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乙方因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发电机,为利于双方合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租单位施工地址:
二、租赁发电机类型及数量:型发电机台。
三、租赁发电机时间:以该合同签订当日和退场当日为准。
四、租赁方式及价格:以月/天租形式(每天元/台);如按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结算,月租费:万元/台/月。
五、结算方法:每月5日前付清上月租金,退场前乙方需将该发电机的全部租金支付给甲方(结算租金的100%)。如逾期不付,承担总租费的5%作为违约赔偿金。
六、甲方的职责及权利:
1、甲方应保证设备工作状况良好,并负责按设备的检修规程及时做好发电机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
2、甲方必须负责操作及维护,乙方给予配合。
3、甲方操作人员须服从乙方工地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须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主动积极地与工地发电机施工密切配合。
4、甲方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发现不安全隐患有权责令停机,并及时通知乙方共同采取措施,发电机出现故障时,甲方须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抢修,及时排除,如无法修复甲方应及时更换设备,如不能及时修复,又不更换设备而给乙方带来损失,甲方应予以承担。
七、乙方的职责及权利:
1、乙方应对甲方进场后的发电机进行签收保管,并提供安全保障,如乙方设备出现故障导致甲方发电机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2、乙方负责甲方操作人员的住宿安排、一人伙食。
3、乙方有对甲方操作人员生产作业指挥权和作业班次的调整权,并有权更换不合格操作人员和设备。
八、本合同一经签定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违约。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订立补充合同,若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或由守约总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一、补充条约: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身份证号
甲方电话:乙方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合同签定地:
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柴油发电机组事宜,订立合同:
租赁设备说明: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柴油发电机组台、柴油发电机组台,共台出租给乙方使用。
甲方提供柴油发电机组的附件内容:启动电瓶台(蓄电池已连接好),排气消音器系统套。
柴油发电机组所用燃油、冷却水乙方自备,不在本合同租赁范围内。
租赁期限:
该柴油发电机组租赁期共天,自日起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收回全部设备,乙方如果需要续租,须提前天以形式向甲方提出。
租金支付方式:
该设备天租金为人民币元。
该设备押金为人民币元,以方式保押。
乙方在甲方提供机组到乙方现场前,即支付全部租金。
租赁设备的使用:
乙方使用甲方柴油发电机组的环境必须符合gb2820-97的规定。甲、乙双方共同确定机组安装地点。
乙方负责设备的进出运输、到场吊装、安装接线、接线电缆。
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时,所带负载不得超过合同注明功率值。
乙方不得自行对机组进行改造。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机组分租或转租。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将乙方租赁的机组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应保证机组正常使用,负责机组的维护保养。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租赁款。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机组,杜绝人为的损坏或损害。
机组进乙方现场,乙方负责机组安全就位及联结、拆卸。
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联分马力电机公司革新经营部乙方: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乙方施工需要,向甲方租赁发电机组。双方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订立协议如下:
1、甲方提供柴油发电机组租赁给乙方使用。(注:租赁机组总价值:__)
2、租期至少为/天),租金为/天/台(大写:__元整)(注:租期满按实际天数每天__元/天/台计算)
3、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设备转租,转借,买卖。如有物品丢失,乙方应付相应机组总价值的赔偿责任。
4、租赁期间第一次使用的机油由甲方负责,机油到更换时间由乙方负责,柴油由乙方负责,如由于乙方提供的柴机油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柴油机组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相应责任。
5、付款方式:乙方预付一个月租金,到次月的同一时间收取第二月租金,如乙方到期未付款,甲方有权要求停止发电机组的使用权。
6、设备的进出场由甲方负责,由乙方负责付相应的进出场费用。
7、设备的基本维护由甲方负责,乙方保障甲方每月有贰天的机组保养时间),严禁乙方超负荷运行发电机组,如乙方人员违规操作造成的发电机组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设备操作由四方负责,机器发生故障时由甲方负责维修(故障在当天内不能排除,甲方次日更换发电机组,确保乙方的正常使用)。
9、以上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如有纠纷由甲方法院仲裁执行。
10、本合同一式贰份,由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年__日__月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使用甲方的发电机组达成以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发电机组的数量及型号:
甲方出租250KW1台,发电机组给乙方使用,其型号为(机组的机型以出机时的出机单为准),甲方提供的发电机组必须保证能承受乙方机械设备负荷。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暂定为壹个月,租赁合同由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继续租赁的,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但双方须重新订立合同。
三、租金、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
1、租金为:250KW的每个月人民币21000元/台(发电机从甲方运到乙方的工地及运回甲方的运输费、拆装费由甲方支付)。如果延期租用则按550元/天计算租金。
2、发电机组租金每月结算一次,甲方提供完税发票。
四、租赁发电机组的交接条件:
甲方负责发电机组从甲方运到乙方使用地点之吊装,租赁期满将发电机组拆运回。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发电机组必须保证承受乙方机械设备250KW的负荷,日常维修、保养由甲方负责,还应保证每月有27天的完好天数。
2、甲方负责派1名技术人员和1名机长到乙方,负责发电机组的正常发电,甲方所派出工作人员在乙方服务期间的住宿由乙方负责,甲方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乙方负责人的工作安排。
3、乙方负责发电机组运行所需的柴油、机油(不包括初次使用时的机油)。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发电机组抵押或转租、不得用以抵偿债务。
六、违约责任:
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视为违约,甲方应支付违约金壹万元给乙方。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先行将发电机组收回。
七、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合同。
2、租赁期满。
3、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八、其他:
1、合同履行,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循法律途径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同法》及有关规定,乙方租赁甲方的工程机械,为明确设备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机械设备名称及数量:机械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
三、租赁费用及往返运装费
1、租金/月;元/天。
2、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计算,大于半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租期三个月内,乙方承担往返运装费;超过三个月,乙方承担进场运装费,甲方承担退场运装费。
四、付款方式:按先付款后使用原则提前五日支付次月租金。若次月租金未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设备,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另按月租金的日千分之五计算违约金。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1、本合同自设备从甲方驻地开出时开始计算租金。
2、机械自甲方驻地开出后一切安全(包括行使安全)由乙方负责,开出甲方驻地后发生的安全事故(包括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一律不负责任。
3、乙方须正确安排机械施工,保证设备安全,并给操作人员合理的保养时间,不得违章指挥或强行使用带病机械。
4、乙方负责设备的看护,若因乙方疏忽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乙方须按目前参考售价及折旧进行赔偿。
5、乙方负责燃油及耗材供应。
6、租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设备转租,不得拖欠租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设备。
7、租期内设备其发生较大的故障,由甲方修理。小故障由乙方负责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8、租期到期后,乙方立即归还设备,归还的设备应完好无损。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中国__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或简称甲方】
出租方:__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或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__项目柴油发电机租赁委托给乙方完成,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1.工程名称:__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柴油发电机租赁
2.工程地点:
3.总建筑面积:
第二条
第三条租赁时间及方式
1.机械设备进场时间:依照甲方通知为准,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进场时间。
2.租赁起始时间:发电机组运至现场,并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次日开始计算租赁费用(以甲方工程部及商务部签字确认的时间为准);现场租赁不因甲方停工等情况计停租赁费。
3.租赁终止时间:由甲方根据工程需要确定。
4.租赁方式:本租赁的设备包含主机及其他所有辅助材料工具等(配带一桶200升燃油,燃油费另计),且由乙方配备熟练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等工作;本租赁设备的使用主要为备用。
5.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租赁设备只享有租赁期间
6.禁止租赁此机械设备期间,乙方再出租给第三方使用,且甲方不得转租。
7.出租期间的机械设备由乙方配带的操作人员每天定期检查检测,保证此些设备在紧急使用时能即时正常运作使用;租赁的设备及操作人员须完全根据施工现场甲方的指令使用和管理。
8.另乙方承诺为甲方备留一台100kw型号的柴油发电机,若甲方需要须在2小时达到施工现场,并立即调试达到正常使用条件。
9.若根据工程需要,在现场需长期(不少于一个月)备用其他机型时,均按第四条合同价款中合同固定月租综合单价计费,租赁时间及方式内容同本条相应条款;
10.现200kw机型长期备用定义为同一台发电机每月累计使用时间不超过七天(即168小时),且最短租赁时间达三个月。
11.双方商定,春节施工现场停工期间,甲方通知乙方报停,报停期限为一个月且不计租赁费用。
第四条1.
2.合同暂定总价36000元,大写:叁万陆仟元整合同固定月租综合单价:
75kw机型元/月/台,(大写),
100kw机型元/月/台,(大写),
200kw机型元/月/台,(大写),
300kw机型元/月/台,(大写),
400kw机型元/月/台,(大写),
i.不足一月时,以实际发生天数计取租赁费(日租费用=月租/当月天数),须有现场甲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ii.后期使用阶段若不需操作人员常驻现场,则其综合单价在原有基础上扣减人工费20__元;其单价变化时间由双方现场确定。
3.短期租赁固定单价:75kw机型元/天/台
100kw机型元/天/台
200kw机型元/天/台
300kw机型元/天/台
400kw机型元/天/台
i.其中75kw机型、100kw机型及200kw机型柴油发电机为静音节能机型,且每使用一次进出场费(含来回运输装卸等费用)元;300kw机型进出场费元,400kw机型进出场费元;
ii.上述机型使用时均从第二天开始计租费;
iii.另进场前需各配带一桶(200升)柴油(费用由甲方负担);
iv.短期租赁固定单价为短期连续使用单价,非备用时单价。当短期租赁超过10天不再计取进出场费用,但其租赁费应从第一天使用开始计取。
4.合同价款的说明上述合同价格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承担自身经营风险,满足国家/地方规范、规程、标准,满足甲方随时使用(包括一段时间的连续使用)等方面的要求,达到业主、监理、甲方满意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且包括但不限于承租范围内所涉及的人工费、运费、安装费、辅材费、劳保费、食宿费、保险费等以及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不含燃油费)。该价格为固定价格,不随市场变化而调整,结算时不再调整。
5.价款支付及结算本合同无预付款。付款程序:双方商定,甲方每三个月付款一次,于当月20日前上报前三个月完成工程量明细表、进度款申请表等甲方所需资料,并经项目各部门签字确认后送至项目商务部审核,审核完毕后办理付款手续。3)付款方式付款按实际发生费用的70%支付,其它30%(为资料、工期和安全保证金)于租赁期满一个月内无息支付完毕。分包方每次领取工程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国家规定的机打正式发票,并携带加盖乙方公章或财务章的账户信息。否则甲方不予付款。
4)资金风险共担
1)鉴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甲方不能保证业主的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在此情况下,乙方郑重承诺,为共同开拓占领市场,在甲方未按时收到业主相应款项情况下,乙方表示理解与宽容,在此情况下,乙方不要求甲方付款均按时足额到位。
2)在业主工程款不到位时,乙方同意甲方按业主实际支付给甲方的比例来支付其进度款。
3)任何缓付、迟付的工程款均不计取利息。
5)进场前乙方配带的每桶(200升)燃油的费用在租赁期满结算,依照进场时的燃油市场价无息支付。
6)对于因乙方违约或违反合同,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而扣除的款项,为永久扣款,一次从合
第五条1.依工程的需要,需提前退还租赁的设备,应提前向乙方发出通知,乙方接到通知后积极按甲方要求退场甲方租赁的机械设备。
2.甲方因工程的需要,需延长其所租机械设备的租期,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前与乙方联系,依据工程需要情况与乙方协商办理延租手续。甲方对所租机械有优先租赁权。
第六条1.甲方提供现场警卫及工地内消防设施。
2.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损失。
3.甲方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现场住房(被褥、床铺等生活用品除外),乙方自行解决食宿问题。
4.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按时支付租费。
5.提供合格的燃油。
6.任何情况下甲方不得私自开机,否则造成后果甲方负责。甲方应知道,用电设备的启动电流为设备额定功率的2-3倍。甲方使用机组所带负载不得超过机组额定功率值和额定电流的80%。
7.甲方接洽政府、地方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检查。
第七条1.乙方在设备操作运行开始前一星期向甲方提交一份现场租赁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名单、简历表及操作证书和机械设备的合格证书操作说明等有关资料,以获取批准和检查。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工程项目部《分包管理手册》的相关要求内容。
3.负责自身使用材料、机械设备、工具的运输、装卸,并卸至施工现场甲方指定位置及保管工作。
4.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电机维修或使用中由于设备的性能变化、操作维修人员的失误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事故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保证其提供的发电机组每天24小时能正常运转,每天例行检修(包括换修的零配件、润滑油等所有的辅助材料),登记好详细的检修记录,若因机械设备本身的原因导致现场不能紧急使用或现场因其停工,尤其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须承担;
6.乙方提供的发电机组必须符合甲方的CI管理要求,按甲方工程技术部门的指令进行。
7.明确乙方操作人员代表,与甲方进行对接,且保证现场操作人员每天24小时驻现场。
8.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保证施工正常运行。
9.乙方应对其雇员行为的错误或疏忽负责,对于不服从甲方管理,不能满足甲方工程需要操作人员,在甲方提出更换要求后,应在甲方要求时间内重新委派合格的操作人员。时间为准。
11.签订合同时,如由委托代理人签订,则乙方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2.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若其操作人员在施工现场出现意外事故等情况,乙方承诺均与甲方无关。
13.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产,满足甲方施工要求。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14.与甲方共同办理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并承诺其出租发电机为节油型发电机。
15.租赁期间,如甲方有需要可租赁由甲方提供的设备输出端与甲方负载间之间所需电缆。
16.发电机组须配备四个燃油桶,备调换使用。
第八条1.达到市文明工地称号的标准;且无死亡及重大伤残事故发生。
2.甲乙双方分别对自身的运输车辆的交通安全负责。
3.乙方车辆进入现场须服从甲方的指挥,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否则,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4.乙方车辆进入现场禁止鸣笛。
5.乙方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超标或机械漏油污染环境。运输车辆要定期进行噪音检测。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机械要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或进行更换。
第九条保险
乙方应对其出租物和人员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乙方应使甲方免遭此类损失或补偿,免遭一切此方面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费用。当乙方的人员或出租物(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出现伤害事故或损坏事故,无论其是否需要,乙方都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条1.若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时间提供租赁物,每延误一天,甲方扣除乙方此机型的月租赁费作为违约金,乙方还须承担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乙方提供的租赁物产品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而引起质量、安全隐患和事故,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为5000元,乙方还须承担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3.如果乙方租赁物质量、规格、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又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进行更换,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4.若因乙方自身原因(没有定期或及时检修保养或其他原因等),导致在一小时内不能满足甲方使用要求的,每发生一次甲方扣除乙方此机型月租金作为违约罚金。索由于另行租赁产生的费用。
6.甲方应按照承租物的正当性能和约定用途使用,否则乙方有权收回所租财产、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损失。
7.除非本合同终止,违约方承担前述几条违约责任、损失后仍需严格履行本合同。
第十一条争议与裁决
本合约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结清结算尾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副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第十四条1.本合同所有条款已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对涉及的双方的责任免除及限制条款已作充分提示和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充分理解并无异议。第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补充协议、会议纪要、谈判记录等形式予以解决。
承租方:出租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广州房实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使用甲方的发电机组达成以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发电机组的数量及型号:
甲方出租250KW1台,发电机组给乙方使用,其型号为(机组的机型以出机时的出机单为准),甲方提供的发电机组必须保证能承受乙方机械设备负荷。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暂定为壹个月,租赁合同由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继续租赁的,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但双方须重新订立合同。
三.租金、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
1.租金为:250KW的每个月人民币21000元/台(发电机从甲方运到乙方的工地及运回甲方的运输费、拆装费由甲方支付)。如果延期租用则按550元/天计算租金。
2.发电机组租金每月结算一次,甲方提供完税发票。
四.租赁发电机组的交接条件:
甲方负责发电机组从甲方运到乙方使用地点之吊装,租赁期满将发电机组拆运回。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发电机组必须保证承受乙方机械设备250KW的负荷,日常维修、保养由甲方负责,还应保证每月有27天的完好天数。
2.甲方负责派1名技术人员和1名机长到乙方,负责发电机组的正常发电,甲方所派出工作人员在乙方服务期间的住宿由乙方负责,甲方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乙方负责人的工作安排。
3.乙方负责发电机组运行所需的柴油、机油(不包括初次使用时的机油)。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发电机组抵押或转租、不得用以抵偿债务。
六.违约责任:
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视为违约,甲方应支付违约金壹万元给乙方。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先行将发电机组收回。
七.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合同;
2.租赁期满;
3.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八.其他:
1.合同履行,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循法律途径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约人:
电话:
日期:乙方:签约人:电话: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