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将读过的东西,把最受感动的部分做为中心来写;也可以把自己当做书中的来写;也可以采用书信的方式来写;更可以采用向老师或同学报告的方式来写。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中学生名著读书心得600字1,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初读《简爱》,翻开一页页的纸张,细品那些饱含复杂情感的文字。作者的感情便悄然入心,令我不禁热泪盈眶。
很久以前,在英国某个郡的一座宅府中,可以依稀听见一个女人尖利的叫骂声和一个小女孩的哭泣声,接着那个小女孩带着眼泪,跌跌撞撞地走进那间凄清的育儿室。这个让我心中为之一颤的不幸的女孩竟生长在了这么一个恶劣的环境中。育儿室中烛光摇曳,那个小女孩握紧了拳头,仿佛诉说着自己不公平的待遇和悲惨的身世。
文章中的主人公,自幼失去双亲,成为了孤儿。于是这个不幸的孤儿,寄人篱下,不得不生活在里德舅妈的家庭中。狠心的里德舅妈那狭窄的心胸不能对自己的孩子和简爱一视同仁,而是处处为难她,甚至折磨她。当自己的`儿子出手把简爱打得头破血流的时候,狠心的舅妈不但不怪罪自己的儿子,还把简爱残忍地关进红房子里,让她的身心饱受摧残。
就此,主人公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品尽了人情冷暖,使她练就了敢于反抗的精神和坚强的意志。
当简爱长大之后,里德太太因为她那狭窄的心胸病倒了,简爱不计前嫌,千里迢迢地去看望那个本性难移的舅妈。虽然她自己已经完全原谅了舅妈,但舅妈还是对她如此冷漠仇恨。
这些行为都体现出了简爱善良的品格,这种善良原谅过错的精神,将为她带来更多上帝的眷顾。然而里德太太的冷漠狠毒却为她带来了死亡。
初次拿到《雾都孤儿》,书名深深地吸引了我。封面上的一张图片——一个可怜的流浪儿坐在一盏高高的路灯旁,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双腿浮肿,双手紧紧捂着脸,一副绝望的样子。旁边放了一个包裹,大概是他的行李,更凸显了他的悲惨、凄凉。好奇心促使我翻开书本,阅读起来。
读着读着,我不禁热泪盈眶、心酸不已。这本书以雾都伦敦为背景,以孤儿奥利弗为主人公,讲述了这个孤儿的身世之谜以及悲惨遭遇。私生子奥利弗幼年丧母,在孤儿院长大,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受虐待、挨打。他历经了学徒生涯,逃难到伦敦后却误入贼窟,又被迫和凶狠的歹徒为伍,历经无数艰辛,终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这本书让当代的人们从另一个角度了解了当时伦敦最底层的人的生活,也让许多像奥利弗一样盲目向往伦敦的人认识到了伦敦的真面目。奥利弗出身,频遭虐待,还误入贼窟。但天性和遗传,却在他身上播下了一颗善良而坚毅的心灵。无论命运再多舛善变,他那坚毅、善良的本质永不改变。面对欺凌,他忍气吞声;但面临着对他妈妈恶毒污蔑的诺亚,他愤怒了,自尊与对母亲的爱使他愤怒了!他敢在强盗的枪口下,对正被抢劫的人家发出预警;他敢在粥被抢后,大胆的说出“我还要!”这一切一切都需要无限的勇气与决心!
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比起来,我们这一代人可幸福多了。我们生活在蜜罐、糖窝里,却还不愿好好地去学习各种本领。不珍惜现有幸福生活的人,迟早会被茫然与空虚吞没!所以我们要学会生存。面对困难,要像小奥利弗一样,坚定而冷静地应对。同时我们要有一颗向善的心,和奥利弗与南希一样入污泥而不染。因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第一次在那厚实的书架上抽出《童年》,就被那封面上的插图吸引了。一幢豪华的红瓦房子前,有一位男孩,他那沾了泥土的稚嫩的脸上,有着一种不可抗拒的坚定力量。
《童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作品。它以“小市民”们庸俗自私、空虚无聊,揭示了沙俄专制的黑暗和罪恶。
小主人公阿廖沙三岁丧父,寄养在外公家。而外公的残暴、黑暗、虚伪让他不解,只有慈爱的外婆像天使一般,笼罩着他一次次搬家,让他结识了人生里的许多匆匆过客。尽管他的生活充满了压抑,但总有那么多令人愉快的事。随着外公家的愈加落魄,他那苦乐交织的生活也一点点逝去。
最初的那些日子,阿廖沙的生活是一片阴暗,三岁的他在这陌生而又紧张的大家庭中,显得绰绰有余,而这个大家庭对于这位不速之客,并没有太多的热情款待,而老顽固外公却时不时的找借口让阿廖沙挨打。面对大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拳脚相加,让幼小的他很不理解。现实与幻想的差距,让小小的他变得坚强、正义。外公的不幸遭遇与逐渐成功让他同情感慨。丧父的让他大为吃惊。在他的世界里,上帝已不再是上帝,而是一位心灵的倾听者,他总是站在最上方,俯视这个世界。当然,上帝也不只是一位上帝,他更是人的灵魂,有至高无上的,也有罪恶的。在岁月的磨砺下,阿廖沙学会了很多很多,生活的堕落让他体会到了下层人民的艰辛,更让看清了是非面目。我至今还记得那句话:我要先杀死他,然后再杀死我自己。这是一位年仅十岁的小男孩所讲出的。同伴们的嘲笑,教父的嫌弃,并没有让他放弃自己的生活,而继父对母亲的残暴却让他忍无可忍。渐渐的,他懂了,由原本的无知变得懂事。有幸他遇到了无数的上帝,使他的心中开始萌芽。
小阿廖沙的遭遇时无数俄民们生活的真实写照。或许那个年代已不被人所记忆,但阿廖沙的精神却值得我们去学习。一个人的成功并不是需要他有一个艰苦的童年,但拥有一个艰苦童年的人,必定会有一段不一样的感悟。
漫漫人生路,也可谓之“苦苦寻梦路”,而在这布满荆棘的人生旅途中,有一群人却散发着别样的光芒,谱出一首首动人心弦的赞歌,没错,这便是寻梦者。
最近有幸获读了戴望舒所作的《寻梦者》,诗中展示的正是寻梦者寻梦的艰辛历程。当他决定去寻那“无价的珍宝”时,便不顾风吹雨打,执着追求,而当“金色的贝吐出_的珠”时,无言的欣慰却与面色的衰老不期而至。读罢全文,思绪浮荡空中。
我相信,寻梦者无怨无悔,即便寻梦的岁月夺去了似水年华,但它却令寻梦者的人生变得更为充实而富有_。看那自然万物,又有谁在乎过寻梦历时的长短呢?鹰梦想与白云相伴,于是越飞越高,从而练就了搏击长空,俯视一切的飒爽英姿;水梦想超越自我,于是穿破石岩,勇往直前,从而绘就了瀑布抛珠洒玉,藐视险阻的雄奇景观。人生需要梦想,才能走出属于自己的生命传奇。
冯骥才曾说:“当花儿梦想自己变成蝴蝶时,蝶儿们已变成苦苦等待自己的花儿。”只要你拥有梦想,那么,梦想已在远方静静地等待你。别再迟疑,朝梦想出发吧!
梦想是一座高峰,让我们拥有保尔?柯察金般钢铁的意志吧;梦想是雨后绚丽的彩虹,让我们用奥运冠军夺金后的灿烂笑容来面对,这时,你会发现,原来它是那么美,那么迷人!
梦想是我们前进的催化剂,也是未来给予我们的风帆,让我们如诗中的寻梦者一般努力追寻,实现梦想,主宰自己的人生吧!
似水年华,我们共同把握寻梦人生!
“梦会开出花来的/梦会开出娇妍的花来的/去求无价的珍宝吧”。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著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种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著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著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