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我深刻体会到:“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听到那些触目惊心的数字,我的心怦怦直跳:去年,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50万人,其中中小学生占了10万多。而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竟排在了世界第一。我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都在10万多人,平均每天死亡达300人,这真是一个比战争还要无情,还残酷的数字。山西沁源县二中900多个学生在公路上晨跑时,一辆大东风带挂货车向学生横冲直撞过来,造成21名师生死亡,18人受伤。当时公路上躺满了遇难学生的尸体。这一起起惨烈的事故背后,有多少家庭失去了亲人,有多少欢乐变成了悲剧,有多少幸福化为乌有。在每一起交通事故背后,是一个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是一个个白发人送走了黑发人,是一个个孩子与父母阴阳两隔。这些不能不使我们感到心有余悸。
是什么原因导致我们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据交通警察调查统计,在所有的交通事故中,除极少数属意外原因造成,75%以上的`事故是驾驶员或行人的人为因素造成的。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有无证驾车、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行人不守交通规则等。
我们真应该都来反省一下我们自己和身边同学的交通行为,曾经有过的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曾因自己不安全的交通行为而给自己和他人带来过一些伤害。我们当中很多人每天好几趟往返于学校和家庭之间,途中又大多要走马路,不管步行也好,骑自行车也好,都应避让来往的车辆。
美好的人生从安全开始,只有保证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为了我们大家一定要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始终把交通安全牢记在心,落实到行动,让交通事故远离我们。
生命只有一次,每个人来到这时间都有自己的使命,在没有完成自己使命之前,绝对不能半途而废,生命也不能丢失。
交通安全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几大安全隐患之一,许多人因为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承担起了负债,这次讲座中,让我认识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讲座中有一起事故:一天晚上,孙某带着四位朋友喝酒,酒足饭饱后孙某认为自己还很清醒,就开着车载着朋友走了,不料车辆发生侧翻,带走了两人的生命。事后孙某悔过万分,我想要是还有重来的机会,他绝对不会这样做。我们要在我也想来临之前做好防范。可以避免丢失自己宝贵的生命,葬送他人的美好生活。
讲座中还讲到头盔的重要性。头盔,日常生活中的物品,但有的人甚至连有都没有,可能是他们没有经历过,或身边没有,当身边的朋友发生意外,他们以后就会提高警惕,头盔是他们的不二之选,头盔可以大大保障他们在事故中的生存率,我们在视频中可以看到戴了头盔的人只是受了些皮外伤,没戴头盔的人则是抢救无效去世,鲜明的对比使我们非常惊讶,当我们想到那一颗颗碎裂的头盔,若是自己的头时不禁吸一口凉气。
遵守交通规则,珍惜自己宝贵的生命,让亲人少一点担心。
今日,我看了《新闻大求真》,遭受了安全性的文化教育和警告。
在家里,有很多安全风险,例如伸缩的电褥子、电线边上放这装满水的杯子。这种都是会造成火灾事故,假如确实着火了,要想出来,把手很烫,表明外边早已起火,假如你需要撞门、翻窗子,它是不正确的念头。要打开窗户向外求救。
而在游水的情况下你也要当心。假如在河中游水时,一不小心被水草缠上了脚,千万别惊慌那样非常容易溺水,要憋一口气沉在水下,把脚底的水草解一开,尽可能让身体释放压力,浮上河面。假如你的朋友溺水了,不可以亲身排水去救,自身也会溺水,也不可以手牵手去救,立在地面上的那人如果不把握不住得话,会把全体人员带到水里,十分风险。要依靠身旁的物品:用衣服裤子绑在一起,变为一根绳子;竹杆;乃至竹条,溺水者要是把握住,就能马上浮上来。
搭车更必须留意。有一些父母喜爱让小孩坐着前座坐位上,可是假如一不小心产生车祸事故得话,汽车安全气囊便会弹出来,对大人是一种维护,但对小朋友确是一种损害,被车撞时,保险带会紧勒小朋友的颈部,弹出来的汽车安全气囊的力是很多个大人的能量,这么大的能量砸在小朋友的头顶,很有可能致命性。不必认为坐着后排座就安全性了,假如没有保险带得话出,车祸事故的情况下你也就会从汽车后备箱或车窗玻璃狠狠地的被甩出来,努力生命的成本。
生命仅有一次,我们要好好珍惜,保护好自己的安全性。
听了今天的报告,我感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什么呈上升趋势,主要是他们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不懂法,还有的不知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什么是自己应有的权利,什么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没能真正理解的重要意义,不能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来规范自己的言行。
要培养未成年人的自觉法律意识,首先应组织未成年人系统学习法律,多形式组织未成年人学习法律条文,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来规范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武器与一切违法犯罪的现象作斗争。我作为一名学生,也会以身作则,学习宪法法律。
当今社会,作为一个劳动者,法律素质高低越来越被重视。学校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学生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最有效途径。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应试教育的阴影仍然存在,不少学生成了应试教育条件下的失败者。只有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利用学校优势,根据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有的放矢地施加法制影响,使青少年学生知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才能有效地扼制青少年犯罪,降低犯罪率。
学校担负着为社会培养合格劳动者的光荣任务。宪法关于“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对未来劳动者的法律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年龄还小,心理压力大,心理发展很不稳定。在他们身上,容易养成不良习惯,发生违法行为,加上一些学校应试当先,忽视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极易导致上述学生造成或轻或重的法律后果,使得青少年犯罪率越来越高。因此当前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充实和完善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 那么导致青少年犯罪率如此之高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他们正处于青春期年龄不成熟,他们的生理和心理正在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心理上充满着独立性、依赖性、自觉性、反抗性的矛盾,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做事情欠缺考虑;而且他们的人生阅历浅,社会环境却又非常复杂,所以如果没有正确得法的引导,
他们很容易走上歧途,甚至违法犯罪。
青少年学生心理发展的不成熟性还表现在:由于对自我的要求过分高于自身的素质和能力,客观生活环境困难,使得他们在心理上非常脆弱。家庭因素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一些父母过度关怀子女:有的不惜省吃俭用,也要给孩子舒适的环境;经济条件好的,更是把孩子当作“掌上明珠”,要啥给啥。这容易使青少年产生好逸恶劳,挥霍无度的不良习气,极易导致心理脆弱。而很多青少年违法犯罪,都是因心理的脆弱而诱发的犯罪。
现代青少年学生自我价值观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价值观是影响甚至支配人们行为的重要因素。随着社会的发展,青少年自我价值出现了变化。在不否认主流是好的条件下,我们要指出有为数不少的青少年自我预期下降,思想出现了消极、颓废的倾向。许多青少年错误地以物质利益为尺度去评价个人得失,这诱发了一些青少年抢劫、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甚至有些青少年为了经济利益,连最基本的道德也放弃了。
青少年学生个人化个性化倾向越来越突出。面对改革浪潮,许多人的价值观念就出现了个人化、个性化倾向,这也波及到一些青少年学生。这种倾向是对不承认合理的个人利益、个人价值的“反对”,具有一定的积极性,但如果不能把握合适的“度”,就很容易陷入个人主义的泥潭,从而容易产生犯罪。
社会文化对青少年学生的成长也发生着重要的影响。由于改革开放,文化也日益繁荣。一些非主流文化的负面影响及不同背景的西方
文化、港台文化对青少年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这些影响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之一。社会的主流文化是健康向上的,对青少年起着积极的正面引导作用,暴力、荒谬、享乐主义以及西方、港台文化中所宣传的私有化、极端个人主义文化及文化商业化作用下产生的文化糟粕,则在社会上起着极坏的影响,诱导着他们走上违法犯罪之路。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计算机网络已经成为一种遍布全球的公共设施,它是一个比传统媒体传播和使用信息更高效、更方便、更自由,普及面更广的媒体。但从负面意义上讲,计算机网络与传统媒体最大的不同点可能是——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互动性、广泛性等功能特点,使那些在传统媒体和现实生活中无法作案的人在网上找到了实施其违法犯罪的空间和手段。
总之,因此自从计算机网络产生以来,网上违法犯罪行为便与之相伴而生并与日俱增。许多青少年身陷网络,难以自拔,成为青少年犯罪的重要诱因之一。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仅仅靠具有某一方面知识的专业人才已无法解决,而是大量需要具有综合性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学技术的不懂法律,就不能很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能更好地利用现有的政策法规来促进科技产业的发展。法学作为一门重要的社会科学,它日益受到高等院校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重视。对大学生加强法制教育,一方面是因为法律已渗透到社会生活、人的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已把法律素质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来要求自己。
一、学习后对《刑法》的认识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极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刑法有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以及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狭义刑法是指刑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身具有的﹑贯穿全部刑法法规﹑体现我国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基本精神﹑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过程的基本准则法。新刑法规定了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应原则和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法。
二、学习后对《民法》的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通则》是我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所谓民事活动是指:公民或者法人为了一定的目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如买卖、运输、借贷、租赁等。进行民事活动时,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
三、学习后对《劳动法》的认识
《劳动法》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而制定颁布的法律。从狭义上讲,我国《劳动法》是指1994年7月5日八届人大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从广义上讲,《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以及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相隧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法》作为维护人权、体现人本关怀的一项基本法律,在西方甚至被称为第二宪法。其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等。
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时代的发展的必然要求,任重而道远。我们应该相信学校有决心进一步集思广益,积极探索,常抓不懈,培养新世纪合格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而我们当代的大学生在学习了这些法制知识后,更应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符合时代要求的大学生。在这样一个充满人文教育和关怀的校园里,是多的幸福和畅快啊!
衷心希望我们学校发展的越来越好,我们学校的法制教育可以进行下去,让我们学校的每一个学生都是一名合格的优秀的当代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