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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读书心得600字10篇

| 佳洁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化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至今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吗?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在这本书中,描写的人物尽管很多,但作者安排得很巧妙,显得有主有次。虽然这里面的人除了简·贝内特和伊丽沙白·贝内特以及宾利先生和达西先生外,其它的人几乎都存在很多缺点。但正因为对这些小人物的'描写,更让我们觉得它的真实,因为在生活中,我们其实或多或少地也在扮演着这些并不光彩的角色,不是吗?扪心自问,无论是贝内特太太的自私、势利、放荡;威克姆的恩将仇报;柯林斯的虚伪愚蠢、奴颜婢膝还是凯瑟琳夫人的独断专行、,自私自利;以及其它人的……,我们是不是都能从自己或周围人的身上找出些原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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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到《傲慢与偏见》这本书时,并无多大感想,只是纯粹地觉得拿来打发时间。因此便以拖拖拉拉的态度开始阅读。但是,就像任何事情却会有它的专属粉丝,因为它有它的魅力所在。而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就是初读一点,枯燥无味。它的内容没有那么波澜壮,我想这也是它的魅力所在,能一直吸引你读下去。

傲慢,偏见。这两个词毋庸置疑是贬义,让简奥斯汀的作品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著作。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这句:要是他没有触犯我的骄傲,我也很容易原谅他的骄傲。每个人都有底线,都有各自为人处事之道,所以各自安好。不是因为对方一再忍让,而是我们懂得怎样柔和对待他人和要求自己,自由互相懂得尊重彼此,才会相安无事。

《傲慢与偏见》是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但至此又有所不同,它以男女主角的爱情纠葛作为主线,并通过对他们之间的对照与描写,给世人留下了对于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思考。我想这是它的可贵之处,在宣扬爱情唯美的同时也引发了对道德品性的思考。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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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大家都听说过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这个寒假,我在学校任务与自身好奇的驱使下加入了读书人的行列。阅读了不算多的五本书籍,在其中,我还是想看完《傲慢与偏见》之后的想法。

《傲慢与偏见》写于现实主义小说作家简·奥斯丁笔下,被毛姆列入十大小说之一。《傲慢与偏见》的主线为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共计描写了四起姻缘,是简·奥斯丁最富于戏剧素材也最引人入胜的一部作品。

中,女主人公伊丽莎白·贝内特的家庭是以一个顾家、温文尔雅却又不愿被麻烦事缠身的`乡间老绅士为父亲和一个只想着叫女儿们嫁个有钱人家为母亲以及性格个性均不相同的五姐妹组成的,大女儿简·贝内特是一个乐观、思维缜密、温柔、漂亮、善解人意却又比较内敛的女孩,深得大家的喜爱,二女儿也就是女主人公伊丽莎白·贝内特是一个聪明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且会为他人考虑的女孩,是老绅士贝内特一直最喜爱的孩子,三女儿玛丽深深扎住在学习的海洋里,四女儿凯瑟琳与小女儿莉迪亚经常在一起,所以她们有相同的观点和想法,而小女儿由于从小不受约束,养成了放荡不羁、贪慕虚荣、轻信盲从的不良性格,并且这种性格导致了她失败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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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就是我们生活的写照;门第、爱情、婚姻,整本书我很享受达西这样一个人。

这部小说应该是很多女孩子的爱情启蒙故事。《傲慢与偏见》中主要描写了伊丽莎白、简与达西、宾利之间的故事。简本来与宾利相爱,但因为达西认为简并不爱他,阻止了这场婚姻。后来在伊丽莎白的挽救下,简与宾利结婚。本来伊丽莎白对达西是抱有偏见的,但因为后来知道了魏肯的真实身份,并知道达西付出的努力,渐渐消除了对达西先生的偏见,最后相爱并结婚。

我觉着丽萃很了不起,她和达西走在一起的过程值得我学习。我到不为自己拥有的感到自卑,相反,对自己要求更高要更自信。人与人的认识是需要一段时间的,有时候第一印象往往是错误的。门第背景不是最重要的,两个人之间的对等才重要啊。

作者写作地点是乡下与城市人的区别很能体现偏见与傲慢。我个人认为虽然谈的都是上流社会的生活方式,就目前中国的发展,在未来20年大家可以把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贵族或者说是上流社会的生活方式相题并论。估计有很多人开始想反驳了,至少我保证自己可以做到。有时候我想,那些攻击我们的人打不倒我的,既然我们的祖宗能穿越5000年的历史,我们不比国外人或他人差。

我非常喜欢这本著作,它深深的影响了我。看到第三遍时我还是对生活存有许多幻想,让人想入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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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在初中时已经接触过了。只是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几年之后,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班纳特家有5个女儿均未出嫁,而班纳特太太是一个神经质虚荣心十足的女人,将每个女儿嫁出去是她这一生唯一的大事却从不费心管教女儿的举止,而班纳特先生是个顾家的老绅士,却放任妻子和女儿的不得体行为,宁愿躲进图书室寻求平静。简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容貌美丽、性情温柔、沉静;伊莉沙白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个性活泼大方、聪慧与美貌并俱;三女儿玛丽容貌不若其它姊妹出色,因此便在品德及知识上用功,但也造成她的自大态度;排行第四的凯蒂个性浮华,与么妹丽迪雅最热忠跳舞,举止常失礼而不自知;么女儿爱慕虚荣、注重享乐、跳舞和与军官斗闹取乐是她生活的唯一目的。有一天他们家附近的搬来了一个有钱的单身男子彬格莱查尔斯,他是一个个性温和、做人真诚不拘泥小节的富家青年,在一个宴会彬格莱却恋上了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与简班纳特相互爱慕;而彬格莱的好朋友达西费茨威廉个性拘谨严肃,不善言词常给人自大傲慢的印象,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莉沙白,但是因为班纳特一家本身并不是得体的家族令这两段恋情受到障碍,伊莉沙白一开始就对傲慢的达西存有偏见,主要就是描述他们这段关系的转变过程。

书中的时代背景会造就许多不同的爱情观:彬格莱先生仪表堂堂,大有绅士风度,而且和颜悦色,没有拘泥做作的气习。达西立刻引起全场的注意,因为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贵,于是他进场不到五分钟,大家都纷纷传说他每年有一万磅的收入。男宾们都称赞他的一表人才,女宾们都说他比彬格莱先生漂亮得多。人们就是以财富来衡量一个人的。在达西与伊莉沙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与平民的上的障碍;相较于现代这样的情形就会比较少发生。在我看法里我认为爱情是很美好的,两颗心的距离并不一定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分开而有所改变,青春和爱情,都是天底下最容易消逝的东西;一个女人在一生中能够被一个男人深深爱过,是一种怎样的幸福呢?或者说,一个女人在一生中错过一个深深爱她的男人,是一种怎样的遗憾?傲慢和偏见,就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

以社会女性主义观点切入,检视奥斯汀的社会背景,探索社会环境如何影响女性在面临婚姻时,内心的焦虑与挣扎。就社会女性主义者而言,物质环境为塑造女性婚姻意识的决定因素。事实上,婚姻,就小说人物而言,为一个阶级交换与经济交流的市场。为了达成结婚的目的,女性人物擅于把自己转化成商品,展示其外貌与才艺,吸引男性目光。此一时期女性受到社会价值的鼓励,利用其女性特质来赢得婚姻伴侣。然而,奥斯汀的女性人物在面临婚姻伴侣的抉择时往往呈现对婚姻无意识的不安。爱情是一条主线,然而婚姻与爱情还是有差别的,其中一点诚实,男女主人公就太缺少了。正因为如此才使得女主角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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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化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光看剧情还能发现一点点和《简·爱》相似的地方,罗切斯特先生最开始注意到简的与众不同,也是因为简耿直的说罗切斯特先生一点也不漂亮。达西目光移不开伊丽莎白的伊始,也大抵是因为伊丽莎白在舞会上优雅的回怼他。伊丽莎白也曾被一个牧师——柯林斯先生求婚过,柯林斯想娶她的理由也是奇葩。不过这个牧师的颜值和圣约翰是没法比的。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至今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吗?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傲慢与偏见》读书心得600字篇7

海伦·凯勒曾说过“一本书就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无限广阔的海洋。”当然,书的种类也各式各样,其中最受人喜爱的便是小说了,小说的体裁大多数以爱情为主要成分,就如《傲慢与偏见》这本书一样,幽默风趣,内容丰富多彩。

《做慢与偏见》这本书主要写了四起姻缘,提出了道德与行为的规范问题。在书中,作者明确规定了婚姻的"好坏”标准。不幸的婚姻大致有两种情况:一像夏洛特和柯林斯那样,完全建立在经济基础上;二像利迪亚和威克姆那样,纯粹建立在美貌和情欲的基础上。而幸福的婚姻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婚姻完全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正如伊丽莎白与达西和简与宾利,他们都互相爱蒙。

在他们第一次见面时,达西待人十分傲慢、无礼,伊丽莎白也对达西执有偏见,因为威克好的一番无耻斓言,她进一步加深了对达西的憎恶。当一切误会被解开时,她才发现原来是虚荣心在作怪,十分愧疚,也对达西不再执有偏见,很快两人便结下了这样一段美满的姻缘。在这段感情纠纷中,最令我感动的还是达西那颗坚持不解的真心。在第一次求婚被拒后并没有放弃,而是冷静下来,改正自己的缺点,再次鼓起勇气追求伊丽莎白。

在这本书中,作者把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都描绘得惟妙惟肖,精彩的故事使我受益匪浅:初次印象是不可靠的,而偏见又比无知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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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时骄傲自满的心理总是光顾着玩耍,轻视学习,无视叮咛,且迷上韩剧。母亲对我的行为严重认为我是对自己的抛弃,日日与我争辩就想我能好一点。可无知的傲慢激起内心阴暗的一面,争辩再一次升级。母亲也因此肝肠寸断无助落泪,现在想来自己当时是有多么倔强与无知。

还有一层感悟,就是我们对自我的认识与了解很多时候也是存在偏见的,其中最重要的偏见就是不自信。其实,我们应该学会正视自我的潜能,相信没有什么是可以难倒自己的。类似爱因斯坦这等风姿卓越的人物,潜能开发也只是寥寥无几。俞敏洪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想获得什么成就就在于他对生命有多么的渴望,而渴望就在你的心里。”我想,他说的应该就是,一定要正视自己因渴望而被激发的潜能,它的力量无比强大。

《最后一片常春藤》中那个苏珊原本就快放弃对生的希望,是那片永不凋落的藤叶给了她生存的信念,给了她敢于与病魔抗争的勇气,最后通过治疗幸存下来。正视自己的潜能,因为它有足够的能量去改变一个人的一生!千万别对自己产生任何偏见,人出生可以有不平等,但那种差异是微乎其微的。因为上苍赋予与我们生命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已经拥有了人生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财富。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了不起的作品,当你开始盲目的带去有色眼镜去看待一个人,一个理想的时候,一定要记得你曾经看过它,深入理解过它。千万别让傲慢与偏见毁了你的思想与宽厚。远离傲慢与偏见,必会守得云开见月明!

《傲慢与偏见》读书心得600字篇9

伊丽莎白的父亲贝内特年轻的时候以为美貌的女子能带来幸福,但到了后来这段婚姻里却没有了爱情的存在,生活宽裕,情感空虚。

伊丽莎白的好友夏洛特嫁给牧师柯林斯,两人所求都不是爱情,各取所需,谈不上爱情,却有满足和太平。

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她单纯的追求外表的华美而忽略了内在,真心喜欢了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威科姆,与他私奔,不计后果,书中再没有过多的描写她之后的生活,但却是可想而知的悲哀。

贯穿了全书的简和宾利,他们在舞会上一见钟情,因为种种原因,两人互相爱恋却不敢捅破那层纸坦诚,本来是要错过了,奥斯丁却又给了他们一个峰回路转的美满结局。

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两人由开始相互看不惯,误解,到后来达西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这个聪明而特别的女孩,但由于两个人的地位又觉得痛苦,而伊丽莎白解开对于达西傲慢的误解后,发现达西是一个心地善良,品德高贵的人,也醉入了爱河。

爱情是这本书的主线,但同时也传递出了另一个婚姻的必备因素,就是财富。两段极其美好的婚姻都是建立在财富的基础上,我不能说这是一个很俗的条件,站在现实中,只有爱情的婚姻是不成立的,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生活也不可能饮水饱。在奥斯丁生活的十八世纪末的英国,人们的思想充斥著名利,地位,虚荣,在当时的英国社会,为了爱情而结婚是一个愚蠢的游戏。金钱决定了整个等级分明的运转。

《傲慢与偏见》读书心得600字篇10

书中的莉迪亚恋上的是一个穷小子,当传出她与威科姆私奔的消息,在生活的那个小镇上人人都觉得贝内特家是最倒霉的,但当简要嫁给宾利的消息传出后,人们又开始传开说他们家是最幸运的,唯一的区别就是,宾利很有富有而威科姆则是一贫如洗。那感情和财富究竟哪个更重要,书中没有明确的回答,可是看到夏洛特和贝内特先生的婚姻,在潜意识里,奥斯丁倾向于金钱。

书中还有许多比较的主角和情节,美恶的展现,威科姆的欺骗谎言,达西的原谅不计前嫌,贝内特太太的虚荣和愚蠢,简的单纯和完美,宾利小姐的表里不一和势力,伊丽莎白的聪慧与个性……全书对于人物的描述很细腻,多数经过语言展现,慢慢读那些用词,会感受到这个人物的气息。全书我最喜欢的主角是达西,从头到尾,他都是最真实的最坦诚最勇敢的人,在他向伊丽莎白袒露自我的喜欢的时候,他说出了他担忧和纠结的原因,完全没有隐瞒,活的坦荡荡明明白白。

当他得知自我被误会之后,也没有过激的行为,在信里解释了一切,就不再纠缠,可是却默默的继续关心着伊丽莎白,还暗地里处理了她妹妹的丑事即使是在帮自我的仇人。忠于自我的心,只要认定了就不会后悔和退缩,他的一切在感染和打动着伊丽莎白。也许这就是我的感情观,再深的喜欢都不必过多的在嘴上表达,行动才能证明一切。活的勇敢坦然,忠于自我的内心。

这本书看的很慢,不明白花了多久的时间,所以读的很细,不是最喜欢的书,却也是无法再忘记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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