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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的小屋》告诉我,爱是无上的,爱是没有区别的,爱是不分大小的。
汤姆的诚实、正直、善良为什么能够经受住一切的考验?他难道就没有自己的欲念吗?他难道就不知道那些把他视作奴隶的人的罪恶吗?他应该爱那些同为奴隶的黑人,因为他们伸手苦难;他能够爱谢比尔先生以及他的家人,因为他们同样善良;他可以爱那些同样爱着他的人,可是他有什么理由对那些残忍、贪婪、十恶不赦的奴隶主同样充满关爱?汤姆说,耶稣爱着每一个人,是的,他信仰耶稣,耶稣就是上帝,可是他不知道,他也是上帝,因为他同耶稣一样满怀爱心。
或许,小说里最感人的不是汤姆,而是小小的伊娃,那个被当做天使的小姑娘。她出生的目的也许就是为了带给大家欢乐和爱,也许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什么是爱,教会我们如何去爱,她是上帝派来的使者,将爱植入每一个人的心灵,她以极大的热忱爱着周围的每一个人,不分彼此,部分敌我。善良的父亲、可怜的汤姆、无理的母亲、艰苦的奶娘。在她旅程结束前的那一刻,她说:“我看见了爱——欢乐——宁静——平安。”她的爱,从生命萌芽的伊始到结束的刹那——却得到永生。
喜欢《飘》这本书,喜欢女主角斯佳丽的坚强,对梦想的追求,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读完这本书,我陷入了久久的深思,不能自拔……
斯嘉丽是个颇具个性的人物,同时她也是矛盾的。我佩服她,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家乡的热爱,佩服她在任何环境中都能坚强的生存下来,佩服她能不顾流言去开创自己的事业。她有这样几个灵魂: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爱,让她在逆境中站起来。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共同奋斗的岁月里,她们已经相互融进对方的生命里。
“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这是斯嘉丽在生活中不断对自己说的一句话。 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由此看出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让人感动,也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也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顿时心生慰藉。
整本书里,喜欢的另一个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飘》是一本值得人再三品味的好书,其以南北战争为背景,展现出了一群乐观、勇敢、坚强的人物形象。我们的影子或多或少存在在这些人物身上,我们也曾有过与他们类似的处境。书中所展现出来的精神安慰着我,激励着我,让我乐观看待明天。
《飘》从写作艺术上来说,不愧于世界名著之一,小说极富于浪漫情调的构思,细腻生动的人物和场景的描写让人不禁身临其中。
从《飘》的内容上说描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以"乱世佳人"斯佳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斯佳丽年轻貌美,为了振兴家业,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后来才终于明白她一直念念不忘的阿希礼懦弱无能,倒是自称与她同类的瑞特值得爱
读罢这部巨作我仍沉浸在小说中,似乎自己是女主人公,斯佳丽。记得莎士比亚曾说过"女人啊女人,华丽的金钻只会让你剩下势力的伤,傲慢的香和撩人的芬芳"这句话近几年来我一直深深的印在心里,除了此话十分优美之外,更点出了一个人生的真谛。女孩温柔的天赋,独有的天真在当今这样的社会上在金钱权利的引诱下或许真的只剩下"傲慢的香和撩人的芬芳"正如斯佳丽一样到最后才发现真爱就在身边。不管是梁祝似的两小无猜,单纯简单,还是《巴黎圣母院》中执着低调,或许爱情一词只会在小说中才能真正演绎,爱情一词才能得到真正的诠释。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厌恶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十分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向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我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我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我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十分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齐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我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我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我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最终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我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忙他们,因为她期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齐,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我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能够在乱世找到自我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终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经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终,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是我最喜欢的外国小说之一,书的作者是米切尔。它是一部取材于美国南北战争和战后的小说.去年看《飘》这本书时已是看第三遍,书中人物个性很鲜明,所以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主人公思嘉坚强、乐观、精明、自私、冷酷、为了金钱不择手段.她的精神之柱就是爱情、土地、金钱。思嘉的悲剧在于她一直搞不清楚谁才是自己的真爱,思嘉失去了那本应属于她的爱情,瑞德一直深爱着她,但她却一直陷在艾希礼盲目的爱情中不能自拔,直到最后媚兰去世时她醒悟到自己和瑞德才是一种人时,但瑞德已心灰意冷,从此离她而去...很喜欢思嘉,虽然她自私冷酷,但她的心不坏,她爱护她家的仆人,她把他(她)当小孩一样保护,她更爱她的红土地,在那种战乱特殊的年代里,因为生存的需要,所以我大多数看到的是她的优点。
主人公瑞德狡诈、冷酷、倔强、精明、眼光锐利。他被思嘉坚强敢爱敢恨的性格所吸引并深爱着她,在战乱中一直照顾她,像宠孩子一样宠着她。他最容不得是思嘉讲假话和思嘉对艾希礼的感情。他鄙视艾希礼的懦弱,但他又最理解同情在那个战乱年代里的艾希礼。当他对思嘉的感情感到失望时,他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他的女儿邦尼.当邦尼死后他离开了思嘉回到查乐斯顿去与家族和解...
另外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媚兰了,她外柔内刚,善良博爱,灵魂高尚.是瑞德的心目中最伟大的女性。当然我想信她也是读者心目中最伟大的女性。
文章最后以思嘉的一段内心独白结束:“……明天我要想出个办法来重新得到他,不管怎么说,明天就是另外一天了“。之所以有这个结尾的伏笔,后来作者里普利写了《飘》的续集《斯佳丽》。昨天在网上搜索到了,现正在拜读中...
还有一直听说《飘》的电影版非常好看,译名为《乱世佳人》,此电影得到奥斯卡奖,可一直没机会看到,上周听一个同事讲在土豆网站可以看到此电影,所以周日花了近4小时看完了它。确实很棒!
正如同“一千个读者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不同的人来说,“爱”这个字眼所包含的意义都是大相径庭的。人们用不同的方式去诠释着爱,收获着爱:在有的人心中,爱是举足轻重的,他们苦心经营着爱;相反,在有的人心中,爱是微不足道的,他们肆意挥霍着爱。
而《飘》的主人公之一,郝思嘉,一个桀骜不驯的女孩,就把爱视为微不足道的。她肆意践踏着这份青涩的、朦胧的爱。16岁的她,听说自己的意中人卫希礼将与媚兰结婚,便想在第二天的宴会上夺回希礼,并与他私奔,没成想卫希礼竟婉言拒绝了。她恼羞成怒,便在冲动之下与媚兰的哥哥查理结婚——当然,她只是想让卫希礼生气罢了。但不久,南北战争爆发,在婚后一周,查理入伍,不到两个月,便死在了军营里。
3年后,北军包围了亚特兰大,当时住在亚特兰大的思嘉带着媚兰回到了塔拉,艰难地生活着。知道南军投降,思嘉的生活才稍有好转。但为了筹集300美元的税款,她与亲妹妹的未婚夫甘扶澜结了婚。
尽管思嘉已有两个孩子,但她依旧想着卫希礼。不久,甘扶澜为了给思嘉复仇,中枪身亡。思嘉为了荣华富贵,违心地与白瑞德结婚。虽然瑞德全心全意待她好,但她对卫希里始终念念不忘。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她把爱情与婚姻作为交易。直到最后她才发现卫希礼的软弱无能,不值得去爱。倒是白瑞德才是思嘉真正爱的人。当她明白过来时,瑞德却已离她而去。“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在最后,思嘉身心疲惫地说。
但“明日何其多”,在现实生活中,不会有那么多的明天。消失在人海中的人明天已找不回来,曾经的青葱岁月也不会再回头。尽管小说中的郝思嘉才刚刚28岁,还是花样年华,但她却白白浪费了整整12年的岁月。她为了一个在内心深处并不爱的男人,辜负了一个以真心对待她的人。她的爱情不是充满诗意和浪漫情调的那一种,而是现实的和功利的。为了达到目的,她甚至不惜使用为人所不齿的狡诈伎俩。原本可以很美满的结局,却因她对爱的幼稚见解变得令人叹息。她一开始的抉择就决定了她的命运。
但当我们在为思嘉的愚钝与幼稚惋惜、哀叹时,其实,像思嘉这样的人物就如同空气——无处不在。当我合上书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的一个朋友——小静。她的内心很柔弱,表面上却十分坚强,因为她是一个单翼天使,父母离异。曾几何时,她的母亲还很年轻,风韵十足,但性子孤傲。她的父亲不停地追求她,并与她结婚。可日复一日,她的父亲发现自己并不喜欢她的母亲,并不喜欢她那喜怒无常、养尊处优的性子,当时只是因为她高高在上,难以匹及才产生了仰慕之情罢。他们之间的隔阂已不能用深渊来形容,因此他们屡屡吵架,并不因为顾及小静就在旁边而停止下来,反而越吵越凶。最终,在懂事的小静的劝解下,他们离了婚。虽然到最后,他们还是收获了自己的自由,但13年的光阴就这样如流水般地过去了,身上的包袱也变得更重了——小静母亲已是人老珠黄,魅力全消;而小静的父亲则变得胆小怕事、唯唯诺诺。一次错爱,使两个人,两个家庭承受了许多不该承受的磨砺,错过了许多不该错过的机遇,浪费了许多不该浪费的光阴。
爱,并不是微不足道的,它很重要。也许有爱时并没有感受到它的存在,但我们却不能没有爱,不能失去爱。有爱,就该好好的去爱。不要把爱当做儿戏,因为一旦爱了,就要付出诸多努力,付出诸多珍贵的事物;不要把爱当做交易,因为一旦如此,这场交易就一定会输得一败涂地。当你幡然悔悟时,却猛然发现,自己已一无所有。
然而,当爱已成往事,或许,放手才是最好的选择。这时的爱,只会是一个累赘,倒不如放手。人生已经太匆匆,将往事留在风中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