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有寻找学习和工作中的规律,为此要我们写一份总结。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心得感悟100字”,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看了学校为我们播放的安全教育视频中,我了解了一些关于小学生自我防备的知识:
1、我们过去防备坏人的武器用刀,鞭子,危险还不安全,现在我们用的是尖叫报警器,尖叫报警器是从英国学来的,使用更安全,没有危险。
2、小学生要保护自己,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跟陌生人走,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要吃。
3、遇到坏人要勇敢聪明,想办法逃离,并及时向警察叔叔报警,不放过任何坏人。
4、要远离网吧,不要长时间玩电脑,这样会影响学习。
安全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没有了安全,就等于没有了生命。正因为没有安全意识,许多悲剧就发生在我们眼前。
交通安全为主,我们过马路要一停二看三通过。如果现在是黄灯,你宁停一分钟,也不要抢一秒,你抢了一秒,死亡就离你很近。此外,也不要酒驾、疲劳驾驶、开车时打手机等。如果你的家长有这样的行为,请劝告家长不要再这么做了。
溺水现象也时有发生,我们要学会游泳。现在天气热了,一定有许多小朋友会去游泳,但请记住游泳只限游泳馆。要大人陪着去游泳,不要独自去河边玩、游泳。家长朋友们也要管好自己的孩子。
小心驶得万年船,我们只有一次生命,要珍惜生命,要有安全意识,安全第一。
通过__年7月5日这次学习安全生产教育视频后,让我们更深的了解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我明白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哪些安全问题,增强自己的防范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时刻注重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我们时刻牢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我们要吸取安全事故的教训,对安全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认真的重视起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也要确保身边同事、公司财产的安全,每次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痛心的教训,我们要重视!重视!再重视!
通过这次学习,对公司和对个人都是百益无一坏的。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安全制度,我们员工之间要相互照应,及时掌握工作情况, 发现违规作业行为及时劝诫,这样才能营造更安全的工作环境,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更好的展开,才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想通过这样的学习,我们作为员工的有了更清醒的工作目标,安全生产重在防范,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千万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安全问题伴随着人的一生,安全隐患存在与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的方方面面。然而人们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很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事故也屡屡发生。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的交通工具逐渐增多,变得越来越方便。就因为有了这些先进的交通工具,人们的生命才一步步受到更大的威胁。
20--年9月7日凌晨,x市房山区长沟镇农民王某受雇主张某的指派,负责驾驶货车拉运渣土,当他行驶至x市x区化工路时与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受伤。经x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认定,王某负全责。王某经x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伤残程度为九级。王某先后共住院治疗63天,支付了数万元的医疗费及法医鉴定费。虽然交通执法部门认定王某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但是王某则认为对于自己因事故所引起并支付的医疗费,及由此引发的相关费用则应由其雇主王某承担。然而,王某与张某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时却未能达成一致。王某遂将雇主张某告到法院。一审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王某受雇于张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张某应当赔偿王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子女生活费、病历复印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但鉴于王某在交通事故中其自身承担全部责任,可减轻张某的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张某赔偿王某各种费共计3万元 。判决后,王某表示不服并上诉至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审理期间,王某表示放弃其妻子因护理他造成误工损失的请求。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从事雇佣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雇主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此项赔偿是对雇员因职业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劳动能力损失的补偿,与雇员在工作中的过失无关,不能因雇员的过失而受到影响,故做出上述判决。
20--年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某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x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某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20--年10月23日13时许,通州区郎府乡马场村村民郎某,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x省香河县淑阳镇胡庄子村村民张某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某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这一起起案例,都是血的教训。所以我们更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安全这永恒的话题,将伴你我终生。
安全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环节,我们每天都会看到很多令人触目惊心的校园安全事故报道。我感觉到安全教育已经成为中小学教育中的一个重大问题。我感觉到作为一名教师身上的责任重大,我们该怎样才能让这样的悲剧尽量少发生呢?通过网上的学习,我学到了很多知识,这让我受益匪浅,我认为在学校安全教育过程中,如果领导得力,措施得到,很多事故其实都是可以避免的。
通过对事故的研究,我对他感到遗憾和同情。同时,我不仅在思考事故的原因,我们应该吸取什么教训,以避免重复他的错误?从目前事故和以往事故来看,虽然事故类型不同,但事故都与当事人的主观因素有关。做奇怪的事情。在人们的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着“违规、瘫痪、不负责任”的现象。当上级来检查或要求更严格时,下级就会聚在一起。否则,聚光灯就会放松警惕。一些事故主观上是当事人安全意识淡漠、粗心大意造成的。其客观原因有:责任人不负责、许可人随意、监护不到位、危险点分析不足等。
要保证安全,首先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这是保证安全的首要条件。如果我们在每项工作中都遵守规章制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例如,在具体的工作中,在工作之前,我们应该仔细分析危险点,处理工作票,采取安全措施,召开班前会议。实施所有系统意味着最大限度地减少由环境不确定性、不安全的事物状态和不安全的人类行为引起的事故的可能性。
第二,提高思想觉悟,这是安全的根本保障。在事故中各方的工作经验不能说不丰富,技术水平不能说很低(我听说他是一个高级技师),但仍有一个问题,就是因为他有松懈思想,他犯这么低级的错误,阴沟翻船。提高思想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思想教育,牢固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三个不伤害”,变“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使安全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心,提高警惕在平时的工作中,多注意观察员工的精神状态,并找出不利因素及时调整。
此外,加强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技能,这是一个安全的重要保证,“安全法规”和“两票和三个系统”的魔法武器,确保我们工作的安全、顺利发展,应该认真尽责,认真学习和掌握由管理者和员工自己。商业知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没有它,我们可以像一个刚出生的孩子不能走路一样工作,它不可避免地会撞到墙和摔倒。为了使我们的工作更加得心应手而不是盲目,我们必须不断地学习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知识需求。
二是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互相配合,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大家为了工作,安全检查。
简而言之,我们应该把我们的好主意付诸实践,不仅是在形式上,而且在文字上。
在上个星期五的下午,公安局女警老师给我们讲了安全知识,使我们受益匪浅。
俄老师先讲了在校园外被拐骗的现象,教育了我们无论对方怎么诱惑都不要说话。还教给了我们逃生的办法:大声呼救。只要大声呼救就能引起路人注意,人多坏蛋自然会走,这可是个好办法。对方一般都是在很晚时,没有几个同学时才出来拐骗的人多,所以我们自己首先得做到不要很晚回家。这就让我想到学校要求我们不在放学不要在学校或路上逗留,要按时回家,原来是这个原因。
放鞭炮,看似平常的小事,在俄老师看来是关系着安全大事的。老师在大屏幕上出现了一幅图片,只见图中一两个小男孩站在窨井盖旁等待着,突然,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窨井盖突然蹦出来,污水跟着喷涌而出。老师给我们讲解了一下。原来是小男孩太调皮,把鞭炮放到了窨井盖里,才会导致这样。险情的发生,所幸的是那几个小男孩没离井口太近,不然后果不堪设想。这可是给男孩子们的一个忠告,同时,也提醒我们行事之前要想想:这样做安全吗?不能为寻欢而悲泣。
一节课的时间很快就过去,原本安全知识浅薄的我如今收获良多。我也将会把这些知识告诉自己的亲人、朋友,让他们知道生命只有一次,一定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让我们一起创建“平安校园平安”吧!
__年8月31日,以第13号主席令公布了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标志着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以新的面貌展现于世人面前。新版《安全生产法》一改旧版法律“重经济发展,轻生命安全”、“重整改,轻处罚”的先天缺陷,在安全生产方针、机制、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政府监管和事故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重大修改,充分体现出党和国家对“安全发展”战略的强化,体现出党和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典治理安全生产乱象的坚定决心,必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安全生产法治保障。
作为一名有多年基层工作经验的安监人员,我要为《安全生产法》的这次大修大声叫好!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有着许多鲜明的亮点。但其中最值得称道的地方,我认为还是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全面加大了事故预防的措施;二是全面提高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这两大着力点明显是国家上层针对安全生产基础基层十分薄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层出不穷的乱象祭出的新的强大“杀器”。可以预见,这两大“武器”及随后各项配套法规、规章的完善,必将使全国各类安全生产乱象快速实现由“乱”到“治”,进而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好转。
一、强化源头预防,引导企业主动防“患”
新《安全生产法》在强化源头预防方面做了许多规定,这些规定有很多是在原法律规定里既有的。比如新法第18-48条始终在明确一件事,那就是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履行的法定职责至少包括以下几项重要内容——设置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保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并不得随意更换;保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合格上岗;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依法履行“三同时”职责;为员工投保工伤保险等等。
这些规定无一不是为了落实新法第17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惟其“安全生产条件”合格了,一个单位才可以正常存在,才会有发展和壮大的机会。笔者以为,这是本法自始至终都在强调的最重要的“源头预防”思想的切实体现。
再比如新法第20条也沿袭了__版《安全生产法》原有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个体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作为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只有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才能正常生存和发展,而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合格的唯一手段,就是需要大量投资去建造或购买大量安全设施,投资去培训合格的员工,投资去确保生产经营场所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各项要求。这是确保“源头预防”思想得到贯彻执行的基本保障。因为只有投入大量资金,才能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才能使职工处于安全的生产和经营环境中,才能将各级政府的要求和行业协会,以及社会群众的监督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新法在源头预防方面做出了许多创新。其中较为明显的是增加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违法信息公告制度。如新法第24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了应该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企业范畴。这类企业一旦配备了注册安全师,就能充分发挥注安师的管理知识和智力优势,帮助这些企业克服安全管理能力过于薄弱的不足,迅速显着提升重点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从而为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供可靠的智力和技术支持。新法38条则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有了规定,这条规定是将行政规定上升为法律的明显体现,该规定源于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上升为法律意志后的新法38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情况应该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这项规定旨在通过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最终让企业都能学会加强自身安全管理,定期发现和清除隐患。只要企业学会并做到了自我管理,其在防范事故方面的作用远比监管管理部门一年定期几次的监督执法有效得多。这才是源头预防的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
当然,新法的创新远不止这些。比如为了防止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学生在实习时由于缺乏安全技术而引发事故,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就在第25条中明确要求“应当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这项规定只要能真正应用于实践中,就能有效避免实习学生由于技术水平和防范技能过差而引发安全事故,从而起到保护实习学生和其他职工的目的。
新《安全生产法》的源头预防作用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只有将这些规定切实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建立起生产经营单位、职工、政府、行业协会和社会群众五位一体的安全生产新机制,才能起到引导企业主动防范先天事故隐患的目的。
二、提高违法成本,重拳推动企业除“患”
面对《安全生产法》实施__年来安全生产基础基层仍然薄弱的现状,新版《安全生产法》全面体现了乱象须用重典的立法思路。根据对新《安全生产法》的粗略统计,新版《安全生产法》用了19条的篇幅(占全部法条总篇幅的16.7%)阐述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违法应受的处罚,比旧版法律增加达7条之多。而非新增部分除多数规定可以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隐患时即“可以”直接处以大额罚款(一般为5万元或10万元以下)外,还全部提高了针对逾期未改正隐患的违法行为的罚款幅度——普遍提高1倍以上,有的条款提高的幅度甚至更高。不仅如此,为防止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安全监察部门的整改指令,新版法 律扩大了处罚对象的范围。这一变化明确体现在新法的第94、95、96、98、100、101、102和105条,这些条款体现了“双罚制”的思想,即如因为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要求整改各类隐患或问题,不仅要对单位处以罚款甚至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外,还要对“生产经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分别处以1万元以下、1-2万元或者2-5万元的罚款),这种“双罚制”的规定对各类企业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绝对是一把利剑,将有效推动企业及其有关人员主动除“患”。
当然,罚款只是行政处罚中的经济手段,针对那些以各种理由拒不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的“老赖”行为,新版《安全生产法》还有更绝的手段——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新法75条明确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这是针对实践中一些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不怕罚款怕曝光’而出台的针对性法律规定。如果这些企业仍象以前一样拒不整改重大违法行为,一旦登上了安监部门的“黑名单”,国土、投资、证券监管等单位就可以采取联合制裁措施,逼着企业正视自己的违法行为。这条规定有助于建立安全生产的失信惩戒机制,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促进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面对如此严厉的法律规定,只要安监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硬起来、严起来,将这些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可以想见,过去那种各类单位将监管部门的整改指令束之高阁置之不理,或将整改要求极尽拖拉之能事消极对待的现象必将消于无形。这种严惩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违法行为的做法,必将有效推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落实,进而逼迫企业主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创造无“患”安全企业。
三、强化责任追究,逼迫企业不敢“出事”新版《安全生产法》显着加重了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和追究力度。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面对事故采取何种措施进行了有效约束
新法第106条明确规定,一旦发生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向上级部门或政府报告的同时,立即组织抢救,且不得擅离职守或者逃匿,否则就将面临降级或撤职处分,并将接受安监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逃匿的将处以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个处罚就到位了。如果再发生事故时,主要负责人隐瞒不报或者逃跑的,只要贻误事故抢救,拘留甚至判刑不说,还要从经济上制裁你!这就是处以主要负责人上一年度收入的60—100%的罚款。
(二)显着提高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罚款和责任追究力度。
新法第109条明确规定,发生一般事故,罚款20万元至50万元,较大事故罚50万元至100万元,重大事故处100万元至500万元罚款,特别重大事故则处罚500万元至1000万元;而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元至__万元。这个处罚额度在现行的社会法系里,绝对是罚款额度相当大的法律规定之一。
更为值得一提的是,新《安全生产法》对事故单位和个人执行的是“双罚制”。即不仅要对事故单位进行罚款,还要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新法91条就有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仅“给予撤职处分”,犯罪的将“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发生的“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这种针对主要负责人的严厉处罚——限制其终身任职的规定可以说以前是绝无仅有,其严厉程度不可谓不重。当然,因为不履职而导致发生事故的,经济处罚也是必然选项,本法第92条就按照事故级别明确了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的经济处罚的幅度——分别处以上一年度年收入30-80%的罚款。这种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双罚制”在我国其他法律中并不多见,可以称得上是严之又严。
上述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的惩处性法律规定只要落实到位,单单是罚款就足以使一个中、小企业因为资金周转困难而自行灭亡(对大型国企也会起到相当大的震慑作用),更遑论还有针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甚至刑事处罚了。这些规定从法律保障上逼迫企业和其主要负责人应想千方设百计地去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保证企业生命的正常延续和发展,并保证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业历程甚至是人身自由不因生产安全事故而受到影响。
总之,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完全不同于__年那次细枝末节的缝缝补补,而是在从安全生产方针到机制、从源头防范、事故应急处理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的一次彻底的大修,这种大修是__年来安全生产实践的重要体现,也是期待未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的美好愿景。相信随着“安全发展”战略的深入人心,随着大修后《安全生产法》的深入实践,多年来持续紧张的安全生产形势必然得到有效缓解,并将最终根本好转,从而为保障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近日,我公司机动供应科同事在调试设备时,不慎从4米高钢平台坠落,致使脑部受到重创,身体多处骨折。这期严重的事故,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事故已经发生,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吸取教训,反思一下自己平时的安全意识够不够,时刻保持防范,避免类似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永恒的主题,安全文化已成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在安全生产的实践中,以从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逐步形成的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企业特点的价值观念、经营作风、管理准则、企业精神、职业观念和安全目标等的总和。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已成为当前矿山企业的主要任务。
安全不是做给某个领导、某个人看的,是为我们自己和家人的幸福相联系的,所必须和应该做的。由于我们所从事的职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任何一件不起眼的安全隐患都有可能导致我们受伤失去身体的某个部件甚至是生命。随着工作经历的增长,随着单位对我们的安全教育加强,我对安全的认识更加深刻,发生了从家人单位要我安全、我自己要把好安全关,到我一定要安全的转变。因此,我们就要从日常工作的每一件平常小事做起,工作之前,首先看看有没有安全隐患,怎样避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安全发展,预防为主”,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夏天烈日炎炎,高温高湿天气容易导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高温中暑可引起体温升高、脱水、昏倒甚至死亡;“电老虎”带来的危害更大,特别是阴雨潮湿会增大触电机率,威胁生命安全;而夏季消防事故、“禁区事故”的高发,极易引发群死群伤。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提醒您: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远离伤害事故的发生。
一、中暑预防与急救
预防中暑可采用通风、隔热、设休息室,短时轮岗等方法。中暑病人要移至通风、阴凉、干燥地仰卧,用湿毛巾、冰袋冷敷或擦拭;高温作业者应多饮生理盐水和藿香正气水,配备防热服、隔热面罩、手套、帽子等相应防护用品。 谨防电力安全事故
夏季潮湿,绝缘材料受潮会丧失绝缘性能,人易汗,增大触电几率。电气设备要接地和接零保护,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工作场地必须保持干燥、清洁;绝缘老化、短路、超负荷、接头松动,电器积尘、受潮、电器接近易燃物等易造成火灾。电气设备起火应使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等进行灭火。
二、预防禁区发生事故
坑池沟、地下室、井下管道等禁区可能有硫化氢等有毒气体或缺氧危害,易发生死亡事故。因此在进入“禁区”前要采取预防措施,通过酸碱液体测试和烛火测试确定安全系数,进入过程中一旦感觉头晕要立即撤出。发生禁区事故时,盲目进入禁区救人会导致群死群伤,应通知专业人员,配戴齐有效防护用品方可进入救人。
三、注重消防安全隐患
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必须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无阻。易燃易爆、遇湿燃烧爆炸或反应的危险化学品不能露天存放。生产企业要加强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知识教育,防止因不正确使用而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安全法律规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安全培训,亲自组织安全检查,亲自主持召开安全会议,亲自落实安全投入等等。可现实是大多主要负责人每天忙于舟车开会,商讨经营发展大事,总是感觉自己非常忙,没有时间做这些安全“小事”。
要么叫安全总监亲自代替,要么干脆不问不管,长此以往,习惯性违法成为常态。有时安全管理人员将工作做了,请领导们在上面签字确认下自己“亲自”干过的工作时,要么不问不看大笔一挥,要么嘴巴嘟哝:“是什么资料,如此小事,还来找我签字……”!
安全生产管理本来是企业管理工作中核心内容,本应占用领导们一定的精力和时间来处理日常事务,可现实是集中研究,专题讨论的次数寥寥无几。长期积累小病变大疾,小事酿大题,“运气不好”时不得不停下生产,不计成本,静坐下来亲自解决棘手的问题。此时,有人认为“运气差了点”,可仔细想想,不是运气差了点,而是思路就根本违规,决策本来违法,没有投入怎能赢得回报!
新的安全生产法已经施行,企业违法将会失去市场竞争力,严重者成为黑名单上的`醒目者;个人违法将会被停职撤职,严重者终生禁用,法律追责。如今,“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不再是宣传口号,而是强烈的要求我们用实际行动亲身履法;“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不再是国家层面的要求,而是强制要求我们再忙也应将安全管理工作烙在心中、放在桌前,千万不要叫习惯性违法成为常态!
安全!我不知道大家是怎么理解这么词的涵义的,但是我知道安全对于一个通信行业的工作者来说是多么的重要。通信安全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安全工作千万不要掉以轻心,它不仅关系到我们个人的安全,也关系到他人的安全。通信职工队伍是一只能吃苦,讲奉献的队伍,这是我们从事通信工作以来最大的感受。为了确保通信施工安全,为了规范通信施工市场,我们我们通信职工付出的多,得到的少,如果再不注意安全,不把安全时时刻刻记在心头,那么我们职工的生命就会受到威胁,因为大家都知道“水火无情”,但如果对安全麻痹大意,某些电力设施就像一个隐形的杀手。
我更想说的是,工作在生产一线的工人责任重大,我们每一个人都关系着一个家庭的幸福,我们的安全,牵系着母亲的.心,牵系着儿女的心,更是维系着幸福家庭的纽带!我真心期望,每一位通信施工工人,在工作的时候,千万要当心,为了自己,为了家庭,为了孩子,保护好自己,杜绝一切悲剧发生,工作前一定要进行“三措一点”的分析,千万不要违章作业,真正的做到:“高高兴兴的去上班,安安全全的回家”,因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我们要把“安全重于泰山”牢记在心头,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把安全提到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
我们每一个通信施工职员都不能高枕无忧,一定要不断的加以改进。通信施工事业是充满朝阳的事业,通信施工企业是不畏艰苦、团结协作、无私奉献……
快乐的童年,心想事成的青年;硕果累累的中年;幸福美满的暮年;人人心中都幻想人生的每个阶段没有遗憾,这就是向往的美好人生!
然而,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己。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安全生产,是我们每个工程管理人员的义务,更是我们的职责。
我们的施工人员,全是家中顶梁柱,他们为了各自的“美好的人生”抛家舍业,奋战施工一线,把信任与期望交予我们,我们有责任保证他们的人生安全,他们的安全了,家庭幸福了,然后国家安定繁荣,社会和谐。
我认为“美好的人生”,虽然你并不是很富裕,但自己的亲人和自己生活在一起,平平安安的,那就足够了,因为这样的很充实,幸福!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安全生产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美好的人生从安全开始,只有保证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
《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开播了,观看完之后我深有感触,安全对于每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却又是人们容易忽视的,每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就因为一时的疏忽大意没能注意到意外的到来而离开,然而悲剧的发生让我们不得不去思考要如何才能够有效的.防止类似的`事情不再一次发生。每的生命都是宝贵的,没人能知道未来的自己是什么样貌,在这个无限机会的现代社会也没人能够一言而断定未来。
安全就是要爱护好自己的同时也要保护好他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应该在以后的日常生活中,时刻注意各种安全防范,将一切安全都寄托在别人和单纯的运气上,而不是凭借着自己的观察来保证的话,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为了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再一次发生,我们应当不断补充防范意识,学习安全知识点,这既是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也是对家人的负责。
安全规章制度是多少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有些总结是事故教训,是用血的代价换来的。人是万物之灵,是社会发展之本,社会的发展离不开生产,安全是生产的基石,安全生产是一种职责,不仅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更是对员工负责、对企业负责,安全生产,不仅仅是关系到自己,更多的是关系到你我他,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根本,是社会发展永恒的主题。
小朋友们,你们家中是否有发生过关于火灾的事件,那你们都是怎么处理的,下面就让我向你们讲述一件有惊无险的火灾事件吧。
星期六的中午,我在家中做着作业,妈妈正在厨房做饭,一切都是井井有条和风平浪静的,只有妈妈锅铲的协奏声从厨房里传出。我做完作业闲着没事来看妈妈做什么好吃的',锅里传出了花生油的香味,妈妈正在切着东西,突然“呼哧”的一声,油锅起火了,火苗蹿了上来。这好像有人在耳边打了一小道响雷一般,我们被惊呆了。
这时,油锅前的妈妈惊慌失措,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正绞尽脑汁想着如何灭火,可妈妈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啊,正当她端起一盆水要往油锅里倒时,我眼前突然闪现一段关于火灾的视频,画面里有人往冒火的油锅里倒水,结果造成了严重的火灾。想到这,我就像离弦之箭一样冲到了妈妈身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夺过了她手中那盆水并且迅速地关掉了电源开关,。妈妈被我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弄懵了。可油锅还是冒着火,我四下搜寻了一下,急中生智想出了灭火的方法,把旁边妈妈洗净的一小篮大白菜倒入冒火点,随着一阵爆裂声响起,火苗顿时被扑灭,旋即而来的是一股呛鼻的黑烟和烧焦味。妈妈这时才缓过劲来,急忙盖上了锅盖,这一连串的动作都在瞬间完成。真是有惊无险啊!我们两人都吓出了一身冷汗。
这件事过后,妈妈直夸我聪明,说我立了大功,化解了一场危机。而我觉得这全都仰仗于我们平常时学习的安全教育常识,安全知识教育非小事,它涵盖了多方面的安全知识。小朋友们,我们要认真学习,做到活学活用,遇到危险才不会惊慌失措,也能减少和避免各种安全事故隐患的发生。
有这样一个故事传说,一个农场主很讨厌场里的老鼠,于是放置了一个老鼠夹收拾它,老鼠整日整夜担心,并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同在农场里生活的鸡、猪和牛。鸡正在孵蛋,说:“担心你自己吧!”,猪正在睡觉,被吵醒而很不耐烦地说:“别轻易打扰别人的瞌睡,那只老鼠夹与我有什么关系?”。而牛正在津津有味地吃草,漫不经心地说:“不要为我担心,什么时候听说老鼠夹能夹死一头牛?”
故事传说发展到后来,一条蛇路过老鼠夹时被夹住了尾巴,并把闻讯赶来的农场主夫人咬伤了,农场主把夫人送进医院,为了给夫人补身体,把鸡杀了炖成鸡汤送给夫人喝下。把猪杀了做成食物款待闻讯赶来探望农场主夫人的亲戚好友。最后,为了支付昂贵的医药费,不得不把牛卖给了屠宰场……
在我们的生产工作中,任何一个小小的人员习惯性违章、一个小小的装置性违章或是一个不经意的不安全行为都会象故事传说中的老鼠夹,它客观存在但往往被我们忽视。好象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但它爆发出来的恶果冲击波却会对我们造成极大的伤害。
看看吉电股份二道江发电公司126人身死亡事故,一个自认为很无所谓的行为断送了性命,为社会、为家人带来的只是无尽的痛苦。在发生事故后,任何人都会后悔自己没有注意到违章这个陷阱。没有高度重视一个小小的`隐患或是违章,更没有想到会引发多么严重的后果。但后悔并不会对失去亲人的痛苦得到缓解,也不会对失去的损失给予补偿。
故事传说的结论就是,如果我们无视安全陷阱,任由违章和隐患发展下去,后果就是,一个小小的老鼠夹真会夹死一头牛。
汶川大地震后,一个校长的故事立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他叫叶志平,安县桑枣中学的校长,被广大的网友亲切的称为:“史上最牛校长”。作为一个中学校长,他深知确保娃儿们的生命安全的责任重大。十几年来他不断地加固“豆腐渣”教学楼,一年几次地进行安全教育,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避险演习。正式这种防患于未然的'准备,当汶川8.0级大地震来后,全校2200多师生在1分36秒全部撤离到操场上无一人受伤。叶校长是值得让人敬佩的。但难道他就是神人?他就是知道汶川会发生8.0级大地震?
有句话这样说:“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防患于未然”“常抓不懈”“为加强安全教育”在叶校长这里全部得到了体现,我们在这些方面肯定是要向他学习的,从这样一个应该算的上很成功的案例,我们不难发现,搞好安全工作,搞好安全工作,也要从这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学习
2、防患于未然这里用的是“燃”,不要等到火烧到眉毛了才想起灭火的预案编制工作,事故演练预想分析工作也要不断完善。
3.安全工作的难点其实也在于他的突发性较强,往往一些安全工作就因为日常生产较平稳就放松了要求。居安思危,所以要常抓不懈的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4、安全工作绝不是分管领导的事情,我们每个人肩上都有很重的安全责任,只有加强工作责任心,就想这位最牛的校长一样,知道自己校长的责任重大,时刻没有放松警惕,从而挽救了几百条姓名。一线员工,我们的责任就是重于泰山。我们盼望着不论在什么行业都能多出几个像叶校长这样的人,到时候,我们还怕什么!安全时刻就在我们的身边!
当我第一到安环部参加安全培训时,我看到安环部的部训“团结、务实、阳光、进取”。培训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她们部训的目的,她说:“部训的目的是打造一支有激情,有战斗力的团结各和谐队伍。”当时我的第一想法就是“不错”这两个字眼。
培训老师给我们新员工讲解一些安全知识时,我被她生动的讲解所吸引。因为她的讲解并不枯燥乏味,而是结合实际的解释给我们听。并且当时给我们演示怎样戴好安全帽,而且还运用实例给我讲解,说厂里有一个人因安全帽戴的不规范,在生产时摔下受伤严重等实例。如果在生产中安全帽戴规范,那样受伤的情况就不会发生。虽然这些都是一些细小环节,但它却给我们极大的警世,因此我们在工作中要仔细将安全做到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最后培训老师给我们念了一句董事长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安全是宜化最大的政治,最大的效益,最大的稳定,是搞好一切工作的重要前提条件,事关宜化的发展大局”。没错发展是企业的第一要务,但发展更需要有的第一条件是“安全”安全不但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及发展。而且对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像,也有着重要的作用。
从这次培训中我看到了培训老师的认真负责的态度,我很感动这是一个企业所极需要的员工。我同样也很高兴能够加入到宜化双环这个大家庭成为其中的一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遵守规章制度牢记安全五最。记住“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这一说法,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在工作中学到更多,尽自己的努力成为企业中优秀的一员。我希望“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一面大旗像奥运圣火一样继续传送下去并且走的更高更远。
今天下午的第一节课,我校举行了“冬季校园安全知识”的主题班会,使我感触很深。
刚开始,我并没认为这队会有多重要,可是听着听着,这讲座的内容立即在我心中高大尚起来:它完整地向我们叙述了:冬天,当校园下雪时,不能在塑胶场地打闹,容易摔伤,也不能在结冰的台阶上走。以及在平常下课时每个年组玩耍的地方。还有,以后上体育课要穿运动鞋,是为了防止我们在练习时受伤。我还知道了在楼道内不要造成拥堵,如果有拥堵的情况,应及时疏通,上下楼要秩序地靠右行,避免造成踩踏事件。在路面结冰时,要少乘坐车辆,因为有时车辆受冰的影响,车轮会打滑,甚至还会刹车失灵,远离楼顶有积雪或结冰的房屋,如果积雪或冰从高处下滑,会给人带来意外伤亡。
我一定要牢记这些,并积累更多生活中的经验,努力要求自己按照学校的要求去做,同时也时刻提醒同学们和低年级学生,在学校遇到违规的`的行为立即制止。
同时,我们更应将这些知识转达给亲戚、街坊邻居等,并告诉他们那样做的危害,做一个对学校、社会都有用的文明小卫士。 讲座结束后,我又从中感受到了别的东西:那就是学校和老师对我们的爱护。学校的领导费心费力费时地为我们的安全着想,尽力地弄一些对我们安全有益的队会,而老师也是尽心地让我们了解。使我知道,教学的另一面是师长对学生们的关爱。
我们要学会生活,从每个细节中汲取经验,并把它用在生活中,推广到社会。我们还要学会感恩,感恩那些对自己有帮助的人。感恩父母、师长,更要感谢祖国,做一个文明的,对社会、祖国有用的人吧!
在电厂工作多年,我深刻体会到安全的重要性。每的操作,都关乎着设备的稳定运行和人员的生命安全。我始终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安全隐患。同时,我也积极参与各种安全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自己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我深知,只有每个人都把安全放在首位,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电厂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我深知,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导致不可预测的后果。因此,我在工作中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每一步都万无一失。同时,我也注重与同事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排查安全隐患,确保电厂的安全运行。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我更加明白了安全工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也更加坚定了我做好安全工作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