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乡土中国》之后有什么样的感触以及感想? 《乡土中国》全书由14篇文章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那么今天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一下,我们一起看看吧!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而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
如此,希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巍巍古国,五千年的屹立;乡土中国,亿万人的传承。乡土中国,于开阖博大处海纳百川,于细谨微小处亦有讲究无数,是中华文明于五千载春秋代序中坚定的后盾,亦是五千载日新月异中无言的坚守,在《乡土中国》中,费孝通先生娓娓道来,地理环境、文化生态等造就的乡土文明,几千年来的文化形态培养造就的独特国民性格和文化习惯,感受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感受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浸润的文化传统,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的发展规律,深刻认识当下社会,深入理解乡土社会,感受乡土中国。
乡土本色
土,泥土。这是乡下人的根脉,赖以绵延的奥秘。君不见远行的游子常备上一包家乡的土,嗅其味便可治愈水土不服;君不见生命垂危的老人硬撑着最后一口气也要拜托家人将自己的尸骨埋葬在家乡的土地,以求落叶归根;君不见那扑鼻而来的土气,正是人们心中家乡的味道,足以使归乡人热泪盈眶。
土,土地。这是乡下人的饭碗,赖以生存的宝藏。上古后稷于小包山上教授农民“适时播种,适时收割。”农业便与中国结下不解之缘。战国时期铁犁牛耕的推广,木石锄的创造何不是中原人民的智慧结晶,男耕女织的精细生活,水稻大麦的丰收图景,中国人在土地上生根发芽,繁衍生息,发展壮大,农业文明的滋养,亦是土地的滋养,王安忆曾说:“风刮起黄土,底下还是黄土,我们都是黄土的孩子。”黄土之上,土地之上,我们无比地深爱着这片生养我们的土地,正如艾青曾言“我对这片土地爱的深沉!”生于斯长于斯,亦是造就了中国人安土重迁的民族性格,爱土地重土地,亦是培养了中国人朴实勤劳的人格特点,这也正是中国人的乡土本色!
家族传统
自古以来,中国人就及其重视“家”的概念,家的构建、家的传承、家的兴盛……也因此衍生出很多有关家的词汇,家族、家庭、家教、家风、家和万事兴等等,古语有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可见,家在中国社会中的重要地位,一个家族的兴旺与否亦是考验着家族中每一代传承人的智慧,对家的管理,一直都被人们高度重视,费孝通先生亦是给出了相似的理解,认为在乡土社会中,家庭的主要功能是作为事业组织,家庭的主轴在父子之间,生育在这里是次要的,要为家族事业让步,事业要求纪律,排斥私情,追求稳定,排除一切未知因素,造就了男女有别的历史性局面,解释了中国传统的实用精神和现世色彩。
亚普罗式的乡土社会和浮士德式的现代社会造就了不同历史阶段的中国社会,亦造就了乡土社会中的家族传统。
礼法秩序
礼,礼仪,礼貌。中国人讲究礼,不难记起幼时父母便教育我们要讲礼貌,长大些我们亦是懂得礼仪、规矩。
“礼之用,先王之道,斯为美”,中国人形容政治混乱为“礼崩乐坏”,自古以来,礼在中国的安邦定国大计中都是意义非常,最初的礼是带有阶级性质的礼,中华典籍《礼记》便详细规定了各等级的用度、行为以及规格,在当时社会中,为国家稳定、长治久安提供了一种模板,中国人自古便是很有礼貌的,这种礼貌甚至可以上升为民族自豪感,礼治亦是乡土中国的重要特点。
管子言“虽有巧目利手,不如拙规矩之正方圆也。”有分有寸,是中华儿女的气度,亦是中华文化的风度。一餐饭,长者为尊,幼者承欢膝前;一餐饭,除却山珍海味,还有捧饭安著的晚辈,严谨的礼节,中华之礼,是长幼有序,温文有礼。
礼的现代意义与现实内涵在今天实则已划为内化为德,道德。在法治社会的今天,我们更是要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提升人的内在修养,并通过法律的强制手段对人们的行为加以约束,让礼法秩序在现代社会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品读《乡土中国》,感受至深,回味无穷,对中国社会,乡土社会有了更深的理解,这种乡土味,这抹中国风,这份家国情,萦绕心间,久久难忘。
《乡土中国》相当于一本论文合集,是费孝通老先生整理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在大学讲课的手稿而成的,书里面每一篇文章都是“浓缩的精华”,虽然一篇文章只有十几页,但是里面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涵盖了大量思想精华,每一段每一句每一字都不可以略过,不像小说中有为了衬托主人公而添加的辅助景物描写心理描写等等,论文这种题材就是既简要分明又知识量丰富,必须耐心地逐字逐句读。
我买的书籍版本是费孝通先生写的《乡土中国》和《乡土重建》的合集。
前半部分《乡土中国》讲的内容是“乡村社会学”,本来这些内容费先生并不打算在社会刊物上公开出版,因为这里面的文章是他在云南大学和西南联大的上课教案,主要是传播费先生自己关于中国传统基层乡村社会的一些看法和总结,有传授性质,但不是科普,因为这些观点还没有经过严谨证实。原书的重刊自序中提到,“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结合这本写成的时代背景——新中国成立之前——那时我国乡村民众受中华传统思想的影响还比较严重,而且由于多年战乱,人民身上还压着“三座大山”,一片流离失所贫困潦倒的景象,乡村一蹶不振,矛盾冲突频频爆发。正是在这种混乱的过渡期中,过去在各种压迫下粉饰良好的根本性问题才能够暴露出来,是实地调查、解决问题的好时机。费先生年轻时凭着一股闯劲,深入到生活条件艰苦的农村考察,这才能贡献出这许多珍贵思想。
《乡土中国》中包含着的十四篇文章名字分别是: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
第一篇“乡土本色”强调了在中国农村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中国从古至今都是以农耕社会为基础的,农民世世代代基本都不离开他们耕种的土地,导致一个农民对他所生活的地方的邻居、物品都无比熟悉,而且在传统农村里不靠法律而是依靠道德和礼来维持秩序;接下来第二、三篇研究文字下乡,得出了在传统农村中文字是不必要的,语言就足以交流信息,只有当中国传统农村的基层性质改变了之后才有文字下乡的必要;“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血缘和地缘”这四篇都和乡土传统形成的“差序格局”密切相关,中国不像西洋一般有神爱世人、人人平等的理念,而是讲究以个人为中心、由血缘的亲疏远近有如涟漪荡开的一圈圈波纹的处事原则,定义为差序格局,这种原则也导致中国传统思想中道德伦理、男女授受不亲、家族一体观念的牢固;
“无为政治”介绍了权力的两个类别,一种是强调阶级和压迫的横暴权力,另一种是偏重社会合作方面的同意权力,中国传统的封建社会是这两种权力形式都包含的,而为了维持皇权的专制独裁不被推翻,先人从历史的经验中总结出了“无为”的.政治理念,不劳民伤财、让民众可以休养生息就是传统观念中最佳的统治方式;揭示了另一种中国传统权力“教化权力”的“长老统治”篇,指出教化过程是代替社会去陶炼出合于在一定的文化方式中经营群体生活的分子;倒数第二篇“名实的分离”则揭示了“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本质,长老权力通过给经典书籍作虚假注释来达到换汤不换药、扭曲原意以达成维护长老统治阶级利益的目的;最后一篇“从欲望到需要”则在大类上不属于科普乡村社会学的范畴,而是指出进入现代社会后,人们接受了理性思想的灌输,逐渐脱离只跟随欲望而思考的感性处事方式,也在这之中发现中国一直以来的社会解组现象,因为那时的中国农民只关心自己身边的生活,没有乐趣,也不关心社会时事,这样的社会是不完整的,是有缺陷的。
我把这十四个章节的主要内容都简单的总结了一下,可以看出来,以上都是对中国基层乡土社会实地观察而总结的中国乡土社会现象,是最基本的一部分,还没有关于中国乡村应该怎么做的建设性意见。
因为不变,人际关系的稳定不变,所以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差序格局。差序格局是费孝通先生在这本书中自己总结提出得一个概念,用以区分西洋社会像成把、成扎、成捆、成挑的柴一般界限分明的团体——“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地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他用这样形象的比喻来解释中国农村的这种格局。这种格局下的直接产物便是中国私德之盛行,西方社会都是先有了国家再有公民,先团体而后才个人;但是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在一亩三分地上,谁不能自食其力,只有在偶尔的特殊情况下或者一个人会需要其他人的帮忙,这远远不能构成一个团体的震慑。所以西方人民有着一个共同的信仰叫耶稣,而中国乡土社会中的人们只有一份用私人联系起来的道德,从儒家的“仁义礼智信”到现今的中国式关系。中国式的关系社会也可谓是这种格局下的鲜明例子,不同于西方连孩子与家长组成的团体中都会界限分明,中国社会则恰恰相反,是一个攀关系、讲交情的网络,而这个网络在差序格局中又是具有伸缩能力的,所以小家庭的关系网小,大家族的势力强,也才会有“树倒猢狲散”这一类说法。但这样的人际关系在现代城市生活中则彻底被冲散,因为在每天遇到形形色色的陌生人、每天需要与从服务员、清洁工到快递哥的各色人等打交道的现代生活中,人际格局每天都在变动并且错综复杂,再不能像乡土社会这般保持着稳定的一圈圈的差序格局了。
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重视经验,维系着长老统治。农村生活像一个固定的模子,从日出而作到日落而息,从春天忙种到秋天忙收,从嬉戏垂髫到蹒跚老人,一天、一年、一生的日子都是这么过来的,这个模子从来没有变过,只有跳到这个模子里的人一代代更迭,一步步跟着前人的脚印走着同一条路。这样,“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还多”的老人就成了至高无上的权利象征,也即长老统治。“一个乡土社会里种田的老农所遇着的只是四季的转换,而不是时代变更。一年一度,周二复始。前人用来解决生活问题的方案,尽可抄袭来作自己生活的指南。愈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愈值得保守。”长者传递给你生活经验、让你少走弯路,告诉你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呵斥你遵从规则与传统——这些在代代相传中都被证明是正确的,也在不断沿袭中成了习以为常的事。在农村,无论是婚嫁丧娶这等大事,还是逢年过节这种小事,都有不少繁复的礼节,这些都是靠老一辈人口口相传告诫下一辈,有时遇到一件什么大家都不知该如何是好的事,就只得找更老一辈的人询问清楚。同样的,倘若是谁和谁之间发生什么冲突了,请一位老者出面,两人即使再不服气也会缓和下来。这当然形成了一定的等级,老者尽可指手画脚,晚辈只得唯唯诺诺。这就是在不变的乡土社会中形成的以传统、以老者为尊的秩序。
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将常所见所闻的现象读出社会根源上的思考来,将具体的平凡小事读出抽象的意味来,将知其然读出了知其所以然来。然而我也不敢说我读懂了什么,或许我多少读到了些什么,也或许我什么都还没读到。“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的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一本看似薄薄的小册子,实则是怎样的厚重呀,勾勒出一整幅关于中国乡土社会的探索与思考,无论是对我这种小读者的启发来说,还是对整个社会学关于中国乡土社会的研究来说,这都是一本
最后想补充一点自己另外的想法,同城市完备的基础设施、便利的生活方式和先进的医疗教育资源,农村自是不能比的,城市成了人们汲汲以求奔向的地方,农村逐渐虚空成空巢,某种意义上,乡土社会已经成了现代社会的一种落后、负累,但其中的乡土之情却不是可以如此这般轻易抹去的。经济在发展,物质在充盈也在被摧毁,但情感,我们不能轻易说放弃。乡土社会中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传统,那种贴近泥土的亲近自然,那种比邻而居相互串门的热情街坊,还有鸡犬相闻的那份安逸闲适,都是乡土社会中诸多概念构建的骨架中鲜活的血肉,在这个城市化不断发展、农村逐渐被淘汰的时代,也能化作一种让人割舍不下的情怀。
在读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一书之前,我对中国的总体认识,还是只停留在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业国基础上。因为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而在这五千年的文明传承过程中,积累了以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为代表的深厚农耕文化,从而奠定了中国农耕文明史地位。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在我们这片远东大陆上,可能在很古的时候住过些还不知道种地的原始人,那些人的生活怎样,对于我们至多只有一些好奇的兴趣罢了。以现在的情形来说,这片大陆上多数的人是拖泥带水下田村生活的了。简单的说,在我国广大农村,特别是在我的老家,至今还沿袭着一部分原始的生产工具,比如犁铧、马车、锄头、石磨、水车、水磨、纺车等生产工具,从这些生产工作可以看出,在人类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在部分农村还沿袭着这些古老的生产工具,充分说明,中国具有的乡土性,从而导致乡土文化的根深蒂固。
中国从古至今,许多农民靠务农为生,而且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正因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的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构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以前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仅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础,人离开社会生活,就不能不学习文化。文化得靠记忆,不能靠本能,所以人在记忆力上不能不力求发展。我们不但要在个人的今昔之间筑通桥梁,而且在社会的世代之间也得筑通桥梁,不然就没有了文化,也没有了我们现在所能享受的生活。中国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至今都是在仁、义、礼、智、信的礼教下前行,并不断在道德与法律的相互影响制约中慢慢前行。可以说,文明的进步,离不开生产生活,是在几千年中国老百姓通过艰苦卓绝的斗争中总结出来的。他们在原始的生产生活中,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最后战胜自然和一切困难,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耕文明,从而推动中国一步一步向前发展进步。
家庭是指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基础上产生的,亲属之间所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这是个亲子所构成的生育社群。亲子指它的结构,生育指它的功能。亲子是双系的,兼指父母双方;子女限于配偶所出生的孩子。这社群的结合是为了子女的生和育。在由个人家担负孩子生育任务的社会里,这种社群是不会少的。但是生育的功能,就每个个别的家庭说,是短期的,孩子们长成了也就脱离他们的父母的抚育,去经营他们自己的生育儿女的事务,一代又一代。在任何文化中,家庭这社群总是赋有生育之外其他的功能。如果家庭不变质,限于亲子所构成的社群,在它形成伊始,以及儿女长成之后,有一段期间只是夫妇的结合。夫妇之间固然经营着经济的,感情的,两性的合作,但是所经营的事务受着很大的限制,凡是需要较多人合作的事务就得由其他社群来经营了。在中国是一个讲裙带关系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的因素就是家族。虽然现在中国已经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加强社会治理结构管理,但在社会这个共同体中,家庭势力同样占有一席之地,而且势力不可小视,充分说明中国的乡土性。
总而言之,要弄清中国的乡土性,就必须要从生产工具、土地、文化、家庭等方面来综合分析研究,找出有中国乡土性代表性的因素。在结合社会学有关理论,充分找出各因素之间的关联性及在社会治理结构中所发挥的作用,进而讲清楚中国是一个具有典型乡土性的国家。
在看《乡土中国》这部小说后,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便是“乡土”这一个词了。这确实概括了整个国家中乡村地区的特点。在这本书中“乡土本色”很好地介绍了何谓“乡土”。
乡土,直译为家乡的土壤,可它的内涵却不止如此。它寄托着人们的情丝,童年,也展现了中国的发展。这些也都离不开家乡的土壤。
在文中有提到过:离开了家乡,如果觉得水土不服或是想念故乡了,可以用家乡的土煮一点汤喝。这种说法我也听到过,我曾怀疑这种偏方是否真的有用,而且土那么脏,有可能存有很多细菌难道不会生病吗?味道就更不用说了。可是长大后我才发现这个偏方治的并不是身体上的伤害,治的是每一个思念成疾的游子们心中的心病。这样想来他们煮的土,怕也不单单只是故乡的土,还是自己的情丝,将土和情丝融进汤中,饮入肚中后感觉自己的情丝回到故乡,得到心灵上的安慰。
这种偏方是我们乡村中人们的习惯,明知没有什么科学依据,却还是将这个土方传承了下来。乡村中人的习惯可不止这个。
种菜是我们乡村人的本领,做其他行业的人想要换个地方继续发展是个简单的事情,但对于乡土的农民来说却不是件易事。土是搬不动,搬不走,也搬不了的。农民只能在自己耕作的那片土地上守护着它一辈子,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所以文中也有说:“待候庄家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这也是因为农民们的心留在了土中,挪不动了!这些农民都将自己的身心交给了土地。他们可以说是不幸的,因为他们一辈子都在那;但他们可以说是万幸的,因为他们可以一辈子都在那。
不仅只有农民,连他们的后代也是这样,书中有说:几百年间,在这里生活的人,来来去去都是那几个姓。他们在后代人口增加虽然会有人离去,但总是会有人留在本来的地方继续生活耕种,留下来的人或许就像张嘉佳写的那样“我花一辈子交的朋友不要,去城里认识陌生人吗?”而那些远去的人们并没有忘记他们的本领,到另外一个地方继续耕作,开辟耕地。
好像从前几年开始就会有外国人说:中国人去到哪,就把地种到哪。事实也确是这样没错。有些到国外去生活的中国人带着乡土的本性,在那里他们都会买种子来看看院子里能种什么蔬菜水果之类的农作物,现在好像很多人喜欢砸自己家中种菜,不管是公寓还是别墅,我们总能找到地方种菜,就连宿管阿姨也在宿舍门口找了一地还没有卫生间那么大的地种上了青菜。
乡土的本性有好也有坏,凡是生来都具有对立面,乡土的坏是体现在与人交往和见识方面。
上文提到过张嘉佳的那句话也正说明了在乡村中,很多人从出生到生命结束都一直在那里,认识的人也就只是村子里的人们,在对他们来说不仅城市是陌生的,那里的人、事、物都是陌生的!他们不去,也不会去和陌生人接触来往,就只在自己原有的空间内打转,不会突破出来。
正是因为上述所说,“土”这一词就拿来贬低他们了,“乡土”本为一个好的形容,却因乡土性的劣处使它带有恶意,反击性的词。现在我们一直说的“土”就是说他们见识短浅,什么都不懂。并且处于两个完全不同的环境长大的人性格自然不一样,审美观念也有所不同。“乡土”的人们比较老实,比起现在城市里的尔虞我诈,他们确实做不到,但这也可以看出乡土人们的本性淳朴无邪。
在我们中国,似乎在几百年前甚至几万年前耕作都是发展的开始,它开启了中国“乡土”,一直被延续了下来直至今天。但乡村的人们逐渐减少了,留下的只有老人们了,还有年幼的孩子们,但孩子们终是会离开的,或许有一天乡村会越来越少吧,但肯定不会消失的。
我们国家的乡村具有“乡土”性,即使我们会离开,骨子里还是忘不了。
中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年历史的农耕大国,在这五千年的风雨变迁中,中国底层社会却以一种独特而又引人深思的方式传承、延续并不断发展。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便从诸多方面分析了乡土社会的存在方式并推广到现代社会,探寻社会发展的规律。
乡土社会的根本在于土地,从某种意义上说,土地便是人民的根。有了土地人们才免于奔波,在临近土地上耕作的人们才聚集成村落,进而形成一个社会。由于土地的缘故,这个社会缺乏流动性,于是“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还乡。…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缺乏流动性的乡土社会,每个人从出生便被嵌入了熟人社会的网络。而乡土社会的许多特性便是由其熟人社会的特点而展开。
首先便是“乡下多愚”的误区,在乡土社会中,耕种是解决生存问题的第一要务,因此乡下人的知识结构与城里人有很大区别。耕种的技巧由父辈手把手的经验习来,而且熟人社会下运用“特殊语言”比文字间接表意更有效,面对面能解决的事不必诉诸文字。“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而且在乡土社会中,社会发展较慢,不会轻易发生颠覆性变化,因而后辈可以沿着前人的经验行事,“当一个人碰着生活上的问题时,他必然能在一个比他年长的人那里问得到解决这问题的有效办法,因为大家在同一环境里,走同一道路,他先走,你后走;后走的所踏的是先走的人的脚印,口口相传,不会有遗漏。哪里用得着文字?时间里没有阻隔,拉得十分紧,全部文化可以在亲子之间传授无缺。”
再就是极为重要的“差序格局”概念,不同于西方“团体格局”中一切都是公平的,“差序格局”突出的是“私”,即对一件事情的评判会受到当事人与评判者私人关系的影响,并且这影响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评判。
凡事都要讲人情冷暖,都要讲交情,讲小团体。这一特点直接的弊病便是个人利己主义突出,甚至出现贪赃枉法的情况。我曾经偏执地认为治理一个国家不应该让道德参与,因为缺乏实际的惩罚措施,并且可以被道德约束的人是会遵守道德的,遵守道德反而会使其吃不遵守道德的人的亏。读完此文我有些明了,并非德治不起作用,而是如今社会并没有一个完全通用的,适用于任何人的公平的道德。中国没有平等爱人的宗教文化,只有以自我为中心的有等级差序的爱,难有统一的公共道德标准,道德依附在私人关系上。“不但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没有一个那种“爱”的观念—不分差序的兼爱;而且我们也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在西洋团体格局的社会中,公务,履行义务,是一个清楚明白的行为规范。而这在中国传统中是没有的。”在现代社会,我们更应该讲求的是法律。以法律来界定自身行为的正确性。再将目光转回乡村,真正支配乡村的权力既非横暴权力,也非同意权力,而是教化权力。以乡村独有的价值观来判断是非。而这种权力的来源大多来自乡村中的长老,他们拥有着更多的经验与威望,也承担着独有的教化责任。
乡土社会是一种阿波罗式的追求稳定的社会,任何激荡都可能会威胁到它的稳定。而男女之间的爱情便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为了不发生激动的感情,男女之间的关系需要进行强制的安排,这也便是“男女有别”的根本原因。而在现代社会,这是一种浮士德式的充满挑战与激荡的社会,再遵循这些规矩不免显得迂腐。
当新的时代来临时,当长老们的经验不再适用时,时势权力便占据主要地位,而时势权力的来源便是知识。这也适应于如今变化多端的现代社会,当时代的变革来临时,知识即是力量,只有拥有知识才能把握时代浪潮,引领时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