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______门西________号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房东履行该租赁合同,每年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
三、店铺现有房租及水电费(包括附件二)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房东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门面门市房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现已给甲方四万元整,余________元整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给予甲方。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店内一切,除房屋质保金和电脑、摩托三轮车以外全归乙方所有。
六、店面已经转让以后,如乙方经营不善与甲方无关。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转让方: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风管电加热器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永嘉县瓯北镇阳光大道公园管理房一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
二、租期为三年,__年3月10日至20__年3月9日止,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租金为35万元人民币。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东履行风管电加热器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甲方所有,任何东西不得破坏。如房屋需要装修,房屋外不得有任何改动,如进行改动造成所有损失全面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在租赁期内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店铺转让给他人。发现转让给他人,甲方立即收回,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
六、由于该店铺产权属于瓯北镇人民政府这以特殊产权的原因,乙方租赁后对外不得讲该店由甲方转让使用,要讲乙方与甲方共同经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解释。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甲方退还实际租赁天数的租金,其它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必须如实向甲方讲明经营项目,如超经营项目或经营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或造成不良后果,政府部分出面要求停止经营的,甲方立即收回经营权,造成的损失全部有乙方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甲方(收购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乙方(被收购方):
联系地址:
鉴于,
1、根据乙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快餐店"包括资产、附属设施及相关权益在内的全部权益,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价格收购"快餐店"包括资产、附属设施及相关权益在内的全部权益。
3、甲方于本协议项下的资产收购系用于在"快餐店"原址开设"蓝与白连锁餐厅"。
一、收购标的
1、本次收购的标的为"快餐店"的全部固定资产设备、附属设施、已付款项、库存食品、库存原物料、现有低值消耗品、办公用品及包括其他相关权益在内的全部权益。
2、本次收购所涉之固定资产设备为列明于本协议附件一"资产清单"内的全部设备,该设备为"快餐店"合法所有,并为此支付了全部价款,拥有完全的处分权利,且该等资产并不存在被设定任何他项权利的情况。
3、本次收购所涉之附属设施为因装修而添置并固定于店内的设施。
4、本次收购所涉之已付款项为"快餐店"已经支付的预付水费、电费、煤气费、房屋租金、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及其他预付款项。
5、本次收购所涉之库存食品、库存原物料、现有低值消耗品、办公用品为列明于本协议附件二"食品、原物料、低值消耗品、办公用品清单"内的物品,该等物品均完好存在且无质量问题,具有使用价值。
6、本次收购所涉之其它相关权益为以上未列明的由"快餐店"合法享有、能够行使并能够转让的各项权利。
二、收购总价、支付及税费
1、本次收购总价为人民币万元。
2、甲乙双方签订完资产收购协议书及完成资产交接后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万元。
3、甲方办理完毕经营餐厅所必需的各项证照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万元。
4、乙方同意,因本次转让而产生的各项法定纳税义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收购标的的移交
1、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同时,应当向甲方提供"快餐店"的财务账册、"快餐店"每月申报营业报表、报税单与完税凭证。
2、甲、乙双方同意,于20__年签字确认。
3、移交完成后,移交物品由甲方负责保管,其所有权仍属于乙方,甲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第2款所约定之款项支付后,其所有权属于甲方。
四、承诺与保证
1、乙方保证,乙方具备签订本协议的法律能力并已获得签订本协议一切必要的、合法的授权或许可。
2、乙方保证,于本协议签订时,"快餐店"并无任何欠第三方款项的事实存在,此种欠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向任何第三方借得的款项、购买附件一内资产拖欠供应商的款项、各种分期付款产生的债务、租赁设备产生的债务、消费者提出投诉或控告的赔款、拖欠员工的工资、拖欠场地出租方的款项、未缴纳的政府税费、未缴纳的政府罚金及滞纳金、生效判决或裁定应当支付的款项、经营过程中拖欠供应商的款项、发售餐券或餐卡等所产生的债务、对外提供的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保证、签订合同所产生的给付义务。
3、乙方保证,本协议第三条所约定的移交完成后,向甲方交出所有的钥匙及开锁物品,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私自进入"快餐店"。
4、乙方承诺,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向有关政府部门办理注销"快餐店"税务登记及营业执照并办理环保、卫生、消防等各项证照变更的手续,上述事宜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完成。
5、甲方承诺,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因自身经营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6、乙方承诺,本协议签订之前,"快餐店"因自身经营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资产交接完成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协议的,应以人民币万月日开始进行资产的交接,甲、乙双方应各自指派人员进行具体的交接工作。检验无误后在乙方的移交清单上
2、乙方如在本协议签订后资产交接前,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协议的,乙方应以人民币万元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如有任何一期款项支付逾期日仍未支付的,则每逾期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的&39;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1、2、3、4、6款之承诺及保证,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此种损失,如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还应向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5、甲方如有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责任及义务的行为,对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此种损失。
6、乙方如有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责任及义务的行为,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此种损失。
六、其他
1、如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项,则各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其各自承担,如该不可抗力事项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则本协议自行解除,各方均无须为不履行本协议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前日起,向"快餐店"员工说明本次资产收购事宜,处理与所聘员工的劳动关系,并负责支付至资产移交日之前员工工资。甲方不负责接收乙方员工,但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快餐店"原有员工进行选择录用,甲方与此等员工之间的录用关系自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录用该员工之日起算。未被甲方录用的员工,其遣散、安置、补偿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并提供各供应商的具体资料。
4、乙方应尽量向甲方提供移交资产设备的说明书、质量保证、保修证明等文件,如该等资产设备具有特殊的操作要求或需定期进行强制检验、许可使用等特殊情况的,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
5、交接之日前的水、电、煤气、通信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之后的此类费用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应在交接日书面确认当日的水电煤抄见数。
6、"快餐店"内租赁或由他方提供的有偿或无偿使用的设备,乙方应当一并移交甲方,并告知甲方该等设备的具体权利及使用情况。交接完成后,所有仍在"快餐店"内但并不属于收购标的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进行处置,甲方处置的该等物品如系任何第三方所有,因甲方处置给该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7、甲方可以在交接之日后,于"快餐店"原址进行公告,公开告知"快餐店"所有人已经变更的事实。
8、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各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快餐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自各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餐厅整体转让事宜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在的__餐厅转租给乙方;该饭店内相关设施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主要包括餐桌餐椅、厨房设备等设施。
第二条: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转租款及相关设施转让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乙方支付款项由餐厅负责人收取,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当日向该负责人一次性支付合同项下之价款。
第四条:后,该合同项下之承租权转让方为有效。
第五条:乙方在支付甲方即向乙方移交合同项下之权利。乙方在付清转让价款的当天,即正式取得餐厅承租权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乙方应继续履行原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全部合同或协议,如乙方确需提前终止或变更原餐厅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全部合同或协议,可与出租方另行签订协议。
餐厅整体转让后,甲、乙双方承担的所有交纳税费和相关证件的登记工本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在获得餐厅整体转让权益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概由乙方担。
第七条:乙方在获得餐厅整体转让权益后,乙方在餐厅原址不得进行违法经营,应照章纳税,自负盈亏,承担其民事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照协议的.约定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应向甲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甲方未能及时将合同项下之权利移交给乙方,应向乙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0.8%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协议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贰份,每份文本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房东(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饭店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街________号的饭店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饭店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月租为________元人民币。饭店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五、该饭店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饭店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注销营业执照和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重新以乙方名义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六、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饭店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饭店,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饭店,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饭店的装修损失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原房屋租赁合同。
二、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一切设施清单。
三、甲、乙、丙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明书复印件。
转让方(甲方):
顶让方(乙方):
房东(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我位于的店铺(名为:卡拉卡亚美发店转让给乙方经营,店面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甲方与乙方签订转让合同,转让金额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一次付清后,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其中设备包括___________
五、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39;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自我中途收回店铺,甲方应承担违约职责,并向乙方支付五万元作为违约金。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两方各执一份,自两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号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五、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注销营业执照和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重新以乙方名义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六、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饭店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附件:
一、原房屋租赁合同。
二、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一切设施清单。
三、甲、乙、丙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明书复印件。
转让方(甲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
房东(丙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街_____号的店铺(原为:_____)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产权人为丙方。丙方与甲方原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月租为_____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大写_____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_____%的违约金,逾期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于收到转让费三日内将第一条所述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否则,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_____%的违约金,逾期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按转让费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保证丙方同意甲方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_____%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_____%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_____%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三方各执_____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
日期:_____
乙方签字:_____
日期:_____
丙方签字:_____
日期: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