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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达夫是这样形容鲁迅的文字的:“鲁迅的文体简练得像一把匕首,能以寸铁杀人,一刀见血,重要之点,抓住之后,只消三言两语就可以把主题道破。”是的,这个特点在《二十四孝图》这篇文章中表现得一览无遗。一开头,便以“寻咒”从侧面点出中心,接下来便诉说了一段他童年的一段故事。其实,鲁迅先生是话中有话啊,他借着说童年看《二十四孝图》的事情,其实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即对儿童的不重视。儿童都读不到他们应该读的书,而人们却熟视无睹,这难道不该引起我们的反思吗?然而我又想到了现在,现在的孩子们别说爱读书,他们连根本不想读书,不思学习。再看看那时侯的孩子们,他们渴望读书却没有书读,而现在我们有书读却不愿读,这难道不是一个令人悲哀的现象吗?
《朝花夕拾》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虽然我有时不太懂得里面的意思,但是我每天都会看会这本书,慢慢地也加深了理解。
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便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那个荒芜的百草园,生长着各种不知名的杂草和鸟兽。鲁迅从中发现了无线乐趣,这里有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有矮小的珊瑚珠等。偶尔翻开石头还会发现其中有昆虫更是增添了无限乐趣。鲁迅在这里发现大自然的和谐与美妙。满足了那颗好奇的童心,他置身于百草园中,尽情感受大自然带来的乐趣。
鲁迅追怀往事,在一九二六年二月至十一月间,写下了十篇“从记忆中抄出来”的散文。
这些散文曾在《莽原》半月刊上陆续发表,总题曰《旧事重提》,待到一九二七年五月编订成书的时候,才改题为《朝花夕拾》。在这组文章里,鲁迅用夹叙夹议的方式,以青少年时代生活经历为线索,真实而动人地抒写了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国内到国外的一组生活。《狗·猫·鼠》、《二十四孝图》、《无常》三篇议论与叙述并重,隐寓作家对执笔当时现实生活的针砭,写来挥洒自如,庄诙杂陈。
《阿长与山海经》、《五猖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琐记》等五篇,以亲切动人的笔墨,各各记录了社会生活的一面,几乎每篇都是一幅浓淡相间、色彩鲜明的风俗画或世态画。《藤野先生》和《范爱农》本意在追怀旧日的师友,却也写出了海外生活和革命运动的片断,境界更为开广。
小时候,傍晚,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池塘边,看着蓝天上悠悠的白云,看着匆匆回巢的鸟儿,是多么的无趣!无聊的撇撇嘴,站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大摇大摆地回家了。可惜在走的那一刻,天被渲染上了火红的色彩,夕阳也慢慢落山了。我却不曾发现这份美。第二天再来,却看不到了。
渐渐长大了,床头,书桌上推着一摞一摞的复习资料,课外名著,再也无法如儿时般自由自在,无忧无虑了。微微叹一口气,随手拿起那本《朝花夕拾》,随意一翻,‘父亲的病’。“切……这么无趣的题目……鲁迅,似乎也不过如此嘛!”一声肆意的嘲笑声落下,躺在床上看起来。却看的入迷……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在__月份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一书。《朝花夕拾》本名为“旧事重提”。在这部书中,鲁迅先生运用了大量对比和讽刺的手法。比如说:《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用了许多生动的词汇描写了在百草园中无忧无虑的生活,对比后面被迫送进私塾里面读书的枯燥无味的生活,从而体现出鲁迅对封建教育制度的不满与批判。
鲁迅在书中用大量笔墨描写了一个人物,就是他的保姆“长妈妈”。由于旧社会的制度残存,阿长带有一些封建习俗,给我吃福橘,喜欢告状,还盲目的对“长毛”故事加以评论,甚至还踩死我心爱的隐鼠,但是她还是很关心和喜爱鲁迅的。这个人物与后面描写的另一个女性人物——衍太太的自私自利,低俗,喜欢使坏的形象形成了对比。
《朝花夕拾》用平淡的语言,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丰富而快乐的童年故事,抨击了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民解放”的愿望。我推荐大家一起来读《朝花夕拾》。
鲁迅先生日夜捡起这本书,描述了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的学习经历,回忆了难忘的人和事,表达了对过去亲友的怀念。
记录鲁迅青春期的生活经历,生动地描绘了散文的经典面貌。在生命的长河中,露曦和暮色交织在一起。当你看不到前方时,捡起路边的野花,把它们放在思想的背上。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父亲的病》一文,描述了几位名医引用的药物都很奇怪,一些罕见而迷信的东西。比如蟋蟀原本是一对,蔗糖经霜三年,败鼓皮丸等等。这些名医的本质是巫师的'医术,所以他们神秘而冷漠。骗钱是他们的主要目的。在他们身上,作者清楚地揭示了医学医术的虚假、荒谬甚至邪恶的本质。
就像孙悟空一样,我们应该有一双金眼睛,看到一切的正面和负面,不要急于看医生,这只会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