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他与“野孩子”哈克为了一点微乎其微的小事跑到墓地中去。无意间,他们目睹了一幕恐怖的杀人事件。但凶手乔却嫁祸给哈波,于是,愤怒的居民们将被冤枉的哈波抓了起来。审判哈波的日子一天一天逼近,汤姆不禁犹豫了:说吧,又怕杀人不眨眼的乔将他杀掉;不说吧,他的良心正受着无比的煎熬。最终,汤姆决定在法庭上证明一切。这是杀人案,况且,当时杀人犯乔也在场,他就不怕乔吗说不怕都是假的,但汤姆有超强的正义感,所以他才不顾一切救哈波,要还他清白。
汤姆就是这样的坚定果敢,富有良知和正义感,关键时他总能挺身而出,把自我的生死之置于度外。我被汤姆的举动深深震撼了。要明白,在汤姆生活的那个年代,那个地方,印第安乔要杀一个小男孩虽然谈不上轻而易举,但绝对不会太困难。因为那个村子也就一个老保安的武装力量,再加上在那里仅有做礼拜时才穿鞋。敢试问我们敢吗,回答几乎是相同的:“不敢”,因为我曾看过一个报道:一个网吧门口挂着一条横幅,上头写着:“抓到偷车贼者,奖励现金100元”,原先那家网吧经常有车被偷。可是,抓贼这个天经地义的事非要用物质来奖励因为此刻的人们连看见小偷偷东西都不敢说,要“明哲保身”,怕贼来报复,于是,一到关键时刻,就跑得无影无踪,充分体现了这些人自私、保守、贪婪的陋习。再说,如果每个人都嫉恶如仇、进取参与举报,恶人只能孤军奋战,双拳难敌四手,最终必须会缴械投降,谁还敢当小偷,强盗,杀人犯
其实,儿童是最天真无邪的。我们在某些方面不妨以儿童为师,把他们的行为当作自我的一面镜子,时刻照照自我,能够不断抹去尘世的喧嚣、抚平心灵的浮躁,让自我始终坚持一颗童心,拥有正义感和善良的本性,用真诚的心对待每一个人,不要再那么贪婪、自私了!相信人人都如此,就能创造出更加完美的明天。
汤姆·索亚是一个多面性的人物,他的世界充满阳光和期望。他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有梦想、有欢乐,美梦便会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能够自由地发挥,创造出一片人生的晴空,创造出一片属于自我的梦。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瞩目的一部。你在15岁时或许会被《罗密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潸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17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可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时,当你提升了自我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时,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正因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而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命运面前,在仅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能够凭借与依托的状况下,所选取的人生之路。从某种好处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我的经验,他所应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所要应对的。我们应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
哈姆雷特也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普娄尼阿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理解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正因我们常常能够在自我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莉娅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我装疯而痛苦。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我的杯具,原先他完全能够屈服于自我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一样,他和其他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可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终,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我的抉择感到遗憾,正因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状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所以在那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好处。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能够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能够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理解自我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能够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理解自我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哈姆雷特》是著名的杯具之一,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剧作家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齐组成莎士比亚著名的“四大杯具”。
《哈姆雷特》讲述的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大学密友霍拉旭所说的:“你们能够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主人公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本该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然而,使他不能理解的是,他不但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并且目睹了母亲和他叔叔克劳迪斯也就是新任国王的婚礼。最敬佩的父王的死去已经使年轻的王子倍受打击,母后对父王的背叛更使他感到痛心不已,并且疑窦在心。雷雨交加之夜,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的哀诉,使哈姆雷特明白这桩暴行是他的叔叔所为,他发誓要为父报仇。至此,哈姆雷特就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和叔叔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激烈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与此同时,哈姆雷特也难逃一死哈姆雷特不是那种意志坚决、活力澎湃的人:他思想深邃,情感细腻;他远不是英雄的主角:他年轻、纯真,充满梦想与热情,拥有一颗敏感的心灵。然而他却又成了命运的玩偶,特殊的处境扭曲了他的天性。他似乎没有周密筹划的潜质,他的行动都是在情境的逼迫下无暇思考时所采取的极端之举,他错杀波洛涅斯就是例子之一。而在最需要行动的时候,他却感到迷惑、犹疑、彷徨,从而错失良机,他又会编出借口,重新沉入恍惚的思虑之中他永远都在只是下决心却始终没有任何行动。
我感到很个性的是,为什么他能够毫无顾忌地送两位大臣上黄泉路,能够干净利落地除掉雷欧提斯,却迟迟不肯杀死叔叔为父报仇甚至错过了能够杀死克劳狄斯的机会呢哈姆雷特说:“顾虑使我们都成了懦夫”那么他的顾虑是什么呢我在网上看到有人引用弗洛伊德主义者的看法:哈姆雷特有俄狄浦斯情结,他不能采取行动,是正因他也有过弑父的念头,在他灵魂的天平上,他和克劳狄斯的罪孽是同等的。在他眼里,鬼魂代表了善的父亲,克劳狄斯代表了恶的父亲,而它们都是他母亲的丈夫。仅有当他的母亲喝下为他而准备的毒酒的时候他才真正有了杀死克劳狄斯的勇气和决心,也许正是这种情结让他对女性产生了厌恶和失望,他才会狠心地拒绝了奥菲利亚。
哈姆雷特是一个可怜的人,他被鬼魂缠绕,他被复仇包围着,他是痛苦的,他是无助的。为了复仇,他牺牲了许多。可是,他确实是一个难以明白的人,这就是为什么哈姆雷特能够成为莎翁众多剧作中最具魅力的人物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至今会一向流传着这么一句话“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论语,是记录圣人孔子的言行的书。读了之后,你能够感受到孔子的政治思想和抱负,他的很多高尚品德是当今很少人有的。他不仅仅教会人们应当如何接物待事,并且十分严谨的规范自我,以行动来做出表率。他之所以被后人成为圣人,就是因为他在平常生活中的一点一滴,累积成了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给我们的思想带来了无穷的宝藏。
读了论语通译,虽然不能看了古文就明白如何翻译成现代文,可是在注释的帮忙下也能明白孔子所想告诉我们的。觉得十分感慨,孔子在那时就能明白的这些道理,为什么那么多的人到此刻都还不明白。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学而篇第一》了。“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不担心别人不了解自我,只忧虑自我不理解别人。是啊,现实生活中,人人都需要理解,个个都渴望理解。人们视理解为沟通感情的纽带和联系心灵的桥梁。大家都期望人与人的相处应当多一点宽容和尊重,多一点容忍和谅解。可是,世界何其大,人生何其复杂。若时时都想得到别人的理解,恐怕是不可能吧。因为,人生没有相同的路,每个人都不一样,两个思想志趣不一样的人对待同一件事,两种价值取向相异的人看待同一个问题,要彼此理解不是强人所难吗?人不是从一个模子里造就出来的,你有另人头痛的事,我也有。我们彼此都渴望理解,可又用自我的要求去看别人,去苛求别人,于是我们之间有了“墙”,于是你苦恼,我也苦恼。可是,人们有没有想过,许许多多的小事,为什么必须要他人明白,必须要他人理解?其实,应对种种的不理解,只要我们给他一个微笑,用宽阔的胸怀去应对,不被理解又何妨?
商鞅是行变法,落得“五马分尸”的结局;达尔文在说物种进化的时候被人们骂成疯子;助人为乐的雷峰经常被人嘲笑,他们这些举动,又有谁能理解?如果他们一味的追求理解,又怎样I卫真理?他们最初不被理解,是因为他们的追求走在了时代的前列;他们最终名垂青史,是因为他们敢于在不理解的目光中昂首向前。在现实中,有多少人能明白“理解”这个东西。他们能够追求别人的理解,以别人的议论为自我的主题,以别人的言谈作为自我追求的目标,以别人的反应来调整自我的行为方式,甚至要去讨好别人,为了所谓的理解,写了一些优柔寡断毫无逐渐的可笑人生。他们真的明白理解吗,他们觉得他们真的是在理解别人,并换取别人的理解吗,不是这样的。
暑假里,我用一个月的时间看了《爱的教育》这本书,这本书是采用日记的形式,小说记述了主人公恩里科在三年级整整一学年中所经历、观察和感受到的一切,其间穿插了他的父母、姐姐写给他的话及老师给学生抄写的每月故事,通过他们来颂扬爱的美德、和高尚的心灵,教诲青少年爱祖国,爱人民,爱大自然,爱学习,爱劳动,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保护弱者,同情不幸的人。让我感受到了爱无处不在。
读着《爱的教育》,我思绪万千;合上《爱的教育》,我心潮起伏。书中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仿佛正站在我的眼前,时时感动着我,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日记就是《爸爸的教诲》了。是爸爸告诉“我”在一生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苦难,而其中最痛苦的一件事就是失去妈妈,妈妈对我们的爱,是世界上最无私的爱,亲人之间的爱,是人世间所有感情中最神圣的感情。虽然有的人是杀人犯,但只要他还爱妈妈,心里就会有一段美好的记忆留着。相反,即使有的人是名人,只要他不爱妈妈,那他就是可鄙可贱的人。
我,一个泛泛之辈,有许多朋友,但真正的好朋友屈指可数,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但读完《爱的教育》后我懂得了我的好朋友为什么很少的原因了,要做一对好朋友不应该分贫穷贵贱,更不能因为自己朋友的学习差了而认为他不是你的朋友,而作为真正的好朋友应该在朋友困难是帮助自己的好朋友,这样才算是好朋友。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小学生来说,《爱的教育》不仅仅是一本小说,而是对我们的一种爱的教育。作为独生子女,我们都是被爱得多,而付出得少。这个世界需要爱,需要我们去爱,去付出,而不是坐享其成,作为学生,我们应该从小要爱祖国,立志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学习:我们应该尊敬老师和父母,努力学习,以实际行动回报老师和父母对我们的爱;我们应该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做亲如兄弟姐妹的好朋友……。我相信如果每个人都献出自己的爱,我们的世界会更加美好!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爱其实很简单,无论是父爱,母爱,友情,还是师生之情,爱国之情都伴随着我们。爱是一种感受,是一种信仰,是一种追求,是永远无法用文字来形容的,但我知道,拥有爱的人,并付出爱,就能真正体会到爱与被爱的滋味,因为人生必定是充实而无憾的。朋友们,让我们学学卡罗内、洛贝谛他们吧,多献出一点爱,用爱的钥匙,去打开人们的心扉,那么阳光将照耀到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
最终将司汤达的《红与黑》看完了,用的时间几乎能够让我忘记书前的资料,
从最早的慕名看书,到坚持看书,再到被资料吸引而无法自拔的去看书,一本《红与黑》,让我对其产生了三种看书的感受。
慕名看书是因为这是一本世界名著,法国作家司汤达所著。次数被本书译者称为现今中国五十岁上下的知识分子没有不读的,甚至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西方的“红学”。很早就明白此书的我一向想找机会看,可是总是没有实行,所以一向拖到此刻才看到此书,能够说我是慕名看书的。
坚持看书。《红与黑》的名声早已远扬,不需要我在那里做更多的渲染,可是名声并不带表一切。当我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书中的描述十分细腻,对人物的心里、事件的描述,都写的及其详细,作者甚至将生活的一些琐碎的事情的写到了,慢慢的让我有种拖泥带水的感觉,不太想去这看这本书,可是这毕竟是一本名著,我是慕名看书的,所以我必须要坚持看完,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看这本书如此之慢的原因了。然而,当我把这本书看完之后,在总揽全局后想,就会发现此前让我感到有些拖泥带水的感觉的描述正是这本书的吸引人的地方。
被资料吸引看书是因为看到书的下半部后,我被主人公于连的结局所吸引,我极其想明白于连最终的结局,想要直接翻到最终看结果,但又害怕遗漏中间的一些精彩资料,所以就压制着好奇心,一页页的去看。
谈到《红与黑》,就不可避免的要说到书中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维里埃(作者虚构的地方)一个木匠的三个儿子之一。书中描述了一个想要飞黄腾达,但却有着悲惨命运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有着两次的感情经历,经过这两次的感情经历,他找到了真正的感情,而正是因为这两次的感情经历,让我们的主人公失去了飞黄腾达最好的机会,并且走向了死亡。当于连明白自我的飞黄腾达的机会被德·莱纳夫人破坏之后,他不顾一切的去杀死德·莱纳夫人,他第一位情人,然而当他之后在监狱得知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之后,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他的第二个情人,一位侯爵女儿,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与其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感情,随后他被执行死刑。
读完《红与黑》让我更加了解到宗教在欧洲拥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不仅仅控制着人们的思想,同时后左右着世俗的权力。同时也让我看到了欧洲贵族的奢华、虚伪、做作。书中让我感到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对人心里的描述,几乎细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尤其以描述于连与玛蒂尔德之间的感情更为细腻。
《红与黑》让我看到了自我对欧洲历史的了解的欠缺,在我看书的时候有时就无法了解中所描述的一些史实,或者说影射的事件。时间、地点、事件资料,我绝大多数都不明白,可悲自我还是学历史的!
看了追风筝的人,感人至深,让人沉重,勾起了我很多回忆,也畅想了很多。
想起了童年,我也曾经第一次撒把骑车,那是快乐的,无忧无虑的。更想起了犯下的现在看似微不足道,但曾经害怕得不得了的小错误。像阿米尔一样,有很多我隐瞒了,即使很小的事情,可一定会有类似的心理活动,恐惧,懦弱。
想起了弟弟,我也有个弟弟,虽不是亲生,但一起长大,一起玩游戏机,一起踢球,一起打闹。我也曾经欺负过他,但不一样的是,有谁欺负我的弟弟我还是会挺身而出的。
想起了童年时眼里的那个爸爸。严厉,甚至是专制。曾经抱怨,挨打,甚至是恨过他,我很少会听到他的表扬,如同书中的阿米尔。不过,很幸运,爸爸是一个很有男子汉气质的人,也是个大好人,同样如书中阿米尔的爸爸。作为儿子,我总是不断地模仿,追逐,然后超越。于是我长大了。在长大之后,爸爸不再是那个严厉的爸爸,变成了我的朋友,也会不断的给我信心,还是如同书中阿米尔的爸爸。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父子关系都是这样发展的。
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正直,单纯,忠诚。它可以为了别人牺牲自己,为了别人隐瞒真相,没有一点自私。他不会要求你为他做任何事,无言的付出,付出。正如书中他所说的:“为你,千千万万遍。”我希望这样的一个人出现在我身边,也许我是自私的,我一定会以哈桑的方式对待那个人。或者说,我也想做哈桑那样的人,只是我在寻找一个,我可以为之奉献一切的人。
阿米尔,书中的主人公,在不断的抉择中长大。就好比我自己,生活中的主人公。不断的遇到情况,抉择,走自己的路,其中会有恐惧,犹豫,逃避,很多很多,只希望我的选择不会让我在事发以后感到后悔。实际上,很多时候很多事我会后悔,我相信很多人也会这样。于是,一个善良的人,会走上自我救赎的道路,为了心灵的释放。
风筝,是人生的目标吗?是我们想要追逐的东西,是我们想要拿来炫耀的东西,是我们想要用它改变一切的东西。然而,是不是为了这风筝,我们的一切都会改变,而改变成什么呢,一个原本隐藏在内心深处的自我被释放出来,还是本身自己已经变了味儿,这一切值得么?还是有时候目标本身就会出些问题?
好像是有什么没写完,或者有些东西我写不出来,这本书给我带来了足够的震撼,很多次我必须停下来,等内心平静下来再看,这是一本能够让内心强大起来的书。
子贡问曰:“有一言而能够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您能告诉我一字,使我能够终身实践,并且永久受益吗?如果有这么个字,那就是“恕”字吧。就是你自个儿不想干的事,你就不要强迫别人干。人一辈子做到这点就够了。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因为别人欺骗了你,你也就用同样的方法去骗取别人,这种处世方法实在是不可取的。我以往与财务经理说过,不能因为有客户不讲信誉,不按合同支付车款,一拖再拖,心中产生怨气,就对我们的供应商也采取同样的付款方法,也不讲信誉,将来公司如何生存呢?无论何时,都要诚信为本,这样企业才能做得长久啊!
所谓“恕”字,拓展一点说,“恕”字是讲你不要强人所难,不要给别人造成伤害。言外之意是假如他人给你造成伤害,你也应尽量宽容。现实生活中的我,到目前为止,我的人生中曾被两个所谓的小人伤害过,尽管他们两个人目前的处境不是太好,只是不知他们是否还象以前一样天天算计别人,以往我在内心暗暗发誓,将来有一天我要报复,但随着锐意进取的学习和工作,心境不断地调整,时至今日,心境变迁,以往那种过激的想法已淡忘,甚至想不起来,但内心深处当时的痛楚还隐约记忆。
现如今拥有一份宽容,奉献一份真诚,执着一份情节,,把持一份矜持,回头再想想过去的思潮是十分的不成熟,但当时的处境所崩发出来的想法却是成长过程的真实写照。所以此刻想想,的讲话是很有哲理的:“人是在不断总结经验基础上日渐成长成熟起来的,”如果一个人不善于总结得失而一意孤行,必将走回头路,弄不好还会犯同样的错误的!
子贡以往问教师:“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假如一个人很贫贱,但他从不向富人谄媚;一个人很富贵,但他不傲气凌人。这怎样样?
教师说,这很不错。但还不够。还有一个更高的境界,叫做“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
更高的境界是,一个人不仅仅安于贫贱,不仅仅不谄媚求人,并且他的内心有一种清亮的欢乐。这种欢乐,不会被贫困的生活所剥夺,他也不会因为富贵而骄奢,他依然是内心欢乐、富足、彬彬有礼的君子。
现如今,生活中仍有许多的人在进行进取,在激烈的竞争中,努力发展着自我的事业,忘我的工作,不要健康,不要家人,忘记了朋友。收入多少,职位高低,似乎成了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志?
对照起来,我是否也有相同之处呢,心灵相照的欢乐的生活似乎离我不是遥遥无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