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好的地皮合同转让合同是怎样的?这里给大家提供地皮合同转让合同,供大家参考。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经过甲乙两方根据相关合同法等规定,公平公正,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署以下协议。
一、地块概况
该地段位于长丰县双墩安置区(地段名称),土地证号:____________。土地使用人:______,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用途:______。
二、转让方式
1、甲方把是地段转让给乙方,土地转让的总价格为人民币______(此处应为大写的.金额数),乙方将该地段的转让款,分三期付给甲方(或一次性付清),以银行打款凭条为证明。最迟结款日期应在某年某月某日之前。
2、甲方需要在转让之前,确保该地段没有任何建筑物,无任何纠纷。
3、甲方需要负责依法提供相关的依据,并且配合乙方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等。
4、如果乙方要求过户,甲方需要提供所有的相关手续,并且过户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如果因为甲方的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那么甲方应该退回所有购买土地的转让款项,并且按照赔偿,支付乙方按照让款的总额______。
5、甲方需要把原政府规划许可证件、集体使用证、安置协议等等证件交给乙方,以便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6、甲方需要积极地帮助乙方解决所有关于土地手续办理的相关事宜,该土地转让之后,产权归乙方所有。
三、其他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需要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且签订相关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矛盾、争执,经过调解无效的,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过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让方:
受让方:
⒈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甘谷县城关镇高桥村富强路自已所有的一块宗地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所有,并修建房屋使用。
⒉甲方保证该宗地使用权权属清楚无争议。
⒊甲方所出让的该宗地面积共0.58亩(386.7平方米)。
⒋甲乙双方商议的转让成交价为每亩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0.58亩X1300000.00元=754000.00元]。即该宗地转让金共计人民币柒拾伍万肆仟元整(754000.00元整)。
⒌付款方式:签约时乙方先给甲方付定金贰万元整(200.00元),待乙方修建主体工程完成后再付总价款的30%,即贰拾贰万陆仟贰佰元整(226200.00元)。剩余伍拾万零柒仟捌佰元(507800.00元)在乙方工程全面竣工后一次性付清。(如竣工后乙方不付清余款者,该建造工程所有权各半分配)。
⒍在修建过程中的任何安全责任均与甲方无关,乙方负全责。
⒎自转让之日起凡与该土地有关的政府官方纠纷,甲方只有配合的义务,主要由乙方负责处理。转让后凡与该土地有关的经济纠纷和出让方所有权权属纠纷由甲方承担并负责处理,乙方只有配合辅助的义务。
⒏转让后乙方在该宗地的任何经营活动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⒐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者赔偿乙方贰佰万元损失费,乙方违约者一切前期投入自负。
⒑本合同的仲裁.诉讼均属天水市管辖。
⒒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地皮转
一、甲方自愿将一块地皮在板谭屯旧国道(古)永久性转让给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乙方经营,该地皮长21米,宽4.8米,东邻韦,西邻马,南邻公路,北邻韦。四邻地界清楚,均无异议。
二、乙方同意一次性付清转让补偿费共计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本协议签订之当日以现金方式付清,甲方须出具收款收据给乙方为凭。
三、甲方将该地皮的经营权永久性转让给乙方后,乙方拥有永久性使用权、经营权或转让权。日后,乙方在建设使用该地皮的当中,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土地申报变更登记手续,手续费及税费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四、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成员讨论协议后签字付清补偿费即生效,从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包括甲、乙双方的子孙后代),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强占或增加任何费用。
五、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则须按当时的市场价格加两倍赔偿乙方的购地皮补偿费及一切费用;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地皮且不再退还乙方的.购地皮补偿费(地皮补偿费)。
六、乙方在建设使用该地皮当中,若有他人干扰阻拦不许建设的,甲方负责调解清楚,如果调解不了的视为甲方违约,按违约处理。
七、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家庭成员签字:见证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⒈、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自已所有的一块宗地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所有,并修建房屋使用。
⒉、甲方保证该宗地使用权权属清楚无争议。
⒊、甲方所出让的该宗地面积共_______亩(_____平方米)。
⒋、甲乙双方商议的转让成交价为每亩人民币_____元整。即该宗地转让金共计人民币______元整(___元整)。
⒌、付款方式:签约时乙方先给甲方付定金_____元整,待乙方修建主体工程完成后再付总价款的30%,即___元整(_______元)。剩余_____元(_______元)在乙方工程全面竣工后一次性付清。(如竣工后乙方不付清余款者,该建造工程所有权各半分配)。
⒍、在修建过程中的任何安全责任均与甲方无关,乙方负全责。
⒎、自转让之日起凡与该土地有关的`政府官方纠纷,甲方只有配合的义务,主要由乙方负责处理。转让后凡与该土地有关的经济纠纷和出让方所有权权属纠纷由甲方承担并负责处理,乙方只有配合辅助的义务。
⒏、转让后乙方在该宗地的任何经营活动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⒐、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者赔偿乙方贰佰万元损失费,乙方违约者一切前期投入自负。
⒑、本合同的仲裁.诉讼均属天水市管辖。
⒒、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上述甲乙双方反复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其个人名下的一宗宅基地包括地上房屋等固定财产以产权交换的方式有偿移交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制订本合同如下:
一、移交给乙方的地皮及房屋位于恰尔巴格乡哈尔墩村二组范围内,地皮面积为360平方米,地上有砖混结构房屋720平方米。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房屋及地皮转让价最终定为50万元,除此以外乙方负责为甲方名下办理80平方米的5套住宅楼和各20平方米共计100平方米的门面房(门面房属于一楼)集中在一处,合同书中的两份为房主,三户为分户,其中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三楼以下
三、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画押之日,乙方付给甲方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房屋被拆迁时乙方再兑现给甲方450000元(大写:肆拾伍万元整),与此同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移交五份合同书,在办理合同书期间产生的手续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合同书移交给甲方以后,就五套住宅楼,100平方米门面房应向有关部门交纳的相关费用由甲方个人承担,住宅楼及门面房在83号小区范围内。
四、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不得提出合同中没有的其他条件,更不得提高合同中已规定的转让费价格标准,否则按违约论处。
五、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将地皮和房屋移交给乙方,甲乙双方无条件履行合同的.全部条款,否则按违约论处。
六、甲方除接受乙方兑现给的五套住宅楼以及100平方米门面房的五份合同书以及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以外,就地皮和地上房屋由开发商或征收办付给的安置费以及其他全部安置政策均由乙方接受,与甲方无任何关系,拆迁房屋的建筑材料归乙方,五套住宅楼及门面房的过度费由甲方个人领取,与乙方无关。
七、甲乙双方无条件履行合同的全部条款,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1000000元(大写:壹佰万元整)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合同印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注:甲方每次收到钱以后另行向乙方出示收条,以甲乙双方第一次在本合同每一页空白处签字画押的正本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⒈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已所有的一块宗地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所有,并修建房屋使用。
⒉甲方保证该宗地使用权权属清楚无争议。
⒊甲方所出让的该宗地面积共______________亩(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⒋甲乙双方商议的转让成交价为每亩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即该宗地转让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⒌付款方式:签约时乙方先给甲方付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待乙方修建主体工程完成后再付总价款的30%,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元)。剩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元)在乙方工程全面竣工后一次性付清。(如竣工后乙方不付清余款者,该建造工程所有权各半分配)。
⒍在修建过程中的任何安全责任均与甲方无关,乙方负全责。
⒎自转让之日起凡与该土地有关的政府官方纠纷,甲方只有配合的'义务,主要由乙方负责处理。转让后凡与该土地有关的经济纠纷和出让方所有权权属纠纷由甲方承担并负责处理,乙方只有配合辅助的义务。
⒏转让后乙方在该宗地的任何经营活动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⒐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者赔偿乙方贰佰万元损失费,乙方违约者一切前期投入自负。
⒑本合同的仲裁.诉讼均属天水市管辖。
⒒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了解决乙方用地困难,自愿将位于一块地皮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转让的地皮四至界限为:东临巷道,西临采老地,南临居民房,北临居民房。该地皮规格为:长米,宽米,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该地皮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元)。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
二、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地价款万元整(¥元),甲方将该地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为))等相关证件交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地皮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地皮变更登记手续所需费用均由乙方处理。
三、甲方把地皮转让给乙方后,该地皮所有权和使用权全归乙方终身享有,并可自行支配该地皮的用途(包括使用性质),甲方无权干涉,也不得反悔。该地皮如存在权属纠纷,由甲方自己负责解决。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执行,共同遵守。转让后,如有甲方家属亲戚和本村人员干涉、闹事,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一切由甲方负法律责任。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按地皮市价的两倍给乙方进行补偿。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中间人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中间人签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签约日期:2年月日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____,土地面积为____平方米(折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计人民币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____字第____号和成国用____字第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
代表:____
乙方(盖章):____
代表:____
丙方(盖章):____
代表: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让方:贺萍萍(出让方代表)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北关东巷63号
身份证号:620523198512310023(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安杰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新城街
身份证号:620523197910280072(以下简称乙方)
⒈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甘谷县城关镇高桥村富强路自已所有的一块宗地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所有,并修建房屋使用。
⒉甲方保证该宗地使用权权属清楚无争议。
⒊甲方所出让的该宗地面积共0.58亩(386.7平方米)。
⒋甲乙双方商议的转让成交价为每亩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0.58亩X1300000.00元=754000.00元]。即该宗地转让金共计人民币柒拾伍万肆仟元整(754000.00元整)。
⒌付款方式:签约时乙方先给甲方付定金贰万元整(20000.00元),待乙方修建主体工程完成后再付总价款的30%,即贰拾贰万陆仟贰佰元整(226200.00元)。剩余伍拾万零柒仟捌佰元(507800.00元)在乙方工程全面竣工后一次性付清。(如竣工后乙方不付清余款者,该建造工程所有权各半分配)。
⒍在修建过程中的任何安全责任均与甲方无关,乙方负全责。
⒎自转让之日起凡与该土地有关的政府官方纠纷,甲方只有配合的义务,主要由乙方负责处理。转让后凡与该土地有关的经济纠纷和出让方所有权权属纠纷由甲方承担并负责处理,乙方只有配合辅助的义务。
⒏转让后乙方在该宗地的任何经营活动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⒐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者赔偿乙方贰佰万元损失费,乙方违约者一切前期投入自负。
⒑本合同的仲裁.诉讼均属天水市管辖。
⒒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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