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双方之间的原煤购销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内容如下:
一、 货物名称:
二、 数量: 吨。
三、 计量方法:以火车站铁路地衡计量为准 。
四、 质量要求:(以乙方亲自采样送检结果为准)发热量不得低于 千卡/kg,硫含量不得超
过 %/kg,灰粉含量不得超过 /kg,水份含量不超过 /kg,挥发分含量不超过 %/kg.
五、 价款: 总单价 /吨,总价款: 万元。
六、 货物的检验:装车前 日双方共同委托法定专
业技术机构检验。
七、 货物交付时间: 年 月 日前。
八、 货物的交付地点:邵阳(北)火车站 。
九、 货物的交付方式:火车站火车车板交货。
十、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
㈠ 甲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向乙方提供符合合同条件的原煤。
㈡ 甲方为乙方代办火车站 渑池—(至)—邵阳北站铁路运输手续,并向乙方交付提货单据。
㈢ 甲方为乙方出具煤炭销售统一发票。
㈣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每月运煤发数及结算方面的核对和相关服务。
㈤ 对托运的煤炭,应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规定,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保质保量运到指定地点。
㈥ 对托运的煤炭要保证无短缺,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
㈦ 运输过程造成煤炭丢失,污染时,甲方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乙方。
乙方:
㈠ 煤炭托运后,乙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収煤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要求。但必须在起运之前通知甲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甲方所需费用。
㈡ 乙方应在获取检验结论之日起 日对货物的质量予以确认或者提出书面异议并通知甲方。
㈢ 乙方负有及时付款及及时接收货物的义务。
㈣ 因收煤地点原因造成无法卸煤时,乙方应偿付甲方卸车费用及违约金。
十一、违约责任
㈠ 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总货款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㈡ 甲方不能提供符合数量的货物的,应按合同价款返还多收货款,并按所缺货量承担相应的铁路运费,按所缺货量总款的5%承担违约金。
㈢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拒绝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所收货款,并承担本次列车铁路运费,按总价款的5%承担违约金。
㈣ 甲方不能按期交付货物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向第三方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请求返还所收货款,并有权主张与他人合同实现后的预期利益损失,甲方还应承担货物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
㈤ 乙方不能按照约定按时、足额付款,除应按合同的总价款的5%承担违约金外,还应据实赔偿甲方的损失。
㈥ 乙方不按照约定期限对货物进行检验或者提出异议,视为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十二、免责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在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 不可抗力的原因。
2、 乙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十三、双方另行达成的协议,可作为本协议的组件。 十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五、争议的解决:协商、调解,如经调解无效,在合同签订地进行诉讼。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签订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 方:准格尔旗永晟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乙 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运输煤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运输距离从铧尖煤矿到准大电厂,运费为 元/吨(不含税)。
二、车辆和司机由乙方派代表统一管理,要服从甲方统一调派。
三、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亏损除甲方要求的正常亏损外,其余亏损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乙方在运输过程发生的汽车维修费、过路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五、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一切交通及其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六、付款方式:现金结算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换煤,卖煤等现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且以矿发煤价3倍进行罚款,如不交将移交司法部门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目前市场的供求需要,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的粉煤灰运输业务。为规范运输管理,既保证甲方粉煤灰运输业务的正常运行,也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公正、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运输产品名称:散装粉煤灰。
数 量:按粉煤灰销售合同约定量。
第二条、运输费用:
运距及价格表 单位:元
第三条、运输要求:
1、乙方应提供可以确保运输水泥完好的车辆,运输车辆在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赶到货物所在地,并保证及时输全部开票、装车等手续;
2、乙方提货时保证严格遵守供方粉煤灰之规定,对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的粉煤灰,要由收货现场指定管理员出具正式《验收单》,并及时将其中一联返回至甲方营业大厅,作为日后核对及下次提货依据。无加盖购货单位印鉴、现场指定管理员签字或白头条等非正式验收手续一律不准卸车。乙方有权对此向甲方追究责任。
3、在乙方运输紧张、车辆保养、维修等运输能力下降之际,甲方不得擅自聘请其他承运人,为保证运量,由乙方负责替换车辆。
第四条、计算方法及合理损耗:
1、交货验收须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及指定地点,由专人验收并签具收货回单。
2、按甲方地磅称重数量实收,正常情况下允许3/1000的磅差。
3、由于粉煤灰比重轻,在装满整车的情况下重量会较其他货物更轻,此乃干货自身的物理属性,由此产生的磅差非运输过程中的损耗,因此部分磅差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五条、结算方式:
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按此表中所列的运输路线、收货地点及运输价格为乙方结算运输费用。在甲乙双方对账核实无误后,在每月
第六条、解决纠纷的方式:
若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乙方有义务为与粉煤灰运输有关事宜保密。
第八条、本协方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大唐河南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为确保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在粉煤灰、汽车衡区域装灰计量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及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方签订本协议书,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必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查确认: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乙方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机关和劳动局批发的营业执照及单位等级资格证书,经营范围与所承包工作相符,并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非法人代表还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按照业务产品附加值的5%必须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业务结束销户甲方无息全额返还。
3、车辆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驾驶水平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标准及要求,所持驾驶证必须当年年度审验合格。
4、备有满足进入厂区生产现场必备的穿着、检验合格的安全帽、安全用具、防护用品、劳保用品。
5、保证司乘人员没有从事本运输业务的职业禁忌症,无高血压、心脏病、恐高或其他影响就业疾病。
第二条 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
1、负责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资质要求。
2、负责向乙方司乘人员讲解信电公司及联达实业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对乙方提出具体执行要求。
3、负责办理车辆、人员准入证,有告知现场安全风险的义务,对业务单位车辆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乙方司乘人员违章作业应及时纠正,责令整改。对乙方发生的严重违章等不安全行为予以处罚,并通知乙方,从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4、严格执行信电公司人员准入管理规定,对进入生产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认真学习并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相关制度,并经考试合格,办理三级教育签字表,办理准入证,方可进入现场工作。
5、负责协调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协助。
第三条 乙方承担安全责任:
1、安全目标:
1)不发生人员轻伤以上的责任事故。
2)不发生责任区域管理车辆的厂区交通事故。
3)不发生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其他设备、设施损坏。
4)不发生施工期间火灾事件。
2、工作区域:严格在规定的施工区域工作,乙方在规定施工区域内发生的人身、设备、环保、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禁止参与规定区域外一切生产与非生产活动。业务单位车辆一旦出公司厂区大门(龙江路北门、南门、进厂路一道门),乙方承担一切因车辆、司乘人员的安全责任。
3、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大唐河南公司的有关要求,乙方为工程合同按承包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在合同款中扣留,本合同委托工作完成后扣除处罚后退回余款。
4、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30人以上设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有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具备能力资质;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和指导。
5、乙方每天必须进行“班前会”、“班后会”结合工作任务,做好危险点分析,布置相应的安全措施,交待注意事项;总结讲评当天工作和安全情况;每天施工前工作组成员必须列队整齐进行工前五分钟教育,没有完善的安全措施,严禁开工。
6、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须经过检验合格,并符合检验周期。
7、发生不安全事件,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甲方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监察部部长和生产副总经理报告,同时采取一切措施抢救伤员和处理事故。
8、乙方严禁使用童工。
9、根据国务院《单位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之规定,对不属于甲方责任的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其单位主管部门和单位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做好善后处理,支付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对乙方的安全考核:
1、甲方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发现乙方中的不安全情况,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重点提示:
(1)发生习惯性违章,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警告、处罚。
(2)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发生不安全事件的。
(3)凡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符合本单位文明生产管理规定。
(4)凡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高压线管理规定的。
(5)凡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三措一案”措施执行或私自扩大工作范围。
(6)凡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没有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
(7)凡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正确佩带防护用品。
(8)凡因乙方施工人员有偷盗行为,交保卫部门进行处理,并赔偿损失。
2、对乙方责任造成以下后果的考核:
(1)发生所在区域主要附属设备损坏及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扣除25%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轻伤、重伤事故,扣除75%安全保证金,并负责善后处理费用。
(4)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并负责全部善后处理费用。
(5)发生因乙方责任造成本单位或第三方设备损坏,负责赔偿,并扣除安全保证金。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当地有关消防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行为之一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并对违章行为予以警告,并处扣分或罚款:
(1)擅自动用消防设施的。
(2)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3)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4)挪用、摆压、封堵、圈围、拆除、停用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
(5)拒绝、刁难消防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的。
(6)阻拦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故意阻碍消防车赶赴火灾现场或者不服从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7)未经消防保卫部门同意,擅自清理火灾现场的。
4、
(1)现场停放车辆必须服从责任管理部门现场运行人员调配。车辆停放位置严格服从现场运行人员指挥安排,不得随意变换停车位置,不得抢占其它车辆车道。凡不听从现场运行人员指挥的车辆及相关人员,根据具体情节由现场工作人员予以警告、暂停装运等处理,情节严重者,处罚1000元/次。
(2)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所进入厂内行驶车辆限速10km/h,违者给予考核200元/次。
(3)装运车辆司乘人员作业现场禁止吸烟,禁止从事与作业不符的其它事项,违者处罚200元/次。
(4)装运车辆司乘人员现场未按要求着装及随意丢弃垃圾,在厂区指定区域外随意走动,违者处罚200元/次。
(5)装运车辆司乘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帽、准入证,违者处罚200元/次。
(6)严格禁止酒后驾驶,检查发现司机酒后驾驶列入公司黑名单,禁止在公司内从事驾驶员工作,并处罚责任单位20_元/次。
(7)装运车辆造成设备或基础设施损坏的,产生的所有损失由转运车辆责任单位承担,并对其处罚1000-20_0元/次。
(8)粉煤灰罐车在灰库装灰后,车辆在就地必须盖紧罐盖,严禁罐体开盖移动车辆。
5、乙方人员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定的,应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费用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业务结束后安全保证金在扣除考核部分外余额全部退还给乙方;安全保证金扣完后,要书面通知财务部门,其余部分从业务预付款中扣除。
6、乙方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条款的,经劝阻无效,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终止业务,直至解除业务关系。
7、本规定中考核是安全考核,如发生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另外计算,在乙方预付款中扣除。
8、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人身重伤以上事故时,甲方将终止业务关系。
第五条 工作区域的风险告知
工作区域存在的风险
乙方要针对甲方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的上述工作区域可能存在的风险,要在开工前制定专项的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报甲方有关责任部门审批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
第六条 双方项目负责人
签名 电话 签名 电话
甲方项目负责人: 乙方项目负责人:
甲方现场负责人: 乙方现场负责人:
甲方安全负责人: 乙方安全负责人:
甲方安全监督人: 乙方安全监督人:
第七条 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有效期从业务开始至业务终止期间均有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方粉煤灰营销部部、安监部各存一份,乙方存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阜新煤炭运输业务由乙方负责,因取暖期间煤炭运输价格波动较大,此价格为短期价格。从 ---- 止。
二、煤炭运输地点及价格:
三、煤炭运到后每车损耗在0.2吨之内,超出规定0.2吨之外的损耗部分按照水较多,损耗部分按煤炭实际情况商定。
四、煤炭装卸及过磅费用:
所有煤炭装车费用由甲方负责;过磅及卸车费用由车主负责,到港后过磅及卸车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煤炭卸载场地必须保证车辆出入方便,乙方车辆将煤炭运到指定卸载地点后,甲方应派有专人及时与卸载场地人员协调卸载及其他事宜。
六、运费结算方式:
甲方必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运费的结算,当天运费当天结算。具体结算方式:
1、煤炭卸载后有甲方专人每车结算运费
2、装车后甲方即付清运费。
七、乙方负责开具运输发票,运输发票税金由甲方负责(运输发票税金6.6%)。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