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公司正常治安秩序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不受侵害,特制定保卫科岗位职责:
1、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搞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使全体职工学法、知法、用法,自觉遵纪守法,预防违法乱纪现象发生并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
2、保卫科负责公司的消防工作,对公司消防设施
按规定进行统一管理,使其始终处于有效状态;负责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提高职工消防意识。
3、严格执行公司关于人、物进出管理规定和出门证管理制度、负责人、物进出大门的传达、登记、检查、询问等管理工作,按规定查处职工迟到、早退现象,预防公司财物从大门盗出,制止不法分子从大门进入或在大门附近扰乱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4、保卫科负责对公司发生的偷盗、截留、打架等恶性是事件进行预防、排查、审理、侦破处理。
5、保卫科负责公司车间内外,厂院内外的巡逻,并做好巡逻记录,及时处理巡逻过程中发现的不法事件。
6、保卫科要合理安排各车间、办公室以外照明灯的设置,按昼夜变化情况随时开关,及时维修、更换损坏灯泡线路,便于夜间各个角落的巡逻。
7、保卫科负责对职工各类车辆的存放按规定进行管理,对外来人员的自行车、摩托车、汽车按规定进行引导存放。
8、保卫科负责对公司卫生区、绿化区每天的清洁、清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保卫科对公司的废物、垃圾安排堆放地点和进行处理,避免影响公司环境卫生。
10、保卫科负责对职工穿工作服情况按规定进行检查处理。
11、保卫科负责对公司职工在公司内吸烟,在工作时间打扑克、吃零食,等违犯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查处。
12、遵守《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并服从办公室安排的其他职责。
13、保卫人员必须着装上岗,服装统一整洁,站立姿势正确大方,要讲究文明礼貌,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0元。
14、保卫人员值班时间要坚守岗位,严禁睡岗、串岗、空岗、下棋、打扑克、看书刊、吸烟、与
他人聚谈等影响值班行为。如有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15、保卫人员要时刻维护和保持值班室内外卫生清洁,不准随地吐痰、乱仍果皮等,违者按工作纪律管理制度双倍罚款。
16、保卫人员如因渎职、失职、玩忽职守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当班保卫人员负全部责任。对于实事证明,公司物品确属被盗,而保卫科未抓获,按被盗物品价值的100对当班保卫人员罚款80,其它保卫人员罚款20。
17、对于抓获偷盗的案件,公司按实物价值20对保卫组予以奖励,但必须人、物俱全;只获物而未抓到人,只按盗窃实物价值的5予以奖励。奖款按抓获者80,其他保卫组人员20分配。
18、保卫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不准为坏人、坏事开绿灯,不准徇私情;如保卫人员抓获偷盗、窝藏、截留公司财物者,因徇私情故意放走对责任保卫除按事物价值的10倍罚款外,予以开除处理;经查明,保卫人员对偷盗、窝藏、截留公司财物知情不追查的,除对保卫组按物品价值的100罚款外,对知情者给予开除处理。
19、如保卫人员利用职权乱罚款,对职工进行报复等,除赔偿相应损失外,每人每次罚款200——5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20、凡属保卫人员负责督查处理的规定,如保卫人员执法犯法,自身违犯,按应罚款额的双倍罚款(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21、保卫人员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过程中检查不细,执行不严,工作失职、渎职、使违犯规定的人、事得不到纠正处理的,对当班保卫人员按违犯相关规定同等处理(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1.负责小区安保及防火的管理工作,各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安保和防火工作达到标准,必要时亦履行保安员的职责。
2.负责检查本班所有保安人员的值班表、交接班表、巡逻记录和考勤。
3.负责监督交接班工作并认真审核、阅读值班记录,确保各类物品列项交接清楚。
4.负责检查保安器械、通讯器材和其他设备的完好情况,指导保安员正确规范使用。
5.负责本班保安员的军体训练和培训考核。
6.每天检查各岗位值勤情况,检查值班记录和工作日志并签字。
7.指示和管理同本班保安员职责有关的各种事宜,负责处理本班与保安工作有关的各类事件,做好各项记录和交接。
8.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对发生事件及时填写报告。
9.经常保持同本班保安员的接触,善于做好保安员的思想工作,推动每个保安员工作的积极性。
10.按需要或按管理处主任要求安排本班任何一个保安员工作。
11.保持与监控室密切联系,协助监控室处理报警等事件。
12.当班值勤前十五分钟,清点当值保安员人数,布置当班保安员的工作,检查保安员是否符合礼仪要求,包括制服、鞋帽、头发、胡须、指甲及器械等。
13.对当班保安员在礼节、礼貌、仪容、仪表、组织、纪律、服务态度、精神面貌等方面进行检查及指导。
14.随时准备履行管理处主任所安排的其他工作。
1、身高171cm以上(裸高)18岁—35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
2、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3、退伍军人、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4、有在保安服务行业发展意向,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接受并适应本公司管理理念及企业文化。
5、须无违法犯罪记录案底。
一、保安队长的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负责保安部的日常工作,向管理处经理负责。
(2)树立全局观念,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加强保安部的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提高各岗位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4)善于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并有较宽的知识面。
(5)以身作则,在员工中有较高的威信,乐于奉献。
(6)爱岗敬业,勇于承担责任。
二、门岗保安员的岗位职责
(1)保持良好的形象及精神状态,注意仪容仪表、礼节礼貌。
(2)维持出入口—交通秩序,引导车辆、行人有序地出入,做好值班记录。
(3)服务热情周到,做到文明执勤,有问必答。
(4)严格控制违禁品和违反装修规定的工具、材料进入小区。
三、巡逻保安员的岗位职责
(1)熟悉小区的环境和治安特点,保持高度警惕,严防破坏事件发生。
(2)熟悉巡逻区域内各类
设备、物品的放置,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查明。
(3)在整个小区范围内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对一些小区的治安黑点等重点巡视。
(5)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检查,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
四、车场管理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停车场的规章制度。
(2)负责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
(3)做好车辆的进出登记,引导车主停放车辆,并做好车证的检查。
(4)负责检查进场车辆的车况,避免意外发生。
(5)严禁在场内吸烟,确保车场清洁。
(一)保安部经理岗位职责
1、对总经负责,组织领导治安保卫部工作,对大厦的治安保卫工作和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2、熟悉和掌握大厦内业主的地理位置,重点要害部位和设施地理局的基本情况。
3、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和消防工作,做好对保安的领导工作,调解大厦内各种纠纷。
4、组织实施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对所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按规定的期限及时加以解决整改。
5、主持部门例会,传达贯彻总经理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
6、配合物业顾问,抓好治安保卫部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监督检查警容风纪和工作落实情况。
7、监督和检查大厦的四防安全情况和交通管理情况,处理大厦内各类治安案件,协调与主管地理机关和派出所的关系。
8、做好大厦内业主的四防安全和法制宣传地理工作提高业主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9、带头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不许滥用职权
10、保安员的聘用,解聘提出建议。
(二)保安部班长岗位职责
1、在保安部经理的领导下,安排本班各项具体工作。
2、监督本班员工执行上级各项工作指令及公司规章制度。
3、检查本班各岗工作情况,及时纠正工作偏差。
4、如实记录并小结本班工作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5、做好保安器材的交接和保管工作。
(三)大堂保安员岗位职责
1、负责维持大堂秩序,保证大堂出入口畅通。
2、密切注视大堂出入人员,劝离衣冠不整者及闲杂人员。
3、负责查验大件物品放行手续。
4、负责非大厦人员出入的登记工作。
5、负责邮件、报刊等的收取记录工作。
6、巡查所辖区域的治安消防工作。
(四)监控室保安岗位职责
1、负责监控室地理屏幕及消防监测设备的监视工作
2、负责监控室内的卫生清扫工作。
3、发现异常情况和可疑人员及时报告,并通知相应保安员到现场查看。
4、负责监控录像带的管理工作。
5、发现火警立即报告并按报警程序报警。
(五)停车场保安员岗位职责
1、负责指挥引导进出车辆,安排进入的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2、负责巡查车辆及车场设施情况,做好车况记录,对有损伤车辆请司机签名确认。
3、负责检查车场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4、负责车场的安全管理,维持车场秩序。
5、负责进入停车场车辆停放费用的收取工作。
6、做好当值期间的各项情况记录工作。
(七)巡楼岗保安岗位职责
1、负责巡查大厦各楼层,留意治安消防情况。
2、负责巡查可疑人员,及时将推销及闲杂人员劝离大厦。
3、监督检查用户装修现场的治安消防状况,及时处理违规装修。
4、非办公时间负责检查用户门窗锁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负责非办公时间加班用户的登记工作。
6、负责七楼物业办公室的治安保卫工作和外来人员的登记工作。
1、负责对全体保安的工作管理及整个厂区的安全、消防、保卫工作,保障厂区的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坚持预防与打击处理相结合,进行经常性治安防范巡视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3、严禁外来闲杂人员进入厂区,来访人员必须登记;
4、对进出车辆和停放车辆要严格管理,统一指挥,严禁乱停乱放;
5、完成对保安的岗位培训;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职责。
1、把好学校安全最为重要的第一道关,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全面履行工作职责,要善管、敢管,搞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2、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准擅离职守,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漏岗,如去开关门和灯,上厕所等,要关好值班室门窗和校门,并在明显位置摆放写有当班姓名、手机号码等内容的温馨提示牌。
3、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3名保安实行轮班,即3名保安保证有一人24小时值班,有一人值白班(7:00—12:20; 14:00—18:20),有一人轮休。
4、上岗时按规范着保安制服,佩戴保安器械,如橡胶警棍等。学生上放学时间(上学时间:早上6:50—7:30,下午2:00—2:40,晚上6:40—7:10;所有放学时间),必须在校门口站岗,密切关注校门情况,维持学生进出秩序,如遇突发情况,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控制事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
5、讲究文明礼仪,语言和蔼,在管理学生纪律的过程中注意方式方法,冷静理智的处理怀学生发生的任何问题和任何纠纷。
6、不得与闲杂人员在值班室闲聊,不得脱岗、睡岗、闲岗,不得吃零食、下棋、打牌、玩手机等影响值班的事情。
7、定时开关校门、教学楼楼梯铁门、运动场围栏门和各种需要开关的灯。
校门开关时间:早上6:50开门,7:30关门;中午12:00开门,12:30关门;下午2:10开门,2:35关门;晚上6:00开门,6:20关门;晚自习6:40开门,7:10关门;下晚自习10:00开门,10:35关门。关门期间迟到学生和有特殊情况需要出校的学生从值班室门进出。
运动场围栏门开关时间:周一升旗之前打开1、2、3、4、5号门,每天晚上7:00锁门。上课期间由体育老师负责管理,周末、节假日等不上课期间一律关闭。如有外单位借用运动场须经学校同意方可打开。
教学楼楼梯铁门等按相关规定开关。
8、严禁外来人员和车辆进校,对来校办事的人员(家长等)和车辆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事由、进出时间、车牌号、驾驶证等,并核实有效证件。认真做好来访人、车的审核、登记工作,把好进门安全关,杜绝推销人员、闲逛人员、滋事人员、陌生人员等未经允许的人员和车辆进入学校。来校找学校领导、处室、师生办事的',要电话核实清楚方可放行,同时填好值班记录,时刻关注其在校活动情况。出校时必须登记离开时间,严格检查带出物品,发现可疑情况时要立即阻止并向相关领导、处室、教职工打电话报告和核实。
遇上滋事者闹事,冷静理智处理,并及时报告学校主管保安的老师、相关处室、主管领导,事态危急时要迅速向110报警。
9、要有强烈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夜间要做好校园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提高警惕,加强校园巡视,发现涉及安全的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领导和相关处室报告,发现盗窃、火警等危急情况时要及时报警,请求公安机关支援。
10、三名保安在每周一下午2:40轮流参加由政教处、学生管理处组织的班主任德育和安全工作会,掌握一周工作重点,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
11、打扫维护好值班室和校门内外卫生,确保干净整洁。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器械摆放规范,整齐有序,便于保管和使用。
12、积极配合学校政教处、学生管理处对学生实施严格的常规纪律管理。管理内容具体如下:
①严把学生上课期间出校门关。严禁学生在上课期间擅自出校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的,须出示经班主任老师批准签字的政教处统一印制的学生出门证明或请假条,在确认填写完整、清楚后作好登记才准放行,如遇无出门证明(含请假条)或出门证明填写不全、不清楚的,一律不得放行。
②严格管理学生校牌配戴。学生进出校门必须配戴校牌,没有配戴的要认真作好登记。尤其是进校无校牌的学生,必须认真核实是否为本校学生后方可登记入校。
③严格管理学生周一、周五校服着装。凡没有穿校服的要认真作好登记。
④严格管理学生上学迟到。所有迟到不管任何原因均要如实记录,对于迟到的学生,在核实清楚并认真登记好班级、姓名等信息后方可准入。
⑤严把校门食品关。为了确保校园食品安全,不允许学生将米粉、面条、炒饭、包子、馒头、豆浆、烧烤、炒土豆等食品带进校园。不听从管理的记下班级和姓名,报政教处和学生管理处教育处理。
⑥严格对住校学生请假的管理。住校学生请假必须交由班主任签字并盖政教处公章的请假条,上交住校黄色校牌并挂在指定地方,保安要认真审核假条真假,每张假条只准假一人,核实无误后方可准出。
⑦严格检查住校学生不假外出的严重违纪行为。认真检查入校学生的校牌,凡是有持住校校牌进校或者无校牌进校的学生就要认真审查,查出如有不假外出的住校学生,必须作好记录并报政教处严加教育处理。
⑧严禁学生从外空透围栏处向外购买食品的行为。尤其是要严禁从高三教学楼(铭恩楼)旁的空透围栏向外购买食品的行为发生,不服从管理的记下班级和姓名报政教处教育处理。两名保安必须确保一人在值班室值班,另一人在学生违规向围栏外购买食品的时段(上午早读时间、课间、下午6:00——7:10)加大巡查力度,制止学生违规行为,记录好违规学生的班级、姓名,报政教处教育处理。
⑨严格对在星期六、星期天和节假日未上课时间住校学生出入校的管理。此时段住校学生难管理,易出问题,要认真作好出入登记。
⑩严格做好每天对请假外出的学生的管理。学生请假外出须登记,并注明走读或住校,每周五交政教处进行汇总。
13、积极配合并及时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4、本职责解释权归学校办公室。
1、保安人员实行全年双岗值班(白班07:00---19:00、晚班19:00-07:00)。
2、早上学生入校时段,两名保安人员分站门外两侧维持家长车辆停放和学生进校秩序。中午放学时段,两名保安分别在校前门和校后门负责监护师生的离校情况,并及时关闭校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晚间集中放学时段,门口值班老师到位后,两名保安人员分别在校门外东西两侧(各班放学疏散点)巡视、监护。如发现入校接送的家长和学生未及时离校,保安人员督促其尽快离校,不得在校园内,尤其是操场上逗留。
3、上课期间,封闭校门。学生一般不得出校,如需出校者,保安人员必须收取由班主任批准的假条,并登记在册,方可放行。教职工出大门要在教职工出门登记表上签上姓名、事由及出门时间,也才能放行。
4、校外人员来访,无论因公或因私,都先电话联系被访人,确定可入后如实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方可准入。该人员离校时,签上离校时间后方可放行。
5、学生家长来校送、取学习用品或特殊情况接送学生,原则上由保安通知学生到传达室交接。如确需入校处理,必须先联系被访学生班主任,确认后并要求其如实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后,方可准入。离校时签上离校时间后方可放行。
6、校外人员无正当理由,或拒绝填写《来访登记表》,保安不得让其进入校园。如果外来人员强行入内,门卫保安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阻拦并报警,以防止意外发生。
7、不得让外单位车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经校长批准后,并如实填写《外来车辆登记表》登记车牌号、驾照号后方可进入并指定位置停放。
8、要加强非机动车辆管理,非机动车辆进门必须下车推行,校园内内严禁骑车。
9、对危害学校和师生安全的人和事,有权采取临时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迅速报告学校校长室或值班领导。
10、负责传达室卫生及门前三包。保安要禁止一切商贩进入校内买卖,严禁商贩在校门前摆摊设点。确保校门通道整洁、通畅。阻止无关人员在传达室长时间逗留。
11、要严格履行校内物资出门证制度。无总务处开具的出门证,学校物资一律不得出校;严禁校外人员未经学校领导同意使用学校包括水、电在内的一切财物。
12、交接班时,两班各派一名人员同时对全校进行检查,情况正常双方确认并在交接单签字后方可完成交接。逢双休日、节假日保安白天要坚持每两小时一次校园巡视,如有情况要做好记录。未经领导同意,禁止外来人员(特别是学生)在校园内活动。另外,接听外线电话来电并做好记录。有上级通知或需要立即处理的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13、晚上师生全部离校后要及时锁闭各教学楼防盗大门。晚间必须保证传达室内22:00之前坐班,同时在19:00-22:00间每两小时巡视全校一次,关注水、电、门窗等使用情况。22:00-7:00适当巡视1-2次。遇防盗报警器报警要携带手电及警械及时到报警地点查看,如有情况及时处理或报110。
14、保安人员要全面了解全校电力设施、水路管道、消防设施、监控和报警设备的基本状况,掌握抢险、灭火、防护的基本技能,通晓学校各项安全应急预案中对自身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到有备无患,沉着应对。
15、凡违反学校门卫制度,不服从保安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治安者,保安可将其送交学校政教处、行政值班人员或公安机关处理。
为建立健全的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完善保安部和各治安保卫岗位责任制,根据公司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保安部实际,针对保安部各级人员和各治安保卫岗位,特制定以下岗位职责:
一、保安部的主要任务
负责管区内的治安保卫、交通安全管理和消防管理,参与社会联防,维护管区内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证正常的工作、生活和交通秩序。
二、保安部队长的职责
1、对整个管区范围内的安全赋有组织领导的具体责任,制定保安部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2、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部各项工作,定期对本部员工进行考核。
3、组织传达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指示,对重大案件、事故亲自组织调查、处理。
4、负责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各类案件。
5、负责制定本部保安人员的各项制度及业务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保安业务知识培训、及保安技能训练。
三、保安员职责
1、保安员上岗必须穿着制服,佩带装备,端正仪容;纠正违章时先敬礼,必须做到以礼待人。
2、值班保安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劫工作,认真检查设备设施,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及领导,确保管区的安全。
3、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要坚决设法抓获。
4、爱护设施设备、公共财物,对岗位内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熟悉消防器件的位置及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时能正确进行处理。
5、值班期间,对岗位发生的各种情况要认真处理,并且做好详细的书面记载。
6、遇到紧急、突发性重大事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按规定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能误班、漏班。
四、保安员纪律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管区、保安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3、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零食;不准嬉笑打闹;不准会客、看书报;不准做其他与值班执勤职责无关的事。
5、不准包庇坏人,不准贪污受贿,不准徇私舞弊。
6、爱护各种警械器具装备,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7、不准利用娱乐之便作变相赌博。
8、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外出时必须请假。
五、保安员交接班制度
1、接班保安员要按规定着装,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在登记薄上记录接班时间。
2、交接班时,交班的保安员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械器具等装备器材向接班保安员交代、移交清楚。
3、交班保安员要等接班保安员对管区巡逻一遍进行验收后才能下班,接班保安员验收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接班时间15分钟。
4、接班保安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保安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员离开岗位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员承担责任。
5、接班人员未来,交班人员不得下班,若接班人员未来,交班人员下班,这期间发生的问题,两人共同负责,没有发生问题,则分别扣发两人的工资。各治安班的岗位职责及日常管理
六、监控室监控员:
(1)监控室24小时严密监视保安对象的各种情况,发现可疑或不安全迹象,及时通知值班保安就地处理,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随时汇报变动情况直到问题处理完毕,并记录好当班的监控情况。
(2)24小时保持与各保安班的通讯联系。
(3)接待业主或住户的投诉,协调处理各种纠纷和治安违规行为并做好处理记录。
(4)及时检查保安器材和监控设备(包括通讯器材)的使用性能,做好保养和及时更换工作,保证其在工作中的正常使用。
(5)出现紧急情况时,利用对讲机进行人员的统一指挥调度。
(6)要记录当班的监视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提前做好上岗准备,按时接班、着装严整;做好交接班手续,无遗漏、无差错、哨位设施无损坏、无丢失,勤务登记准确及时内容清楚,如实记录和反映情况;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交接班以后,上一班打扫完卫生后才能离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上班时精神集中,不准擅离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守岗位,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发生可疑情况,严密监视,同时通知该区域保安和报告上级,密切配合,确保安全。
七、管辖区域内保安班:
(1)严格按着装要求着装,做到着装整齐,佩戴齐全,准时上岗。
(2)值班中不准擅自离岗,不准嬉笑打闹、看书报、吃东西、睡觉,不准听收音机和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
(3)严密注意进出管辖区域内的人员,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对身份不明人员(无任何证件),形迹可疑,衣冠不整者,保安人员有权制止其进入。
(4)对带有危险物品进入管辖区域内的人员,保安员要严格检查并登记,或由保安员代为保管。
(5)值班人员要经常上、下楼巡逻,管辖区域内入口处保证24小时有人执勤,另一人上下巡逻,检查有无可疑情况和人员及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应严格监视,及时汇报。
(6)熟悉楼层消防设施的布局、设置,经常检查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并与消防中心严密配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7)认真做好执勤记录,不准代他人填写,接班人员未上岗前,不准下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八、门卫保安班:
(1)着装整齐、佩戴齐全,按规定上岗交接班。
(2)执勤中不准擅自离岗,不准嬉笑打闹,不准看书报杂志、吃东西、睡觉或进行其他与执勤职责无关的事。
(3)认真检查出入车辆,指挥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准乱停乱放,确保通道畅通无阻,避免造成交通堵塞。
(4)严格控制外来车辆及闲杂人员、小商贩进入管区,外来车辆进入管区,一律实行收费制度,按规定的标准收取,不准乱收费。
(5)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作详细记录,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6)积极配合其他班组的保安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把好管区的大门。
九、保安巡逻班:
(1)实行24小时监视和巡察,防止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2)对于形迹可疑的人进行证件检查,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
(3)对于带出管区或在管区起卸的较大的物品,要检查单位证明,个人证件,与物主单位联系核实,并予以登记。
(4)制止管区范围内的打架斗殴事件。
(5)制止在管区范围内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的工作休息,尤其是夜间遇此情况,保安员要上前制止。
(6)接到住户的报警,要立即向监控室汇报,并立刻前去现场处理。
(7)看管好管区范围内的车辆,防止撬盗车事件的发生。
(8)监视管区范围内的物业,及时消灭火灾隐患。
一 、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族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二、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充实博物馆展品的内容,提高展品的内涵。
三、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文物安全。
四、对全县范围内的历史、民俗文物进行普查、征集和保护。
五、举办文物展出,发挥宣传窗口作用,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推动我县旅游业发展。
六、对各个时期遗址、历史建筑物进行保护,防止文物非法流通,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创造健康有序的文物保护环境。
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逐级安全岗位责任制,加强内部治安管理,积极推进综合治理。
第三条 本规定由博物馆的行政领导组织实施,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领导职责
第四条 博物馆行政领导的主要职责是:
一、 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安全保卫工作的政策法令,以及公安机关有关的规定和部署。
二、 加强对保卫工作的领导。要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全馆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
三、 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克服麻痹思想,发动并依靠全馆职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四、 定期听取安全保卫工作汇报,组织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的执行情况。每逢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会同公安机关进行全馆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认真整改,及早消除。
五、 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和案件,应及时果断处置,查明原因。对保护文物有功人员和失职人员给予奖、惩。
第三章 保卫组织
第五条 中央直属、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博物馆和藏品较多的地、市博物馆,应设立保卫处、科;其他地方的博物馆,应设保卫股或专职保卫干部。
博物馆保卫干部和警卫人员(含技术安全设备管理人员和巡逻人员)总数应占全馆职工人数的百分之十左右;百人以下的或地点分散的博物馆可超过百分之十的比例。配备保卫干部和警卫人员,必须保证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并根据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的需要,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
第六条 博物馆保卫组织要认真招待国家有关保卫处、科任务的规定。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 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意见,报请馆领导统一部署。
二、 监督检查本单位对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政策法令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公安机关有关规定部署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危险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对违章作业,有权当场制止。
三、 经常检查整顿包括开放路线在内的各重要部位的治安管理情况,配合公安机关认真做好重要内外宾客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 制订防盗、灭火的应急方案,半年组织一次演习。发生案件、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和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追查原因,组织侦破,对失职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单位负责人对失职人员包庇姑息的,保卫干部有权向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检察机关如实反映情况。
五、 积极参与对新建、扩建、改建施工项目设计方案中安全防范部份的审查,并监督实施和竣工的验收。
六、 经常了解要害部位人员的情况,发现不适合在要害部位工作的,要建议领导妥善调整。
第四章 重点要害部位
第七条 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的方针,博物馆应研究确定本馆的重要要害部位,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重点要害部位是指:
一、 文物存放部位,如库房、展厅、修复室等。
二、 容易发生火灾部位,如化验室、配电室等。
三、 机要部位,如人事档案室、控制室、文献资料室等。
第八条 确定重点要害部位由馆领导批准,并报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备案。重点要害部位确定后,有关主管部门要发动职工讨论制订安全保卫措施,加强对职工的审查。保卫组织协助实施,检查落实,建立要害部位档案。
第五章 防盗
第九条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订防盗措施。各级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监督落实。
第十条 文物库房、展厅和其它存放文物场所的建筑必须坚固,门窗尤须保险可靠,并安装报警器。凡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禁止存放文物。技术安全设备不够完善的展厅,不得陈列一级品文物。
第十一条 凡收购、登记、鉴定、编目、入库、使用、出库和调拨、交换文物,必须制定严格,手续完备。文物保管人员应相对稳定。管理文物总帐人员不得兼管文物。
每年六月、十二月应对一、二级文物进行清理查核。
第十二条 凡文物库房搬迁、修整,文物巡回展出,馆内展览布陈、撤陈期间等均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专人负责,保障安全。
第十三条 新设展室或文物巡回展出,事先须经保卫组织(重要的展出须报请公安机关)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无保证的,不准展出。
文物巡回展出和提取文物到馆外鉴定或调拨、交换,应派专人护送,提高使用交通工具的级别。特别重要的,应请求当地公安机关派干警押送。
第十四条 展厅工作人员和警卫人员值勤时,必须忠于职守,不得擅离岗位,发现可疑迹象,立即报告领导。
认真做好开馆前和闭馆后的文物检查和清馆净场工作,填写安全检查记录或交接班登记。切实加强闭馆期间的警卫巡逻和干部值班制度。
第十五条 对犯罪分子可能利用的登高工具和有利地形、建筑,要及时处理,并重点加强警戒。
第六章 消防
第十六条 博物馆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部、文化部颁布的`《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
第十七条 博物馆应建立由馆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的防火安全组织,全面负责全馆的消防安全工作。按实际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干部,组织群众性的义务消防队。
第十八条 在防火安全组织领导和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博物馆保卫组织要根据本馆具体情况,明确消防重点,制订防火制度和灭火方案,配备灭火器具和报警设施,进行安全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追查发生火灾的原因,并加强对消防干部和义务消防队的领导和训练。
第十九条 增设、更新文物库房和展厅的陈列柜、架,要逐步改用金属柜、架。
第七章 技术预防
第二十条 博物馆要对文物库房和陈列室安装必要的防盗报警设备,并要因地制宜,制订技术防范规划。
第二十一条 选择技术安全设备,应经过公安部门鉴定或经其它单位使用证明性能良好,并根据本馆的自然环境和具体条件,选择产品的种类和数量。一般应使用两种或多种报警设备,形成点、线、面、空间综合报警系统控制网,有条件的应安装电视摄影、录像装置。
第二十二条 技术安全设备的种类、数量、性能和安装的部位,电缆的走向,信号的使用及值班人员的工作规律等,均属机密,不得泄露,并建立技术档案。
第二十三条 控制室应尽可能选在控制设备的中心,必须隐蔽,不得兼做它用。控制室应注意防火、防尘、防潮、通风。设专线供电。应有备用电源和专用通讯工具。
第二十四条 技术安全设备较多的控制室,必须设专职人员负责安装、检查、维修和使用。值班员必须熟悉机器性能、信号使用和对紧急情况的鼾。要坚持双人值班,建立严格的值班登记制度。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并注意培训专门的技术人才。
第八章 奖惩
第二十五条 对在文物安全保卫工作中成绩显蓍,有下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表扬、奖状、奖金、晋级、提职和记功:
一、 安全措施落实,忠于职守,全年未发生案件、事故的单位和个人;
二、 主动发现防患,及时果断处置,避免发生案件、事故者;
三、 积极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破案,有显著贡献者;
四、 为保护国家财产,与犯罪分子和自然灾害斗争中奋不顾身的有功人员;
五、 保卫干部和警卫人员对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负责,全年未发生较大的案件、事故者。
第二十六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政纪处分,经济制裁,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一、 凡因对安全保卫工作不重视,对重大隐患不积极整改,或有条件安装报名设施而不予安装,以致造成案件、事故的单位和个人;
二、 有章不循,玩忽职守,违章操作,致使文物被盗或发生事故者;
三、 保卫干部和警卫人员不坚持原则,发现重大问题不请示汇报,造成案件、事故者;
四、 对文物被盗、损坏、丢失等情况,隐匿不报者;
五、 以权谋私、倒卖文物者;监守自盗者;内外勾结作案者;
六、 知情不举,窝赃、销赃者。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级博物馆。文物店及其它文物收藏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原有规章制度如与本规定相违背的,即行废止。
(一)门岗保安员职责
着装整齐,按规定上岗交接班,忠于职守,在岗时不得与其他无关人员聊天。
负责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的检查,严格按规定登记。对不符合要求进入小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礼貌劝阻,对可疑情况提高警惕,及时报告,确保安全。
严禁收买、推销、小贩等闲杂人员进入小区内,不准装修队擅自进入小区自找“生意”。
禁止.吨以上货车进入小区,严禁危险品进入小区。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各责任岗保安员职责
负责各责任区内的楼宇,通道,停车场,绿化地,车辆及其它公场所的治安防范管理。在当班时间内对本区域的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负责管好进入责任区的车辆,保持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检查停放的车辆是否已上防盗锁;注意司机和车辆在开车前有无异样,发现可疑立即查证,以确保安全。
负责责任区内的清洁、绿化及公设施设备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各服务中心进行处理。
负责责任区内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装修材料不准随意堆放,在规定时限内不准施工,防止影响其他住户休息;余坭、装修垃圾要及时清走,不准放入垃圾桶内。
负责接受业主投诉,收集业主(住户)的意见,及时通知服务中心,主动热情为业主(住户)排扰解困。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监控中心保安员职责
监控室值班的保安员要全面熟悉监控室内的.设备功能和使用程序与方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负责监控中心电视屏幕的监视工作,并密切监视消防控制屏和电脑显示系统。全面观察和掌握各个区域的治安动态,发现问题正确分析,果断决定,及时报告并与有关岗哨取得联系。
负责对重点部位和可疑情况的电视录象工作。
负责录象带的保管工作。
负责查出报警位置,及时调动保安员现场查看并处理。
负责接受白天和夜间业主的投诉,并及时通知有关专业组进行处理,积极主动为业主(住户)排扰解困,业主(住户)反映的有关问题要主动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争取尽早解决。
做好资料保管和工作,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监控室,不准向无关人员谈及监控室的运作情况和值班情况。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工作。
(四)巡逻岗保安员职责
负责按规定巡逻路线和规定时间巡查所辖物业,留意治安消防情况,并作好记录。
负责查询可疑人员,及时将推销及闲杂人员劝离辖区内。
监督检查业主(住户)装修现场的治安消防情况,及时处理违章装修。重大违章装修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负责巡查辖区内设备房、公设备设施和清洁绿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服务中心。
负责顶替需要短时离开岗位的保安员。
负责巡查停车场治安、消防情况。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停车场保安员职责
维护停车场的治安交通秩序,疏导车场的流量,保证交通畅顺,协调和指挥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提醒业主(住户)或客人离车前关好门窗,带走车上贵重物品,作好巡检工作,保证车辆安全。
严禁装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劝阻超高、超长车辆进入车场。严禁车辆乱停乱放。
车场内出现治安纠纷或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疏导和处理。
认真按规定巡查车场车辆、消防设施及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一级汇报。
认真、如实作好值班记录表。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