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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合同

| 新华

甲方:出租车__

车主—__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出租车__经营出租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出租车__保证证件齐全,正常营运中。

(二)乙方在营运中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如有违章、停运、罚款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罚款;如有吊销经营手续,乙方按照市场价赔偿甲方。

(三)乙方必须在每年1月1日前购买全车保险,如:交强险、商业险(现阶段商业险不能低于30万元,以后根据公司要求递增)。甲方每年检查保险购买情况,禁止无保险营运。车辆到期乙方交甲方车时,乙方商业保险退回标准以保险公司退回标准为准,强险不退。如在营运中,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车勋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如有一方造成伤残,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在营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修车、车体保养、年审、季审、气瓶审验、计价器、税收、公司费用等。乙方必须对随车证件按时审验,不能拖审。

(五)出租车__年租金根据市场价格,每一年浮动一次,以市场中间价为准,具体价格协商确定后,在该协议上签字认可。年月日开始,年租金x万x仟x佰元整,乙方每月一号交甲方x仟x百元整,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六)包车押金x万元整,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甲方出具押金条为证。如有国家下发燃油补贴,归甲方所有(包括推迟下发的补贴),__年开始,在出租车承包期间燃油补贴按实发金额,甲方三分之一、乙方三分之二。

(七)双方签订协议起,甲方将__出租车及随车证件交给乙方保管(证件包括:行驶证、营运证、二级维护卡、道路运输许可证副本、附加费证、计价器证卡、气瓶使用许可证、加气卡),如有丢失,由乙方负责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

(八)乙方在包车期间,如果经常出现不利于出租车营运的情况(违反法律法规、交通法规、出现等),所产生的结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包车协议并收回出租车及全部证件。

(九)租车时间__年x月×日至__年x月x日(本车强制报废时间)。需要提前更新车辆时提前四个月结束该协议。在营运中如有变动,甲方提出卖车,乙方主动交出车辆及随车证件,甲方退回押金,终止协议。如乙方违约,提前结束包车协议,甲方不退押金。

(十)以上条款甲乙双方信守协议,如有违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乙方有权不交租金。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家庭成员一份。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担保人:身份证号:

乙方家庭成员

身份证号:

20__年x月x日

出租合同篇2

发包方:建始县安捷出租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聂传维

单位地址:建始县业州镇广润路2号 联系电话:3230882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驾驶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领证日期:____________联系电话:1、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省、州、县有关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规定和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承包客运出租汽车营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经营方式

甲方提供一辆具备经营资格、营运证照齐全、设备完好的客运出租车给乙方承包(见附件一)。 乙方承包甲方车辆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活动,

接受甲方管理,安全行驶,文明服务。

第二条 承包经营车辆

车型__________ 车号_____________颜色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车辆行驶证号 车辆登记日期____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年__月;自_____年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安全(服务)保证金人民币40000.00元, 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合同终止,乙方未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将本金和合同终止时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二)甲方向乙方按月收取承包费,承包费项目包括:税(费)、经营权有偿出让金、车辆折旧、车辆保险费、社会保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6.5%、失业保险0.5%、工伤保险1%)、养路费、车费发票、甲方管理和投资收益等。20_年度月承包费标准暂定为3500元,以后年度月承包费标准按实际营运收入状况经与员工代表协商后予以调整。

(三)乙方应在每月1至7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交清月承包费。

(四)本合同期内,如遇税(费)、车辆保险费、社会保险费调整,承包费按上述费用调整的幅度相应调整,具体标准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第五条 车辆的油料和维修

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燃油、润滑油和车辆维修保养费由乙方承担。车辆维修、保养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修理厂维修和保养;

2、取得合法资格的社会修理厂维修和保养。

第六条 车辆保险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车辆的投保手续,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责任险。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拥有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和车辆产权。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州、县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人员、车辆、服务质量等管理制度,组织并督促乙方认真执行。

(三)及时办理相关营运手续、车辆和营运证的年审,提供营运所需的车费发票。

(四)组织乙方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乙方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突出事迹的,按照事迹大小予以表彰或奖励。

(五)负责行车、消防、治安等应急事件的处理,在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办理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

(六)乙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甲方垫付有关费用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造成甲方车辆和其它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七)督促乙方爱护车辆,并根据车辆使用状况督促乙方进行维修保养。

(八)遇抢险救灾、突发事件等情况时,有权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并按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

(九)受理乘客的投诉,对有责任的乙方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从事客运出租车营运,并享有交纳承包费后的收益权。

(二)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到车容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规范文明服务,设备完好,行车安全,按时交费。

(三)拒付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或甲方未能出具财务签章收据的费用,并有权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

(四)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车费发票。

(五)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协助甲方做好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爱护、妥善保管甲方的营运车辆,不得将营运车辆交给他人或无从业资格的人员营运,执行甲方提出的车辆保养和更新计划。

(七)配合甲方完成行业管理部门开展的质量信誉考核和乘客满意测评活动。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州、县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的规定。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逾期15天未交纳月承包费的。

2、 乙方严重违反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津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的。

3、 乙方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4、 乙方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从业资格证”的。

5、 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丧失劳动能力的。

2、 乙方因户籍迁移不在本县居住的。

3、 甲方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的。

(三) 乙方或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一) 甲方或乙方按第十条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终止。

(二) 本合同期满,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签承包合同。乙方遵守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法律、行业管理制度、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事故的,有优先续签权。

(三)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天内,甲乙双方根据车辆验收标准(附件二)办理车辆交接手续,乙方交回营运证照、车辆及附属设备,甲方对其进行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项的约定向乙方退还安全(服务)保证金;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乙方在15天内修复合格,乙方不愿修复或修复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由甲方按附件二的标准修复合格,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从安全(服务)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除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否则解除合同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车辆年承包费2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超过此限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交纳月承包费用的,从交费截止之日起,每天收取乙方拖欠费用总额2‰的滞纳金;逾期15天未交纳承包费的,甲方可按照合同第十条第(一)项的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附件三),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合同篇3

甲方九龙坡区华岩镇华岩村二社124,单间配套,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1、出租时间:20__年2月15日起

2、租金交纳方式:

每月352元整,交纳方式:一次性交清,一季度一付,金额: 元整。物管费、电梯费、水电气、宽带、闭路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承租期内,需交纳保证金 元整,作为房屋,门窗,空调,电视,洗衣机,冰箱,热水器的损坏及全额赔偿。

4、乙方在承租期内,因保护不善,使用不当,人为损坏房屋和设备,应负全部责任。

5、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该租赁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合同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1、乙方因使用需要向甲方承租 型号车辆 辆(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颜色为 色,车辆发动机号为 ,厂牌号为 ,车架号为 。

2、该车辆车牌号为 ,行驶证号为 。

3、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并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税讫、检字,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租赁期限为 。租金: 个月计人民币 元;押金:计人民币¬¬_____元。即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车辆租金和押金总计人民币 元。

2、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提交约定驾驶员身份证、北京市户口本和驾驶证(准驾车辆与所租车辆类别相同)及其复印件。乙方提供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提供的车辆保险种类包括:盗抢,第三者责任,司乘,不计免赔,车损,风档玻璃,自燃。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租赁期限截止时止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八、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对承租方的每次租赁均负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担保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承租方(签章) : 出租方(签章) :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经办人:

年 月 日

出租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租房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松林小区一号楼2单元503室出租给乙方使用(住宅),面积75.14平方米,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期壹年,年租金为元整。

二、乙方必须提前缴;佰元整的抵押金作为房屋设备的保险金,合同期满后保证房屋和设备完好原有程度,不欠水电费和其他费用,(以收据为证)甲方给予返还保证金伍佰元整。

三、在签订合同之前,甲乙双方共同检查房屋及屋内外一切设施的完好程度,现上下水电、洗头池、坐便、门窗、小镜、供暖设备等一切正常使用,在租期间,如有损坏和跑水等一切事故都有乙方承担责任。

四、甲方出租房屋只承担取暖费,其他费用乙方自己负责,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动迁和出卖本房屋情况在外乙方必须搬出本房屋,不算违约,不赔偿对方。房费按天计算,多余房费返还乙方,返钱的同时,乙方搬出本房屋。)

甲方:

乙方:

日期:

74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