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的党员干部,一定要按照中央廉洁从政和《廉政准则》的要求,在领会精神、使用权力、规范行为、接受监督等方面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五篇《廉政准则》学习心得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最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对每个工作岗位的重要意义,这两部党内法规,前一部重道德自律,后一部重制度他律,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既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又划定明确的行为底线,作为一名干部,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努力做到廉政纪律不可忘,不正之风红线不可触,公仆之情不可移。
我认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必须常怀“三颗心”,方能使头脑清醒,言行一致,做到“明规范、慎用权”;“廉从政、作表率”。
首先,要做到“自律”与“他律”结合.《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廉政准则》执行力、约束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大量的资源和权力主要掌握在党员领导干部手中,如果党员领导干部缺乏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单靠外界的监督和压力是行不通的,所以必须在“自律”上下功夫。要做到自律,首先要加强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增强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组织开展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提高遵守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而对于少数不能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还需要加强监督检查,辅以“他律”。同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干部群众信访举报等的监督作用,从而自觉遵守《廉政准则》。
其次,要做到“勤小物,治其微”。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廉政准则》的52条不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
最后,要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李自成政权维持了42天;蒋介石的国民党奉行“三洋开泰、五子登科”,三年覆灭;苏联79年后东欧剧变,政权风雨飘摇。当前,我们党已经是一个拥有8200多万名党员的世界上的第一大执政党,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长期执政,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面对艰巨复杂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党所面临的各种考验和危险,如果没有统一的意志和严明的纪律来维护,只能是一盘散沙,只会是一事无成。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不正之风,听任不正之风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
总之,通过学习,我认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一场及时雨,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可以说,《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断送前程,重则身败名裂、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准则》心存敬畏,对《准则》深入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做一名真正做为民办事、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党员领导干部。
综观《廉政准则》,它明确了8个方面的禁止,并将这8个方面的禁止细化为52个不准,涉及到领导干部履职、生活、家庭、作风、干部任用等各个方面。对领导干部积极履职、廉洁从政提出了更高要求,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赢得民心树立了标杆。可以说,这52个不准连成了一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高压线,标志反腐倡廉网络越织越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加强。
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贵在自觉执行,重在常抓不懈。这是确保准则得以真正贯彻落实的可靠保障。对于我们来说,就是要切实做到身体力行、狠抓落实。
一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从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抓起,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领导干部尤其要带头勤政廉政,要算好“人生大账”,把自己的人生规划好,走廉洁之路,做清廉之官。古人说,“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廉洁也是一种力量,是为政之要。和平时期特别重要的就是党政干部的清廉之风。老百姓对为官者的期待其实很简单,我看就是三件事,即经济要发展、民生要改善、干部要廉洁。做到了,我们就不负众望;做不到,就难辞其咎。所以,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而不是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必须紧紧围绕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个根本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二要进一步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可以“浇灭”官员内心的贪欲。经验和教训都告诉我们,监督到位有效,贪腐风险必然增大,贪腐之心必然收敛;监督缺位失灵,贪欲必然膨胀。因此,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必须强化外部监督尤其是公众的监督,让每个人都成为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员。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官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是否符合“52个不准”的要求,群众最有发言权。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廉洁从政,必须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本色。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个重要法宝,也是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要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政绩观,并把它溶化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之中。历数一个时期以来因贪腐落马的官员,不论级别高低,不论数额多少,他们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无不是世界观扭曲、人生观错位、价值观异化带来的恶果。因此,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每一名领导干部都有一个用心学、真心学的问题:自我对照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没有与“52个不准”不相符合的地方,有没有偏离“52个不准”的苗头;在自己的履职过程中,在自己的生活中,是不是把“52个不准”当成自己的人生信条。作为一名干部,要珍惜党和人民的培养、信任,珍惜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不论在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不论在工作圈,还是生活圈、社交圈,都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以《廉政准则》为镜子,时刻对照、检点自己的工作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时刻记住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自觉做到条件变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丢,环境变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减,时代变了甘于奉献的传统不变,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是我们党历来就坚守的铮铮誓言。早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主席高屋建瓴地提出了,全党同志必须做好“两个务必”的,论述:“务必使同志们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牢记“两个务必”,对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的廉洁白律,对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的斗争,具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保证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从严治党,反对不正之风,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手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本任务是要全面端正党风,把党建设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从而使人民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一些不正之风现象逐渐侵入我们党内,侵蚀着党的肌体,腐蚀着一些党员干部包括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能不能通过抓党风廉政建设,反对不正之风,端正党风,解决党内的不正之风现象,关系到党组织能不能得到纯洁,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无论什么形式的不正之风现象,什么性质的不正之风行为,其本质上都是侵害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都是阻碍、破坏生产力的发展;都是与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背道而驰,也都是违背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的。而不正之风行为得不到惩处,不正之风现象不能消除,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成了一句空话。因此,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纯洁我们党的队伍,使我们的党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回顾历史,不难看到,只要党风正,党的组织纯洁,党员干部能廉洁奉公,廉洁为民,能真正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们的党就会前进,就会发展壮大,就会得到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党领导的事业就会不断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反之,如果党风不正,党的组织、党员以权谋私,侵害人民利益,人民群众就会坚决反对,党就会脱离人民群众,失去人民群众,就会遭受挫折。所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就是要严肃党的纪律,端正党的作风,使广大党员干部能够立党为公,勤政为民,认真自觉地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固地树立科学发展观。
二、廉洁白律是党员干部的必备素质
廉洁自律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优良品质,也是我们党强化自身建设,克服消极因素的重要举措。作为我们每个共产党员,都要从自己做起,坚持清洁廉洁,一身正气,经得起改革开放和执政的考验。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反对不正之风,以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党和政府的崇高威望。从严治党,反腐倡廉,只要党员干部做好了,
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就有了希望。党员干部是否廉洁自律,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和形象和威望。因此,党员干部要切实管好自己,也要管好家人,保持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好作风。
三、以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活动为动力,加强自身建设
提高自身素质,团结干事,为圆满完成馆领导交给的任务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组织保证。我们要以开展廉洁自律活动为契机,抓好自身建设。在思想建设上,铭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地树立科学发展观,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踏实工作的精神。在作风建设上,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在组织建设上,积极起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围绕博物馆的中心工作,充分调动本部(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配合馆领导班子做好各项工作;同时,结合本部(室)的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和完善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用制度管人。按照上级部门及博物馆廉洁自律的规定,定期进行对照检查,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防微杜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来武装自己的头脑,认真改造世界观,用科学的发展观去指导工作实践,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以上这些,是我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心得体会。我们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牢记“两个务必”,牢记党的宗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员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八个方面的内容,及52个不准的要求去做,认真思考,认清不正之风的危害性,通过中共楚雄州纪委、州警察局编写的《警钟长鸣》楚雄州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续二)的学习,从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要做到时刻警醒自己,不放松思想改造,严于律己,警言慎行,旗帜鲜明的反不正之风,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团结干事,才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才能做到经受各种引诱和考验,永葆党员干部的政治本色和廉洁形象,才能团结和带领本部室的工作人员,做好各项工作,共同谱写廉洁自律灿烂辉煌的篇章。
《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和社会新进程重要保证,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这就决定了党员干部要时时刻刻铭记自己的身份、自觉维护党的形象、保持自身先进性,真正做到“慎欲”、“慎独”。别人能去的地方,我们不一定也能去;别人能挣的钱,我们不一定也能挣。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要求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常怀“敬畏心”、“平常心”、“明白心”。《廉政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闯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以身试法,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背个处分,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还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准则》心存敬畏,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指导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交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亲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
当前,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的道路上随时都可能面临着各种利益诱惑。要增强道德责任感,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远离腐败深渊。努力成为思想纯洁、品行端正的示范者;爱岗敬业、敢于负责的力行者;明礼诚信、遵纪守法的先行者;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引领者,不断陶冶情操、提升境界。要强化党性修养,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为人民谋利益的基本要求,要正确树立良好作风,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利益,正确对待组织、群众和自己,克服浮躁情绪,脚踏实地干事,要在服务祖国、服务人民、服务科学发展中建功立业。《廉政准则》明确了“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以为。”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思想上重视贯彻落实廉
政准则,树立坚定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决果断向各种诱惑说“不”。
我们一定要常用《准则》为自己敲响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成为一个堂堂正正、清清白白的人民公仆。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廉政准则》的出台,不仅是当前反腐倡廉形势的客观需要,也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态度和坚定决心。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落实《廉政准则》,基础在于充分认知,关键在于作出表率,目的在于收到成效。当前,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是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学习体会有三点:
体会第一点:执行之基,在于认知。知是行之始,只有深刻的认知,才有主动的践行。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强化准则意识、自律意识,是从严规范从政行为、切实加强自我约束的前提和基础,必须深刻理解准则的意义,切实把握准则的精髓,深入掌握准则的内容。特别是《廉政准则》的8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不仅涉及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行为规范,还涉及思想、生活、家庭和社会交往等方方面面,规范清楚、要求严格。这些都是衡量是非的标尺,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标杆。按照市纪委要求做为党员干部,对《廉政准则》也有必要认真学习、熟稔于心,做到了如指掌、严格遵守,一切言论和行动以《廉政准则》为准绳,一把尺子量到底。
体会第二点:执行之要,在于表率。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恪守准则,律言律行。《廉政准则》的颁布就是给党员领导干部立规矩,定规范。《廉政准则》既体现了党中央积极预防和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也体现了教育为先、关心爱护党员领导干部的良苦用心,它是一面“镜子”,可以正衣冠、除尘埃。要始终坚持时时勤照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自觉 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经常检查自己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点点滴滴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念,及时修正自己的行为,避免犯错误。
体会第三点:执行之重,在于成效。贯彻《廉政准则》,贵在践行,重在实效。贯彻好《廉政准则》,贵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廉政准则》的52个“不准”,是一条“底线”,是是与非的分水岭、对与错的分界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守好“底线”。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避免走上违纪违法道路。要严格执纪,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切实维护《廉政准则》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