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予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年,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租赁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金支付方式:现定为每年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每五年支付一次,租金随行就市(五年为准),以双方商议为准。
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予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x年,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租赁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金支付方式:现定为每年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每五年支付一次,租金随行就市(五年为准),以双方商议为准。
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
现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生产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甲方经研究决定,将鱼塘进行招标承包,乙方参加竞投中标。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承包鱼塘的土名:_________,鱼塘面积:_________亩_________分_________厘。
第二条承包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承包金额和缴交方法:鱼塘承包总金额为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鱼塘每年承包金额为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每年的承包金应于当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缴交完毕。
第四条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承包的鱼塘需要用电必须服从电管站的管理,并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装上电表和漏电开关,才能用电,一切费用由_________方负责。电费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
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第六条在承包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雇请民工拆除,所需一切费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条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有关青苗补偿费归乙方,土地补偿费和其他补偿费归甲方。
第八条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_________米。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八条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2.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_________天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九条风险责任: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有关农业税、水产税、特产税均由_________方负责,与_________方无关。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但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实行抵押承包的原则,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天内按鱼塘承包款总额_________%作为承包押金给甲方,即押金金额为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作为履约的保证。承包合同期满,若乙方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退还抵押金给乙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承包押金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_________万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
3.乙方逾期缴交承包款,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拖欠承包款总额每日_________%计付违约金,若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____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第十二条纠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经_________鉴证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会计入帐一份,合同鉴证机关一份。
第十四条其它条款: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清城区长埔象牙、象东、象西、象星村民小组乙方:
为了壮大集体经济,增加效益,经甲方召开家长会议讨论决定,甲方将原南丫塘(土名):口鱼塘,面积亩出租给中标者(乙方)经营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事项。双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鱼塘面积及各要占有数量:
象牙村占亩;象东村占亩;象西村占亩;象星村占亩。
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一定为壹拾伍年(小写年)。即第一个五年为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每五年递增500元。
第一个五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元(元)。
第二个五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元)。
第三个五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元)。
三、租金及上交时间:在租赁期内,乙方上交甲方鱼塘租金每年每亩元,合计元整(¥元)其中:象东村占亩。
第一个五年:年日至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二个五年:2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三个五年:年日至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象牙村占亩。
第一个五年:年日至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元(¥元)。
第二个五年:2年月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元)。
第三个五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象西村占亩。
第一个五年:年日至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元(¥元)。
第二个五年:2年月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三个五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象星村占亩。
第一个五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二个五年:2年月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元)。
第三个五年:年日至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元)。
乙方除上交甲方租金外,还上交甲方押金人民币贰万元整(¥0元)。合同期满退回押金给乙方,如中途征收押金同样退回押金给乙方。双方签订合同起乙方交清当年的租金,即以先交租后经营的原则。上述土地中途国家征用,当年租金不退回。
四、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乙方处理在承包期内不受本村民阻挠和干扰乙方正常生产和经营。
2、负责处理该鱼塘因权属问题而发生争议和纠纷。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按本合同的规定交清每年的承包款。
2、负责交纳上级有关部门按规定收取的管理费及各项税收。
3、负责承包期内的一切经营费用。
4、在租赁期间内一切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
五、其他条款:
1、关于乙方改变鱼塘使用时,如填鱼塘改变使用用途。(填土款归乙方所有,填土面积亩,填土高度米高平公路,填土款元/m)。
2、在本合同期内因国家或村镇建设需要征收该鱼塘时,双方无条件服从,我村同征地单位签订合同即日起该土地归四象集体所有。在甲方收回此地时并不补偿填土款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征地单位按国家的有关征用土地的.政策给予补偿。土地征地款属甲方集体所有,承包鱼塘范围内的填土款补偿及该土地附作物乙方所有。
3、合同期满,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发展需要,乙方所建的工棚和架设电线电路归甲方集体所有,乙方不能拆除和毁坏。
4、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中途转包(转让),或终止合同,确因特殊情况需转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办好转包合同方可转让,否则视作违约,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要负责赔偿损失。
5、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规定时间交清每年的承包款,逾期不交的按拖欠总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超过一个月不交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鱼塘,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负责赔偿。
6、本合同签订后,受法律保护,如有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损失赔偿,双方调解不能解决的,可上诉法院,法院根据国家的法律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裁决,并由法院按裁决书的执行处理。
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存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定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称甲方:承租方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共同协商决定,甲方现将位于鱼塘,面积为亩,租给乙方使用。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诚信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出租期为年,即从年月至年月日止,到期交还甲方。
二、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三、交租方式:乙方先交付租金后使用,租金每一年交一次,每年月日交,如乙方逾期仍不交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乙方使用。
四、在双方签约合同之日起,乙方必须先交人民币作为合同押金给甲方,如在合同期间,乙方放弃租权,甲方有权不返还押金。
五、乙方在承租期间,乙方要保证甲方原有道路畅通,各楼房、旱地挖掘、林树全在,乙方不得擅自捣毁永久性建筑物。
六、乙方在承租期间,因国家或农场需要开发使用,承租金
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如乙方自己造种植物,及建筑物,鱼塘鱼等赔偿归乙方所有。但不得侵占甲方原有的各种赔偿。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各项投资,自负盈亏,或因生产经营不当所发生事故,人身安全的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准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正常经营使用,双方在没有违约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如有违约,任何一方必须承担责任及赔偿某一方的一切损失。
九、在租期满之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以享受优先承租权。十、以上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如有其事不齐,双方可在书面上修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同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社员代表:
乙方:
年月日
收支记录表
甲方:清城区长埔象牙、象东、象西、象星村民小组乙方:
为了壮大集体经济,增加效益,经甲方召开家长会议讨论决定,甲方将原南丫塘(土名):口鱼塘,面积亩出租给中标者(乙方)经营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事项。双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鱼塘面积及各要占有数量:
象牙村占亩;象东村占亩;象西村占亩;象星村占亩。
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一定为壹拾伍年(小写年)。即第一个五年为每年每亩币叁仟元整(3000元),每五年递增500元。
第一个五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年每亩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币元(元)。
第二个五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年每亩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币元(元)。
第三个五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年每亩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币元(元)。
三、租金及上交时间:在租赁期内,乙方上交甲方鱼塘租金每年每亩元,合计元整(¥元)其中:象东村占亩。
第一个五年:年日至年月日,每年每亩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币元(¥。
第二个五年:2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年每亩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币元(¥。
第三个五年:年日至年月日,每年每亩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币元(¥。象牙村占亩。
第一个五年:年日至年月日,每年每亩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币元(¥元)。
第二个五年:2年月年每年每亩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币元(¥元)。
第三个五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年每亩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币元(¥。象西村占亩。
第一个五年:年日至年月日,每年每亩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币元(¥元)。
第二个五年:2年月年每年每亩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币元(¥。
第三个五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年每亩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币元(¥。象星村占亩。
第一个五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年每亩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币元(¥。
第二个五年:2年月年每年每亩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币元(¥元)。
第三个五年:年日至年月日,每年每亩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币元(¥元)。
乙方除上交甲方租金外,还上交甲方押金币贰万元整(¥0元)。合同期满退回押金给乙方,如中途征收押金同样退回押金给乙方。双方签订合同起乙方交清当年的租金,即以先交租后经营的原则。上述土地中途国家征用,当年租金不退回。
四、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乙方处理在承包期内不受本村民阻挠和干扰乙方正常生产和经营。
2、负责处理该鱼塘因权属问题而发生争议和纠纷。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按本合同的规定交清每年的承包款。
2、负责交纳上级有关部门按规定收取的'管理费及各项税收。
3、负责承包期内的一切经营费用。
4、在租赁期间内一切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
五、其他条款:
1、关于乙方改变鱼塘使用时,如填鱼塘改变使用用途。(填土款归乙方所有,填土面积亩,填土高度米高平公路,填土款元/m)。
2、在本合同期内因国家或村镇建设需要征收该鱼塘时,双方无条件服从,我村同征地单位签订合同即日起该土地归四象集体所有。在甲方收回此地时并不补偿填土款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征地单位按国家的有关征用土地的政策给予补偿。土地征地款属甲方集体所有,承包鱼塘范围内的填土款补偿及该土地附作物乙方所有。
3、合同期满,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发展需要,乙方所建的工棚和架设电线电路归甲方集体所有,乙方不能拆除和毁坏。
4、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中途转包(转让),或终止合同,确因特殊情况需转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办好转包合同方可转让,否则视作违约,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要负责赔偿损失。
5、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规定时间交清每年的承包款,逾期不交的按拖欠总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超过一个月不交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鱼塘,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负责赔偿。
6、本合同签订后,受法律保护,如有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损失赔偿,双方调解不能解决的,可上诉,根据国家的法律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裁决,并由按裁决书的执行处理。
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存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定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