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联系电话:
为了明晰产权关系,明确经营中的双方责任,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国家对出租车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经营车辆情况
车型:牌照号码:粤S/核定座位:
营运证号码:购置证号码:
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
二、合作经营的基本原则
1、甲方拥有合作经营车辆的客运经营权,乙方拥有所购合作车辆的所出资金的所有权。(乙方所购车辆价款为元,购置附加费元,合计元)
2、乙方依法经营合作车辆,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三、合作经营期限
合作期限从年11月1日至年11月1日。
四、合作经营的一般规定
1、合作经营期间,乙方应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2、乙方经营期间实行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独立承担经营中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合作期间,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
4、合作期间,若上级有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5、乙方应每月向甲方交纳管理费1000元、安全基金100元,合计900元(大写玖佰元)。
6、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合作经营车辆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1万元。
7、乙方应妥善保管好各种营运证件及车辆的有关证件,若损坏或丢失,甲方可协助补办,其有关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合作经营车辆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先行垫付有关费用。甲方派员协助处理。若甲方对此支付了有关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8、合作期间,若乙方确需更换新车的,应向甲方申请,取得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但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执行。重新购车后应及时变更本合同合作车辆基本情况内容。
9、合作期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乙方必须将合作车辆的所有证件及标志灯交回甲方,并办理相关手续。若乙方仍希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按照当时的规定办理。
五、合作经营车辆的转让
1、乙方不得转让合作经营车辆,若遇特殊情况确需转让合作车辆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方可在甲方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2、乙方转让合作车辆应实行车辆剩余价值折算转让的原则,其具体方法为:车辆总价值减去折旧后的剩余价值为车辆转让的实际价值(其折旧率表附后),乙方不得违反该转让原则。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和驾驶员的资质进行审查,有权组织乙方和驾驶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安全生产等知识和技能。
2、甲方有权对乙方车辆驾驶员进行技术考核、法律培训,合格后方方可由乙方聘用驾驶车辆。乙方聘用的驾驶员应取得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并应当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
3、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审验车辆各种证照和办理有关经营手续,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有权按照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督促乙方按时在甲方修理厂或甲方指定修理厂对车辆进行强制维护保养,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方有权纠正、查处乙方危及运输安全的行为。
6、甲方人员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规定,行使对车辆的经营管理权,但有义务保护乙方合法经营。
7、甲方有义务协助处理交通安全事故,但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有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故意抵制甲方根据上级文件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定实施管理,或煽动闹事、损害甲方企业形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9、甲方有责任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和驾驶员档案,但乙方必须配合。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出租汽车管理规定依法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和从事违法活动。
2、乙方应按时交纳税金、养路费、保险费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应交纳的所有费用,不得拖欠。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具有良好信誉的保险公司投保,并应保全险种,保足保额(三者险不低于50万元,乘坐险不低于20万元)。
4、乙方应执行甲方实行的车辆安全责任保证金制度和安全统筹金制度。
5、乙方应自觉按时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大修,做好行车“三检”,不开故障车,并应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管。
6、乙方应按时接受车辆的年检审。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按时参加甲方的各种会议和安全业务培训。
8、乙方应维护甲方声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优质服务,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声誉的行为。
9、乙方有意见应与甲方协商解决,不得闹事、罢运。
10、乙方有权对甲方有关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要求纠正,造成损失的,有权索赔。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各种税费(包括税金、养路费、保险费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应交纳的所有费用),逾期不交责,甲方有权按日加收拖欠金额3%的的滞纳金;对逾期超过一个月的,甲有权暂时中止合同,留滞车辆,待乙方交清所欠税费后让其恢复经营;对逾期超过三个月的,甲方有权终止经营合同,收回车辆及全部证照。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乙方承担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甲方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严重违约的,甲方有权采取停发证照、终止合同收回车辆等措施,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提出纠正意见,对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管理制度等规定协议补充。
2、双方因履行合同产生分歧,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4、本合同附件(出租汽车车辆折旧费率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发挥山场最佳经济效益,甲方在稳定所有权,搞清经营权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将该户座落在泾县昌桥元店村谭村组大对门山两块山场约14亩转让给乙方经营。
一、第一块山场东至谭至勇交界沟,南至山岗,西至王根友交界沟,北至山脚;第二块山场东至王根友交界沟,南至山岗,西至卫家湾交界沟,北至山脚。
二、转让期五十年,自年9月30日起至年9月30日止。
三、转让金:两块共计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自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四、在转让经营期限内山场一切经营权和经营方式由乙方自行安排,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阻挠和干涉,乙方并享有继承权和转让权。
五、在经营期间内乙方享有经营权、收益权、处分权、继承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乙方索要财物。
六、乙方经营期满后,如果山场树木没采伐完,按市场价格转给甲方。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昌桥林业站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获得经营权的店面(以下简称房屋)转让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费用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经营权房屋的情况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房屋已依法获得经营权,由甲方将上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2该房屋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
第二条、房屋用途
1该房屋的用途为经营甲方的品牌产品,乙方承诺按要求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乙方保证,在经营期间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第三条、转让经营权期限及交付日期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20__年8月1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让期为4年。自20__年8月11日起至20__年8月10日止。
第四条、经营费用
1转让经营期间,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支付转让经营的费用。前两年,乙方应分别在20__年2月1日及20__年8月1日、20__年2月1日及20__年8月1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360000元(大写:叁拾陆万圆);第三年,乙方应分别在20__年2月1日及20__年8月1日向甲方的联营合作者邓琼支付人民币380000元(大写:叁拾捌万圆),并将邓琼开具的收款票据提交给甲方;第四年,乙方应分别在20__年2月1日及20__年8月1日向甲方的联营合作者邓琼支付人民币390000元(大写:叁拾玖万圆),并将邓琼开具的收款票据提交给甲方。
2在房屋转让经营权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交纳经营保证金人民币150000元(大写:拾伍万圆),协议期满后5个工作日后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
第五条、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转让经营权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
时通知物业部门进行维修。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转让经营权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转让经营权期间,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第六条、转租、转让和交换限制
1在转让经营权期间,乙方不具有房屋转租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该房屋。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让经营权期间不将该房屋经营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经营的房屋交换使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转让经营权期间,乙方超过约定时间的5天未支付经营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支付经营费用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约定义务。如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20__00元(大写:贰拾万圆)的赔偿。(店铺所有权发生转移或变更除外)
第八条、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
3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发挥山场最佳经济效益,甲方在稳定所有权,搞清经营权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将该户座落在泾县昌桥元店村谭村组大对门山两块山场约14亩转让给乙方经营。
一、第一块山场东至谭至勇交界沟,南至山岗,西至王根友交界沟,北至山脚;第二块山场东至王根友交界沟,南至山岗,西至卫家湾交界沟,北至山脚。
二、转让期五十年,自20__年9月30日起至20__年9月30日止。
三、转让金:两块共计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自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四、在转让经营期限内山场一切经营权和经营方式由乙方自行安排,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阻挠和干涉,乙方并享有继承权和转让权。
五、在经营期间内乙方享有经营权、收益权、处分权、继承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乙方索要财物。
六、乙方经营期满后,如果山场树木没采伐完,按市场价格转给甲方。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昌桥林业站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转让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将新湘川饭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尉犁县孔雀北路西则银华小区原新湘川饭店所有设施设备及饭店内物品转让给乙方,合同经签订后饭店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前饭店所承担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20__年月担。
三、甲乙双方经协商转让费为元(大写:)其中包括房屋租赁费(即20__年月日至20__年6月9日)及饭店内所有设备设施,房租到期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期饭店租赁费用。
四、甲乙双方约定在20__年月日办理饭店的转让接交手续。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20__年月日预付转让费120x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待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壹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交付甲方。若延期壹天乙方向甲方交付每天5000元违约金。
六、甲方需将工商经营执照、税务登记证到有关部门注销。将垃圾清运费、排污费、物业费、水电费等交费票据提供给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一方毁约赔偿对方200000元(贰拾万元整)经济损失。
以上解决不成,甲乙双方均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定。
八、甲乙双方签字后,本合同即可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县简称]土让字第[年份]号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______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__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_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及该土地上的附着物、已经建设的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长期。本合同生效后三十年后甲方必须与乙方续签本合同。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
四、支付方式
乙方在本协议签字摁手印之时一次性给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给甲方,甲方应当立刻出具收条给乙方。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若需要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应当积极协助乙方。若甲方不履行该两项义务,甲方承担转让总价款三倍的违约金。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团结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并保证该土地没有其他纠纷。在转让前,因甲方的转让土地存在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6、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享受该转让土地上的一切优惠和国家待遇,并承担该土地上的一切义务,与甲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转让总价款的三倍。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1、因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2、甲、乙双方都只能向西昌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生效条款
1.本协议转让土地须经甲方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成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甲方将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土地转让给乙方的《表决记录》,由甲方村委会上报四合乡人民政府批准,并报西昌市人民政府备案登记。
2.经过上述法律程序后,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摁手印时即产生转让的法律效力。
十、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村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村委会(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