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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体育器材室规章制度

| 新华

学校体育器材室规章制度篇1

一、登记造册制度

1、建立总务处体育器材财产帐和体育器材明细帐。

2、财产帐由总务处负责登记和保管,明细帐由器材室负责登记保管。

3、凡新添器材,先由总务处验货登记,后交器材室登记保管。

4、二册均应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二、出借制度

1、凡体育器材出借,一律办理出借归还手续。

2、本校师生借用器材,需经体育器材管理教师批准;校外单位或个人借用器材,需经总务处批准。

3、借用器材若不及时归还,由批准老师负责追回。

三、赔偿制度

1、凡属器材遗失或人为损坏,由借用单位或个人负责赔偿。

2、赔偿金额由总务处核定,并由财务开具有关收款票据;同时,总务处将会同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办妥财产帐户核销手续。

3、凡借用单位或个人不执行赔偿的,出借批准人将承担相关责任。

四、报损制度

1、器材室每学期整理器材一次,认真填写好报损单,报总务处核批。

2.总务处根据器材室报损单,从严审核,严把报损核批关。

3、凡经总务处核批同意的报损器材,器材室方可从帐册中注销,器材管理人与核批人分别签字。

学校体育器材室规章制度篇2

一、学校各项体育器材,分类摆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

二、教师上课所用器材,需办理登记手续,课后按数按量归还,放回原处。

三、课余时间,需用器材,应办理借出手续,并按时归还,如有遗失损坏,追查责任,按价赔偿。

四、体育器材,每学期全面查点一次。逐年购置和自制,保证按省规定的器材要求达标。

五、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六、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盗工作。

学校体育器材室规章制度篇3

一、体育器材室是体育器材存放、保管的重要场所,其主要管理者为总务主任和体育教研组长。

二、室内各类体育器材应分类存放有序,登记注册,便于借取使用。

三、凡使用本室内器材,应由各班体育委员及体育小组长借取、存放,体育教师有责任经常检查、整理。

四、借用本室器材,凡有损坏的,管理者可根据损坏程度、性质作出赔偿决定。

五、体育教师有责任经常检查室内器材完好情况,及时修补器材。剔除不能使用的器材须经管理人员同意。管理人员根据省器材标准提出添置器材的要求,及时补充器材。

六、室内保持干燥,经常清扫,做到器材摆放有序,整齐、整洁。

学校体育器材室规章制度篇4

保管制度

一、建立器材管理明细账,做好账物相符。

二、根据器材的性能、形状分类,摆放正气。

三、注意器材的通风及防火。

四、定期检查物品,对易耗物品及时办理注销、报修手续。

对丢失物品及时登记、报告工作。

借用制度

一、体育课上借用器材需由任课教师开据“器材使用单”并注明日期、节次、器材、数量等。

二、课外活动学生借用器材要有记载,归还是要检查数量和有无损害。

三、学校运动队借用器材要有记载,如有损坏或丢失,根据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进行赔偿,并有记录。

四、对学校教工借用器材,要履行登记手续,归还是要予以注销。

赔偿制度

一、教育学生爱护体育器材、设备。得体育器材使用不合理,体育器材造成损害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有意破坏者,要根据损害成度进行赔偿。

二、借用体育器材丢失或损坏者,酌其程度予以一次性赔偿。

三、外界的体育器材丢失或损坏映照价赔偿,并进行登记加以说明。

学校体育器材室规章制度篇5

一、体育器材室是体育器材存放、保管的重要场所,其主要管理者为总务主任和体育教研组长。

二、室内各类体育器材应分类存放有序,登记注册,便于借取使用。

三、凡使用本室内器材,应由各班体育员及体育小组长借取、存放,体育教师有责任经常检查、整理。

四、借用本室器材,凡有损坏的,管理者可根据损坏程度、性质作出赔偿决定。

五、体育教师有责任经常检查室内器材完好情况,及时修补器材。剔除不能使用的器材须经管理人员同意。管理人员根据省器材标准提出添置器材的。要求,及时补充器材。

六、室内保持干燥,经常清扫,做到器材摆放有序,整齐、整洁。

学校体育器材室规章制度篇6

1.学校各项体育器材,分类摆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

2.教师上课所用器材,需办理登记手续,课后按数按量归还,放回原处。未经体育室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准任何人进入室内拿玩体育器材。

3.课余时间,需用器材,应办理借出手续,并按时送还,如有遗失损坏,追查责任按价赔偿。

4.体育器材及场地设施器械,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违者,一经发现,追究赔偿责任。

5.体育器材,每学期全面查点一次。逐年购置和自制,保证按省规定的器材达标。

6.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7.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火、防盗工作。

学校体育器材室规章制度篇7

1、体育系办公室应按学校要求做好体育资产登记工作,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器材保管员应严格执行体育器材室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器材的保管和发放等工作。

3、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与竞赛以及课外活动、群体工作所需借用的体育器材,一律从体育器材室办理借用手续。

4、上课时,任课教师提前到岗,在器材室登记所借器材品种及数量,由体育委员签名领出,下课时由体育委员交还,经器材保管员清点后,注销登记。

5、课外活动时间,在校学生可凭学生证或图书借阅证到器材室办理借用手续,所借体育器材必须当天归还,星期五下午借出器材可延至下星期一早上9:30分前归还。如超时归还影响正常教学,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一定的处罚。

6、为了保证比赛和运动队的训练,贵重与精致器材不得借用。如正式比赛用的篮、足、排球、金属横杆、金属标枪、木制比赛标枪等,如确实需要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7、为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器材室投掷类器材一律不得借用,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应由相关教师(班主任)办理借用手续,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8、体育教师、学校教职工和学生所借体育器材不得丢失和更换。若丢失和更换,一律原价赔偿。平时上课、训练遗失器材,由班(队)集体平分原价赔偿。

9、在教学、训练竞赛和课外群体活动中,正常使用出现的损坏,要及时填写报损单,经相关领导签字后才能销帐,人为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10、易耗器材应在器材室存放,由器材保管员负责保管。器材存放规范、有序,贵重器材由体育系办公室负责保管。

11、室外固定器械,体育系办公室要经常留心检查,如发现断裂、倾斜、缺少构件等情况或其它危险迹象,应立即告示停用,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维修。

12、学期结束时,器材保管员要对器材室所有器材进行清查和盘库,将结果登记在《体育器材清查单》和《体育器材盘库单》中,经体育系办公室核查后,对保管室予以封存。

13、器材保管员如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器材丢失或更换,按所丢失或更换器材的购买价格,予以个人赔偿。

14、学校体育器材专供在校师生教学、训练竞赛和课外群体活动使用,未经相关领导批准,不准借给私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15、器材室要做到安全、方便、整洁,不准存放其它无关物品。

学校体育器材室规章制度篇8

一、体育器材必需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进入体育器材室。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器材及设备,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三、体育器材及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登记,做好帐册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四、体育器材及设备原则上不向校外出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手续,并按时归还。

五、日常管理中,做好防潮、防霉工作。

六、做到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如有损坏应及时填写“体育器材及设备损坏报告单”,按有关规定报损。保持常用器材、设备完好无损。

七、根据教学安排,及时做好准备工作。师生借用,做好借用记录。

八、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它无关物品。

九、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学校体育器材室规章制度篇9

体育器材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训练和课余活动的重要工具。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教学,活跃学生第二课堂,培养学生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根据学院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及相关规定,结合体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体育器材的借取适用范围

1、学院体育器材仅对我院学生进行开放免费借用,非我院师生不得借用学院体育器材。

2、体育器材的借用活动范围仅限于学院范围内,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借用体育器材在校外进行使用。

3、体育器材的借用仅适用于学生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不得用于任何商业活动,一经发现,取消借用人的借取资格。

4、学院体育器材由器材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体育部为体育器材管理和维护的责任单位。

二、课内体育器材借取管理办法

1、体育器材借还登记程序

在学院进行的体育课程,上课前由任课教师将所需器材数量告知文体委员,文体委员或其他同学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到器材室借取并登记,下课10分钟内进行归还、核消。归还时,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验收。

2、体育器材损毁丢失处理程序

对于遗失器材,体育器材管理员出具赔偿单,经体育器材管理员和任课教师签字后,自体育器材遗失一周内,由器材借用人持赔偿单到学院财务处办理赔偿手续,并将体育器材赔偿缴费单原件交付体育器材管理员处,换回借用人的证件。原则上遗失的体育器材按照购置价赔偿。

如在借用期间,发生体育器材损坏,由体育器材管理员根据损坏程度,开具器材损坏单,赔偿流程和体育器材遗失流程相同。

3、业余运动队领用器材程序

学期初由教练员签署意见并经所在教研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借用,学期底归还。对于丢失器材一律按购置价赔偿。

4、器材、器械等设施的维护统一由管理员负责。小范围内维护(如:更换篮环、挂篮排网)由管理员负责,如需大范围维护,由体育部领导提出申请并报告学院主管领导,按照学院有关财务、国资规定执行。

三、课外体育器材借取管理办法

1、采用“先到先借、借完为止”的数量控制借用原则。

2、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借取器材:

(1)借还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16:20—16:5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5:50—16:20

上午归还时间:9:50--10:00

(2)星期一至星期四借取的器材,归还时间不得晚于次日上午;周五下午借取的器材,归还时间不得晚于下周一上午;

3、借取程序

(1)个人借取器材时,须持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方可借取(两证缺一不可);

(2)单位借取器材时,因开展活动需要较长时间、较大数量借取器材,需出具借条,并由班主任、辅导员(或二级学院院长、书记)和体育部负责人签字后借取;

3、安全

(1)采用“谁借用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在体育器材借取时间段内,发生的任何意外伤、亡事件,由借取单位和个人自行责任。

(2)危险及特殊器材只向集体提供。

4、归还和管理

(1)对于未按时归还器材的学生,在一学期之内取消其借取权利。

(2)器材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或正常消耗而造成的&39;损坏,免于赔偿。因故意损坏或不按规范使用器材的,且造成器材损坏或丢失的,将按照购置价赔偿。

(3)赔偿流程:

管理员出具赔偿单→财务处交赔款→管理员处换取证件。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五、本制度由学院体育部负责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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