续或未按照本合同约定逾期提供办理车辆牌照所需的资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本总合同款的0、8%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暂定总合同款的25%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乙方其他违约责任。
2、乙方在合同期间应按约定谨慎、安全的使用车辆,若车辆交付前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暂定总合同款的20%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七、解决合同争议方式: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如协商未成由当地仲裁委员会裁决。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双方盖章并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出卖人):姓名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姓名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车辆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愿意讲起享有所有权的(车辆型号牌照行驶里程等车辆信息)车辆有偿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乙方同意购买符合第一条约定的甲方的车辆。
第三条购车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乙方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构成款,
第四条甲方应当在乙方支付购车款的当日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因此产生的税费由___________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承诺在车辆过户前甲方没有因转让车辆肇事负债,也没有讲该车辆以任何形式进行抵押或者为自己以及第三方提供担保。
第六条甲方承诺其享有该车辆的完整所有权,任意第三人对该车辆均不享有任何权利。
第七条乙方没有按照约定支付购车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照全部购车款的___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还有其他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和承诺,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立即返还乙方支付的全部购车款,并按照全部购车款的___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还有其他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有利于自己的)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___________式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有___________份,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以下简称):
乙方(以下简称):
为了共同开拓汽车市场,做好销售合作工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十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盖章确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作为本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
二、协议签订三日内,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万元整保证金,免息存于甲方帐上。并视乙方为甲方经营的________品牌汽车在的二级销售商。甲方授权乙方经销北京汽车,乙方如需向除该地区市以外的各县市销售________汽车应即时报备。本协议终止或协议期满,甲方应把保证金归返乙方(不计息),甲方收回在乙方处未销售的所有车辆。
三、乙方只能从甲方提车,并按甲方规定的销售区域进行销售活动和统一价格销售商品车,不得违反区域规定和价格规定,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合作资格另选合作伙伴并按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四、乙方依法独立经营,经营结果自负。甲方给予乙方车价以销售政策通知为准。如乙方销售甲方提供的汽车,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出具发票、合格证和相关手续。
五、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商品车绝对不允许让客户试乘试驾。商品车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对商品车负有保管责任。
六、甲方收到乙方的保证金后,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不少于贰辆的样车。商品车由乙方自提,提车地点: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高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4s店,乙方提车时应携带介绍信。
七、本协议经甲、乙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壹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作期满后,甲方视乙方销售及合作情况,另商合作协议。
八、协议根据________汽车有限公司规定运行,________汽车在设立直销店时该协议终止。
九、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商品车,须符合国家整车技术质量标准。动及时传达新的促销政策。
十、甲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只能在指定的区域内从事经销活动,严禁跨区域销售和另行设点销售。
2、乙方有义务负责本区域违规销售检举工作。乙方在提车和销售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
十一、协议根据市场动态趋势运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十二、违约处理:
1、乙方向除甲方以外的经销商提车,若有发现,每辆处(人民币)10000元的罚款,并于当月兑现。
十三、甲方有权向来特约店的直接客户销售车辆。
十四、协议示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协议解决: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六、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