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了编号为NO:_________的《_________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_______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下称"该契约")。现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及条件与乙方处理相关事宜,依该契约的`约定,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双倍定金、已付房价款及相应利息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除尚未归还之银行贷款外,甲方需向乙方实际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银行贷款部分款项共计________元由甲方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直接返还予贷款银行,并向乙方提供银行的收据,做为乙方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的依据。
2.双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期限,分期将除银行贷款部分外的购房款直接支付给乙方
(1)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计_________元直接返还款项。
(2)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计_________元直接返还款项。
(3)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计_________元,以及交付返还全部银行贷款后银行所提供的收据。
3.乙方如系以银行抵押贷款方式支付部分房价款的,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该契约正式注销之日,每月应向贷款银行支付的抵押贷款月均还款(下称"月均还款"),由甲方支付,乙方给予必要的配合,且乙方无须再向甲方归还。
4.甲方按本协议第2条第(6)款约定执行完毕后,双方另行签订解约协议解除该契约。自该契约解除后,乙方不再对该契约项下的房屋及其相关建筑享有任何权利,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契约项下房产。在该契约解除之前,如果乙方不再要求退房、解约的,可与甲方另行协商。
5.甲方向乙方支付全款计_________元之后,并且双方签订解除该契约的文件生效后,乙方应授权甲方至_________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下称"房地局")办理该契约注销登记手续之全部所需文件(包括签署递交房地局的解约协议、返还甲方开具的付款票据和合同等)。
6.甲乙双方同意该契约之注销登记手续于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毕全部直接返还款项后15日内办理。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后甲方向乙方所支付首批还款计_________元到达乙方账户开始生效,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致:沧州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先生/女士:
本人与贵公司做为双方当事人于20__年1月5日签订了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第八条“交付期限”约定贵公司(作为房屋出卖人)应当在20__年4月30日前向本人交付合同项下的房屋(泰大国际家居博览中心2楼4层号和号房),但截至20__年月日,贵公司不能向我交付房屋。依据本合同第九条规定,贵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现本人正式函告贵公司:
1、本人与贵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自贵公司接到此函之日起解除。
2、请贵公司于本通知函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本人已付的全部房款及相应的`违约金,逾期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实际退款之日止。
3、对于贵公司在合同中附加的显失公平的条款及《合同补充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制式合同的有关规定,均属无效条款。
如果贵方拒绝我方的要求,我方将启动法律程序并采用媒体曝光等方式,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请贵公司及时处理!
业主签名:业主电话:
20__年月日
卖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
买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
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于房屋壹套,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号,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
二、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买卖合同即终止,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甲方收回出售给乙方的上述房屋,该房屋的&39;产权即与乙方无关。
三、双方对退还已付房款办法已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如下:
1、乙方已缴付楼款/元(不包含交予中介定金)。
2、乙方已缴款项自动转为甲方借款,以双方商定利息从借款之日起计息,不计复利。
3、甲方还款事宜另行约定。
四、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办理解除按揭贷款协议、解除买卖合同、注销抵押登记等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配合甲方办妥上述事宜,若乙方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欠缺、不合格或拒绝配合办理的,甲方有权暂缓推还乙方所有款项。
五、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主张买卖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买卖合同相关的权利。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售房者)
乙方:______________(购房者)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与乙方签订《______________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下称购房合同)。因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交房,本着实事求是、互谅互让的原则,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对购房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了沟通和评估,并对解除购房合同事项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经双方协商同意,购房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予以解除。
2、甲方退回乙方已付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该款项必须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全部退清。
3、乙方配合甲方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备案事宜,该项所产生费用由甲方负担。
4、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或乙方均不得依据购房合同提出任何形式的违约或赔偿请求。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生效。协议书一式____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尊敬的 先生/女士:
因您与 年 月 日与我公司签订了 号《预购房屋协议》,购买我公司开发建设的 项目 栋 单元 号房,总房价为人民币 元。我司自 年 月 日已对您进行催告,要求您在 年 月 日前与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截至本通知书发出之日,您仍未与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鉴于您的违约行为,现我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郑重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送达您之日起,解除我公司与您签署的《认购协议》;
二、由于您的违约行为,您已交纳的.定金(贰万元)不予退还。
如有未尽疑问,请您和我公司的销售顾问 联系。 联系电话: 特此通知。
六安市瑞沅新建置业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购房合同解除银行贷款怎么办?
由于我国的房价是比较高昂的所以很多人在买房子的时候是通过贷款的方式进行购买的,在大家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贷款也是同时生效的,那么购房合同解除银行贷款怎么办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吧。
你发现开发商将房屋又出卖给第三人时,你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旦解除,必然会打破原本和谐的房屋按揭关系。因为你的借款目的是为了购买房屋的需要,且你作为抵押人的前提必须是你对抵押房屋享有合法所有权。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将导致借贷关系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抵押权的法律基础也将丧失。为了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贷款合同两个独立合同之间的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可见,法律支持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
一、购房合同解除后贷款合同怎么办一些消费者在通过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之后,有时会产生如此困惑:按揭贷款购房是否可以退房?回答是:按揭贷款所购房屋是可以退的,也就是按揭贷款的.购房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看出,只要开发商出现了上述情形,如交房严重逾期或质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购房合同中规定的解约条件,购房者就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买房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是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购房的合同并不同时解除贷款合同。
一般在买卖房产时,由于当初买房时是按揭贷款买房,因此在卖房时,不得不涉及按揭贷款的处理,而这一问题往往牵涉很多的法律问题。下面,就为你仔细讲解一下购房合同解除贷款怎么处理的具体分析。
二、解除购房合同后按揭贷款怎么还如上所述,购房合同解除以后,购房者还是必须要偿还贷款的。
那么,解除购房合同以后,按揭贷款应当怎么偿还?由于购房合同被解除,开发商从买家处取得的所有购房款项均应返还买家。然后,买家应依据《贷款通则》第32条第5款: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的规定,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
实际上,这种还款方法是一种理论上的做法,实践中很难这样操作,因为买家所购房屋已经向银行做抵押。如果买家拿到这笔钱后不还银行,银行只能行使抵押权,拍卖或变卖已设定抵押的买家所购房屋。
但此时房屋已不归买家所有,处分该房屋就损害了开发商的利益,开发商绝不会吃亏。那么,实践中,解除购房合同后按揭贷款怎么还呢?实际上,只能由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为两部分,其中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
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30条之规定:“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从而接收还款,终止借款合同。
我国担保法第52条之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贷款合同终止后,抵押权即告消灭,当事人应办理相关解除抵押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