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是对自己学习或工作中遇到问题或实践经验的总结。下面小编给大家提供一些围城的心得体会2000字参考,希望对大家写围城的心得体会2000字有帮助。
柏拉图问他的老师苏格拉底,什么是爱情?老师就让他先到到麦田里去,摘一棵全麦田里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来,期间只能摘一次,并且只可向前走,不能回头。柏拉图照做,结果却空手而回。
老师问他为什么摘不到?他说:因为只能摘一次,又不能走回头路,期间即使见到最大最金黄的,因为不知前面是否有更好的,所以没有摘;走到前面时,又发觉总不及之前见到的好,原来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早已错过了;于是我什么也没摘。
苏格拉底说,这就是“爱情”。
之后又有一天,柏拉图又问苏格拉底什么是婚姻,他的老师就叫他先到树林里,砍下一棵全树林最大最茂盛的树。期间同样只能砍一次,以及同样只可以向前走,不能回头。
柏拉图于是照着老师的说话做。这次,他带了一棵普普通通,不是很茂盛,亦不算太差的树回来。老师问他,怎么带这棵普通的树回来,他说:“有了上一次经验,当我走到大半路程还两手空空时,看到这棵树也不太差,便砍下来,免得错过了后,最后又什么也带不出来。”
苏格拉底说,这就是“婚姻”。
人生有太多个围城,仔细算起来,又何止婚姻这么一座?我们几番挣扎,兜兜转转,自命不凡,逐一看破身边事,也不过是做了各个层面上的“城中之囚”。
夜深忽梦少年事,我们不再有心力惦念谁清澈透亮的莞尔一笑,也想不起哪一瞬间曾听见梦破碎的声音,我们抬眼发现幽暗封闭的内室遮住了窗外的清辉,我们屏住呼吸,却惊觉入耳再无风打过苍松的疏朗之声,只余下屋内老钟疲累的轻轻摆动,和身侧人令你烦闷的混沌气息。
从婚姻是“围城”,到最后感慨人生是“围城”。方鸿渐不断渴望冲出“围城”,却又不得不进入另一个“围城”。大多数人,穷尽力气一生辗转,起起伏伏颠簸无数,终究也止于“大多数人”。
有人说小说有四等境界:最下等曰“歌颂”,第二等曰“批判”,更高曰“幽默”,而独以“荒谬”为最高——《围城》正是这种“荒谬”作品。
因为生活本身就是荒谬的,万万不能较真,能看出这一层不易,化入小说中更难。因为不仅要你看出生活的荒谬,还要熟知这荒谬的生活是怎么样运作的,方能在虚构的生活中表现出荒谬来,荒谬而不做作,虚构却显真实。
一个在平淡中娓娓道来的故事,圆滑自然的进行,最终化作无奈——“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甚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这两天刚看完《围城》这本书,故事的更概是这样的,主人公方鸿渐在回国的船上与同船的鲍小姐有些青睐,初尝了爱情的滋味,但却有另一位大家闺秀苏文执小姐对他有了好感。回国后,他通过苏认识了她的表妹唐晓芙,不想方却对这位唐小姐产生了好感,但由于某种原因,两人的感情也并没能长久。
后来经过好友赵辛楣引荐,同去三闾大学任教,同行时又认识了孙柔嘉小姐,俩人也不过是普通朋友,可最终走到了一起,不过他俩的感情实在糟糕透顶。书的作者钱钟书先生说这本书“锱铢积累”而写成的,没有明确的故事线索。语言平淡无奇,所写之事也只是人间的是是非非。不过书中却始终贯彻了这样一句话,那就是“婚姻感情犹如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中的人想出来”,这也许是作者的得意之处吧。
《围城》一书只是一些由作者琐碎的知识和经历拼凑而成的琐碎情节。一般来说,情节琐碎的书必须有优秀的语言表达才能成为一部成功的作品。钟书君的《围城》真的把语言运用到了巅峰状态。因此,读《围城》不能像读普通小说那样只注重情节而忽视语言。如果是这样,《围城》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我认为《围城》中的精言妙语是这部小说最成功、最值得欣赏的地方。
这本书的隐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忍不住一个接一个地概述和阅读。《围城》中有两个隐喻,一个是写风景和写作事物的真实形象隐喻,阅读舒适,感觉恰到好处。第二,抽象的思维和感觉使用特定的物体来隐喻,阅读让一个人感到新奇,神秘!
另一个例子是,在一段的开头,“夜晚似乎被油浸透了,变成了一个半透明的身体。它拥抱了太阳,分不清它的起源。也许它陶醉于太阳,所以夕阳和夕阳褪去后的夜晚也是红色的`。”这句话的隐喻与拟人化混合,整体流畅自然,没有任何装饰。这也是我说的第一个隐喻。这本书很常见,更常见的是第二个隐喻,也是整本书的亮点。
比如“老实人的恶毒,比如饭里的碎石或者骨鱼片里未洁的刺,会给人一种意想不到的痛苦”,碎石和鱼刺痛的比喻生动准确。一开始看起来更好,鸿渐去了赵辛楣的洋式公寓。“没进门就听到公寓好像在开无线电,播放流行的《春之恋歌》。空气撕裂了国内女明星的尖锐声音——女明星的尖锐声音里含有浑浊,大部分都像鼻子里哼出来的,油腻、粘稠、虚弱,鼻子的主要产品鼻涕也有同样的性格。哈哈,女明星被这个比较,真是体无完肤香消玉死。钱先生习惯了这种裸露无情的讽刺,就像刚针一样。
语言犀利,讽刺尖露,幽默幽默,妙语连篇!
在《围城》的重印前记中,钱钟书提到自己有些另一本小说《百合心》,但因为手稿的丢失他就没再写了。他认为《围城》写得不够好,如果《百合心》写成了,那一定会比《围城》要好。在我看来,《围城》里的文字细腻,对人物的心理描写刻画得极为到位,而且我觉得《围城》里最精彩的要数那些妙趣横生的比喻。这些比喻很特别却又富有生活气息,这其中也充满了讽刺。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理解为什么小说要叫“围城”,因为开始的一、二章,包括第三章的上半部分都没有提到“围城”。作者是在赵辛楣安排的一场饭局中,很巧妙的由诸慎明谈到自己与罗素的交往,赵辛楣祝贺诸慎明可以娶到一位好太太,但是却被学哲学的方鸿渐一口否定:哲学家从来没有娶到过好太太,罗素也离了好几次婚,这样引出了英国人的一句话: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而这句话在法国的比喻就成了城堡,这便是“围城”。纵观整本小说,作者都围绕这方鸿渐的爱情经历来写,但又不类似于《飘》、《傲慢与偏见》的著名的外国爱情小说。《围城》不仅仅是一本爱情小说,它更多的是融入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
读完《围城》花了我不少的时间,因为我读它的时候不像读其他的书那样一目十行。《包法利夫人》虽说是经典之作,也对这个社会有着不满与讽刺,但读起来篇目过长,容易让人失了兴趣。福楼拜的语言再优美,用词再精确,在我看来却不及钱钟书一个生动的比喻,在充满讽刺之余可以令人开怀大笑。《围城》可以说是新时代的《儒林外史》,再加上幽默的语言,令我忍不住要细细品味,咀嚼其中的深意。围城中的每个人物都是社会形象的代表,每一个人物都是特殊的一派,但在当时的背景看来却又属司空见惯。下面就是我提取的书中一部分关键人物的点评:
方鸿渐
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文执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回到上海后两人便分道扬镳,过了好久才再次来往。当鸿渐主动去拜访苏小姐的时候,苏小姐对她的态度异常冷淡,那一次鸿渐碰到了苏小姐当时的未婚夫赵辛楣。苏小姐在辛楣面前说鸿渐的好话,惹得辛楣嫉妒,从此两人便结下了梁子。鸿渐也在那里认识了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这个令他爱的痛苦的女人。后来的一段日子里,苏小姐与鸿渐的来往愈来愈频繁,终于有一天,苏小姐向鸿渐表明了爱意。鸿渐当时傻了眼,好久才恢复过来。隔天他在寄去的信里表明了决绝之意。苏小姐心灰意冷,与曹元朗结了婚。一年后,他们在香港再次相遇,苏小姐已变成了势利之人。
苏小姐纵使学位高,家世好,但她身上却有女人普遍拥有的嫉妒心理。在她与鸿渐来往时,她也千方百计阻止自己的表妹与鸿渐见面。在鸿渐向她表明自己已经心有所属时,她又到晓芙那里抹黑鸿渐,最终致使两人的恋情告终。加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个充斥着名利的世界中生存,使她变得势利,也看不起人。苏文执也是可怜,自己的人生在她的嫉妒心和欲望的驱使下扭曲变形,也不只是活该还是可悲。
周经理夫妇
方鸿渐的留学费用是周经理夫妇资助的,留洋回国后也是住在他们家,工作也是安排在他们家的银行当一名小职员。周家可以说是对鸿渐这个没过门的女婿安排好了一切,而鸿渐则住在他们家顺便辅导未婚妻的弟弟的功课。
在留洋期间,鸿渐曾经写信要推掉父亲帮他准备的婚事,结果却被父亲一口回绝。不了自己的未婚妻却过世了,自己回到上海后便去周家拜访,周家的人喜欢她,便为他安排好了一切。周太太告诉鸿渐,以后他的妻子一定要做她的干女儿,这样鸿渐还会是她的女婿。话说得好,可是鸿渐在周家的生活却并不如意,他指导小舅子的功课,但是也受尽了小舅子的气,
另一方面,周太太总认为自己是长辈,有责任从鸿渐的嘴里套出些什么,惹得方鸿渐避着她不见面。
虽说鸿渐未来的妻子要作舟太太的干女儿,但干的终究是不如亲的,在周太太知道鸿渐有喜欢的人后,说话变得刻薄,处处针对鸿渐,似乎鸿渐有负于她的女儿。再加上周先生,用现代人的话说就是个妻管严,事事顺从周太太。在周先生与周太太双重压力下,而且这时鸿渐又收到三闾大学寄来的电报,聘他做教授,一气之下他辞了职,离开了周家。事后周家人又反悔了,但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周家人这种类型的人普遍存在于各个时代,一气之下犯下了大错,事后又后悔不已,正是这类人的特征。虽说周家的人将鸿渐逼走不是大错,但是这种举动也不免伤了两家人的和气,可是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赵辛楣
赵辛楣小说中的重点人物,他开始视方鸿渐为情敌,后来苏文执嫁给草原浪,他又和鸿渐变成了兄弟。赵辛楣学政治出身,到美国留学过,见识、家世都比方鸿渐要好。方鸿渐在三闾大学的教授职位就是赵辛楣托校长高松年给的。而当他在三闾大学受了气,决定离开三闾到重庆谋事时,他的能耐再一次显露出来,他的人脉广,到哪里都很吃香,这也是方鸿渐所羡慕不来的。
赵辛楣刚开始时喜欢苏小姐的,但后来他认清了自己并不爱她,在她结婚的时候也就没那么心灰意冷了。他和方鸿渐还有孙小姐、李梅亭、陆尔谦一行五人,同去三闾大学任职。一路上困难重重,赵辛楣依然冷静应对。说实在的,我很欣赏他,因为他有主见,不像方鸿渐的鲁莽,也没有同路的李梅亭的奸诈与吝啬。
可惜,在方孙二人回到上海后,他很少回方鸿渐的信,似乎这段经过了困难重重的旅途所构建起来的友情并不怎么牢固。我顿悟,世界上本来就少有真心的朋友,再加上小说的背景是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友情在大,也抵不过金钱的诱-惑,生死面前,难道还有情义可说吗?如果有,也早被军队的马蹄踏平了,被日本鬼子的刺刀刺穿了。亏得方鸿渐到最后还把希望寄托在那长久以来只有一封信寄来的赵辛楣身上,还有类似的想法:“旧历年可以在重庆过”、“似乎一切会有办法”。对于方赵二人的友情,我觉得更想买回来的东西,过了保质期,也许东西还能用,但功效却大不如以前。
高松年
高松年是三闾大学的校长,是一位科学家,专长是生物学。他自以为有很高的学识,满腹的经纶,却闹出了不少笑话。在他到三闾大学任校长前,他的朋友为他饯行,他的朋友觉得学校要出名,就必须要有出名的教授。对于这一个观点,高校长并不同意,他说:
“名教授当然很好,可是因为他的名望,学校沾着他的光,他并不倚仗学校里的地位。他有架子,有脾气,他不会全副精神为学校服务,更不会绝对服从当局的指挥。万一她闹别扭,你不容易找替人,学生又要借题目麻烦。我以为学校不但造就学生,并且应该造就教授。找一批没有名望的人来,他们要借学校的广,他们要靠学校才有地位,而学校并非非有他们不可,这种人才真能够跟学校合为一体,真肯出力为公家做事。”
本来只是信口胡扯,但是在朋友的恭维之下,他就把这番话当成了办学的理念。如此令人啼笑皆非的话,实在不敢相信是由一位大学校长,一位科学家所提出来。胡扯变成了真理,也实在是幽默与讽刺。
在为人方面,高松年就是说一套做一套的典型代表。李梅亭是他多年的同事,他答应了让李梅亭作系主任,可是到最后也只能做个普通的教授;再者,他发电报时说让鸿渐佐教授,到了三闾大学鸿渐也只能做个副教授。这两件事都说明了高松年的这个特点。高松年这个人心思慎密,但是和蔼的校长形象最终还是被人撕毁,小说中虽没有名讲,但从高校长的行动上可以看出,他喜欢汪太太,而且觊觎汪太太的美色。他办大学搞得一塌糊涂,汪教授辞职了,鸿渐夫妻被他逼走了,赵辛楣也走了。可谓失败,但这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孙柔嘉
在长途旅行中,辛楣曾经跟鸿渐说过,结了婚再旅行不如旅行完再结婚,因为旅途中的相处最能看出另一半是否适合自己。这不是没有道理,但是这件事在鸿渐和孙小姐身上却不能很好地实现。经过了旅途,他们对对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不讨厌对方,但讽刺的是,他们的婚姻应该是以失败告终的(书中作者并没有明说)。
柔嘉长得不如唐小姐,也不如苏小姐,但鸿渐最终选择的却是她。她没有很好的家世,在方家人面前并没有留下很好的印象,也不能讨方家人的欢心,可以说不是一个理想的媳妇。她是一个大学生,有自己的主见,对鸿渐不会毕恭毕敬,这也许就是他们经常吵架的原因。作为一个女人,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父母对她的态度冷落,只有姑母真心对她好,而她也是那个家庭里姑母唯一的追随者,这也难怪她会事事向姑母报告,事事听姑母的安排。
柔嘉与鸿渐之间,我读不懂他们之间的爱情,似乎并不存在什么爱情,只是两个人在一个特殊的情况下走在一起罢了。柔嘉愿意为了鸿渐而放弃在三闾大学的工作,是她为鸿渐着想的表现;但鸿渐对柔嘉,我觉得没有了当时对唐小姐的感觉。无论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的两人,都在吵架中度日。婚前的都是围绕着辛楣对鸿渐的影响以及身边发生的事情,浑厚就是互相攻击双方的家庭。鸿渐觉得孙家人看不起他,把对孙家人和自己家里人的气都发在柔嘉身上;柔嘉觉得方家的人处处针对她,重重压力下,又要忍受鸿渐对她的冷嘲热讽,只好发泄出来。
两人的婚姻不知可否算一个悲剧,意外的开始,意料之内的结束。我觉得造成这样的婚姻悲剧的因素中,双方的家庭给他们施加的压力占了很大的一部分。如果鸿渐不受气,他也不会拿柔嘉当出气筒,不会引起柔嘉的反感;如果柔嘉的姑妈不是一味的看不起方鸿间,恨铁不成钢,也不会让柔嘉对鸿渐施加压力。但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故事的背景是在日寇横行无忌的中国,那时纵使已经有很多学生外出留洋,但老一辈人的脑海里依然有着坚实的封建思想,自由婚姻的思想也被人所排斥。而柔嘉的姑妈,是一位留美的博士,美国的民-主、平等的思想对她有着深刻的影响,而她的想法也影响着柔嘉。方鸿渐不希望事事靠姑妈,孙柔嘉不希望方家人打扰他们的生活,这本身就不可能会发生,所以两人的婚姻也只能以失败告终。
唐晓芙
唐小姐被人认为是一个美丽的梦。她不被卷入任何带有讽刺意味的事件中,在小说中她也只是出现了很短的篇幅,但是她所代表的与书中的其他人物不同。不只是为什么,作者令她与围城中的人不同。对此,有人认为她代表的是作者一个美好的梦,所以作者不忍让这个梦破灭。
方鸿渐爱她,但是却错过了她。唐小姐美丽、直率,是一个好女孩,她也喜欢鸿间。这从她收到鸿渐退回给他的信后,哭的梨花带雨就可以看出来。在这围城中,每个人都是可笑的,唯独唐小姐没有给人这种感觉,所以才会说她是一个美丽的梦。
如果细读《围城》,就会发现每个人物都有可圈可点的地方,每一个人物都是有趣的。在这围城里,一切都不会了结,书中的最后一句说了: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言语,一切啼笑。”
这本书继承了《儒林外史》,但是在幽默的讽刺上,《围城》却远远的超过了《儒林外史》。而且我觉得这本书真正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书中的比喻,那时无论读多少次都不会觉得乏味,每一次都给人眼前一新的感觉。也许有人会说钱钟书的一生只写了《围城》这本小说,可惜了他的才华。但我认为,好书,只要一本就够了。
围城我是先看电视剧,后来有断断续续读一些片段(这本书情节连续性不强,确实可以跳着读),最近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不恭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借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沉浮,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读完《围城》让我的思维有所改变,一直以来我总觉得围城是写婚姻的,读完才感悟到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是婚姻、事业,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它更是一本描写人性的书。这世上的一切:婚姻、财富、名誉、地位乃至自由,无一不是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在冲入一个个“围城”之前,我们应该看清一切,彻悟一切,才不至于为生活所累。成年人的世界,总是有很多不容易。以前觉得生活好像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故事,那一道道沟坎儿,一件件琐碎,总觉得是距离自己很遥远的事情。直到后来,不知不觉入境,竟也成了“故事”里的主角。
从最初书中方鸿渐陷入与多位女子的感情纠葛,常常因自己的怯懦,难以进展,想要摆脱,却又难以自拔。这座感情的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心向往之,走进之后又深感城中的寂寞。爱情是件很奇妙的事,就像是抓不住的白云,好像触手可及,又遥不可知,好像可以专属的拥有,又不能单独的占有,它可以每天牵动你的小情绪,也可以影响着你的喜怒哀乐,它可以带给你对生活的热爱和激情,也可以增加你的勇气和坚定。爱情里的眼神是如此的纯真和热忱,爱情里我们的样子是如此的稚嫩和可爱,就是这样的一种美好让我们心甘情愿一生追随。上学的时候总爱问:爱情的真谛是什么?经历了岁月洗礼后,你是否已经寻到了答案?爱情就在人间烟火处,就在每一个平实普通的日子里。它是一种承诺,更是一种责任。《圣经》里说的好:爱是恒久忍耐,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爱是包容和理解。其实每一个外表坚强的人,都藏着一颗柔弱的心。每一个嘴上说不相信爱情的人,其实都渴望着有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只是命运捉弄人,现实太残忍,让绝大多数的人即使筋疲力竭,也无法超越自己想要抵达的那份憧憬。
而三闾大学又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利益纠纷,令方鸿渐无所适从。正如事业和社会大围城,让他更加难以忍受。他极力想主宰自己的命运,可是能力有限,意志薄弱,也只能忍辱负重。总之,每个人都深陷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人一生最搞不清楚弄不明白的也是自己,因为人的眼睛往往只看见别人的模样而看不见自己,人的心也只装着衡量别人的尺子不轻易检验自己,看清别人尚且不容易,阅透自己就更难更不易了。人一辈子最战胜不了的更是自己,因为人生从来都是一场自己跟自己的贪欲、惰性、虚妄等一系列负面情绪之间的战斗,人性的弱点,很难正视它们的危害而修正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最易被自己打败。人是看不到自己的,借由别人你才能认识自己。是的,如果没有别人给你打击,你就不可能知道自己的脆弱。如果没有别人让你忿恨,你也不可能知道自己的宽容。如果没有人让你气愤,你就不可能知道自己的气度。可惜的是,很少人善用关系这面镜子。当人们从别人身上发现镜中的自己,要不是转身视而不见,就是否认或破坏它。这时的你,渴望身边皆是良人,渴望别人懂你,渴望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渴望你所珍惜的,能永远留在你身边。可等你经历过岁月,被辜负过几次,失败过几次,你便慢慢发觉,人生海海,周遭的一切并非你一人能左右。
方鸿渐的每一次“出走”,每一次生活场景的“迁徙”,都可说是方鸿渐私人生活的情感逻辑与赵辛楣私人生活的情感逻辑的“交叉作用”使然的。赵辛楣是一位有着独特性格、有着他自个儿“灵魂”的人物。豪爽又不失儒雅,浮夸又不乏精明。自己爱了二十年的女人忽然和别人结了婚,真难想象当时的赵辛楣是如何承受的。但是他却没有消沉下去,而是幽默地自嘲,甚至在苏文纨婚礼当天前去参加,亲眼目睹自己的爱人与别人结婚。回过头,他又与从前的“情敌”方鸿渐冰释前嫌,并且成为挚友。这份豁达真是很了不起。同时,他处处为朋友着想,对方鸿渐百般照顾。赵辛楣确是一个可交的朋友。人之所以交朋友,是为了奉献与爱,为什么愿意去爱呢?因为这个人让你感受到了一种精神上从未有过的默契感。他不是你的亲人,没有血缘关系,但是你跟他碰撞出了精神上的默契。因为有他的存在,让你在这世上,不再寂寞,不再孤独。
方鸿渐后来跟同样沦落天涯而胸中颇有心计的孙柔嘉成立了家庭,陷入婚姻的围城,然后又以争吵失败告终。方鸿渐彻底失败了,钱老最终没写到主人公的归宿,实际上也没必要了,方鸿渐他代表着千千万万小知识份子的真实生活。试图改变现实,而又处处碰壁,试图融进世俗,而又不被接纳。爱情和婚姻的目的,就是让彼此学习成为“更理想”和“更完整”的人。然而往往是努力让对方合于自己的理想,不是让自己成为更完整的人,而是期待对方填补自己的缺憾。而现在人们的感情,是不是彼此都在挑对方的毛病,都在试图改变对方?如果你了解人性,你就会发现,想要改变一个人是很困难的事。即使有人真的改变,那也是“他自己”想改变。没错,除非他自己想改变,否则没有人能改变的,你的努力只会使情况变得更糟。你努力想改变对方,就表示你不是真正爱他,你爱的是你自己。要别人改变,先改变自己。要让事情变得更好,先让自己变得更好。放弃改变他人,就叫“成熟”。懂得改变自己,就叫“成长”。如果你真的懂得爱,你会让自己成为那个理想的人,而不是改变他人来符合你的理想。
你要寻找另一半是为了让自己更完整,而不是找一个完美无缺的人。你爱的是一个对象,而不是一个偶像。现在的人们的恋爱关系,它们就像是商业关系。很多怨偶,常觉得心有不甘,都觉得自己牺牲太多。很多失恋或失婚的人会苦苦纠缠,也是因为不甘心,因为“我对你一再付出,你就是不应该辜负我,你就应该给我回报”,这样的爱跟“做生意”有什么不同?因为两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欲望,都为了满足自己而要求别人,这种关系怎么会有爱?
爱不是名词,而是动词。爱的感觉,是行动所带来的结果。用你希望别人对待你的方式去对待别人,去做你希望对方为你做的事。伴侣是最可贵的镜子,你可以借此找出你反应背后隐藏着什么,你或许会发现长久以来一直携带着的某些创伤和内心深处的阴影,那也许是你童年和年轻时的一段伤痛,也许是已经好几世以来的东西,谁知道呢?那正是自己认识和自己觉察的最佳机会。遗憾的是,多数人都不喜欢这样的“被显露”出来,因而一再否认和排斥那面照出自己本然的镜子。既然结了婚,不能像换工作或与人拆伙那样潇洒地一走了之,彼此只能努力“重修旧好”。然而就在这一次又一次“重修好合”的过程中,两个不合的人慢慢得到整合,这就是关系的真意。
人间烟火处,最抚凡人心。和谐的感情就在平实的生活中酝酿,杨绛与钱钟书的爱情成为人们口中的教科书。他们夫妻每天都散步,并且有一个小暗号,就说探险去。总挑不认识的地方走,随处有所发现。他们的生活充满情趣,比赛读书,有时还会互相捉弄对方。平淡日子里的一件件小事,就像温煦的茶温暖了我们的心扉。爱:就是妥协,就是让步。让步不是退却,也不是从权,而是尊重不同的看法和意见,不要在自己喜欢和爱的人那里去争权威。杨澜曾经说过,女人应该有独立的人格,这样爱情和尊严才会有底线。自信,才是女人爱情中最好的砝码。自信的女人,从不依赖于男人,从不靠取悦留住感情,更不会傻傻的靠脸来拴住对方。漂亮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丰富自己的内在,才是自信的关键。当内心充满力量,还有什么能够阻挡你耀眼的光芒。真正的美,美在内在,美在灵魂。真正的美,美在气质,美在风骨。书,是生命的化妆,是灵魂最好的营养品。董卿曾说过:我始终相信我读过的所有书都不会白读,它总会在未来日子的某一个场合帮助我表现得更出色,读书是可以给人以力量的,它更能给人快乐。
无论我们身处在什么样的围城中,要有光,太阳的光是不够的,还要有心灵的光。
合上书本的最终一页,久久不能忘怀,满脑子都是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时的情景。那末了的句号,似乎并没有意味着终结,反而像是在向人们宣告着另一个新故事的开始。
读完《围城》后,总是感觉心中有种莫名的压抑。总是感觉有种难受的感觉,一方面是有太多的人生活在那种虚伪,软弱,优柔寡断的气氛之下,有太多的人都像围城中的方鸿渐一样。终日碌碌无为,消耗家中的钱财,浪费别人的机会,欺骗家中人的感情,可最悲哀的是他们本人却活的毫不知情,恬不知耻。太多的人活在自我封闭的区间中,躲在一边不问世事,他们只明白为了自我的饭碗而努力,却对水深火热的广大人民而无动于衷,身为读书人,作为当时中国思想最为开放?理解最先进的理论学习的一部分人,他们还仅仅如此,那其他思想还处于封建中的更广大人民还有出头之日吗?作为国家最优秀的人,就应当负担起自身的职责。既然连出国留学的这些人都麻木成这样,那整个中国社会就被外国的殖民统治思想所包围一样,躲在那坚固围城下的一群麻木的人。他们都是那个社会中悲哀的人。一群被困在思想之城的人。
作者在文章中两次提到过“围城”。一次是经过苏小姐说出来的:“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另一次是方鸿渐在甲板上的感慨:“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在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围城现象主要是婚姻和职业,以此证明“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这是一种人生哲学的问题。方鸿渐就在不停地进城出城,这似乎多少说明了人总有一种盲目性,不停地奔走反复。这也带给人些许对人生的茫然人的性格是围城,人的经历也是围城……这一堵堵城墙将一个人牢牢地围住,制约他的思想,他的行为,使他演绎出一幕幕的悲喜剧。也使他终究成为一个被堵在城墙之中的鳖。一个仅有生命却无思想的人。
由此,我不得不想到我自我,我是一个学生,我的那座城堡有是什么?是学校吧,我是城内的人,拼命地想逃出去,城外的人呢?是那些过去的记忆,他们正无比兴奋地期待着进入这座华丽的城堡,就像十几年前的我一样。这是一座坚不可摧的城,在扣留我们十几年后才放我们出来,不,应当说出去,然后,我们再满怀期望地步入下一个城——工作。
人生,围城,我们就在这一个个城堡间,进而出,出而进,周而复始,没有止境。
读完了《围城》,不得不说,这确是一部精彩的、有深度的、不可不读的经典小说。
在看之前,我除了知道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和作者外,甚至连主要内容都摸不清楚。因为一种好奇与向往,在书柜前捧起了它。每每去玩几页合上书后,心中便会升起一种挂念,对下一段的内容便会有无限的幻想。就这样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的发现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而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人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鸿渐的一切遭遇--毕业、追求、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入深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鸿渐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如果让他与心上人唐小芙成为眷属,结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如果娶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娶的总不是意中人"的"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也许作者是偏爱唐小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鸿渐。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精彩。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写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达到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是赤裸裸的"。实在让人忍俊不禁,却不显得庸俗。在刻画一个十分小资、小器的商人形象时,这位商人的语言中便总夹杂着鼻音浓重的英语,而他那自以为得意的"考婿"方法,是在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作者时而尖酸刻薄,时而肚量大得惊人,让人琢磨不透,却又像那样真切的发生着。
我想,《围城》中的幽默诙谐,有赖于钱先生博大精深的知识以及深沉厚重的依托。而现在市面上的一些所谓的"幽默",显然就缺少这样的人文精神,那样的"幽默",实在可鄙。《围城》,钱钟书,才是真正厚重的高雅的幽默。