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八个月的法官初任培训校外实习阶段转瞬即逝,按照实习安排,我在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马店人民法庭实习。实习期间,我在认真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重点学习了审判与调解技巧的掌握和民事与执行案件的'审理与执行。
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主要包括庭前准备、开庭审理、主持调解、评议案件、拟制法律文书等五个部分。其中还包括很多繁琐的事物,如装订卷宗、粘贴票据封条、法律文书的送达等等,这些都一样要细致耐心。这期间实习指导老师在办案过程中对我的指导,使我受益匪浅。20__年9月,指导老师苏悦庭长处理了一起原告王某与李某离婚案件,王某已是第二次到法院起诉与李某离婚。案件一到法院,王某就哭着说:“苏法官,请给我作主,这一次就是死我也要离婚了”。第二天,李某就气势汹汹地跑进法院说:“我坚决不同意离婚,谁判决离婚,我就同王某同归于尽。”面对情绪激动的两个当事人,苏悦同志经过多次接待,发现他们确实感情不合,王某多年在外打工,双方不在一起共同生活,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李某认为夫妻双方过了这么多年,子女都快长大成人了。另外李某觉得王某好像在外打工期间有了其他女人,所以李某表示就是拖死对方,也不离婚。案子的重点就是做好李某的思想工作,慢慢劝其同意离婚。苏悦耐心听取李某的倾诉,多次与其长谈,劝其树立自强自立的观念,只要自己振作起来,将来一定还能找到更合适的意中人,再建幸福家庭,并数次和其子女对话,说明父母长期不和,维持这种名存实亡的关系对双方均是痛苦,劝其振作起来。在他的耐心劝导下,双方最终平静地协议离婚了。一枚不稳定的“定时弹”被拆除了。这使我明白耐心调解是一个法官必须具备的素质,更是处理案件的最佳方法。
一、实习目的
通过实习,全面了解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通过实习,培养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法律问题的能力;通过实习,认识到自己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存在的不足,增强学习的主动性、针对性、创造性;在实习过程中,通过虚心接受领导和同事们的指导和帮助、诚心学习他们的好思想、好作风、好经验,全面提高综合法律素质和法学修养,为走上法官岗位打好坚实的基础。
二、实习成果
预备法官实习是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从立案、接待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开庭审理、参加合议庭、制作法律文书、宣判等承担起一个法官办案的全过程,我崇拜指导老师和同事们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八个月的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实践经验,加强了对法官这份职业的了解,树立了强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取得了令人满意的实习成果:
1、立案庭实习收获
立案庭是法院对外的第一个窗口,是法院工作的开始,占据很重要的位置。立案庭的工作十分繁多,每天要面对各种各样的人,立案庭的法官经常要与这些当事人进行说理和劝解,而不是简单的审核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这么简单。立案庭还为那些不懂法律程序或者是不懂得怎么写起诉书、不会写字的当事人提供方便,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用法院专门的起诉书范本进行填写。立案庭立案后还要对案件进行分类和开庭排期,通知被告和相关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我在立案庭实习期间,虚心向指导老师请教,对案件进行筛选,对属于法院主管的,予以立案审查,而对不属法院主管的,告知当事人通过其他渠道解决。
2、民一庭实习收获
民一庭主要处理的是婚姻、继承、财产分割、民事侵权、合同纠纷、民事权利的确认、变更、撤销之诉等内容案件,这些案件虽然琐碎,但是却同民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他们对自己的利益十分关注,为此每天都会向法官诉苦,诉说自己的“委屈”。因为这是一种发泄,当事人需要发泄他们心中的不满情绪。通过在民一庭的实习,我能从另一个角度知悉民生、民情、民怨。有经验的法官们会倾听他们诉说,这有益于疏导他们的愤怒,同时在当事人的倾诉过程中对法官也多了一份信任,这样在调解的时候有益于做当事人的工作。
通过在民事一庭的实习,我发现法院在实际的判案中与课本抽象的理论和法条刻板的规定最大的不同,是法官办理案件时坚持调解前置原则,非经调解不轻易判决。今年恰逢“调解年”,各法院都在加大力度提高调解率。如果对一个案件只是简单地予以判决,往往会导致“一场官司十年仇”。而调解结案是保护当事人利益纠纷的最佳方式。这可以有力避免判决成一纸空文的负面后果,虽然有时对于当事人一方会有失公平,但权益受损方真正得到了补偿才是最重要的结果。而且在案件诉讼费大幅下降,在办案经费缩小的情况下,如果一味采用判决,对法院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是一种极大的浪费和损耗。对调解无望,非判不可的案件,在判决的同时辨析法理,要尽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使当事人服判息诉,避免“案结事不了”和当事人无休止的上访告状现象。
在民一庭的实习,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为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
3、行政庭实习收获
行政庭的受理的案件一般涉及群体纠纷,随着我县的经济发展,行政争议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若处理不好,往往容易造成群体事件。
在行政庭实习期间,了解到必须充分发挥诉调对接的作用,利用诉前协调、庭外协调等多种行政争议化解模式,通过协调贯彻始终、定期联系会议、上门指导服务等三项制度,适当延伸审判职能,使司法机关成为化解行政争议案件的缓冲剂,从行政争议的预防、和解、执行入手促进“官民”和谐,力争做到案结事了。将协调工作贯彻案件始终,做到诉前协调、诉中协调和判后协调相结合。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案件的成因通常是原告经过多方奔走努力未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被-迫无奈提起诉讼。因此,他们的诉讼主张大多有一定的合理性。因此,在审查受理阶段即找原告谈话,了解原告起诉所欲达到的真实意图,分析其主张的合理合法依据,在摸清原告真实想法的前提下及时与被诉行政机关进行沟通,了解所涉案件的相关情况,提请行政机关与原告及早沟通,尽可能使双方矛盾解决在成讼之前。在办案中,对行政机关在具体行政行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护短,不搞“官官相护”。成讼以后,行政庭坚持把协调工作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根据行政案件中许多当事人“要个说法、分个是非”这一特点,大多数案件并不急于下判,而是在庭审结束后继续做各方当事人的工作,尽量使各方意见接近一致,即使最后没有协调成功,也为下一步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对协调不成的案件并不是一判了之,多数判决结案的案件,总有一方当事人提起上诉,为此,及时与上级法院取得沟通,将协调工作情况和达不成一致的原因反映给上级法院,为二审协调提供参考意见,使多数上诉案件在二审阶段得以协调解决,避免矛盾扩大,有效地缓解行政争议。
同时,加大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力度,特别是对计生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计生部门上门征收社会抚养费阻力很大,对这些超生者征收不到位所造成的社会影响相当恶劣,也导致我县生育工作的被动局面。为此必须要配合县计生委加大了对钉子户的征收力度,以点带面,打开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工作局面。在工作中也做到了有张有弛,对执行时确实有困难的当事人给其一定的时间筹集执行款项。在行政庭实习期间,给我的感触是处理行政案件一定要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多与当地政府部门交流、多向当地党委请示汇报、多和普通老百姓沟通。
4、审监庭实习收获
审监庭是法院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承担着重要的历史使命。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民事案件管辖权上移和基层法院审监庭办案任务减少。审监庭主要工作职责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我在审监庭实习期间,参与过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工作。此项工作对我来说是新课题,压力很大。我经常向庭室其他同志请教案件质量评查的相关规定,从多方面掌握评查技能,力求评查客观公正,从而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在审监庭工作,必须要树立依法纠错的司法理念,正确把握纠正错误与维护生效裁判既判力和权威性的关系。明确审监工作的重要性,把它作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最后一道防线;明确审监工作机制,为院长履行审判监督职能服务,依法监督本院生效裁判并向院长负责;明确职责要求,在“司法为民”方针指导下找准维护既判力和保障当事人合法诉权之间的结合点,努力追求司法公正。在审判活动中,坚持将稳定当事人的情绪、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等疏导工作贯穿于再审案件的全过程,对当事人既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听取意见,努力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又不一味附和当事人,适时阐明法理,维护司法权威。
三、实习总结
1、实习检验了我的法学知识,培养和提高了自身的实践能力。
实习阶段一个很重要的学习活动是参加开庭审理,当我第一次坐在那高高的审判台上,立即有一种威严感与神圣感。在庭审中观察原、被告是如何进行举证、质证的,应该如何掌握和调度整个庭审的进度和秩序?案子的真-相是如何的?应该如何进行判断和判决?我知道作为一名法官必须具备驾驭庭审的能力。庭审的过程不是一帆风顺,有时候庭审过程就像是在菜市场吵架,如果驾驶不好,庭审就无法进行下去,也就无法查清案件事实,影响到案子的裁判。通过实习,我向其他有丰富庭审经验的同事们学到了不少知识。他们告诉我,一旦发现当事人不服从指挥,任意表达自己的意志的时候就应该制止,否则,他们会越吵越激烈,势必会影响整个庭审的顺利进行。
制作裁判文书是实习的重中之重,也是难点。通过裁判文书,可以看出法官的责任心以及法律运用能力,可以说裁判文书是法官的“脸面”。
在校期间虽学习过法律文书的写作,而且也拜读过大量的`裁判文书,可一旦自己制作裁判文书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我打印过判决书、调解书和裁定书,每一种文书体式都是不一样的,在打印的时候,判决书要详细,对于双方提交的证据要写清楚证据名称、证明的内容等,要从证据中查明案件的事实,然后写明法院的判决理由和事实,判决的结果。调解书对于法院判决的理由就不用书写,但是要根据调解笔录将调解结果写好,最后要在调解书最后将调解书的效力写入。裁定书应该说是较为简单的。判决书和调解书要写得既简洁又要丰满有力,除了格式要正确,表达也要通顺,一份判决书或者是调解书也是一份作文,要多读、多修改,我将裁判文书写好后交给指导老师,他们通常修改很多次,连标点符号也不放过,因为法律工作是严谨和神圣的,法律文书里的一个字一个标点都代表着法律的神圣,不容有错。
2、实习让我对民事调解有一个深刻的认识。
今年恰逢“调解年”,各个法院都在力争调解率,我院的调解率一直偏低,院党组经讨论决定要下大功夫加大调解力度。调解结案的纠纷主要是生活中的纠纷,因而调解的方式在民事案件中被频繁使用。
很有调解经验的法官说要做好调解工作法官要具备三种力量:一是人格的力量,调解工作的主持者应该是通晓法律知识,有法学素养,有一定的威望,说话有分量的人,他能够以自己的言行使大家信服,能服众。调解员本身的人格魅力能使当事人对其产生信任感。二是智慧的力量,调解员要思维敏捷,处理事务的方法多样,反应能力迅速,拥有这样的智慧才能对矛盾作出反应,才能抓住矛盾的中心,帮当事人找出解决的途径。三是情感的力量,法官被要求在审判中不要带个人的感情-色彩,在调解中要公正、公平,但是这并不是说调解者就应该板着一张脸,很严肃的对待当事人,或者是对矛盾不闻不问,漠不关心,这样并不能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大家都是人,都有感情,因而应该以情动人,试着去了解当事人的感情,以情动人,才能解决好矛盾。
调解工作在庭前、庭中、庭后都可以进行,有很多的案件在开庭以前就调解结束了,在开庭的过程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有和好或将矛盾解决的可能,也会当庭进行调解,庭后调解的也有。要做好调解工作,不能就事论事,这样会陷于被动。调解应积极做好预防工作,预防民间纠纷的发生,将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对已发生的纠纷,在进行调解的同时,要特别注意防止激化,防止纠纷的恶性转化,调解员的工作方针是调防结合、以防为主,要寓防于调,以调促防,以防保调,在进行调解工作时,要时刻注意预防工作,化被动为主动。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当事人双方都要自愿,调解的过程中要合法,平等对待当事人,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
调解的进行应该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前提下进行,当事人有时候会情绪激动,说话没有仔细考虑,语气十分恶劣,法官面对的当事人经常是这样子,经常可以听见当事人生气的声音以及指责的声音,法官要好好的劝解他们,将他们再带回到矛盾的焦点上。看着法官们辛苦的调解,真的是又佩服又自惭,自己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的。
3、实习增强了我的综合素质。
实习期间,经常有当事人咨询也经常有电话打进来进行咨询案件的情况,我时常接待各种各样的当事人,与不同性格的法官打交道,在处理和这些人的交往中提高自己的交际能力、对人待物的能力。而处理文书和参加庭审,提高了我书写的能力,锻炼了口才,也让自己更加谨慎、细致,严谨程度有了一定的提高。
4、通过实习,我对法院工作有了新的认识。
本人于20__年5月份结束在法官学校第一阶段的学习后,根据江苏高院《预备法官培训暂行规定》、《预备法官培训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进行第二阶段的实习,现将在刑庭实习情况汇报如下:
截至目前为止,本人共审结刑事案件33件,其中简易程序的案件29件,普通程序的案件4件,平均审理天数为9天。按照江苏高院《预备法官培训实习大纲》的规定,在实习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对刑事案件的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参加合议庭评议、制作裁判文书等环节进行了规范性的学习以及实习。
在庭前准备方面,本人在开庭审理前认真阅卷,按照规定做好阅卷笔录,做好一切庭前准备工作。开庭审理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庭审工作。指导老师根据规范指出庭审过程中的不足,并且加以改正。在参加合议庭评议时,之前认真阅卷,听取承办人对案情的陈述,积极提出自己的看法。在制作裁判文书方面更是严谨认真。所有的判决结果都是以裁判文书的形式表现于外,所以判决书一定要严谨,才能代表法律的权威性。
在实习阶段,刚开始的时候总是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出现不少的状况。如有时候会忘记提前三天通知公诉人开庭时间等等,还有缺少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全面把握和深刻领会。在指导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我在办案过程中逐渐懂得注重每一个相关细节,平时也注意搜集相关的法律法规,注重更深层次的学习。刚开始的时候认为办案只是单纯的就案件进行审理,现在逐渐认识到和谐司法的重要性,办案过程中最重要的还是人,要做到案结事了。这样在开庭审理之前向被告人以及其他当事人宣讲相关的法律,宣判之后尽量做好释法工作,使其认识到自己罪行的危害性,认罪伏法。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需要努力与完善的方面:
1、认清自己的职责与作用。在对待公检法的相互关系方面,以前思想上偏重于相互合作,打击犯罪,忽视了相互制约与监督的作用。
2、加强对平时工作的总结。有的案件对以后的相关案件具有指导、经验作用,因平时案件量大,没有及时进行总结,耽误了学习。
3、认真加强业务上学习。平时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予学习于工作之中,努力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
2014级法学专业学生的实习工作已经结束,作为白沙法院实习学生的带队老师,我见证了学生们从初到白沙的陌生、不适,到克服了生活、工作中的种种困难逐渐融入到新的环境,通过认真学习和观察领悟,他们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锻炼,而我本人也从这次实习活动中收获颇丰,以下是我的总结与体会。
一、组织管理方面
本次实习工作既受到了法学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又得到了白沙县法院的大力支持,此外法学院学工办李昌郁老师对实习工作的很多细节都作了统筹安排,使得这次实习从整体情况来看,组织管理有序,后勤保障无忧。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白沙法院作为法学院新的实习基地,对我院学生的实习工作考虑得非常周到细致,法院领导和各位法官对学生们的热情接待和亲切关照也为大家更快地适应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好的管理制度是成功的前提和保障,这次实习活动又印证了这一点。
二、实习工作实施方面
在白沙法院实习的共有六名同学,二女两男,经过与法院办公室李主任沟通和协商后,我们初步决定六位同学分成三组,分别到案件较多的三个法庭(民庭、刑庭、执行庭)实习,经过一段时间后,再进行轮换,以使他们尽可能多地接触不同的案件。按照学院要求,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要遵守法院纪律,每天写心得体会,记录典型案例,外出要请假报告;带队老师要贯彻执行实习计划,按照实习计划安排实习日程,严格要求并督促检查学生的实习进度,指导实习学生进行实习工作,关心学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与实习所在单位保持密切联系等。在整个实习工作过程中,师生均都按要求完成了实习任务:学生虚心求教,勇于实践,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书写了实习日记,记录了典型案件,实习材料完整规范。作为带队老师,我也用各种方式及时和法院以及学生联系、沟通,以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思想稳定、学有所获,以使实习目标得以实现。
三、实习的收获
1、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有了更多的兴趣和动力
实习的学生普遍认为,在实践中应用法律与书本中所学到的并不一样。本来根据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定被认为是无可置疑的东西,在他们办理真实案件时往往会遇到挑战。当同学发现在现实生活里,他很难直接原装使用在法学院学到的法律概念,同时又发现现实生活里有很多在法学院里没有接触过的新事物的时候,就会促使他们“寻找”法律,增加其学习的动力和热情。在学生以往的认识中,常常有法条、法理可以直接套入并解决问题的误解。但在实务中,碰到案件时,如果没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分析、解构和适用这些知识的能力,那么问题不可能得到解决。学生要么发现自己的知识不够,要么发现能力不足,解决案件的压力会促使他们更自觉地学习。
2、法律实务技获得了锻炼和提高
法学专业本科教育不仅要求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更要掌握从事法律实务的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实习活动是获得实务技能的重要环节。法律实务技能包括的内容很多,但非常重要的是其中的法律表达技能和对法律事实的探索与解决技能。法律表达技能可以分为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两个方面。法律人在其职业活动中总是需要以口头的方式与他人进行交流,表达自己对特定事实或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也都需要以书面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法律意见,记载特定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因此,法律表达能力是法律人必备的重要能力。准确、精练的表达是法律人必须具备的职业技能素质,而深刻的、雄辩的、创造性的表达则是法律人优秀的法律思维能力和高超的法律表达能力的具体体现。实习学生通过参与庭审,发表审理意见,书写案件汇报材料,协助法官作出裁判结果,无一不是在进行着表达能力的训练,其目标是使他们具备准确、精练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所涉问题的能力。对法律事实的探知和解决技能是一项综合技能,学生通过调查、搜集、制作、组合、分析、认证等方法探知法律事实,获得解决案件的经验和方法,是实习活动的重要环节。在这个过程中,琐碎的事务,对实习学生来说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如传票何时送达、如何送达,当庭反诉该怎么处理等等。
3、部分填补了司法伦理培养不足的缺陷
目前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基本上没有司法伦理教育的内容,取而代之的是“两课”和“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明显缺乏对法学专业伦理的特殊考量。其次,司法伦理的培养也不是简单的理论学习可以培养的。最高法院把职业操守作为规定固定下来,但并非把这些规定背下来就提高了职业伦理。司法伦理是在实践中无数次的义务冲突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价值观念。实习中指导老师的职业道德和操守有助于学生司法伦理的形成和强化,填补了学校教育的不足。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1、实习时间较短,学生亲身感知有限。应结合假期,增加实习时间。
2、缺乏对实务技能的专门和系统训练,学生学到什么全凭运气,案件多就学得多,案件少就学得少。可否考虑在学生实习中期,由带队老师和指导法官就实务方面的一些具有普遍性的技能进行专门授课和系统培训,学用结合。
总之,通过为期两个月的实习,学生普遍感觉到自己的环境适应能力,为人处事的能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都有明显的进步,实习丰富了实践学习的内容,补充了学校理论学习的不足。
2016年3月初,作为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法院的一名新晋干警,我非常荣幸地参加了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第二十五期预备法官培训班。在为期两月的培训中,来自各个领域的55位专家学者为我们带来了316个课时的专题讲座,不仅先后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局周小莹主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程新文庭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杨临萍庭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郭峰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薛刚凌院长、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郑成良教授等亲临教学现场,更在课程内容的设置上精心安排,可以说是满怀希冀而来,收获丰硕而归!
在综合素养的教化中,数十位学院及北京各高校的专兼职教授们从法官职业道德扩展到司法的伦理,从司法礼仪漫谈到国家的治理,从舆情应对升华到法律思维的运用,让我们学会如何理性的思维明辨是非,用职业的伦理规范自身。在部门理论的探析中,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业务庭室及北京法院系统的资深法官们,用严谨的治学态度、专业的知识技能与毫无保留的给予,让我们在案例梳理、庭审驾驭、文书制作等方面获得提升。在模拟法庭的对抗中,我们与当地知名律所律师实地对抗,唇枪舌战,辩法析理;在首次开创的导师制的联合培养模式中,我根据自身的兴趣点选择了学院证券法研究方向的教授李成斌老师,在导师悉心的指导下,我们以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等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法律纠纷作为研究对象,一次次碰撞出思想的火花,完成了《P2P网贷平台去担保化问题研究》一文,并最终收录于国家法官学院的论文选集。
一、 高屋建瓴,解读中深化改革认知
在本次培训中,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蒋惠岭教授及《法律适用》编辑部吕芳主任对司法改革的要旨与未来的方向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使我们逐渐深化了对司法改革的认知。司法改革的核心与关键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再具体细分,则包括以下七个方面:司法管理体制改革的独立化;司法组织制度改革的完整化;司法人事制度改革的职业化;诉讼制度改革的公平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去行政化”;司法管理制度改革的科学化以及司法监督制度改革的严密化。
学院还特地安排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组织学员们前往改革的试点单位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参观,在听取了该院司法改革重要举措及具体实施情况的介绍后,使我们对改革的实践有了更加直观的感受:遴选机制重启了法官职业化的探索,“去行政化”减轻了法官的办案压力,责任制并非寸步难行的桎梏而是一种促进公正的手段……作为改革大潮中的一份子,我对改革也更加充满了信心。
二、 亮点纷呈,钻研中锤炼司法本领
周强院长在开班仪式时曾语重心长的提醒我们“法官最根本的是要锤炼自身司法本领,锻造过硬的司法能力。”打铁还需自身硬!国家法官学院的曹士兵院长所讲授的《逻辑思维能力在法官办案中的运用》一课,使我们学会运用法律的思维进行逻辑思考,明白了法官不是一个僵硬搬套法律条文的工匠,而是要合理适用手中的法律,用自己的智慧解释好手中的法律,“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往返于规范与事实之间”。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刑一庭周军庭长带来的《裁判文书精品之路》的课程,使我们对裁判文书写就的格式、内要、要求及应注意的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明白了一份好的裁判文书,必须做到事实清楚,重点突出,因果明确,特别是要强调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以理服人,让法院的裁判成为看得见,读得懂的社会公正。
德国案件分析方法模块,通过德国式思维方法的引入拓宽我们的视野,使我们在案例分析中,打破思维的定式,更加缜密思维,更加精密推理,更加严密论证。凡此种种,对于即将走向审判岗位的我们而言,受益良多。
三、 他山之石,交流中收获有益经验
本次培训的另一大收获在于认识了102名志同道合的预备法官朋友们,我们彼此在专业背景上千差万别、法院层级和工作岗位也不尽相同,甚至在年龄梯次上也横跨20年,但三人而行,交流中我们共同分享各自法院的先进经验及工作亮点,其中不乏一些有益的探索可以用之于今后的工作中。
因为自己目前在执行部门,因此对执行方面的改革格外重视,常向一些试点单位的同事们请教。唐山市作为审执分离改革的试点市,立足于通过大胆的“分”与“立”来提升执行效能,优化执行配置。唐山法院打破了行政区域的界限,整合多家法院的执行力量,建立起跨行政区域的执行机构,实现了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的相分离。针对执行队伍的人员管理问题,唐山中院执行局分设了执行裁决庭与执行实施庭,执行裁决庭重点解决执行异议、执行复议等需要进入诉讼程序的执行案件以及普通执行案件的裁决工作,执行实施庭则负责常态化的查询、冻结、扣押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进一步厘清了审判权与执行权的界限,实现了执行领域审判权与实施权的相分离。这种审执分离的改革机制将会使未来执行工作更趋于集中化、专业化,提升执行工作的效率及能动性,“下分上统、跨区整合”的路径对我院执行工作的改革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四、 见贤思齐,感悟中明确人生追求
视野的开阔与技能的提升仅是本次培训的一个方面,在这里让我感触更深的是法学前辈们对学问的“锲而不舍”,以及资深法官们对职业价值的认同与不懈的追求,见贤思齐,在他们身上我感受到的是一种对于生活的态度,感悟到的是一份对于理想信念的坚守。
依然记得我的导师学院行政法教研部主任李成斌教授时常挂在嘴边的话“人生就活一种态度,生命的激情就在于不断的挑战”。在同导师进行P2P网贷平台的法律问题研究时,项目涉及的电商领域在国内还处于起步阶段,可供参考的资料少,我们都纳闷他为何要选择这样一个年轻人看起来都十分“潮流”的话题,但他却告诉我们正是因为这个话题的“新”所以才更有挑战性,那段时间,每天早晨叫醒我们的不是闹钟而是老师发来的互联网电商领域的最新司法动态。许多人认为人生追求的就是一种功成名就的快感,但在这些前辈们身上我感受到的却是对新知的不停探索与对自我的不断挑战。
培训前几日,昌平区法院马彩云遭枪击殉职的噩耗刚刚传来,接连不断的暴力袭法事件让我们戚然之余也对法官这份职业产生了些许忧虑。但北京市延庆县法院副院长董晓军法官却教会我们“端正从业心态,修复不良心理;认同公仆角色,树立正确理念”,法官既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也是社会公正的捍卫者,其手中握的是人民赋予的权力,只有获得了人民的信任,我们才会有良好的执法土壤,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个事业,就应当忠诚于司法,服务于人民,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心中对法律的信仰不可动摇。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两个月的培训,我从中收获了友谊,收获了知识,收获了成长,也深深地感受到作为经开法院一份子的荣誉感,当本院的司法公开工作被法官学院的领导们赞扬时,渺小的自己突然意识到身上肩负的已不再是个人的荣辱,而是整个单位的形象,经开法院的招牌是我们每名干警最闪亮的名片,也是我们身后永远坚实的依靠。明天又将会是一个新的起点,未来的自己定会在在规则与理性中锤炼自我,在方寸与定夺间探寻法律的真谛,仰望星空,脚踏实地,为着心中澎湃的法治理想,为着经开法院的明天,扬帆起航,乘风破浪!
成为一名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初任法官,是全国法学院许多学生的向往。但是,对于担任一名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初任法官必须经过哪些步骤,了解的人恐怕很少。本文大致勾勒一下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初任法官路线图,以供有志者对自己的法律人生作一个规划。
一、通过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并取得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法官学历条件是本科以上,且不限于法律专业。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作为全国最具有吸引力的基层人民法院,对于拟作为法官候选人的新录用公务员,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了更高的学历要求,即要求具备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因此,对于大学本科生来说,要想成为一名上海法官,首先应当通过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并完成学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
二、通过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对于新录用公务员,还提出了通过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此,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三年期间,应当争取以360分以上的成绩通过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才能具备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和报考上海基层人民法院的条件。
三、通过上海市人事局组织的政法类公务员考试,并体检、考核合格
上海市公务员考试采用“2+X”的考试模式:“2”即2门公共科目综合考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X”为1门岗位专业考试,报考法院的必须参加政法类专业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者,参加统一组织的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可进入招录单位的面试。经面试合格的人员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上海市二级甲等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就可以被录用。在各门考试中,上海市人事局组织的政法类公务员考试难度最大,最具有决定意义。因为录用名额有限,而考生不受地域范围限制。
四、到基层单位或岗位实习锻炼一年
新录用人员除已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已在街道、乡镇和基层、执法一线岗位上工作的,应当在规定的试用期到基层单位或岗位实习锻炼一年。20_年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新录用人员均到街道、乡镇等锻炼一年。由于基层人民法院也可以理解为基层、执法一线岗位,且工作非常繁忙,到街道、乡镇等锻炼一年的收获并不比直接到基层人民法院工作锻炼价值更大,因此,基层人民法院新录用人员有可能压缩到其他单位锻炼的时间,或者直接到基层人民法院工作。
五、在试用期内通过培训测试
在试用期内,新录用人员必须先参加上海市人事局组织的国家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为期约两周;再参加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初任书记员培训,为期约三周。初任培训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务员初任培训在新录用人员上岗前进行,培训期满后,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发给公务员培训证书,作为上岗前及试用期考核、定级的依据之一。新录用公务员不参加初任培训或初任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任职定级。在试用期内,新录用人员还必须通过专门语言类的专门考试:职业英语必须四级以上(或博思英语三级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二级乙等以上。
六、试用期满被任命为书记员,定级副科或正科
试用期一年表现合格的,被任命为书记员。今后可能被任命为法官助理,但工作职责与书记员并无实质差异,只是可能会将庭审记录等工作分离由专门的速录员担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定级副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定级正科。在职取得硕士或者博士学历或学位的,并不当然定级副科或正科。
七、定级后从事一年以上的书记员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九条第六项规定,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以上的,具备担任法官的条件。由于有的法院不将试用期计入从事法律工作年限中,硕士研究生定级后再从事一年以上的书记员工作,才有晋升助理审判员的机会。由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对初任法官实行总额控制,而各基层人民法院仍有一部分通过司法考试的本科学历的资深录用制书记员,因此硕士研究生晋升助理审判员的年限大致在定级后一年到三年。但是,由于上海法院从20_年起开始招收聘任制书记员,实行书记员队伍专门化,因此,尽管法官员额有限,可是在法院内录用制书记员有限,今后硕士研究生在定级一年后晋升助理审判员仍然是有保障的。
八、被推选作为初任法官候选人
各个法院每年可以晋升一批初任法官。首先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根据行政编制和法官员额等情况,决定各个法院可以晋升初任法官的名额。然后由各个法院党组讨论决定拟任初任法官的人选,并上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审核。审核通过的人选,可以参加预备法官培训。
九、参加为期一年的预备法官培训
从20_年起,书记员担任初任法官,必须经过为期一年的预备法官培训。预备法官培训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集中培训阶段,集中在法官培训基地进行法官职业素养与审判技能培训,时间为1个半月,课程设置为法官职业素养、审判基本技能和相关知识三个部分。教学方法为授课、案例分析、小组讨论、观摩和模拟庭审、裁判文书制作。对模拟庭审的案例或教学案例,每个学员都要独立制作裁判文书,交指导教师阅卷后讲评。第二阶级是分散实习阶段,时间为9个半月,提任后拟从事的审判专业4个半月,由学员任选或指定其中一项其他审判专业3个月,立案2个月。家居远郊的学员回原单位实习,家住市区的学员统一安排到实习点实习,实习点设立在受聘担任带教法官所在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每个带教法官指导学员一般不超过2名。实习按实习大纲要求进行。每一专业实习结束后,带教法官要对实习学员的能力和表现进行鉴定,评定实习成绩。第三阶段是总结考试阶段。学员集中在法官培训基地进行总结、提高和考试,时间为1个月。总结要形成书面材料,进行交流。学员还要结合实习撰写一篇案例,3-5千字,以法律适用为主。提高是对司法理念和所学知识进行梳理、归纳,对审判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法学理论的前沿问题进行研讨,力求使感性认识逐步向理性认识升华。考试由上海高院政治部和国家法官学院上海分院共同组织,主要以裁判文书制作中的论证说理部分进行考试,检验学员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察学员对法官素养和审判技能的掌握程度。通过考试后,学员取得预备法官培训合格证书。
十、被正式任命为助理审判员
预备法官培训结束,取得合格证书的学员,完成了法院系统内的“两考一培训”,具备了担任助理审判员的资格。由各个法院党组分别讨论决定,由法院院长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就正式成为了一名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初任法官,可以开始从事审判工作。以后如何成长为一名优秀法官,那将是另一个需要探讨的课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