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这样的,埃瑞弗蒙德侯爵蹂躏农家妇女,她的哥哥知道了,于是跟侯爵干了一仗,以失败告终。而且他还受了重伤。可能侯爵也不想把事搞大了,不想弄出人命吧。就请了一个医生,这就是另外一个重要的人物马奈特医生。而这可怜的马奈特医生也由于知道了内情而被侯爵送进了巴士底监狱。十八年后终于重见天日……
故事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日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斯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
而这个查尔斯来头不小,是埃斯瑞弗蒙德侯爵的侄子,但是他不接受爵位,离开法国到英国去。他在伦敦靠自己当上了法文老师。
还有一个人叫西德尼·卡顿,他从一开始的法庭上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但他的一张纸条就揭穿了原告的阴谋。他很容易给人一种邋遢、消沉、贪杯的印象,但他在危急时刻,通过一个狱卒来到查尔斯的监狱里与查尔斯换了衣服。后果可想而知,查尔斯被送出了法国,而卡顿却被送上了断头台,他在死前说了一句话:我现在做的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好、最最好的事情;我即将得到的,是我一生中过的最宁静、最最宁静的休息。
在革命成功后,革命者们大多都失去了理智,滥杀无辜的人,而查尔斯为了解救以前的仆人,挺而走险,来到法国,结果却被革命者以逃亡贵族的身份给关了起来,露西及她父亲马奈特医生连忙赶到法国,由于他在巴士底狱给关了十八年,被人们称做英雄,从而有特权把他的女婿─查尔斯提供了很好的条件。但是德发日太太就是那对兄妹中的妹妹,她一直都恨着埃瑞弗蒙德侯爵家的人。查尔斯又是埃瑞弗蒙德侯爵的侄子,所以她想尽办法得想要害查尔斯。但到头来却死在自己的枪口中。
这部小说虽然后来是以“大团圆”结束,但是当我读到卡顿为了露西而代替查尔斯上刑场时,我的心里充满了辛酸。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写的一篇小说,它是发生在巴黎和伦敦两个城市之间的故事,所以叫双城记,下面介绍主要人物及关系:
马柰特大夫:故事主人公马奈特大夫初次登场,即已是一具白发苍苍,形容枯槁的活尸,一台只会埋头做鞋的机器,完全丧失了理智和感情。他给人从狱中搭救出来,“死”而复生,逃离曾经那样亏待他的法国。五年之后,已经在伦敦僻静的街角安居乐业,往时遭受迫害的阴影仍频频进逼,骚扰他的梦境。
露茜·马奈特:马奈特医生的女儿,娇小轻盈的漂亮身材,一头丰厚的金发,一双和银行的劳瑞先生的目光相遇时带着询问神情的蓝眼睛,一个具有幼嫩光滑的奇特功能的前额。后和夏尔·达柰结婚。
夏尔·达柰:发育良好,模样端庄,面庞饱受日晒,是一副年轻上等人的派头,他的叔叔埃弗瑞蒙德侯爵曾凭御赐空白捕票断送了马奈特大夫的前半生。
德发日夫妇:巴黎圣安东区一家酒铺的老板,曾是马奈特医生的旧仆。他的酒铺是革命团体秘密联络的据点,但是对太太欲将马奈特大夫一家斩尽杀绝的密谋,他并未染指。
西德尼卡顿:利用貌似达奈的条件,李代桃僵,打破了德发日太太的疯狂的复仇计划。
为了深爱的露茜,代替她的丈夫上了断头台。
生命有两座城,一个住着死亡,一个住着永生。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双城记》开篇第一句话被无数次引用。但我猜明白这句话的人并不必须明白《双城记》讲述了一个怎样样的故事,也不明白这句话为何而说。
如果想理解这句话的原意,以及为何说写出这句经典名句,那自然是要读读原著的。
“——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和当今这个时代是如此相似。”这句话其实解释了上述经典句子的两个问题:为何这么说,对谁而说。这也就是小说出世的原因之一,狄更斯期望经过这样一本小说,经过描述法国大革命给人民大众带来灾难来表示自我的担心,同时警示英国的危险处境。一段革命史,两座分别代表两个国家的城市,几个风雨飘摇中的人,构成了小说的主要素。
虽然《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书中对革命的展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他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代替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暴动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暴动民众的一系列描述——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狄更斯把在描述暴民邪恶之处倾心了很多的笔墨,展示了他对暴民的痛恨,从某种程度上能够说是对革命的痛恨。当然,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也指出了拯救世界的良药:爱。这种爱,体此刻小说中的包括亲情、感情、友情这种私人间的感情,也包括抛弃贵族、拯救苍生的那种博爱。其中,最为出彩的是对卡顿之爱的描述。
我十分喜欢卡顿。实际上,卡顿就是狄更斯的化身,狄更斯正是首先想到了卡顿这个人和他身上的某种精神进而构思成这本小说的。那么,卡顿是怎样样一个人呢?小说中描述:“太阳悲悲切切,切切悲悲的冉冉升起,它所照见的景物,没有比这个人更惨的了。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我的幸福。他深知自我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我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尽。”
这是个自甘堕落湮没了自我的才华和青春的年轻人。为何自甘堕落?小说中似乎并没有交代,自从他一出场就是如此,并且对他的家事背景描述也并不多。个人认为,这个人代表狄更斯自我,所以他无需过多描述——卡顿的堕落,源于自我对日渐堕落的社会的失望。他走上断头台前曾说过,“我看到这个时代的邪恶,和造成这一恶果的前一时代的邪恶,逐渐为自我赎了罪而消亡。”
被自我遗弃的悲观者——卡顿,在朋友遇到困难,在所钟爱的女子的丈夫即将被送上断头台时,他突然出现,被救人还不知所以的情景下,以自我的生命做代价,在紧要关头使了个掉包计救出了自我的所爱女子的丈夫。
这不正是基督之爱么?为自我赎了罪而消亡。事实上,小说中的卡顿也确实以上帝的口吻在临死前说,“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梦想。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如果没有西德尼·卡顿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我完全赞同。
也许,每个人的生命都有两座城,一个住着死亡,一个住着永生。
《双城记》文中人性的思想最令我受触动,比如说狄更斯写的查尔斯吧,他为了他那“神圣的目标”而放弃了地位和财产,这和《复活》中的夏赫留朵夫没什么两样,都一样崇高;为了救人他进入明知有着异常危险的牢狱,他这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崇高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不畏艰苦,不屈服恶势力,为了真理,竟不顾生命危险去救人,我实在佩服他。
在这本普普通通的小说里,我仿佛看见了许多不一样的人,正直善良的马泰特医生、美丽大方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扭曲了人生的德发奇太太、外表冷漠,内心热情的西德尼、豪爽的普洛士小姐、残忍的阴险的埃瑞豪兄弟。
作者在本书歪曲了历史,丑化了封建贵族,事实并不尽然。许多情景,如使马奈特医生含冤入狱的空白逮捕令,都是查尔斯冒着生命危险去救马奈特医生,英国人的首领为了怕别的国家说:“法国贵族欺压老百姓”。想要收买查尔特,用很高的地位和财产来收买,查尔特并没有收钱财的迷惑,查尔特改善欺压百姓的不懈努力的故事。
主要表现了关爱和行善、反映善恶博斗,爱恨交锋,最终作者所说:“爱总能战胜恨”。恶往往都是昙花一现,都要和作恶者一同死亡,而善则永世长存。”
全面地揭示了英国的社会面貌;议会政治的黑暗,统治机构的昏聩、金钱社会的罪恶、人民大众的贫穷。
用一个故事来对付自我同时代的的当权者和公众呼吁,暴政会引起暴力,危机近在旦夕,有钱人都应当已慈悲为怀,流血只能造成更多的流出更多的鲜血。
“那是最完美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
当我在深夜读完这部小说后,我竟然抑制不住内心的澎湃和感动。是的,毫不夸张的说,我的双眼噙着即将崩塌的泪珠。所以,我选择写点什么,以此来平复内心起伏不定的心绪。深夜,一本书,一盏灯,一个人,一阵敲击声。虽然打破了夜的宁静,但却温暖着我的心。
狄更斯的《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作为小说时代的一个大背景,以发生在法国和英国两个国家之间的故事为主线让我们读者真切感受到革命时期的暴动,残忍,罪恶,无情等等。可是,之所以这部《双城记》会轰动世界,并非在于作者用那么多现实的笔触描述了革命时期那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画面,而是在这样时代背景下对爱的繁衍与溶解的一种表达。正是对于爱的描述让人在最终不是只剩下对革命者残暴的愤怒和谴责,而是深受爱的洗礼,坚信爱才是永恒。
狄更斯用曼内特一家血浓于水的亲情,罗瑞对曼内特一家的友情,查尔斯达尔内及西德尼卡尔顿对露西曼内特的感情来诠释他的主义——人道主义。
距离看狄更斯的作品最近的一部也是在去年看的那部《雾都孤儿》了,这几天看完《双城记》之后,发现狄更斯笔下的人物始终有充满爱的一面,无论他们深陷多么巨大的危机之中,只要你坚持你的善良,就会有拨开云雾见天明的时候。不管是《雾都孤儿》中的奥利弗忒维斯特还是《双城记》中的饱受摧残的曼内特一家。狄更斯的人道主义充斥在他作品中的字里行间。
《双城记》中的人物很多,各个都很鲜明:被困巴士底狱十八年的老医生曼内特;心地善良,即使在家庭最无助之际也把家收拾的井井有条的露西;不跟贵族同流合污,甘愿放弃自我的贵族身份,来到英格兰过着隐姓埋名生活的达尔内;善良,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的台尔森银行职员罗瑞;嗜酒成性却有着一颗完美的心的卡尔顿;还有忠诚的杰瑞和普洛斯小姐,以及压迫人民,焼杀奸掠的埃佛瑞蒙德侯爵,带着复仇怨恨的德伐日夫人……可是,在我合上这本书的时候,脑中挥之不去的依然是那个放荡不羁,嗜酒成性却又才华横溢,为了心中所爱能够献出自我生命的人——西德尼卡尔顿。这是我最喜欢的人物,没有之一。
记得早在我们教授讲解《双城记》的时候,她就说过,“在现代估计没有哪个男人能够为了所爱的人甘愿替情敌去死,以此成全喜欢的人跟另外一个男人在一齐”。可是,作品中的卡尔顿就是这样一个人,我们很难用“傻”这个字来解读他。或许放在今日,多少人会指着你的额头骂你傻,如果你是现代版的卡尔顿的话。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小人物却温暖着、感动着无数个跟我一样读过《双城记》的读者。
狄更斯在小说里对卡尔顿的来源没有过多的描述,他就是那么自然而然的出场了,连他的背景都没有做任何交代。“那是一个嗜酒的时代……”而卡尔顿正是一个嗜酒成性的人。他的出场就已经向读者证明了他不仅仅是一个嗜酒、昏沉、颓废不堪的社会唾弃者。相反,他很聪明,有才气,在庭上为斯特莱佛先生出主意帮被告达尔内辩护足以说明他的才学和智慧。只是,他不善钻营,缺乏当时社会必要的精明,因而,总被人利用,自我却默默无闻。所以,在小说中他只是斯特莱佛先生的“豺狗”而非“狮子”。但他有完美的情感,他厌恶这个只注重金钱与成功的社会。他没法改变这个社会,但他也不想被社会所改变。所以,他借酒浇愁,自暴自弃,放荡不羁,玩世不恭,给人一种萎靡不振的感觉。
小说中是这样写的:“西德尼卡尔顿是最懒惰最没出息的人,却是斯特莱佛最好的朋友,他俩灌下的酒能够浮起一艘豪华巨轮。”“太阳凄凉的、忧伤的升了起来,照在一个极可悲的人身上。那是个很有才华、感情深厚的人,却无法施展自我的才能,用那才华和情感为自我获取幸福。他明明白它的危害,却听之任之,让自我消磨憔悴。”
只要是人就会有感情的。卡尔顿也是,在他与达尔内在酒吧喝酒时,他说“为露西曼内特干杯”就看出了他对露西产生了微妙的感情。他也曾向露西表白过,即使,在露西内心爱着的人始终是达尔内。他在与露西剖露内心的告白中有这样几句:“我期望你明白你是我灵魂的最终的梦想……可那只是梦,整个儿是个梦,一个没有结果的梦,醒来时还躺在原先的地方,可是我仍期望你明白你曾唤起过我这样的梦。”然后,他便遵从露西的选择,只是偶尔来索霍见曼内特医生一家。他用这种隐忍压抑着自我的情感的方式来对露西报以最衷心的祝福。
卡尔顿并没有因爱生恨,并没有因为露西的拒绝而对曼内特一家无比的憎恨,由此可见肉体和精神的爱恋是有着天差地别。露西漂亮,不仅仅在于她的外表,还在于她内心的善良。卡尔顿喜欢的露西不是肉欲的那种快感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对善良和美的追求。所以,他选择退出情场角逐。可是在最终,他为了露西一家的幸福而甘愿用掉包计换出达尔内使自我走上断头台,走向死亡,这种利他主义在小说的最终被推向高潮,而卡尔顿的灵魂也在最终闪烁着最耀眼的光芒。
小说的最终,卡尔顿借圣经说的那句话让人不禁会跟着读出来:“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仰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卡尔顿,人虽然死了,但精神不死。卡尔顿死了,但他用个人的生命换回了露西一家的幸福。在卡尔顿上断头台前他说:“我看见了我为之献出生命的人在英格兰过着平静、有贡献、兴旺、幸福的生活……看见了露西、露西的父亲、善良的老人罗瑞、看见露西怀里以我命名的孩子长大成人,在我曾走过的道路上奋勇前行。我听见他告诉孩子我的故事,声音带着颤抖,带着深情……”
能够说,狄更斯对卡尔顿这一人物塑造上多多少少都有自我的影子。而卡尔顿也是整部作品中最难以理解的人物。
合上了这本厚厚的《双城记》我的脑子并没有因为疲乏而停止转动,相反,我立即找了各种关于《双城记》的读后感,评述论文,头脑中我似乎有一个完整故事性的感觉,但貌似又说不清,道不明。我明白的是,这部作品远没有我所理解的那样浅显。而我也会在某个闲暇的午后再次翻开它——“那是最完美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
《双城记》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同,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
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一个血的印记。在那个混乱的时代,充满不确定;在这种无秩序的状态下,人性的一切表露无疑。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透过为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作者狄更斯只想传达出---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贵族的暴虐对平民造成的伤痛不会因为鲜血而愈合,平民对贵族的仇恨也无法替代对已逝亲人的爱。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
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的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出社会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它仍然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
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麼高贵的举动! 相较於代表的温柔和爱,多法石太太则是杀戮和血腥的象徵。由於亲人惨死在代尔那的父亲和叔叔的魔掌下,她终其一生为仇恨而活;为置代尔那一家於死地,无所不用其极,最后终於让自己死於擦枪走火的意外。多法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但也叫人不禁感叹恨的力量,将本该快乐幸福的女人塑造成复仇女神。十八世纪末的法国,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阿修罗地狱。 教训和意义不能因为岁月而被遗忘。如果我们无法从其中获得一些什麼,相同的悲剧依旧会重演。两百年后的今天,希望活在这个世代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
前些日子借了一本超厚的世界名著《双城记》,看了几章后,我决定还了它,实在没意思,并且又看不懂,今日我借了它的减肥版,总算看完它了。书中人物其实很多,但人物的各种关系又是那么的令我意想不到,主人公是一个曾在巴士底狱当了18年的囚徒马内特医生,她的女儿露茜,他的女婿查尔斯…
英国和法国就是所谓的双城,小说的背景也就是法国大革命,我是学历史的,关于法国大革命我是清楚的,联系到小说中,我真想问一下,是真的吗小说嘛,多半是虚构的,看完之后,给我的印象是:狠毒的得法热夫人,无辜的查尔斯,好得无话可说的西得尼`卡登先生,忠心的女仆人普罗斯小姐,热心肠的贾维斯`劳里先生…
我对好人总有一种好感,对坏人总有一种厌恶感,不奇怪啊,每个人都这样,除非他是超级好人,对坏人存有仁慈的心,或者他是超级大坏蛋,对好人总有一种感觉,“他们好虚伪啊!”其实这也不奇怪的,事实就是如此嘛!一群虚伪的家伙。得法热夫妇去找露茜,原以为要帮她的丈夫查尔斯,其实是害了她的丈夫再次入狱,并且最终导致卡登先生的死.我本人觉得卡登先生很讲义气,重感情,他第一次见露茜就爱上她,虽然表白遭到拒绝,但对她的爱仍不改变,最终为了露茜能和她丈夫团聚,为了露茜不再悲痛流泪,他去监狱和查尔斯调包了,用自我的命换了露茜的幸福,不能不说他是令我最受感动的一个人物。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这部历史小说的创作动机在于借古讽今,以法国大革命的历史经验为借鉴,给英国统治阶级敲响警钟;同时,通过对革命恐怖的极端描写,也对心怀愤懑、希图以暴力对抗暴政的人民群众提出警告,幻想为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英国现状寻找一条出路。
从这个目的出发,小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荒淫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作品尖锐地指出,人民群众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在贵族阶级的残暴统治下,人民群众迫于生计,必然奋起反抗。这种反抗是正义的。小说还描绘了起义人民攻击巴士底狱等壮观场景,表现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然而,作者站在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立场上,即反对残酷压迫人民的暴政,也反对革命人民反抗暴政的暴力。在狄更斯笔下,整个革命被描写成一场毁灭一切的巨大灾难,它无情地惩罚罪恶的贵族阶级,也盲目地杀害无辜的人们。
这部小说塑造了三类人物。一类是以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为代表的封建贵族,他们“唯一不可动摇的哲学就是压迫人”,是作者痛加鞭挞的对象。另一类是得伐石夫妇等革命群众。必须指出的是,他们的形象是被扭曲的。第三类是理想化人物,是作者心目中以人道主义解决社会矛盾、以博爱战胜仇恨的榜样,包括梅尼特父女、代尔纳、劳雷和卡尔登等。
在这个充满欢乐和温馨的假期里,我阅读了英国作家狄更斯著的《双城记》。这本《双城记》令我感触很大,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伟大的实现主义作家。狄更斯用他的小说向我们揭示了一个不一样于平常的社会,抨击了当时英国社会形形色色的罪恶,对生活在最下层劳动人民的那种贫苦的生活给予深切的同情。
我相信狄更斯就是期望我们能够体会到当时英国最最黑暗的一面——上层社会歌舞升平,不顾老百姓的死活,强盗成群;而下层老百姓们则过着贫困辛苦的生活,令人同情至极。这本书是狄更斯后期的重要作品之一,是根据法国大革命的部分史实写成的一部历史小说。
这部小说经过典型的事例高度概括德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夕期间法国和英国两国的社会状况,一方面是骄奢淫逸的统治阶级的残暴,另一方面是广大劳动人民在封建贵族的剥削、压迫下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从而深刻地揭示了革命是不可避免的。
我欣赏到了这一优秀的世界文化珍品,它打开了我对世界了解的大门,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我认为这样能够培养我们爱好文学的兴趣,提高自我欣赏文学作品的本事。这本书让我懂得许多做人的道理,例如,人不能做骄奢淫逸,要谦虚谨慎,不能贪图享受,要务真求实,真诚待人,做好自我本本分分的事。
虽然《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书中对革命的展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他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取代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暴动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暴动民众的一系列描写——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狄更斯把在描写暴民邪恶之处倾心了大量的笔墨,展示了他对暴民的痛恨,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对革命的痛恨。当然,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也指出了拯救世界的良药:爱。这种爱,体现在小说中的包括亲情、爱情、友情这种私人间的感情,也包括抛弃贵族、拯救苍生的那种博爱。其中,最为出彩的是对卡顿之爱的描写。
我非常喜欢卡顿。实际上,卡顿就是狄更斯的化身,狄更斯正是首先想到了卡顿这个人和他身上的某种精神进而构思成这本小说的。那么,卡顿是怎么样一个人呢?小说中描述:“太阳悲悲切切,切切悲悲的冉冉升起,它所照见的景物,没有比这个人更惨的了。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尽。”
这是个自甘堕落湮没了自己的才华和青春的年轻人。为何自甘堕落?小说中似乎并没有交代,自从他一出场就是如此,并且对他的家事背景描写也并不多。个人认为,这个人代表狄更斯自己,因此他无需过多描述——卡顿的堕落,源于自己对日渐堕落的社会的失望。他走上断头台前曾说过,“我看到这个时代的邪恶,和造成这一恶果的前一时代的邪恶,逐渐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